2十丨零首付房产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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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10个关键问题 住建部给出答案了(二)
&&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5日举行记者会,邀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副部长陆克华、副部长倪虹就“棚户区改造和房地产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关于房地产市场,记者提问如下:中国网记者:陈部长您好,我的问题和房价有关,因为大家都非常关心。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担忧,认为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似乎和80年代的日本非常相似,我们看到,当时日本的房价从1985年开始在6年内增长了3倍,随后从1991年开始出现了断崖式下跌。现在这种担忧认为,中国的楼市可能也会像当时的日本一样发生崩盘,请问对此您怎么看?陈政高:你提的这个问题,最近网上有一些文章,社会上也有一些议论。围绕这个问题,我请教过一些专家。我要说的是:第一,时代不同。日本发生的事情是在20年、30年以前的事情,背景、政治、经济条件和今天都大不一样,甚至是完全不一样了。第二,国情不同。中国和日本的城镇化水平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宏观调控的措施也不同。因此,我要说,不能相提并论。谢谢。新华社记者:我们注意到,最近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鼓励农民工进城买房的政策,但是也有人认为,农民工的支付能力进城后根本买不起房,或者会因为缺乏持续的就业最后被迫返乡。所以想请问您的是,中央层面对于这些政策持什么样的态度?后期是否会对农民工进城买房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陈政高:我感觉我们应该带着感情来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农民工对城市贡献太大了,因为农民工需要进一步关爱,还因为我们的父辈、祖辈甚至我们本身原来就是农民。我对农民工进城购房有以下几点认识:第一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当然这个满足也不单纯是购房,还包括租房。鼓励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是在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第二点,鼓励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有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第三点,农民工购房是自身的需要,有利于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创业。因为只有安居才能乐业,有利于农民工的家庭幸福,有了房子,妻子、小孩甚至老人就可以团聚。我走访过一些农民工在城市的家庭,分享了他们的天伦之乐。我到一些地方搞过调研,现在一些中小城市农民工的购房占整个购房总量的30%左右,在县城占到了50%,甚至更高。所以我说,农民工在城镇购房潜力是很大的。现在各地鼓励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大体有几个做法:一是落实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特别是小孩上学,这个落实了,吸引力是非常大的。我知道这个落实是有难度的,但是各地政府都在努力落实当中。二是市县政府都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农民工进城购房。三是要努力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只有就业了才能免去后顾之忧,才能真正稳定下来、安定下来。四是各个银行都是鼎力相助,都是主动作为,支持农民工进城买房,特别是农业银行,在全国搞了一个“农民安家贷”,1月份一个月就为5.4万户家庭发放了170亿元贷款,支持农民工购房。我还要说的是,农民工进城购房是一个历史过程,是要逐步实现的。谢谢。记者:陈部长,您好。刚才您接了很多硬招,回应了很多关于房地产价格的问题。确实,现在大家都非常关心我们能不能买得起房,大家也更关心我们什么时候能买得上房,因为这和我们的住房保障有关,所以我想问一个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们注意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从征求意见以来一直都没有出台,我们很想知道什么时候会公布?在整个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讨论最多的关键点是什么?刚才您也是带着感情说到了农民工的问题,因为这里也涉及到他们,比如很多城市已经推出了计划,把城镇里有稳定就业的农民转移人口纳入到这样一个住房公积金的体系当中。这是不是就是为了去三四线城市房地产的库存?如果将来三四线城市的库存都去了,这些群体,这些怀着感情的农民工朋友们,他们还会继续留在这样一个体系当中吗?陆克华: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4年起开始建立的,1999年出台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截止到目前,全国有2.17亿人参与了这项制度,缴存的资金8.95万亿,有5.33万亿贷款,提取的是4.88万亿,共有1亿缴存职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了住房问题。当然,这是一项新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也逐渐显现出了一些问题。为了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为此,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提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就是您刚才提到的。去年11月—12月,国务院法制办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到的意见一共800多条,还是很多的。您关心涉及到的,我们归纳一下,大概是个五方面:一是缴存的比例问题。怎么样限高,怎么样保低,以体现缴存的公平。二是缴存的范围。到底适应哪些群体的问题,包括刚才提到的有一些群体该不该纳入进来,提高他们在购房时的支付能力,比如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在征求意见当中提到了这个问题。三是在提取、贷款方面要有改进。四是关于保值增值的问题,公积金是个人的钱,怎么保值增值要明确。五是管理的透明、监管的到位问题。相关的修改、上报等方面的工作正在进行当中。这是您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关于农民工、个体工商户是否纳入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问题,因为《条例》正在修订过程中,还没有正式出台,现在还不能说是否能够纳入《条例》当中。谢谢。中国日报记者:陈部长好。去年棚户区改造中特别强调货币化安置的方式,刚才倪副部长也提到了,我们想请问其中的考量是什么?主要目的是不是为了去库存?倪虹:我讲五点好处:一,提高了效率。因为建设回迁房一般要两到三年时间,通过货币化的安置可以马上就让动迁居民住到新的房子里去,他可以免受过渡之苦,提高效率。二,增加了选择的余地。这是每一个棚户区居民最欢迎的事情,可以按照就近工作等考虑来选择自己的安家位置,同时也可以选择一手房、二手房。三,对于整个棚户区改造工作,可以不受时间、季节的限制,特别是在冬季也可以做这样的事情,比如东北老工业基地棚改,一年有五六个月是冬天,所以货币化安置对他们是特别好的事情。四,也有利于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去库存。去年看,棚改货币化安置的比例达到了29.9%,今年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向50%努力,可以说对于消化库存是一举双得。五,货币化安置可以更加公开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谢谢大家。光明日报、光明融媒体记者: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的问题和保障购房者权益有关。最近我们了解到一些房地产中介通过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加价卖房,牟取暴利等不法手段坑害消费者,请问住建部如何加强这方面的监管,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陆克华: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是房地产市场一个组成部分,我们国家目前大概有6万多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这些机构对促进房地产交易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也确实存在一些不良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甚至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通过各种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坑害消费者权益。为此,我部已经决定今年要开展一次专项的规范和整顿,大体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一,要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的发布。刚才您提到通过虚假信息,隐瞒房屋抵押的状况、查封的状况来误导或者欺骗消费者,要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要求提供准确、全面、真实、及时的房源信息。二,全面推进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网签。通过网签制度的实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一女二嫁的问题。三,切实加强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防止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人的交易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四,强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备案管理。在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备案管理后,房地产中介机构才能获得网签、房源核验等相关权限。五,加强中介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现在我们的从业人员素质整体上看不高,要加大培训力度,倡导中介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规范。对那些违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比如诱导或者协助当事人通过提供伪造的书面材料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六,要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制度。将不良的、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纳入系统中,形成黑名单,建立一个失信惩戒机制,提醒广大的购房消费者审慎地选择中介机构。七,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大日常的监督检查力度。比如,采用巡回检查、合同抽查、受理群众投诉等方式,及时采取约谈、媒体曝光等方式,约束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不仅仅是打击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更要提高房地产中介服务的整体质量和服务水平。至于一些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或者协助进行“场外配资”等经营方面的问题,人民银行、银监会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态度,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我相信,通过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努力、相关部门的配合,包括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自律,以及广大消费者、舆论的监督,中国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会走上一个规范有序发展的轨道。谢谢。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我想问一个关于开放式小区建设的问题。我知道这个话题前段时间在舆论上引起了比较高的关注和争议。在“两会”期间,我注意到北京市已经公布了一些区域,在三里河可能有一些方案,长沙县县政府大院已经打开了,变成了公共的绿地公园。这是否代表着相关的措施已经在推进过程中了?老百姓可能比较关注的,如果涉及到小区或者一些业主权益的问题,是不是和现行的法律有相背离的地方?作为住建部主管部门,将如何协调或者回应社会关切?首先,我要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对城市工作的关心。大家都知道,时隔37年之后,中央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会后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个《意见》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工作,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指南。在学习讨论中,网友们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对于这些问题,住建部已经做了说明。我们现在的重要任务是认真学习好、理解好、落实好中央的文件精神,在落实过程中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要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谢谢大家。团结报、团结网记者:结合“3·15”问一个关于房屋质量的问题。我们知道,房屋建筑质量直接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大家都很关注,也是维权的一个热点。但近年来“楼倒倒”、“楼脆脆”类似这样的事件时有发生,大家也都很痛心。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442起,死亡554人。有观点认为,在建筑过程中的违法转包、层层分包不仅严重影响房屋质量,且多少年后导致开发商、建筑商可能已人去楼空,难以追责,对此您怎么看?您认为事故频发的原因是什么?住建部将采取哪些措施遏制事故发生,保障房产安全?陈政高:对这个问题,我的心情和你是一样的,很痛心。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是个非常大的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事关社会的稳定,还事关资源的有效利用。对这个事,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也高度关注,但是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类似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对在建工程搞了“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行动”,是从前年9月份开始搞的,重点落实了5方的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单位进行了严肃问责,这些都见诸报端了,大家可能已经看到了。现在有效果,但是差距还很大,对于在建工程我们是这么做的。对于原来的一些房屋,特别是危房旧房,我部从去年6月份开始,在全国进行了排查和整治,现在整个排查整治工作还在进行当中,但是难度非常大。我就回答这么多,谢谢大家。法制晚报记者:刚才陈部长回答的很多问题都和购房有关,我想问一个和租房有关的问题。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在现实生活当中,购房市场相对来说很成熟,租房市场相对来说发展滞后,并且在监管当中也存在很多问题。我想请问陈部长,您觉得造成现在租房市场相对混乱的原因是什么?住建部有什么样的具体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倪虹:关于租房的问题,首先,住房制度当中有三个:一个是交易市场,也就是买卖的市场,一个是租赁的市场,还有一个是住房的保障。应该讲,我国的房屋交易市场是在不断发展,也在不断完善,保障体系也正在逐步建立起来,特别是近几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建设,但是我们租赁市场的发育确实相对于那两个方面是落后的。主要问题:一是我们现在还缺少专营住房租赁的企业,也没有形成规模。二是我们的租赁市场现在主要是二手房和旧房,一手房租赁市场还比较少。三是中介机构服务上还存在不规范、无序竞争的问题。四是在机制体制方面和有关法律方面还都需要完善。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要提出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一是着眼于法律法规的建立,体制和机制的建立,规范租赁行为。二是着眼于培育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和机构、个人。还要着眼于政府努力推动这项工作,能够尽早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行有序的租赁市场。谢谢。记者:我想问的问题是针对农民工入城买房的问题、首付的问题,现在开发商为了谋利,农民入城买房降低了首付,提供了首付贷款,配资也越来越多,您觉得这会增加楼市的风险吗?陈政高:农民工进城购房首付比例和其他居民没有区别,当然,北上广深一线城市除外。对于场外给非农民工,也包括农民工提供首付贷的问题,人民银行已经有明确态度,这是不可以的,要进行专项整治。所以,住建部将配合人民银行做好这项专项整治。中华建筑报记者:请问陈部长,从您刚才介绍的情况来看,房地产市场已经呈现了企稳的态势,鉴于房地产对宏观经济的重要作用,是否表明经济下行压力的主要方面正在化解?谢谢。房地产和民生、国民经济、社会都有着紧密的联系,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民生方面,城镇的人均住房面积已经由1978年的6.7平方米增加到2012年的32.9平方米,而且居民的财富大部分都体现在住宅上,体现在房产上,这是在民生方面的变化。在城镇化方面,房地产也起到了作用。现在我们的城镇常住人口已经达到了7.7亿,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是1.7亿,这么大数量的城镇化过程需要提供住宅。房地产对经济拉动方面,作用也是很大的。去年房地产增加值占整个GDP的比重达到了6.1%,房地产开发投资一般情况下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20%,大家都知道去年有所变化,占到了17%。所以,和经济发展也是密切相关的。因为房地产和民生密切相关,和城镇化密切相关,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我们一定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做好房地产各项工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谢谢。香港中评社、中评网记者:陈部长,香港建有很多开放式小区,小区内的道路开放也取决于政府的规划。这种情况下小区基本可以确保安全。想请问,香港街区制对于内地的开放小区有何启示?如何借鉴这种比较成熟的街区制经验确保居民的安全?我有一个问题请问陈部长,香港房价最近一直在跌,而一河之隔的深圳房价却一直在涨,深圳的本轮房价暴涨之前,价格是远低于京沪的,但是一年之后北京、上海的房价在深圳面前都成了小矮子。有机构估算深圳的房价负担可能不仅仅是内地第一,而是已经超越香港成为世界第一了,请问您怎么看?陈政高:这个问题我刚才已经回答过了,春节后四个一线城市确实出现了过快增长的情况。经过四个城市政府的努力,当然也包括中央有关部门的明确意见,四个城市的情况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我相信,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逐步地稳定本市的房地产市场。深圳卫视记者:我们都知道,“创新和发展”是今年“两会”的一个关键词,其实深圳一直都在坚持质量驱动、创新发展和绿色低碳发展,目前深圳已经在全国率先以及全面实施绿色建筑的标准,目前绿色建筑的面积已经超过了2100万平方米,这个规模可以说居于全国首位。请问陈部长对此怎么看?国家提出一个目标,到2020年全国绿色建筑的比例推广要达到50%,您对这样一个目标是否有信心?目前的推广进度如何?陈政高:你刚才提到的问题是这样的,深圳的绿色发展、绿色建材是我们高度重视的,也是充分肯定的。大家都知道,绿色发展是我们“十三五”期间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我们建筑行业也要贯彻中央的决定,要实行绿色发展。绿色发展分两个方面:一是建造过程的绿色发展,二是使用过程的绿色发展。建造过程的绿色发展一个是建材,我们应该用绿色的建材,就是你刚才讲的深圳的情况。建造方式也是建造过程的一个方面,我们正在大力推进工厂式建筑、装配式建筑,在工厂生产各种件儿,然后到现场进行组装,可以大大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也会节约成本。同时在工程的使用方面,在房屋使用方面,我们也要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只有这两个过程都实现了绿色发展,我们才能真正把中央有关绿色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谢谢。
责任编辑:彭乾&&JN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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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问题详情
房产证要二十年后拿,这种房子能买吗?
老家最近有个楼盘做促销,爸妈准备买房,可必须一次性付款,而且要等二十年后才能拿到房产证,开发商说付款后会签协议有律师在,也会到房产公证处公证,这样的房能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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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签订商品房房屋合同后,开发商必需在交房后3个月内办理产权证。如果说等二十年,其中肯定有猫腻。建议不买或&&向房管局、政府&&&反映开发商违规促销。
一般不会 ,一般在720个工作人下来
。大多数是骗子
这种情况建议不要买,
绝对不能买,20年后你找谁去。
说实话不敢买
千万不能买,绝对不靠谱。
20年以后你还能找到人吗?
我想不能不能买,这是骗人
提前祝新荣荣荣荣新公
一句话:不买这个楼盘,换地。
等二十年不靠谱
第1-10条,共5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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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问沈阳“二十二条”房产新政去库存是什么?
提问者:Allen77
3月1日,沈阳市政府下发《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全文如下: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房地产业是我市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良好,但结构性矛盾应当引起重视。为进一步改善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省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2016年我市商品房销售实现同比增长10%的目标,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房价运行保持基本平稳,力争用2-3年时间使我市房地产市场供需结构达到均衡。二、严格控制新增供地。对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规模实施总量控制,原则上2016年全市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面积不超过上年度的50%。实行差异化供地政策, 原则上产业用地按需供应,对住宅库存偏大区域减少供应,在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前,由规划、建设和房产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商住比、车位比、容积率。及时发布城市发展规划、建设规模、供应结构、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进展等信息,引导房地产市场理性投资和消费。三、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超过动工开发期1年不满2年的闲置土地,按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对闲置超过2年的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市场配置。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建设。加快新城区和新建项目周边的道路、公交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个别配套滞后的项目,经有关部门同意开发企业可垫资建设,待验收合格后在缴纳配套费时予以抵减。完善教育、医疗、商业等资源配置,在新城区鼓励优质中小学校增设分校,配置社区医疗机构。优化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配套服务,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五、支持项目开工建设。各地区政府要认真排查、解决影响已出让土地开工的历史遗留问题,保证出让的土地达到净地标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效率,落实我市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意见。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六、支持开发企业调结构。对本意见下发之前已出让的土地,开发企业可申请调整全装修比例。对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转换用途、调整商住比例。对于在建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申请调整套型结构,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对开发企业提出的申请,各有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予以支持,并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期限。七、对个人购买住房给予奖励政策。凡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在市政府举办的房交会和异地房展会期间,对购买参展楼盘的住宅和非住宅给予购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另行制定。同时,房交会推出的“惠民楼盘”将给予购房人房价补贴、契税补贴和家装补贴等让利优惠。各地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召开区域房交会,自行出台优惠政策。八、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10%。家庭或个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同时贷款购买两套房,第二套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实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前次贷款已还清的,再次申请贷款的视为首次申请。最高贷款额度提高为单方50万元、双方70万元、三方90万元。主借款人可以与其父母或子女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将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加大城镇民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建立公积金制度的力度,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九、降低二手住房交易税费。二手住房转让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先征后补。居民互换住房的,实行“零税费”政策,免收交易费、产权办证费,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先征后补。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一年内先买房后卖房或先卖房后买房的,购买房产面积大于出售房产面积的,按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50元。十、自住型公寓享受住宅政策。居民购买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用于自住的,可以视为住宅,交易税费按照住宅标准缴纳,同时在落户、入学、水电暖民用价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已经购买的用于自住的商住公寓或酒店式公寓,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享受住宅同等政策。十一、拓宽非住宅和住宅使用功能。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允许从事电子商务、创新产业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十二、大力推动棚改货币化安置。从今年起对新纳入棚改拆迁安置的居民,力争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十三、高端人才购房享受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盛京人才”战略,对领军人物和杰出人才等,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政策规定发放购房补贴。十四、支持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对毕业未超过5年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沈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限由6个月降为3个月,首付比例实行“零首付”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为单方60万元、双方80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政策。同时,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新毕业生购房的,给予契税全额补贴政策。十五、鼓励农民进城买房居住。积极探索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落实“两权”可抵押贷款政策,简化收入证明要件和担保手续等,为进城购房的农民提供贷款支持。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一市三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支持政策。十六、方便购房人子女就学。居民为子女就学购买商品住房的,将入学条件由“以落户时间为准”改为“以居住时间为准”,居住时间自购房人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之日算起。十七、支持两地分居家庭、农民工和外籍人士购房安家。两地分居家庭在沈购房安家的,按购房面积每平方米补贴100元的安家费。农民工在沈购房子女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外籍人士在沈购房不受套数限制。十八、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开发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出台我市支持开发企业并购重组的优惠政策。支持开发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下调信用良好企业的按揭保证金比例,加大对品牌开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十九、减轻开发企业负担。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对开发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置到办理《商品房预 (销)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时征收。取消建设项目的安措费、社保费收缴和拨付。进一步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取消,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适当降低。进一步梳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流程,向社会公开审批环节和收费项目,未公开的不得实行审批或收费。二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开发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完善退出机制,淘汰“ 僵尸企业”。探索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机制,规避市场风险。二十一、大力培育发展房屋租赁市场。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积极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对利用自持库存商品房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的开发企业,以及专业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企业、机构和自然人,给予金融、税收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闲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供应。支持在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可以领取3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进一步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向外来务工人员、中高等教育毕业生等倾斜,促进房屋租赁市场壮大发展。二十二、加强对房地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对各地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落实本意见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房地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房地产市场规划、工作目标、相关政策措施和组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摸清并分析房地产市场情况,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各地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建立考核制度。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化解房地产库存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求实、积极作为、综合施策,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主动性、自觉性。各地区政府要切实承担相应责任,做好净地出让、配套建设、闲置土地回收、组织区域房交会等管理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联动作用,提高房地产调控的协调性、一致性、互补性,积极引导开发企业顺应市场形势,配合政府惠民政策,诚意让利促销。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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