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办理转院核准是什么意思?想在同省的其他市治疗,新农村医疗报销比例社保如何才能报销?

为什么医院不愿意开转院证明?
据我所知,大多数医院不愿意开转院证明,有时候医生都建议你转院,但是不给开转院证明。不知道中间有什么利害关系,不是很懂,和医保中心有关系吗?因为没有转院证明是不能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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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证明其实主要是新农合,社保等报销有用!以后,这个转院证明会越来越难开,因为作为基层社保或者新农合管理部门,他们都希望所有病人都在自己的乡镇,县级医院治病,这样管理部门报销的费用就少。如果开一份转院证明,就意味着你可以去市级省级甚至北上广等地方去看病,那个花费和县级花费区别可是天壤之别!严格来说,严格管理转院证明是对的,确实有些大病比如开颅手术等县级医院没办法实施,可以开转院证明,否则大家都喜欢去省级大医院去,一方面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就没病人了,另一方面县级医保费用全跑省级医院了,那县乡医院就会越来越没病人,就越来越没发展,最终导致严重的看病难看病贵,县级医院没水平,省级医院没床位的现象!另外也会存在省级医院收费高,导致县级社保经费入不敷出的局面!说这么多,其实都是钱的原因!
医疗水平不行,还死不承认/。
另外转诊是个赔钱买卖,所以不轻易开。
上面这个暮禹的回答根本就是错误的,一看就没在医院呆过。自己不懂的问题还瞎扯,瞎扯还口气气壮如牛,误导了多少用户,知乎的风气就是给这些人败坏的。不给开转院就是简单的利益问题,下边几个匿名用户说得很对,涉及到医保费用结算,开了转院,一些成本全算在初诊医院头上。这个暮禹列的三条什么乱七八糟的,还这么多点赞的。
我所在地区压根就没有转院一说,从来没有见过相关文件,我觉得这对病人而言应该有更大的自由和更透明的选择..想去哪里看病就去哪里.这样也避免了医院间的利益纠葛.
因为呆在小城市,为了得到更好的服务就跑去上海做手术,所以虽然有医保,但因为没有转院证明所以还是不能报销,只能自费。转院证明如今在医院确实难开,看了上面的回复才知道原因。所以说大城市户口值钱呐。
需要报销都会给你开,不需要报销,开那干嘛?
1.大多数医院是自负盈亏盈利机构,当然不做赔本买卖2.分级诊疗制度没有,开了不收然并卵3.你连自己出院再入院都嫌麻烦,医生也觉得写医疗文书很麻烦
转院证明对患者主要是保险报销,医保为了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大病不出县。去大医院看病又要享受医保报销,一般有两种途径,一个是在所在医院开《转院证明》,一个是携带诊断证明书去政府医保办开《异地就医备案表》。所以走政府渠道更快捷一些,医院当然不愿意你走,谁不想收治住院患者,利益相关。
没错,我们不愿意开转诊,医保局每年与医院签协议,规定转诊率不能超过多少,超过了扣医院钱。就这么简单……————但是,真正我们医院治不了的病或者把握不大的还是会开转诊,比如主动脉夹层。
我刚上班的时候主任就告诫说不能转院,因为费用都算在前一个医院。例如,不会治转北京大医院,转当地小医院疗养或者临终姑息治疗,没有设备转平级医院,这些后续不可控的费用都要初诊医院承担,傻子才开转诊呢!目前我开过的只有结核,麻疹等传染病的转诊证明。
算了,我懒得掰扯了,反正在某些医生眼里,患者都是医闹,在某些病人眼里,医生都是骗子,在某些家属眼里,医院草菅人命。您们都不愿意坐下来平心静气说话,都背靠背吧。我一个旁观者起什么哄啊。
知乎连个能解释明白转院证明的大夫都没有了?都是冒充的? 现在的医疗资源条件下,转院证明这个东西仅仅是为了医保报销服务,且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患者的疾病或情况在我院无法提供有效治疗,二是所转目标医院是医保异地报销规定医院之内。 自费患者与此无关,要求转入非规定医院与此无关。满足条件者需要填写转院申请表,经主治医师,科室主任及院医保科签字盖章同意后生效,患者凭此表3日内去目标医院住院可享受医保报销。 此转院情况发生后,转出医院治疗即停止,病人按出院处理,出院方式为“医嘱转院”。病历整理完毕后交病案室。此转院不涉及病历、费用等移交。 现在来说为什么不愿意给开转院:1.大部分患者达不到转院条件,比如做换髋,我院完全能做,想转走当然不可能。2.要求转入其他医院,我就有过一个患者家属非要把患者转到她家附近一所医院3.主治医师只是让患者家属去上级医院会诊,而不是让患者转院。
谢@钟文邀。转院证明是什么?我不是很清楚。我理解的转院证明,应该是下级医院将患者的病情和转院的理由告知上级医院,上级医院接收了转院证明以后,直接收入院,安排进一步诊治的证明。转诊证明就是,两个医院之间关于这个病人诊治接洽用的证明文件。而据我所知,这种文件在我国的医院之间完全没有必要。我国并没有严格的等级分诊制度,这意味着普通的病人也可以挂三甲医院的号,并收治住院。而由此导致的三甲医院病人爆满床位紧张,则使三甲医院自身会有选择性地收病人,将很大一部分病人挡在门诊或者急诊,这一部分人会排班来等床位。那么也就意味着,即使你有转诊证明,待遇也和没有转诊证明一样。如果是不危及生命的疑难杂症,你则会以普通病人的身份从下级医院出院,然后自行去上级医院就诊。如果你是危急重症病人,你会从下级医院出院,在救护车的护送下到上级医院急诊,在急诊先行救治,然后等床位。很多病人在上级医院的救治过程都是在急诊区完成。我几年前听说,我所在地区的最高的上级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其急诊区每日新收治病人200人以上,每日在急诊区就诊病人500人以上。而华西住院部床位爆满,普通门诊病人等床位平均要等1月。不知道现在这个数字还没有没有进一步增长。很明显,急诊病人实际不可能有多少人能够住院治疗。急诊一般是无条件收治病人,不需要转诊证明。至于会不会转住院治疗那是上级医院自己说了算。我国医院之间只有等级大小的关系,实际没有明确的上下级关系也就是隶属关系,大家体量有大有小,但都是独立的个体。那么这也就意味着上级医院不用照顾下级医院的病人,而是根据自己的判断来选择病人的收治或者优先收治。除非上级医院和下级医院有明确的隶属或者是合作关系,或者卫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政策,下级医院的转诊证明才能在上级医院发挥作用。否则真的是一纸空文。以上仅对四川省成都市转诊的现状作为大概的说明,情况我不了解,如有不对的地方还望各位积极指出。更新:有同行提到转院是为社保报账服务。这在我们地区是不会的。社保病人想住哪个医院社保管不着。
应该是医保病人可能有这种情况。原因吗,在于医保局对医院支付费用的潜规则。首先,每个医保病人实际上在每家医院,每个科室,是有个费用上限的,比如一般内科,可能给你订个每个病人平均一万块的上限,如果这个月这个科室收的病人平均费用超过了一万,嘿嘿,超过的部分你们科室自己掏吧,医保局可不管。其次,转院的话,虽然病人出院了,换了一家医院,但是如果有转院证明的话,这个病人在医保局那里就仍然算一次住院,然后呢,仍然是按照那个上限来支付的。比如病人在甲医院住院,产生费用一万块,然后甲医院开了转院证明,转到乙医院,再产生一万块费用,总共两万元费用。呵呵,但在医保局那里,你这两万元我只管一万,其他的你们医院搞定。所以明白了吧,开转院证明就是自己赔钱,所以是不能开的。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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