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面积在人均多少平米收房产税内可申请公租房

上海2015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和对象
上海2015年公租房申请条件和对象
&  2015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供应对象确定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还有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但2015上海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级政府、园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筹措的公共租赁房超过700万平方米,到2015上海公租房总规模可望超过1500万平方米,覆盖约100万常住人口。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资的公租房租赁价格制订遵循市场评估和略低于市场价格原则,并实行一房一价。租赁价格每年修订一次,每年的4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为一个价格执行年度。   想申请2015年上海公租房、2015年上海廉租房的上海居住市民,可以登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表格填写资料,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可以是家庭,也可以是单身人士,不过,2015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符合四项:一是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上海市居住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二是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三是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四是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015年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以及了解了,那么到底有多少人可以申请到公租房呢,据知情人士了解每年四五百万套保障房,对缓解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促进商品房价格理性回归,正在起到重要作用,以前仅有不到1%的城镇困难群众才能申请到保障房,而伴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大规模兴建,到2015年上海公租房将达到20%。同时,2015年上海公租房租赁价格、租金每年应按定价原则重新修订一次,报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租赁价格应于每年3月1日前通过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向社会公布,并同时在公租房所在小区内公示。 相关文章阅读: 1. 2. 3. 4. 5. 6.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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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租房细则解读 人均不足18平米认定无房
昨日,市房管局正式发布了2014年度市区(不含江都)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与往年相比,公租房保障对象月收入由去年1800元放宽至1900元,经适房保障对象月收入从1300元放宽到了1400元。今年申请经适房,还是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昨日,记者采访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对细则进行了解读。公租房细则解读哪些人可申请公租房?根据细则,2014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19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低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其中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公租房房源地点在哪里?对于房源的提供,有两种方式: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选择承租由政府建设的房源,房源地点在杉湾六期,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也可选择承租市场收储的房源,具体按照市区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的相关规定执行。以上两种方式,只能选一种。无房家庭如何认定?根据细则,以下三种情况,可认定为无房家庭:1.申请家庭及成员(包括申请人夫妻的未婚子女,女30周岁以下、男35周岁以下)无私有住房,且承租的公房未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的,认定为无房家庭。2.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其一方父母名下仅有一套建筑面积110及以下或两套以上建筑面积合计100及以下房产的,视为无房户,反之则认定为有房户;申请人夫妻双方中一方系非独生子女的(社区、街办证明),非独生子女一方父母的房产不作为有房户认定。3.申请人夫妻的已婚子女系独生子女的,其独生子女夫妻名下仅有一套建筑面积110及以下或两套以上建筑面积合计100及以下房产的,可视为无房户,反之则认定为有房户;已婚子女系非独生子女的,按申请人夫妻确定的在市区的一个子女(社区、街办证明)家庭房产的情况进行认定。经济适用房细则解读哪些人可申请经适房?根据细则,2014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在14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今年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今年计划保障购房货币补贴家庭600户。可拿多少货币补贴?根据细则,2014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标准为1-2人户家庭最高补贴15万元(保障建筑面积65)、3人户家庭最高补贴17万元(保障建筑面积75)、4人及以上户家庭最高补贴20万元(保障建筑面积90)。申请家庭属无房家庭,购房面积不低于当年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按补贴标准足额补贴;购房面积低于当年每户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得低于准入条件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按实际购房面积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申请家庭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申请家庭拥有私有住房的(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除外),申请领取购房补贴时,需扣除其房屋建筑面积后再乘以2280元/计算补贴款,并给予托底保障补贴8万元。租赁补贴怎么补?2014年度租赁补贴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12元/人··月(使用面积13.5、16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计算方法:每户每月补贴额=(18-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元/人··月×保障人数。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面积必须扣除,并给予每户每月216元的托底保障。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审核享受低保(特困)的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其中每月低于350元的,按350元托底保障。特别提醒今年申请截止时间调整社区受理申请截至6月底目前,2014年度市区(不含江都)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已下发,近日将组织社区人员培训,并开始接受市民申请。不过需要提醒的是,今年申请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社区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向社会公示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变化&&&1门槛再度放宽月收入“门槛”各提高100元在2013年放宽门槛的基础上,今年市区保障房政策又有所放宽,更多家庭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2014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19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低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而2013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18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相比之下,人均月收入从1800元放宽到了1900元。经济适用房方面,2014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在14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而2013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在1300元及以下、申报时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的住房困难家庭。相比之下,对月收入的门槛从1300元放宽到了1400元。变化&&&2无房家庭认定有微调承租公房低于人均18可认定无房今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关于家庭无住房的确定”,在保持原有的申请家庭及成员(包括申请人夫妻的未婚子女,女30周岁以下、男35周岁以下)无私有住房的条件外,从要求“未租住公房”,放宽为“承租的公房未达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即认定为无房家庭”。变化&&&&3人均面积计算方式有调整对父母、子女房屋计入标准放宽今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市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保障对象的人均住房面积的计算方式都作了调整。新政规定,申请人夫妻双方系独生子女的,其一方父母的一套私房建筑面积超过110或两套以上私房建筑面积合计超过100的,一并计算房屋面积;申请人夫妻双方中一方非独生子女的(社区、街办证明),非独生子女一方的父母私房不计算房屋面积。申请人夫妻的已婚子女是独生子女的,其独生子女夫妻的一套私房建筑面积超过110或两套以上私房建筑面积合计超过100的,一并计算房屋面积;申请人夫妻的已婚子女系非独生子女的,按申请人夫妻确定的在市区的一个子女(社区、街办证明)家庭房产的情况计算房屋面积。而去年在保障对象人均住房面积的确定上,申请人夫妻中是独生子女的一方,父母的一套私房建筑面积超过100或两套以上私房建筑面积合计超过90的,一并计算房屋面积;申请人夫妻的已婚子女是独生子女的,其独生子女夫妻的一套私房建筑面积超过100或两套以上私房建筑面积合计超过90的,一并计算房屋面积。申请住房保障别忘带齐这些材料申请公租房1需提交的材料申请经适房2需提交的材料1申请公租房需提交的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婚姻状况、住房情况等有关证明。此外,低保户、特困户、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分别需另提供的材料。“低保户需要提供《扬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孤寡、烈属、残疾等有关证明。特困户:《扬州市特困职工证》;孤寡、烈属、残疾等有关证明。”高万国补充说,落私返还房屋腾让户:落实私房政策退还房屋产权通知书;市区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公有住房解危腾让搬迁户:公有住房产权单位出具的市区解危腾让搬迁证明(由市解危办统一印制);市区公有住房解危办公室审核材料。2申请经适房需提交的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夫妻双方至少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扬州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情况审批表》;婚姻状况、住房情况等有关证明。保障房热点五问已领补贴经适房能否上市交易?须全额退还补贴款项1.问:已领取经济适用房住房购房货币补贴的房屋是否能够上市交易?答:已领取经济适用房住房购房货币补贴的房屋上市转让时或房屋被征收在领取货币补偿前,须全额退还按政策享受的补贴款项。如房屋被征收时,选择产权调换的,调换后的房屋仍标注“经济适用房”字样,并注明享受购房货币补贴的金额。2.问: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是福利性住房吗?答:不是。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都是国家的保障性住房,也是政策性住房,是国家保障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只享有部分产权、居住权,保障家庭按规定须缴清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或退还购房补贴款后,方能取得完全产权并可上市交易;公共租赁住房是政府投资建设或在市场收储的房源,保障家庭只享有居住权,若保障家庭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必须退出已承租的保障性住房。3.问:租赁补贴能否永久享受?答:市住房保障中心每年定期对享受租赁补贴的家庭进行年审,年审未通过或未参加年审的家庭,次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4.问: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原承租的公有住房可以不退吗?答: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有享受差额租赁补贴的家庭,不需要退出原承租的公有住房,享受其他保障形式的家庭都必须退出原承租的公有住房。5.问:申请人去世后,无共同申请人的,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如何处理?如有共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可否继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答:申请人去世后,无共同申请人的,原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收回。如有共同申请人的,对共同申请人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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