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户罚款需交罚款才能上户口吗

多地黑户已能落户 超生罚款仍是各方“心病”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 题:有的“卡”在半路,有的担心罚款――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落地追踪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国务院办公厅1月份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户口登记问题。
  “新华视点”记者跟踪采访发现,一个多月来,广东、湖北、湖南等多地已能顺利上户口,但在一些特大城市上户口还需等待。此外,一些人因出生证明补办和领养登记两道“坎”而被“卡”在落户的半路上。同时,超生罚款仍是各方“心病”,有人因担心成为超生罚款依据而迟迟不去办理落户手续。
  多地已能顺利上户口,一些特大城市仍需“耐心等待”
  记者梳理发现,国办《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出台之前,广东、湖北、湖南等多地公安机关就已出台政策,明确禁止设立任何户口登记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意见出台后,多地登记户口政策也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湖南省湘潭市6岁男孩小龙(化名)近日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派出所登记上户。小龙父母说,小龙属于超生,未缴纳“罚款”,所以一直未上户口,“上完户口,以后孩子就和其他孩子一样能名正言顺上学啦。”
  记者向湖北、湖南两省不少基层公安局户政部门与派出所电话咨询发现,目前无户口人员办理上户手续,均不用再查验准生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武汉市公安机关介绍,登记户口只需父母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
  湖南省一位基层派出所所长表示,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过去形成大量黑户的主要原因。“预计辖区内所有黑户上户全部消化还需要一到两年左右”。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科科长张展松告诉记者,国办意见出台后,各地市均已明确取消户口登记与计生挂钩。
  不过,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无户口人员还需等待一段时间。19日,记者来到北京市西城区某派出所户籍科咨询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民警说:“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目前还无法办理”。记者随后拨通北京市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收到了国务院颁布的文件,但目前北京尚未出台落实细则,请耐心等候。”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表示,上海将认真落实国办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上海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研究,切实做好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记者从上海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市政府以及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和跟进中,具体细则尚未出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有人口控制的严格目标,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制定因地制宜的地方政策。但是,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权利不能因此而受到损害。
  超生罚款仍是各方“心病”
  许多人为拿到户口而欣喜,也有一些无户口人员仍在踌躇是否要登记户口。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张凯(化名)对记者说,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现在还没上户口。国家明确政策后,给不给孩子上户口还有所犹豫:一是上户口后,个人信息会不会被用来催缴超生罚款;二是在目前北京严控人口增量的背景下,落户后能否真正享受到各项福利待遇。
  小儿子2岁仍未上户口的广州市民张先生也表示,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现在和以后生二孩的都不用交社会抚养费了。“按规定我们这些人还是要交,所以我还在观望,希望政策有进一步改变。”
  国办意见颁布时,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已经明确表示,国家卫计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
  记者采访发现,那些已经给超生孩子上了户口的父母,表示“先上了户口再说,罚款交不交再看看情况。”
  “超生人员落户后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各地应尽快出台细则,让老百姓心中有数,避免造成执行混乱。”汪玉凯说。
  实际上,户口登记与计生脱钩后,计生部门也感受到了压力。安徽省合肥市一位街道办事处计生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取消上户与计生之间的挂钩是大势所趋,今后如何保障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生部门也面临挑战。
  广东省卫计委表示,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仍不缴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脱钩后,计生部门实际上失去了征缴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司法手段保障,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不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形成约束。
  出生证明补办和领养登记成为两道“坎”
  国办意见中明确,超生、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落户。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需向相关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后再申请落户。
  广东省公安户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户口人员中有不少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再加上时间比较久,成为户口登记的一道难题。“还有不少人不是在正规医院出生的,要补办出生证明就需要先做亲子鉴定,手续繁琐,耗时也长。”
  此外,相比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涉及领养的人员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据湖南省一位基层户政民警介绍,根据国办意见,实际操作中对于收养子女办理上户问题,要求凭民政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才能上户。但很多家庭收养手续不全,导致无户口人员登记上户操作难度仍然较大。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办理收养手续,需要到民政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才能出具《收养登记证》。若收养弃婴,还需首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找弃婴生父母,以及辨别其是否属于被拐卖儿童,以此防止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遗弃婴儿等行为。
  武汉市新洲区一对夫妻,收养在家门口捡到的弃婴。申请办户口时,民政部门建议先将孩子送到福利机构,考察其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再办理收养手续。这对夫妻担心将孩子送到福利机构后就不一定能获得收养资格,只能暂时放弃上户口。
  有基层民警建议一方面加快健全与完善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查找收养子女亲生父母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调整与完善收养程序,让有条件、有意愿的收养家庭能顺利办理收养手续。
编辑:吴海波
关键词:户口人员;出生医学证明;超生;社会抚养费;新华视点;户口登记;罚款;收养登记证;公安机关;弃婴
原标题:有的“卡”在半路,有的担心罚款――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落地追踪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科科长张展松告诉记者,国办意见出台后,各地市均已明确取消户口登记与计生挂钩。
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日前,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扎实有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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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没用上户口,让我们缴纳罚款”--多地“超生儿”“黑户”历史或将终结
新华网南昌5月5日电(记者高皓亮、张卉)落户不再成为缴纳“超生罚款”的筹码,新生儿无需准生证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今年2月至4月,江西南昌市和山东省户籍部门相继实行新生儿户籍办理新政。专家分析认为,“新生儿落户”和“超生罚款”脱钩,彰显我国依法行政的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落户新政或将终结“黑户”历史
4月初当地计生部门告知超生新生儿无需缴纳“超生罚款”发票也可取得户口时,江西省南昌县塘南镇民主村村民刘摇洲还不太相信,迟疑一周后,没料到还真在当地派出所为出生已半年的孙子顺利办了户口。
眼见一个月的法定期限将至,担心法院强制执行,刘摇洲两天前还是主动缴纳了1.7万元“超生罚款”。“钱早晚都要缴,但他们没用上户口,让我们缴纳罚款。”刘摇洲告诉记者,这让他感觉更容易接受一些。
2014年4月1日起,南昌市公安局启动户籍制度改革,根据《南昌市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办理规范》,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南昌户籍的计划外超生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明以及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新政策主要为解决此前由于公安和计生部门协作执法而造成的新生儿未及时落户问题。”南昌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赵峰说。
山东省从2月起实施户籍新政策,其中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办理户口,决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决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决不允许造成“黑户”。
数据显示,自新政策实施以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共为30余万新生儿办理了出生登记,其中1周岁以上的出生人员达12万余人。
“捆绑”方便行政但损害公民合法权益
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未按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今年2月,知名导演张艺谋就曾因为计划外生育,向计生部门缴纳了近750万元的“超生罚款”。
然而在广大农村地区,超生家庭大多经济困难,“超生罚款”难以征收到位。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的一项调研显示,农村地区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仅20%。加上部分基层政府在考核中规定,计生工作未达标者评优、提拔等均将被一票否决,“新生儿落户”捆绑“超生罚款”成为各地长期通行的“土政策”。
南昌市计生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做好计生工作,计生和公安部门之间约定俗成的户口办理程序是:“超生户”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必须出具向计生部门缴纳“超生罚款”的发票,否则不予办理。
“上不了学,没有医保,没法坐火车……所有需要身份证的全做不了,甚至到药店买感冒药也买不到。”21岁的北京“黑户”李雪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全国有1300余万人没有户口,即约每100人中就有1个“黑户”,其中大部分为未缴纳“超生罚款”的人口,庞大的人群普遍面临上学、就业等诸多不便,无法享受我国公民生而应得的各项福利和保障。
以缴纳“超生罚款”作为超生儿取得户口的前置条件,是在特定时期的无奈之举,“这种捆绑行为方便了行政,却损害了公民入学、就医等基本权利的获得。”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袁勇认为,父母超生违法,但“板子”不应打在孩子身上。
终结“黑户”彰显政府依法行政理念
“新生儿户口登记与社会抚养费征收脱钩,符合我国现行的依法行政理念。”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淑娣认为,这一举措体现了“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的现代国家治理理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此处并未特别说明如系超生儿,必须先缴费后登记。
朱淑娣指出,我国尚无国家层面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法典是出现“捆绑”现象的重要原因。法治的发展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完全确立行政法律所设定的秩序,需要相应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南昌市计生部门担忧,今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难度或将大大提高,需要创新工作方法并更多依靠法律途径征收。
[责任编辑:☞ 8类“黑户”可登记户口 超生可入户罚款还得交,农村户口超生罚款标准,超生上完户口还罚款吗,深圳户口超生二胎罚款,2015超生不罚款上户口,超生入户后还交罚
> 8类“黑户”可登记户口 超生可入户罚款还得交
原标题:8类“黑户”可登记户口超生可入户罚款还得交  省卫计委:计生证不与入户挂钩  广州日报讯  (记者何雪华 通讯员粤卫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8类无户口人员可依法登记户口。1月14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就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答记者问。  据《意见》,有待解决的户口问题有两种情况涉及计生工作:  一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意见》要求,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是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意见》要求,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另外六种情况包括: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其他无户口人员。  广东现状1:政策外出生也可申领出生证  省卫生计生委称,此前已经多次整治省内部分地区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的违规行为。  依法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是群众的合法权益。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按照国务院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无论是在医疗保健机构还是在家庭接生,应当依法获得卫生计生委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省卫生计生委多次强调,不得将《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计划生育证明挂钩,不得以新生儿是政策外生育为由拒绝或延迟发放《出生医学证明》,更不得借机乱收费及将其与社会抚养费征收相捆绑。  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率低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依法落实监管责任。检查中发现违规行为,要马上予以纠正。对违规情况严重,群众投诉意见多的地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广东现状2:计生证不作出生入户前置条件  广东自2014年6月起,为解决好违反计生政策出生小孩“入户难”问题,推出惠民举措,不将是否持有计生证明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条件,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小孩户口登记手续时,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安部门仍应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兼职委员单位职责,在进行户籍登记时,将小孩父母的相关资料通报给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对其婚育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并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答疑:违法生育还得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政策外生育的新生儿也可正常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计生证明不作出生入户前置条件,那是否意味着超生不用罚款了?非也!  省卫生计生委指出,孕期检查、接生、户籍登记等过程中,父母如果是违法生育,相关资料会通报给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计生部门对其婚育情况进行查验、核实,并依法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对违法生育的对象,当地卫生计生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  具体做法是:在查清违法生育事实后,由县级或者不设区的地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根据当地征缴基数和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书,被征收者向当地财政指定的专用账户交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纳入当地财政统筹使用。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仍不缴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对出生证发放、入户问题“脱钩”“松绑”,并不影响依法对违法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将由县级或不设区地级市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等单位实施;拒不缴交的,将由法院强制执行。  作者:何雪华 粤卫信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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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黑户已能顺利落户 超生罚款仍是各方心病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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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已能顺利上户口,一些特大城市仍需“耐心等待”
多地已能顺利上户口
记者梳理发现,国办《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出台之前,广东、湖北、湖南等多地公安机关就已出台政策,明确禁止设立任何户口登记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意见出台后,多地登记户口政策也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湖南省湘潭市6岁男孩小龙(化名)近日在父母的带领下来到派出所登记上户。小龙父母说,小龙属于超生,未缴纳“罚款”,所以一直未上户口,“上完户口,以后孩子就和其他孩子一样能名正言顺上学啦。”
记者向湖北、湖南两省不少基层公安局户政部门与派出所电话咨询发现,目前无户口人员办理上户手续,均不用再查验准生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证明。武汉市公安机关介绍,登记户口只需父母双方结婚证、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办理。
湖南省一位基层派出所所长表示,超生而未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过去形成大量黑户的主要原因。“预计辖区内所有黑户上户全部消化还需要一到两年左右”。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户政科科长张展松告诉记者,国办意见出台后,各地市均已明确取消户口登记与计生挂钩。
不过,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无户口人员还需等待一段时间。19日,记者来到北京市西城区某派出所户籍科咨询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政策,民警说:“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目前还无法办理”。记者随后拨通北京市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收到了国务院颁布的文件,但目前北京尚未出台落实细则,请耐心等候。”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表示,上海将认真落实国办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上海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研究,切实做好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记者从上海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市政府以及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和跟进中,具体细则尚未出台。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有人口控制的严格目标,可以根据国家政策制定因地制宜的地方政策。但是,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权利不能因此而受到损害。
超生罚款仍是各方“心病”
许多人为拿到户口而欣喜,也有一些无户口人员仍在踌躇是否要登记户口。
家住北京市海淀区的张凯(化名)对记者说,自己的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现在还没上户口。国家明确政策后,给不给孩子上户口还有所犹豫:一是上户口后,个人信息会不会被用来催缴超生罚款;二是在目前北京严控人口增量的背景下,落户后能否真正享受到各项福利待遇。
小儿子2岁仍未上户口的广州市民张先生也表示,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现在和以后生二孩的都不用交社会抚养费了。“按规定我们这些人还是要交,所以我还在观望,希望政策有进一步改变。”
国办意见颁布时,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已经明确表示,国家卫计委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
记者采访发现,那些已经给超生孩子上了户口的父母,表示“先上了户口再说,罚款交不交再看看情况。”
“超生人员落户后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各地应尽快出台细则,让老百姓心中有数,避免造成执行混乱。”汪玉凯说。
实际上,户口登记与计生脱钩后,计生部门也感受到了压力。安徽省合肥市一位街道办事处计生科负责人告诉记者,取消上户与计生之间的挂钩是大势所趋,今后如何保障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生部门也面临挑战。
广东省卫计委表示,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按规定加征滞纳金;仍不缴交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脱钩后,计生部门实际上失去了征缴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需要司法手段保障,另一方面也有赖于社会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不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形成约束。
出生证明补办和领养登记成为两道“坎”
国办意见中明确,超生、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非婚生育说明落户。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需向相关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后再申请落户。
广东省公安户政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无户口人员中有不少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再加上时间比较久,成为户口登记的一道难题。“还有不少人不是在正规医院出生的,要补办出生证明就需要先做亲子鉴定,手续繁琐,耗时也长。”
此外,相比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涉及领养的人员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据湖南省一位基层户政民警介绍,根据国办意见,实际操作中对于收养子女办理上户问题,要求凭民政部门出具《收养登记证》才能上户。但很多家庭收养手续不全,导致无户口人员登记上户操作难度仍然较大。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办理收养手续,需要到民政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才能出具《收养登记证》。若收养弃婴,还需首先到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查找弃婴生父母,以及辨别其是否属于被拐卖儿童,以此防止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遗弃婴儿等行为。
武汉市新洲区一对夫妻,收养在家门口捡到的弃婴。申请办户口时,民政部门建议先将孩子送到福利机构,考察其是否符合收养条件,再办理收养手续。这对夫妻担心将孩子送到福利机构后就不一定能获得收养资格,只能暂时放弃上户口。& &有基层民警建议一方面加快健全与完善全国打拐DNA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查找收养子女亲生父母提供便利;另一方面调整与完善收养程序,让有条件、有意愿的收养家庭能顺利办理收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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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今天大家都把房价上涨的原因归咎于首付贷?我想原因很简单:大家都想找出替罪羊,那么,部分城市短期内房价上升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
私房钱藏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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