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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新推国寿鑫年金保险
  近日将上市一款专供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国寿鑫年金保险”,这为不愿增加理财难度和繁琐度的人群提供了便捷服务。
  据悉,该产品保险期间为十年,保费一次性交清,提供生存金给付和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清晰明确,适合拥有较大金额现金,对保险有一定需求,而又懒得理财的人群。该产品自合同生效满两个保单年度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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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推出“鑫福年年”保险组合计划
日 15:06:54
新华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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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泰州11月5日电 近日,中国人寿个险渠道推出“国寿鑫福年年养老年金保险”和“国寿鑫福年年年金保险”组合计划(以下简称“鑫福年年”组合计划),该组合计划不仅具有快速返还、客户利益稳定等特点,还可与“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以下简称“鑫账户(钻石版)”)组合投保,获得相应的浮动结算利益,实现财富的优质管理。值得一提的是,在符合条款约定的情况下,“鑫福年年”组合计划最早55岁即可领取祝寿金,为老年人实现健康且经济独立的幸福晚年生活提供保障。
  调查显示,受政策调整、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目前国内消费者已将保值增值作为财务管理的首要目标,并且将保险作为主要保障和风险分散手段。“鑫福年年”组合计划融合了费率市场化、商业养老、拓宽投资渠道等诸多有利条件,涵盖保险保障、养老、长期规划等功能,可以比较充分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鑫福年年”组合计划采取即交即领的方式,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提供一个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凡出生28天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投保,保险期间至80周岁,交费方式可选择3年交、5年交、10年交。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生存,可在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返还所有已交保费(不计利息),女性客户最早55岁即可领取。以刚满月的女宝宝为例,如果选择年满5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为祝寿金领取日,以五年交的方式购买该产品,年交10万元,那么在合同生效日可领取12000元,之后直至80周岁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13463元,满5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可领取50万祝寿金,满80周岁还可给付基本保额89750元,累计的固定生存利益达157万余元。
  从累积增值、灵活领取的角度考虑,消费者可以在投保“鑫福年年”组合计划的基础上投保“鑫账户(钻石版)”,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将“鑫福年年”组合计划的年金、养老年金、祝寿金和满期保险金全部转入“鑫账户(钻石版)”万能账户并且免除相关初始费用。
  从高额保障、灵活搭配的角度考虑,消费者可以选择购买“国寿附加长期意外保障定期寿险” (A款、B款、C款、D款、E款)系列产品,对应普通意外身故、客运交通工具意外身故、自驾车意外身故、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和航空意外身故保障,投保年龄最高达65周岁,保障直至75周岁,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其中的一款或多款。其中,重大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泥石流、滑坡、洪水、海啸、台风等常见自然灾害。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提供长期意外身故保障的附加险与需逐年购买的短期意外险不同,消费者可以选择与主险相同的交费方式,获得此后长期的意外保险保障。
  “鑫福年年”组合计划、“鑫账户(钻石版)”、提供不同长期意外身故保障的五款附加险的灵活组合,为消费者提供长久伴随的资金支持和意外保障,满足全生命周期财务管理需求。(朱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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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介绍
发布时间:
  【摘要】是中国人寿推出的一款产品,该款保险的全称为国寿鑫E两全保险(万能型),承保年龄是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下文将会对该款保险做详细的介绍,您可以在购买之前了解一番。  投保范围  凡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五年。  保险责任  一、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 120%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持有效客票搭乘本合同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80%给付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四、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乘客身份乘坐私家车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本条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的 80%给付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国寿鑫年金保险万能型产品的保险责任包括满期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客运交通工具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以及自驾车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如果您觉得这款保险不错,可以通过相关渠道进行购买。
来源:中国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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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被保险人生存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保险合同约定分期给付生存保险金,且给付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中国人寿年金保险主要包括各种养老保险及理财保险,愿国寿的关爱陪您一年又一年。
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养老金终身领取,保障一辈子相伴,天伦之乐常在身边,尽情享受精致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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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鑫易宝保障计划”是中国人寿在费率市场化后推出的新产品,兼具财富规划、保险保障双重功效,投保人可选择关爱年金进入万能账户累积生息。“国寿鑫易宝保障计划”将全心全意规划您的美好生活,让您和您的家人幸福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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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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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期限:
缴费方式:
投保年龄:
18-55周岁 &
满期保险金
合同期满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起身故,我们按身故当时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自合同第一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合同第N个年生效对应日止,每生存满一周年,我们每年按合同约定给付关爱年金。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十年、二十年两种。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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