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贵人生年金 年金保险分红型型 我2012年3月份在新华买的尊贵人生品种3168请问红利怎么拿

& & 文章详情
  日,四川省的林先生向世纪保网投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称我于2012年5月在业务员的欺骗误导下购买了一份新华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业务员上门办理,每年存10000元,存5年,当时业务员夸大保险收益
  投诉全文如下:
  我于2012年5月在业务员的欺骗误导下购买了一份新华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业务员上门办理,每年存10000元,存5年,当时业务员夸大保险收益,说的每年的收益高过银行利息,并且只要交满5年就可以随时申请全额退保并领取高于银行的利息,反正说得各种天花乱坠、各种忽悠,还说电话回访只是公司走个过场,让我配合他,问什么就回答:&好的、知道了、是&就行了,说的不这样回答公司就会扣他绩效,这也是他在公司考核的一部分,当时我也没多想,完整的合同也没有,就是两页个人业务投保书,里面根本就看不到现金价值表,一切按照他说的该签字的签字,电话回访也是按照他要求的配合完成,现在已缴费3期,共计:29640元(最终业务定的年缴9880元),中途我也有电话联系业务员确认是不是5年末便可全额退保并领取高于银行存款的利息,得到的答案依然是肯定的(当时没有录音),直到今年5月19日打新华官网电话咨询的时候才得知购买的合同期为52年,就是直到我80岁,与当初业务员承诺的完全不同,感觉被骗后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就是立马给当时的业务员电话质询,开始他还狡辩称:&不会吧,5年末应该可以全额退保并领取利息的,最后他却说已离职,叫我找公司其他人并坚称当时没有说过5年末可退,一切依合同为准!对于这种被业务员欺骗误导购买的保险,我请求世纪保网帮我维权,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并支付利息。目前有一材料不知是否有用?就是合同内有份契约变更通知书所填的投保日期早于个人业务投保书日期并且下面的投保人签名及被保险人签名非我本人所签!
  将对投诉内容进一步核实!
  链接:
觉得这篇文章不错?分享到:
世纪保网 欢迎你来"搞"
网站联系QQ: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新华尊贵人生分红型保险是怎么回事儿_百度知道
新华尊贵人生分红型保险是怎么回事儿
新华人寿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发行机构:新华人寿产品分类:分红保险保险期限:80岁 产品简称 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险期限 80岁 发行机构 新华人寿 产品分类 分红保险 投保年龄 30日-55岁 缴费方式 趸交,年交 保险责任 基本责任:1.关爱年金:犹豫期结束的次日零时生存,按首次保险费10%给付;合同生效至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前,在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首次保险费1%给付。 2.生存保险金:合同生效至60周岁,每满两周年的保单对应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60至80周岁,每一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按当日基本责任的保险金额的9%给付。 3.身故保险金:保险实际缴纳的基本责任的保险费的1.05倍与基本保险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 4.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且在18至60周岁之间,可免交之后基本保险责任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可选责任:1.祝寿金: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零时生存,可获祝寿金,可选责任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祝寿金约定领取之日前身故或全残,按以下二者较大者的1.05倍与可选责任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可选责任终止。A可选责任有效期内实际缴纳的可选责任的保险费,B在该可选责任有效期内可选责任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产品说明 1. 十分关爱 快速体验2. 九九见利 人生无忧3. 月月复利 二次增值4. 随时追加 按需理财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分红型保险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新华保险的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到底怎么样?_百度知道
新华保险的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到底怎么样?
20年交了6万多每两年领取1980元,即60年共领取30次,将近领回本金分红不多,跟银行利息相当。所以从20年来看,不如存银行。70年看跟存银行相当。这款保险的作用是先存一笔钱,然后细水长流慢慢领取买保险若冲着收益都会失望,若即希望有保障又希望有收益就选投资连结保险,分红险不是收益性险种。但从保障角度看,这个险种2.2万的保额,保障功能几乎没有。它时候有钱人在保障其全后,用这种险种来配置资产,躲避风险用。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保险在短期是比不过银行的?
具体是否退保看自己你好
1,这样的话损失是比较大的. 首先你退保的话是拿不到多少钱的大概损失一半或三分之二具体看保单上面的现金价值表
2,而现在又为什么选择退保。不知道你那当初为什么会买这款险种的。
不建议退保,长期是能超过银行的
新华保险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新华保险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培训课件_图文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新华保险尊贵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培训课件
上传于||暂无简介
大小:4.33MB
登录百度文库,专享文档复制特权,财富值每天免费拿!
你可能喜欢& & 文章详情
  日,辽宁的赵先生向投诉新华人寿称,本人号在工商银行黑山分行大虎山支行经银行工作人员孙占吉介绍购买了一份尊享人生年金保险。
  投诉全文如下:
  本人号在工商银行黑山分行大虎山支行经银行工作人员孙占吉介绍购买了一份新华人寿尊享人生年金保险,我当时购买的时候已经明确表态此保险不准备长期持有,最多不超过10年,该业务员表示按保险公司的利益演示表到10年末,我将账户赎回可以得到金额大概6.5万左右,现在经本人再保险公司查询,经过四年时间现在保险公司查到我现在账户赎回的现金价值加上其他分红也只有2.5万多,而他们给我的利益演示表上面对应的第四年末应该在3.2万以上,这里面相差7000多,保险公司业务员孙占吉当时讲过我的利益跟演示表后面的账户赎回金额是对应的,不会相差太大,现在需要向保监局提出申请,希望予以帮助,业务员本人现在也承认当时是这么给我承诺的。
  现在发现新华保险在销售这份保险的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点违规的地方。
  第一 ,首先是工作人员在向本人介绍这个保险产品的时候没有尽到相关义务,对保单各项内容解释清楚,更没有对本人有任何风险提示,并通过保险公司提供的利益演示表对我进行误导,造成本人对未来的预期收益和现在实际收益不符。该业务员违反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中第三十一条:&保险营销员应当客观、全面、准确地向客户披露有关保险产品与服务的信息,应当向客户明确说明保险合同中责任免除、犹豫期、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退保等重要信息&、以及第三十六条中&保险营销员从事保险营销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做虚假或者误导性说明、宣传;(四)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五)对保险产品的红利、盈余分配或者未来不确定收益作出超出合同保证的承诺。等条款。该业务员有追求个人奖金之嫌,故意隐瞒风险,夸大效益应负有全责。
  第二,销售过程中,工作人员只要求我在保单上的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上面两处签字以后其余内容都是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填写,(这一点工作人员现在也承认)。《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批露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保险公司在签发保单之前,应让投保人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单上显著位置用黑体字打印:&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并由投保人签名确认并抄写风险提示语。
  我既没看见本产品说明书,也没看见投保单上显著位置用黑体字打印:&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产品说明书&
  在办理认购过程中,本人只在&投保单&上签名,没有在&保险单&上签名,其手续是不齐备、不严格、不合法的。最近了解才知这种合同都是无效的、非法的,必须纠错。
  第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批露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每一会计年度应当至少向保单持有人寄送一次分红业绩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一)分红保险经营状况及公司分红政策;(二)费用支出及费用分摊方法,采用固定费用率方式的除外;(三)本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四)保单持有人应获红利;(五)红利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
  直到现在,我从未见过分红业绩报告。该公司严重违反了中保会作出的管理办法。此保险可视为暗箱操作,不合法,不予认可。
  综上所述,我认为保险公司人员推销保险产品时,故意隐瞒该保险的真实情况,诱使我相信其&保本保息、还能再参加分红,比普通存款利息高得多&,导致我购买此保险,涉嫌严重违规,现要依据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所骗保的保险产品应该按当时承诺的理财产品条件兑现,即保本保息(不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外加分红。否则我们将保留向上有关监察、新闻部门投诉的权利和传媒、网络部门研讨的权利。
  本人诉求,现根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中国保监会负责处理保险消费者提出的下列投诉:(一)保险公司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应当由中国保监会负责处理的;
  (二)保险从业人员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应当由中国保监会负责处理的;
  现在需要保监会处理以下几项;1.对相关工作人员处理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2 对本人手上这份演示表进行调查,本人对这个演示表现在存在很大疑问,当时保险公司这个演示表有没有在保监会备案,演示表内容是如何生成,是不是存在欺骗行为。3 本人的红利告知书从未收到过,造成本人对预期收益毫不知情。综上所诉保监局是否对相关保险公司进行处理。本人要求保险公司终止合同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相关赔偿。
  世纪保网将对投诉内容进一步核实!
  链接:
觉得这篇文章不错?分享到:
世纪保网 欢迎你来"搞"
网站联系QQ: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网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t3168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