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茂公司在册股东 非在册股东东

菁茂农业:股票发行方案_菁茂农业(832482)_公告正文
菁茂农业:股票发行方案
公告日期:
证券代码:832482
证券简称:菁茂农业
公告编号: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黄河路)
股票发行方案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二一五年七月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一、公司基本信息......3
二、发行计划......3
(一)发行目的......3
(二)发行对象......3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4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资资金总额......4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价的影响......4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4
(七)募集资金用途......4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4
(九)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5
(十)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5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5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5
五、中介机构信息......6
(一)主办券商......6
(二)律师事务所......6
(三)会计师事务所......7
五、有关声明......8
公司、本公司、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菁茂农业
江海证券、主办券商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最近一次由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
《公司章程》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名称: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简称:菁茂农业
(三)证券代码:832482
(四)注册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黄河路
(五)办公地址: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一条山镇黄河路
(六)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七)法定代表人:舒芳
(八)董事会秘书:张世雄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菁茂农业”)本次向潜在投资者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拓展市场、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发行对象
1.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议案》,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在增发新股时,公司原股东不享有对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2.发行对象不确定的股票发行
菁茂农业拟向不超过15名潜在投资者进行股票定向发行,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以协商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须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市净率等多种因素并参考2015年5月定向增发价格的基础上确定的。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资资金总额
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2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20】万元。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除权、除息事项,不会导致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挂牌以来未涉及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况,不会对本次股票发行价格造成影响。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无限售安排,发行对象无自愿锁定的承诺。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拓展市场、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如下:
1、《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十)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1、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无需主管部门的批准及授权。
2、本次股票发行完毕后,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备案程序。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造成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所有者权益有较大幅度的提升,资本实力得到增强,可推动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和整体盈利能力,对其他股东权益或其他类别股东权益有积极影响。
(三)与本次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其他相关特有风险。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的权益被股东及其关联方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二)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不存在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二十四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不存在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五、中介机构信息
(一) 主办券商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项目负责人:郭定
项目组成员(经办人):田豪、谭奇前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二)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楼C座40-3五层
单位负责人:付洋
经办律师:蔡红兵、张涛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三)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东塔楼1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春仁、王俊萍
联系电话:010-
传真:010-
六、有关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全体监事: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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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及投诉热线:021-&&&&
证券投资咨询资质:上海东方财富证券研究所 编号:ZX0064
&沪ICP证:沪B2-&&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菁茂农业:主办券商推荐报告_菁茂农业(832482)_公告正文
菁茂农业: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公告日期: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茂农业”或“公司”)就其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经过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批准,并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海证券”)提交了挂牌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江海证券对菁茂农业业务状况、公司治理、财务、合法合规等进行了尽职调查,对菁茂农业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江海证券推荐菁茂农业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项目小组”)根据《工作指引》的要求,对菁茂农业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菁茂农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部分董事、监事、员工进行了交谈,并与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了交流;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文件、纳税凭证等,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
二、内核意见
我公司推荐挂牌项目内核小组于日至1月23日期间,对菁茂农业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申请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于日召开了内核会议。参加此次内核会议的内核成员为:刘鹏、王璐、黄薇、温家彬、葛新、史青筠、周正喜等共7名,其中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专家各一名。
上述内核成员符合《业务规定》中内核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不存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情形;不存在担任项目小组成员的情形;不存在持有拟推荐挂牌公司股份,或在该公司中任职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
根据《业务规定》对内核审核的要求,内核成员经过审核讨论,对菁茂农业本次挂牌出具了如下的审核意见:
一、我公司内核小组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项目小组制作的《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公开转让之尽职调查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了抽查核实,认为:项目小组已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资料核查等工作;项目小组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行业分析师已就尽职调查中涉及的财务会计事项、法律事项、业务技术事项出具了调查报告;项目小组已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尽职调查。
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公司已按上述要求制作了《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公司申报文件和挂牌前拟披露的信息符合上述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
三、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二年;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公司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推荐挂牌条件。
菁茂农业于日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公司改制依法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改制合法合规。
四、根据《业务规定》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的要求,内核会议成
员审核了菁茂农业风险评估表及风险事项,经内核会议审核,评定菁茂农业为中风险等级。
综上所述,菁茂农业符合《业务规则》有关挂牌的条件,内核会议就是否推荐菁茂农业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
综上,内核意见认为:菁茂农业符合《业务规则》规定的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条件,同意推荐菁茂农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三、推荐意见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茂农业”)的前身为甘肃世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茂有限”),成立于日,并取得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135”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日,世茂有限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甘肃世茂农业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日出具的“大华审字[号”《审计报告》,确认菁茂农业截至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36,917,086.93元,折合股份3000万股,整体变更后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由菁茂农业全体出资者以其拥有的截至日菁茂农业的净资产认购。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全部出资。日,菁茂农业取得白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135(2-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在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控股股东、主营业务、高级管理人员等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系以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整体折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可以连续计算,可认定公司存续已满两年。因此,公司满足“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要求。
(二)公司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中药材种植、储存、加工与销售,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储存、加工与销售,特色畜禽养殖、加工与销售,林木育苗、种植与销售。
公司种植的中药材主要包括甘草、枸杞及少量黄芪等;特色经济作物主要为文冠果;特色畜禽主要为甘草羊;林木主要品种包括杨树、国槐、七叶树、文冠果苗、油松苗、白皮松苗以及云杉苗等树种。
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月业务收入分别为56,429,235.5元、63,152,020.05元和40,039,638.79元,全部来自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5,646,079.62元、13,633,712.09元和6,599,139.30元。公司成立后,大力开拓市场,业务发展迅速,公司目前处于稳步发展期。
公司经营的业务、商业模式等信息明确具体,根据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具有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的能力。
根据项目小组人员调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司有重大违法经营的情形,而且公司每年均按时完成了工商年检,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依法存续。
因此,公司符合“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要求。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内部治理结构较为简单,设执行董事和监事各1名,股东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运作,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股份公司成立后,菁茂农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和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并在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过程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经核查公司股东会(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职工大会等相关会议文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经对工商登记资料、纳税情况的调查,公司每年均按时完成工商年检,依法及时申报缴纳各项税费,申报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形。
项目小组与公司管理层就诚信状况进行了沟通,并取得了公司管理层签署关
于诚信状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应对所任职公司最近两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而负有个人责任的情形,无个人到期未偿还的大额债务、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等。项目小组通过查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等公共诚信系统,查阅公司申报纳税、银行贷款等资料,咨询公司律师,未发现公司管理层有不良诚信行为的记录。
因此,公司符合“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的要求。
(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有限公司阶段,经历了一次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各方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程序。股份公司阶段,公司经历过两次增资,均通过了股东大会决议,并履行了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法律程序。日开始,公司股份在天津股权交易所登记托管和挂牌交易。股份公司历次股份变动均经天津股权交易所依法登记,股份发行和转让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天津股权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股权明晰,股东之间不存在代持或信托持股等行为。
因此,公司满足“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的要求。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日,江海证券与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海证券担任其公司挂牌和公开转让的推荐主办券商,负责推荐其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与公开转让,并指导和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因此,公司满足“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的要求。
菁茂农业地处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位于甘肃、内蒙古、宁夏三省交界,地处腾格里沙漠南缘,当地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较差。公司致力于绿色生态循环种植养殖、农产品及畜产品初加工业务,在生产基地修建了完善的农业灌溉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及防风林、经济林,在保持公司发展壮大的同时,能起到绿化戈壁、改良土壤、保持水土的作用,使地区环境保护和企业成长形成持续良性互动,在当前国家大力提倡保护环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背景下,公司的商
业模式兼具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重优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如上所述,菁茂农业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条件。
综上,我公司特推荐菁茂农业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四、提醒投资者注意事项
(一)自然灾害风险
自然条件对农业生产有直接影响。公司地处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位于甘肃、内蒙古、宁夏三省交界,地处腾格里沙漠南缘,周围有大面积戈壁滩,由于土地贫瘠、盐碱化严重,气候和水文条件较恶劣,容易发生大风、沙暴、干旱、低温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危害较大。为积极应对各种自然灾害,公司已经采取了种植防护林、修建水利设施、改良土壤等一系列措施,但是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不可抗力,如果发生公司难以应对的严重自然灾害,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突发疫情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养殖行业存在爆发高致病性疫情的可能。疫情一旦发生,可能导致畜禽大面积死亡,使甘草养殖产量锐减,同时影响消费者的消费热情,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为此,公司采取了严格的养殖管理措施,及早防范,发现疫情及时处理。但是如果发生新的疫病或公司目前的防范应对措施难以有效控制的严重疫情,将会给公司的特色养殖业务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农林牧行业属于传统行业,技术含量普遍较低,进入门槛相对不高。目前行业内有多家规模较大的农业企业,如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昆仑神农股份有限公司、甘肃条山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其拥有大面积的甘草、枸杞等种植基地,对公司形成了较大竞争压力。如果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产品优势,通过错位竞争扩大市场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或者受制于资金、市场开发瓶颈,公司的现有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
(四)利润下降的风险
2012年度、2013年度及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6,429,235.50元、63,152,020.05元和40,039,638.79元,净利润分别为15,646,079.62元、
13,633,712.09和6,599,139.30元。尽管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小幅增加,但受公司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所发生的市场开拓费用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利润呈下降趋势,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扩大市场并有效控制期间费用规模,可能将会导致公司利润继续下降。
(五)现金流量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低于当期净利润,其中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1,039,673.50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比较紧张。另外,目前公司处于快速扩张时期,各项投资建设项目较多,经营规模增长较快,所需资金较多。为解决规模扩张所需的资金问题,公司除增资扩股外,还增加了银行短期借款。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状况,或不能持续取得银行贷款或通过其他形式补充流动资金,将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现金流量风险。
(六)公司经营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未来,公司将以特色农产品及经济作物种植、加工及销售和特色养殖、加工及销售为核心,向行业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延伸,完善产业链,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因此未来公司将面临市场开拓、资源整合等方面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专业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七)个人客户和供应商不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中均存在自然人。一般情况下,自然人与机构相比在采购能力、经营规模、经营拓展能力和自身业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不确定性和局限性,这种波动、不确定性和局限性可能会对公司的未来生产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股权质押导致的实际控制人变更风险
截至日,公司控股股东舒芳和张晓明等15名自然人股东的共计2902.50万股股份为公司取得共计32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质押,质押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0.42%。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将会导致公司股权发生变更,并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这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九)税收优惠政策变更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及初加工,按照现行的所得税及增值税税收政策,享受农产品种植及初加工并销售、养殖及初加工并销售的所得税及增值税免税政策,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动,或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所得税及增值税税收优惠,将会给公司的利润带来重大影响。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舒芳,舒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5.13%股份,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决策、监督、日常经营管理上均可实施重大影响,且部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其存在亲属关系,该种股权结构和管理架构有利于保证公司的决策效率和执行效率。但是,公司客观上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不当行使其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风险。
(十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快速发展,生产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人员会不断增加,从而对未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股份制改制和推荐主办券商的辅导,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针对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已经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但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推荐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的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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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茂农业: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更正后)
公告日期:
股份代码:832482
股份简称:菁茂农业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日,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公司在册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
(一)公司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均享有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可按其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比例乘以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作为优先认购数量上限进行优先认购。行使优先认购权的在册股东应不晚于日,将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意向函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是指截至股权登记日(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三)在册股东缴款安排
无在册股东因本次股票发行向公司提出优先认购,不存在在册股东缴款安排的情形。
二、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投资者的认购安排如下:
广州博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
新三板6号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认购对象为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合格投资者,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1、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人已与公司签署了《股票认购协议》。认购人在缴款期内进行股份认购,将认购资金足额汇至公司指定账户。
2、完成缴款后,认购人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或扫描后发邮件至邮箱,同时电话确认。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日前(含当日),公司确认各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电话或邮件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户名:甘肃菁茂生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县支行
账户:400010
银行对增资款缴款的要求:汇款时,收款人账号、户名严格按照以上信息填写,汇款金额为本股票发行认购公告中披露的对应金额。汇款人账号、户名应为认购表中所列认购人名称,汇款用途填写“投资款”。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公司股票发行认购期间的工作时间为工作日的09:00-16:30。
2、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股东名称为汇款人,并汇入股票发行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认购股份数,例如:张三,1,000股。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股份认购人自理,不得在认购资金内扣除。
3、对于各认购人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与认购人进行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由于认购人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出现的各种情况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人本人承担。
4、对于在日前收到认购人的汇款底单,但未在日前收到银行出具的认购人汇款到账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认购人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5、在日下午17:30前,公司尚未与认购人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认购人的情况,请认购人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6、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严格按照前述股票发行认购资金缴款账户的信息填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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