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股吸收合并并注销后企业能发生费用吗

中信证券:关于吸收合并及注销(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阶段性进展公告
发帖人:乘着理想的风帆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及注销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阶段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履职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证券(浙江)有
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本公司获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
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浙江)”)。吸收合并完成后,中
信证券(浙江)将注销,中信证券(浙江)的证券营业部、分公司将变更为本公司的
证券营业部、分公司(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发布的公告)。目前,相关吸
收合并工作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进展顺利。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本公司业务范围已增加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除天台县、苍南县)的证
券经纪业务。
2、中信证券(浙江)的客户及业务已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清算后整体迁移并入
本公司,本公司自 2015 年 9 月 14 日起为该等客户提供参与证券市场交易的相应服务。
3、本公司及中信证券(浙江)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要求,办理
中信证券(浙江)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证照与资
质的变更手续,中信证券(浙江)将在其原分支机构变更至本公司名下并领取新证照
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法人资格注销等手续。
4、2015 年 9 月 1 日为本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证券(浙江)的交割日,自该日起,
中信证券(浙江)的相关财务数据全部并入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国家领导人在任时,往往公务繁重,退休之后不再承担具...
热门关键字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 注销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告
 来源: 
来源:作者:责任编辑:
为积极推进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的《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方案》吸收合并、注销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2013年度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为基准,以吸收方式合并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其独立法人资格予以注销,成立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宏丰实业分公司。吸收合并前,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伍亿壹仟万元整,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壹佰肆拾叁亿玖仟伍佰零伍万捌仟柒佰陆拾玖元整,吸收合并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变。2.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甘肃紫轩酒业有限公司、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嘉峪关汇丰工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嘉峪关市雄关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轩峪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甘肃紫轩酒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所属超市等经营实体变更为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分支机构。3.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出让、转让或清算等方式处置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长期股权投资。4.嘉峪关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吸收合并后,其债权债务由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承接。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责任编辑:yfs001]
一周图片排行榜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公司被吸收合并应何时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公司被吸收合并应何时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
关注会计网微信,随时随地快速收到问题答案
已回答20997条
老师建议:
问:本公司被吸收合并,应当如何操作?应当在什么时候办理税务及工商注销手续?办理这些手续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具体提交的资料,由于各地可能存在差异,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您已输入0个字(不少于8个中文字符)
收藏该问答|我来解答
您已输入0个字(不少于8个中文字符)
看不清楚?
向专家老师提问万名老师在线,十分钟内快速回复!
看过本问题的人还看过
大家都在看的 纳税实务 相关资讯欢迎来到商小妹
咨询热线:023-966965
● 热门推荐
重庆小贷公司迎来政策“大松绑”,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开展网络贷款业务。
重庆市实施“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改革,创业者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更加便捷,由工商部门核 ...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遭注销 云南合和将吸收合并
09:00:49&&&作者: 原文出处 :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蔺丽爽)据昆药集团(600422,SH)、云南白药(000538,SZ)两家发布的公告,公司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将被注销,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合和)将对其吸收合并,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原债权、债务由云南合和承继。  据了解,作为国内烟草行业第一大省,目前云南烟草行业主要是“一公司、两集团”的格局,一公司是指云南中烟,两集团是红塔烟草集团和红云红河集团,而遭注销的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正是红塔烟草集团此前旗下的子公司。云南合和是由上述3家出资共同组建而成,其中云南中烟现金出资1.2亿元,占总股本的12%;红塔烟草集团出资7.5亿元,占总股本的75%;红云红河集团出资1.3亿元,占总股本的13%。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将注册资本达56亿元的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注销,整体合并进云南合和,标志着云南烟业的多元化整合已迈入实质化阶段。
版权所有 & 重庆汇融文化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ICP备案:渝ICP备号&>&&>&&>& > 正文
中信证券:关于吸收合并及注销(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阶段性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及注销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阶段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履职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证券(浙江)有
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本公司获准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信
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浙江)”)。吸收合并完成后,中
信证券(浙江)将注销,中信证券(浙江)的证券营业部、分公司将变更为本公司的
证券营业部、分公司(详见本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4 日发布的公告)。目前,相关吸
收合并工作正在稳妥、有序地推进,进展顺利。现将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本公司业务范围已增加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除天台县、苍南县)的证
券经纪业务。
  2、中信证券(浙江)的客户及业务已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清算后整体迁移并入
本公司,本公司自 2015 年 9 月 14 日起为该等客户提供参与证券市场交易的相应服务。
  3、本公司及中信证券(浙江)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程序要求,办理
中信证券(浙江)及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证照与资
质的变更手续,中信证券(浙江)将在其原分支机构变更至本公司名下并领取新证照
后,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法人资格注销等手续。
  4、2015 年 9 月 1 日为本公司吸收合并中信证券(浙江)的交割日,自该日起,
中信证券(浙江)的相关财务数据全部并入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
  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0 日
注:本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主办方欢迎投资者的广泛意见,但为了共同营造和谐的交流气氛,需提醒投资者的是,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内容不得含有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攻击性的、缺乏事实依据的和违反当前法律的语言信息,相关重复问题不再提交。
(请登录或输入用户名提问,并遵守相关规定)
正在努力加载...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吸收合并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