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96辉丰股份份10送25除权日

辉丰股份配股什么时间到账_百度知道
辉丰股份配股什么时间到账
  配股到账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大约是配股成功后两周左右。您可以按F10查看该股说明,那里有准确的配股到账日期。  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应的程序,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投资者在执行配股缴款前需清楚的了解上市公司发布的配股说明书。  投资者在配股的股权登记日那天收市清算后仍持有该支股票,则自动享有配股权利,无需办理登记手续。中登公司(中国登记结算公司)会自动登记应有的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的配股权限。  上市公司原股东享有配股优先权,可自由选择是否参与配股。若选择参与,则必须在上市公司发布配股公告中配股缴款期内参加配股,若过期不操作,即为放弃配股权利,不能补缴配股款参与配股。  一般的配股缴款起止日为5个交易日,具体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配股缴款之后,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会有一个具体的除权日以除权方式来平衡股东的该股份资产总额以保证总股本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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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特别提示: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增股份珐海粹剿诔济达汐惮搂上市时间: 2015 年 4 月 7 日如果你前面参与了配股,明天就和原来的股票一样,可以正常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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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公司股票自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文核准,江苏辉丰农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向截至日(R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股东(总股本318,550,050股),按照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配售。
本次配股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日(R+5日)结束。现将本次配股发行
结果公告如下:
一、 认购情况
无限售条件股东
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认购合计
44,692,,358
33,461,614
78,153,972
568,039,870.18
425,297,113.94
993,336,984.12
二、 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79,637,512
股。本次配股全部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12.71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2.5股的比例参与
配售,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发行人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日)收市,发行人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总量为184,703,588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日),有效认购数量为
44,692,358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46,175,897股的96.7872%,认购金额为
568,039,870.18元。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仲汉根先生履行了其
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了42,074,371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42,074,371
股的100%。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78,153,972股,占本次可配股份总数79,637,512股的
98.137136%,超过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
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发行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全体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 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
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相当于每10股配2.4534股。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
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江苏辉丰农
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到巨潮资讯网(.cn)
查询《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
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股票自日开市起复牌。
五、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江苏省大丰市王港闸南首
法定代表人: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4层
法定代表人:
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评论该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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