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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襄阳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
襄阳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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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停止受理,居民今后只能申请公租房
13:10:21&&&&华夏经纬网
  【内容摘要】&&运行了6年的廉租房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全部统称为公租房,原租金保持不变。&
  【襄阳政府网消息】运行了6年的廉租房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全部统称为公租房,原租金保持不变。昨从市房管局获悉,今年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居民只能申请公租房。
  廉租房运行6年
  为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2007年10月,在襄城闸口路和樊城星火路,由政府部门投资建成了首批廉租房小区,除安置拆迁外,100套廉租房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分配。
  随后,房管部门按照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有无重大疾病等多个方面综合打分,依据得分高低,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电脑摇号确定房源,廉租房也成为困难家庭的希望。
  目前市区已建成闸口和谐家园、东城逸景、紫薇馨园、星火路和谐家园、振华路祥云小区、大庆东路清河春晓小区、白家庄祥瑞廉租房小区、汉江•水云间小区、汉丹小区、湖北化纤厂项目、邓城•芳草园等11个廉租房小区。
  市房管局保障科负责人表示,廉租房在襄阳运行了6年,一共为5114户家庭解决了住房,其建设规模和保障方式都走在全省前列。
  租金保持不变
  廉租房并入公租房后,现有住户怎么办?正在建设的廉租房小区怎么分配?市房管局负责人解释说,已入住的廉租房将全部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其租金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
  据介绍,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廉租房租金收取有两种标准:享受低保的申请家庭,廉租房按照0.8元/平方米/月租金标准收取;低收入家庭,廉租房按照2.33元/平方米/月租金标准收取。
  目前市区仍有廉租房小区正在建设。文件规定,在建的廉租房小区和未入住的廉租房小区,首先优先解决原廉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租房分配。
  公租房可购买
  按照公租房管理规定,在租期满5年后,市政府出售该公租房时,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优先申请购买居住的公租房。市房管局保障科负责人表示,廉租房并入公租房后,居民也可享受这一政策。
  原廉租房家庭因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廉租住房配租条件,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可按合同约定退房,也可继续承租原住房,但租金按公租房标准执行。
  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相比廉租房,公租房保障对象更广泛,城镇低收入群体、中低收入群体、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都可申请公租房。今后公租房将统一轮候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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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襄樊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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