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巴彦县县德祥相新农合什么时候可以办

很抱歉,您访问的帖子已被隐藏或删除
您可以试试:巴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县2012年度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彦县2012年度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巴彦县2012年度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巴彦县2012年度
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卫生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新农合农民个人费用收缴工作的通知》(黑卫发[2011]644号)文件要求,2012年我省将继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为确保全面完成2012年度全县农民参合缴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要求,坚持以农民自愿参加和政府主导的原则,以各乡(镇)政府为主,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和动员,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农民参合,不断提高参合率和保障水平,将我县新农合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一)实施对象与筹资标准
实施对象:凡在本县常住的农业户口农民;中小学生和儿童必须随家长或监护人一起以户为单位参合;本地户籍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由政府资助的医疗保障制度而有意参加新农合人员;非巴彦县户籍,在巴彦县务工、经商、创业,办理居住证的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并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并可为2012年出生的预产儿参合。2012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290元。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动员和引导全县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人数不得低于2011年参合人数,参合率达到98%以上。农村贫困人口和重度残疾人参合率力争达到100%。
2、全面完成参合缴费工作任务,农民个人缴费、民政部门资助贫困人口缴费、残联部门资助残疾人缴费和县财政补助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并及时足额存入银行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
(三)责任分工
2012年农民参合缴费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下进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1、各级政府职责。县各乡(镇)政府是农民参合缴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认真搞好调研测算和科学调整补偿政策的前提下,制定本地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以政府名义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分解落实责任;要充分发挥村委会的职能作用,以村为单位开展农民参合缴费工作;要以村屯为单位设立方便农民参合缴费的工作站,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农民参合的缴费、登记和填写《农民参合缴费登记册》等工作。
2、卫生部门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新农合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在动员和引导农民参合缴费工作中,要积极为当地政府当好参谋,协助各级政府制定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县和乡镇新农合管理人员、乡镇和村医务人员开展新农合政策宣传和讲解工作;负责印制《农民参合缴费登记册》等宣传材料;负责与财政部门核对参合人数和缴费金额;负责参合农民信息录入和统计上报工作。
3、财政部门职责。按照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黑财社[2008]5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财政负责在国有银行设立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并及时将本级财政承担的补助资金存入 专户管理。乡镇财政所负责在银行设立收入账户,暂存由村委会代财政所收缴的农民参合资金。缴费工作结束后,乡镇财政所应一次性将农民参合资金全部汇缴到县财政专户。乡镇财政所要为村委会收取农民参合缴费资金提供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基金收缴专用收据,新农合财政收费票据采用手写方式,票面有参合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按照一户一开票的方式,专用收据的存根应留存在乡镇财政所备查。
4、民政部门职责。按照省民政局、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黑民办[2008]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县民政部门负责安排一定数量的医疗救助资金,资助本地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代其缴纳全部个人缴费资金。县和乡镇民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组织农民参合缴费之前,向各村委会提供由其资助的应参合五保户和低保户等贫困人口名单。村委会在动员农民缴费时,要认真核对民政部门提供贫困人口名单,不再向其收取个人缴费资金。农民参合缴费工作结束后,县民政部门将资助贫困人口参合的资金一次性划入到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
5、残联部门职责。负责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本地重度残疾人参合,并于各地动员农民参合缴费之前,将所资助人员名单提供给村委会,并在参合缴费工作结束后一次性将资助资金划入本地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
6、农业部门职责。负责协助乡镇政府做好动员农民参合缴费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7、审计部门职责。负责对农民参合缴费工作的全程监督,防止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8、广电部门职责。负责在农民参合缴费期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面宣传、报道新农合有关政策和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方法步骤
2012年度我县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共分三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7日)。主要任务:县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搞好有关情况测算,结合本地实际,制定2012年新农合《补偿方案》;制定2012年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制《农民参合缴费登记册》、巴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和宣传材料;从省财政部门购买新农合基金缴费专用收据;县和乡镇政府先后召开2012年农民参合缴费工作动员大会,明确责任、任务和要求。
(二)动员和缴费阶段(2011年12月8日-12月30日)。主要任务:县财政部门将从省财政部门购买的新农合基金个人缴费“专用收据”,按各乡农业人口户数下拨到乡镇财政所,再由乡镇财政所按各村户数分发到村委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字块和宣传单等形式向农民宣传新农合有关政策和典型事例;采取定时间、定地点、定金额的办法,边动员边缴费,办理农民参合缴费事宜。同时,要与农民签订“参合协议”;村委会及时将参合农民缴纳的资金存入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将本乡镇参合农民缴费资金一次性汇缴到县财政专户。
(三)汇总和信息录入阶段(2012年1月1日-1月30日)。主要任务:县和乡镇新农合办公室汇总农民参合人数,核对参合人员名单,核对民政和残联部门资助人员名单,录入参合人员信息,并及时将参合人员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县合管办)。
四、保证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农合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政府部署要求上来。2012年度,国家和省对新农合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将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290元,尤其是农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了20元;要求参合率达到98%以上;要求对补偿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筹资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因此,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2012年度农民参合缴费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及时启动参合缴费工作,并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农民参合缴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民参合缴费工作推进组,采取县政府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农户的办法开展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政府把新农合工作列入乡镇年度工作责任目标,作为年度考核、单位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县政府对新农合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进展缓慢、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将给予通报批评。卫生、财政、民政、农业和审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部门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配合,齐心协力推进工作。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和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印发宣传单和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宣传参合农民受益的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新农合氛围。同时,各乡镇和县合管办要深入村屯,逐家逐户进行宣传和动员。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新农合工作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都能了解和掌握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切身感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好处和利益,增强农民互助共济意识,消除思想顾虑,积极主动参加新农合。
(四)加强监督管理。要加强对农民参合缴费的监督管理,坚持自愿的原则,不能强迫命令,未经本人同意不能代缴。不得虚报参合数字,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参合农民缴费必须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对弄虚作假、套取、挤占、挪用和贪污新农合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反馈。要建立农民参合缴费进度定期报告制度,自下而上逐级、及时汇总上报农民参合缴费信息,同时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反馈,以便于领导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平衡发展。农民参合缴费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汇总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新农合办,为申请国家和省财政补助资金提供依据。
附:1、巴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领导小组名单
 & 2、巴彦县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务分解表
巴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领导小组
组&长:李彦国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殿清    县财政局局长
   & 平战军    县卫生局局长
成&员:宋立伟    巴彦镇镇长
   & 陈国荣    兴隆镇镇长
   & 李晓春    西集镇镇长
   & 张焕忠    洼兴镇镇长
   & 刘& 岩    龙泉镇镇长
   & 雷中军    巴彦港镇镇长
   & 韩征全    天增镇镇长
   & 苏彦东    龙庙镇镇长
   & 张& 信    黑山镇镇长
& 杨庆恩    万发镇镇长
   & 王智辉    山后乡乡长
   & 张彦平  & &华山乡乡长
   & 王振东    松花江乡乡长
   & 王云鹤    富江乡乡长
   & 刘万利    丰乐乡乡长
   & 张迎秋    镇东乡乡长
   & 高& 峰    红光乡乡长
   & 邢国义    德祥乡乡长
巴彦县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任务分解表
2011年农业
常住人口数
主办: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建维护:哈尔滨市信息中心巴彦县德祥乡二中-首页
所属目录:
所属地区: &
网站访问量:2156&&
巴彦县德祥乡二中
巴彦县德祥乡二中
供货等级:
交易等级:
诚信指数:99%
客户满意:91%
联系人:负责人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春秋村
迎着新世纪的曙光,沐浴着课程改革的春风,巴彦县德祥乡二中如同一颗散发着诱人芬芳的蓓蕾,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春秋村徐徐绽放。本校师资队伍强大,学课建设合理,学校文化浓厚, 学校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办学实践,打造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的理念.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光临指导,同巴彦县德祥乡二中一起为培养社会主义新人才而努力.
会员类型:
普通会员(未实名认证)
主营项目:
资料待更新
注册资金:不详
员工人数:300人以上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德祥乡春秋村
单位注册时间:1998年7月
扫描保存单位二维码信息
单位印象:定期体检
同事关系和谐
文体活动丰富
节假日礼品
该商铺未发布任何商品信息,以下是系统为您随机推荐的商品信息!
技术支持:1024商务网
浙ICP备号-1
&&1024商务网客服QQ: &&
免责声明:此网页并非该单位官网,而是由会员免费注册的1024商务网商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1024商务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现侵权违规问题请发邮件至或联系删除。很抱歉,您访问的部落不存在
您可以试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巴彦县兴隆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