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遵义泉州2016医保交费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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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智能审核管好“救命钱”
09:35 作者:曹妍来源:遵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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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今年已拦截违规资金10余万
  赤水市今年初启用医保费用智能审核系统以来,截至目前,已拦截违规资金10余万元。
  限于人为因素和效率低等原因,重复收费、乱开药品等套取医保基金乱象一直难以有效防范,导致医保基金流失,加重患者负担。今年初,赤水市社保局引进和使用医保费用智能审核系统,为医保资金建立了“防火墙”。
  据了解,智能审核系统每月筛查3.4万余条结算信息,重点对各定点医疗机构诊疗用药涉及限定儿童、限定性别、限定医院级别、重复收费,以及限定适应症、诊疗项目之间关联性是否匹配等6项进行筛查。乱开药、重复收费等现象,很容易被识破。
  系统初审有问题的结算项目,再结合人工复审、医疗机构申诉说明、申诉复审、终审等流程,即可终审定案。人社部门根据终审确认的违规金额,直接在当期拨付的医疗报销基金中予以扣除,并向违规医疗机构发出整改通知,同时将违规情况抄送其主管部门。
编辑:唐海鹰 主编:唐海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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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职工医保二档交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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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遵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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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一)
  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职院、特教学校、幼儿园学生,以下简称&城镇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乡居民;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和居住在城镇的非本地户籍人员。
  (二)在遵高校(含民办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以下简称在遵高校大学生)。
  参保登记
  (一)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或社区)人社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增减页);
  2、近期1寸免冠照1张。
  乡镇(街道或社区)人社中心根据参保人提供资料,采集参保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础数据,并录入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为其建立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信息。
  (二)城镇学生及在遵高校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实行整体参保,由学校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学生个人信息由所在学校负责采集,并及时报送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登记。未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学生,年龄超过18周岁的,须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可按学生参保缴费。
  (三)几种特殊群体人员的参保登记
  1、城乡低保居民、低保学生儿童、&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民户口簿原件,②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城乡重度残疾居民、重度残疾学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提供: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民户口簿原件,②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重度残疾证明材料。
  3、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了户口簿的,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未取得户口簿的,凭《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取得户口后及时到县级经办机构进行修改变更。
  4、办理参保缴费时,启保时年龄已超过18周岁的,应按成年居民参保缴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学生除外)
  (一)征收期设置
  参保居民应当及时缴纳医保费用,征收期设置为每年8月至次年3月。8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为次年的费用,1月1日至3月31日缴纳为当年费用。
  超过征收期缴费的,设置90天等待期,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和新入学的大中专学生参保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新生儿自出生90日以内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90天等待期;自出生90日后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90天等待期,等待期期间不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丧失劳动力的重度残疾人等参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金额按(遵府办发﹝2009﹞24号)标准执行。标准如下:
  学生、少年儿童:家庭(个人)缴纳40元/人、年;
  重度残疾或低保对象的学生、少年儿童:家庭(个人)缴纳5元/人、年;
  成年居民:家庭(个人)缴纳80元/人.年;
  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或低保对象的居民:家庭(个人)缴纳10元/人、年
  &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家庭(个人)不缴费
  7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员补缴当年医保费用时,补缴费用为&个人缴纳标准+当年财政补助标准&。
  参保居民中断缴费后,可以实行中断(欠费)补缴,中断(欠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参保居民缴费后,其缴纳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不予退还。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待期内产生的费用可按居民医保待遇进行报销。
  基本信息变更维护
  参保人员修改&姓名&、&出生时间&、&居民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的,应及时到参保地人社中心申报,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填写《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各级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提交资料审核无误后予以修改维护。
  关系转移
  城乡居民因各种原因需转移到统筹地区外的,应向所在地县(区、市)经办机构申请关系转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关系转移程序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程序相同。
  关系终止
  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发生出国定居、参军和死亡等情形的,应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人社中心对终止关系人员的死亡证明、出国定居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办理终止参保。
  遵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二)
  遵义市开展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待遇。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医疗保障、民政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
  (二)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政府负责基本政策制定、组织协调、筹资管理,并加强监管指导。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坚持责任共担,社会共济。大病保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的机制。
  (四)坚持收支平衡,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历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情况,强化当年收支平衡,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使城镇居民能够享有最大程度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方式、标准及统筹层次
  (一)筹资方式及标准
  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从上一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照12%的比例提取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所需资金。根据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际运行情况,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适度调整大病保险筹资比例。
  (二)统筹层次: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三、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
  (一)保障对象
  参加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履行了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员。
  (二)报销的费用范围
  城镇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起补标准的,对其中的合规费用分段按比例报销。
  合规费用是指在贵州省医疗保险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内符合遵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报销项目费用。
  (三)保障水平
  1、起补标准:为15000元(包含全自费);
  2、分段报销比例:
参保居民年度累计住院自付费用
中的合规费用
大病保险报销
合规医疗费用比例
6万元及以下的费用
6万元以上的费用
  3、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结算支付方式
  1、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单次个人自付费用未达到大病保险起补标准的,大病保险暂不报销;年度单次住院个人自付费用达到起补标准的或多次住院个人自付费用累计后达到起补标准的,享受大病保险报销。
  2、刷卡住院结算的,大病保险报销的费用冲减个人自付费用;手工审核报销的,报销的费用直接给付报销人。大病保险报销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
  3、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大病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分别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或商业保险机构按月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属于人工审核报销的,分别支付给参保人员。
  五、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从日起施行。
  六、本实施方案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遵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三)
  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居民在不同收费等级的定点医院住院,需自付不同数额的起付标准金:省内各级医院起付标准不变;省外的省级(三级)医院1500元、市级医院400元、县级医院300元、乡(镇)级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50元。
  二、提高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乡镇、社区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县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0%;市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省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转往统筹区域外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按医疗机构等级相应降低报销比例的10%。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8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2个月,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14万元。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病种、定额、认定标准统一按《遵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特殊病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报销比例为50%。
  五、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按贵州省《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统一实行甲类、乙类分类,其中乙类项目个人首先自付10%,剩余90%纳入统筹报销。
  六、《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黔价费〔号)文件规定可另外收取费用的植入人体和各种介入治疗所需的贵重材料、器具(如起博器、支架、导管、导丝、补片、钢板、钢钉等)和药品,实行限价管理,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未列入限价管理范畴的贵重材料、器具和药品,参保病人需要使用进口的,须先个人自付40%,其余60%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
  七、各类大专院校大学生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补助,每人每年30元,其他人员不享受。
  八、取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5年的住院治疗报销比例增加3%,连续缴费满10年的报销比例增加10%,连续缴费满20年的报销比例增加20%&之规定,连续缴费年限不再与住院报销比例挂钩。
  九、参保居民住院时,必须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IC卡)刷卡住院、结算。
  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保障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实行属地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另行行文)。
  十一、中央、省、市财政针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按规定直接划拨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由各县(区、市)财政匹配的补助资金,要按照规定,按时、足额划拨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十二、各县(区、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群(残疾人、低保户、&三无&人员)减免的个人缴费,各县(区、市)财政需及时足额补助到位,划拨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十三、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此前有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主办: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中国&遵义&余庆
地址:余庆县白泥镇河滨南路 电话:13 传真: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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