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证劳动合同,劳保所l一直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合法吗

国家有没有对签过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予一些强制性的福利和劳保?比如保险类或其它_百度知道
国家有没有对签过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予一些强制性的福利和劳保?比如保险类或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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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的五险一金都是国畅供扳佳殖簧帮伪爆镰家规定劳动者应当享有的,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前三险是劳动者和企业共同缴费,后两项则完全由企业缴费。一金是住房公积金,由劳动者和企业1:1等额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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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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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保。
社保包括那些请指点
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的保险。
是国家强制企业要给员工必须买的吗
说了有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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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纳税咨询】残疾人已到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企业继续缴费,劳动部门不对劳动合同进行签证,税务局是否能让企业享受退税吗?
作者:焦作市国税局|
发表时间: 18:34:3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的提问简要回复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规定:“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的条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3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第一项‘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包括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和非全日制工资发放形式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安置残疾人单位聘用非全日制用工的残疾人,与其签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该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的,可按照‘通知’的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请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则可享受税收优惠,具体事宜建议您联系您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确认。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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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保终将自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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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保终将自食恶果”
法律咨询热线:
来源:宋杰律师
关键词:安徽律师 合肥律师 徽达律师 劳动争议、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
郑某从2013年 4月份进入合肥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1300元,但郑某工作期间,公司一直未与郑某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且未依法为郑某办理各项社会保险,2015年1月份,公司要求郑某自行离职并要求申其写自动离职申请书,否则克扣2014年12月份至2015 年 1月份的工资不发。&鉴于被公司上述一系列的违法行为,2015年1月14日郑某特委托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律师意见:
一、郑某与公司之间一直持续劳动关系,郑某作为劳动者的权利应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保障申请人的劳动者权利。
二、公司未与郑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向郑某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之差。依据我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一直拖延,不与郑某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向郑某支付二倍工资之差。
三、公司应当为郑某补办理其在职期间的的各项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公司应当向申请人郑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故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补偿金,被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综上,郑某作为劳动者合法的劳动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合肥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重侵犯了郑某的合法权利,公司应当承担其法律责任。
裁判结果:
经过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后合肥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意赔偿,双方达成和解;郑某的合同权益得到保护,公司最终自食恶果。;
文章来源:
[安徽-合肥]
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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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签劳动合同,员工怎么样保障自己利益?
只填了个入职申请,在公司工作了半年,现在公司的店要撤没有提前通知,临时给我们说休息一段时间,等公司找新地址(遥遥无期那种)休息的这段时间有补偿吗?该怎么确保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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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给交劳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需要伤残鉴定应该怎么办?
1,用人单位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和没交社保属于违法。工伤认定向当地劳动局申请。根据《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伤残鉴定,您需要做工伤认定之后。2,我的回答如下,要尽可能准备受伤情况的证据,也是向劳动局先提出申请您好,才能做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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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但是得先做工伤认定才可做劳动能力鉴定!只要有实实的劳动关系就可!申请工伤认定了要的!没有写劳动合同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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