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准是多少

一周解疑:维修基金缴纳标准与算法
09:05:55 作者:陈瑞政 来源:惠民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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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相信很多购房者对维修基金并不陌生,维修基金的设立可以保障住宅房屋共同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与保养、更新,是购房时必不可少的一项费用,而近期,有网友对现金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和标准提出了疑问,在此,小编将对维修基金进行系统的解释,供大家参考。
相信很多购房者对维修基金并不陌生,维修基金的设立可以保障住宅房屋共同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护与保养、更新,是购房时必不可少的一项费用,而近期,有网友对现金维修基金的缴纳时间和标准提出了疑问,在此,小编将对维修基金进行系统的解释,供大家参考。问题一:维修基金缴纳标准。很多购房者对住房维修基金并不陌生,但是对于住房维修基金怎么算?什么时候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哪些情况可以使用住房维修基金就感到犯难了。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只能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惠州标准:维修基金的缴纳金额,是按照购房者所购买的住宅高度来确定的。惠城区从日起,统一的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楼层≤8层)按50元/平方米,高层住宅(楼层≥9层)按60元/平方米,车库按75元/平方米。你要拿开发商开具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各网点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而不是直接交给开发商。因为开发商不能向业主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首期交存时间(一)预售房,在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收件前交存;(二)现房,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收件前交存。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交时间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ps:全国标准住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5.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内销商品住宅应建立房屋维修基金并按规定筹集:(1)房屋出售人应一次性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高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4%缴纳房屋维修基金。(2)购房人首期应按多层房屋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5%,高层房屋建设面积成本价的3%缴纳房屋维修基金。(3)开发单位自用或出租的房屋,应根据自用、出租房屋的建筑面积按本款第(1)项、第(2)项规定缴纳。期房的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代收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办理房产成前一个月(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票据)。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通首付一并交齐,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也需一并交由当地房管部门。一般情况下,房管部门是根据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的收据来判断业主的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的。因此,不存在开发商从中牟利的情况。惠民帮办传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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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是多少?
  天津市的刘先生称,不久前,自己在天津购置了一套住房,虽然房子不大,但是能够给家人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自己已是非常幸运了。只是自己在购房时除了缴纳契税,还要缴纳一定的维修基金,刘先生不太明白这笔维修基金有没有缴存标准?具体指维修哪些内容?
  答: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一般在交房时由开发商代为收取,然后开具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发票。同时,维修基金缴纳存在一定的标准。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首期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缴存:(一)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二)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市维修基金管理机构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签订委托协议后,开立市维修基金专户。市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门、户(每套为一户)立账。业主会成立后,市维修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维修基金明细账目,提供给业主会委托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代管。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应当依据维修基金明细账目,按幢、门、户建立明细台账。维修基金自存入市维修基金专户之日起比照住房公积金的利率计息,利息分别计入户账,转作维修基金滚存使用。维修基金专项用于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承担。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商品住宅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小区内道路、绿地树木、消防设施、下水管道、电梯、安全防护设施等。住宅小区内独立的非住宅业主应按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承担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费用。
  商品住宅所有权变更时,维修基金余额随商品住宅所有权同时转移。受让人是否向原业主支付维修基金余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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