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一年劳动合同,提前离职需要交违约金约定合法吗,合法吗?

我与一家医院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想提前辞职,需要赔违约金吗?_百度知道
我与一家医院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想提前辞职,需要赔违约金吗?
当时约定了1万元的违约金?而且医院也没有为我们进行培训之类的,如果我提前30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的话,我需要赔违约金吗我与一家医院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但是我想提前辞职
请不要老是复制下劳动法中的相关条例就OK了好吧? 真的很急,能答得满意的我把所有分全给他!谢谢了啊~~
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没有交过辞职报告  看《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不承担责任。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如果不按时支付;  3。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  2,便于以后举证),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被公司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  1。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和第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批不批无所谓,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网上搜索这些内容都能找到全文的。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关键是要有人签收、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该原因最好写明,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如果没人签收。用人单位还应向你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要求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加付赔偿金,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你就知道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了,你想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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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且您不符合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根据您的现有描述,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您好,合同约定违约条款无效,你无须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
如果他违约或违规,违法在先,你可以提出辞职,并不需要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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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登录:朋友和一个单位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最近想离职,但是合同上写明合同期内离职需要支付给单位违约金,请教下熟悉劳动法的朋友,这种规定是否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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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只在两种情形下,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在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况下才有违约金!)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所以单位仅针对服务期限约定违约金,是没有法律根据的。你的朋友如无上述两种情形,提前30天递辞职报告,到期走人,完全不用担心违约金。
劳动者有自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满足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但应注意的是“书面通知”,首先口头形式不可以,其次是“通知”,而非“申请”,如是“申请”形式,则属于协商解除的范畴。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22、23条的情形,劳动者才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答案来源于 百度知道如果单位没有出钱为你做专业技术培训(不是一般的入职培训)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那么你提前离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即使劳动合同有约定也是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而属于无效,你无需履行。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不需要单位批准,30天后就可以离职,单位必须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支付培训违约金的条件: 1.单位为你做了专业技术培训。 2.单位出了一笔专项培训费用给第三方由第三方对你培训。 3.单位必须出示由第三方培训的发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 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合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可免于赔付违约金。
首先参看劳动合同法第22条和第23条。如果不涉及这两条内容,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另附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23条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我是暑期工的合同。现在还没开始,公司也没有培训,可以直接走人的吧。。公司待遇很不好。上级威胁我说有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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