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如果违规能发放财政资金违规 查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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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陕农改(2013)4号
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陕农改(2013)4号
&&&& 发布日期:14-04-27
陕西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
陕农改(2013)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2013年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场会关于&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从2013年起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强、科教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西部强省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和以县为主统筹使用的制度优势,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省率先建设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探索总结好的做法经验和有效模式,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累经验,完善政策,最终实现陕西农村&村新、景美、业盛、人和&的目标。
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一事一议民主议事制度、议字当先,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坚持规划引导,突出重点。强化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要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
&&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一事一议民办公助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最大限度的整合、调集各类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办大事。
&&坚持以县为主,统筹推进。不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发挥县级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全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坚持改革创新,彰显特色。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建设模式上、进度上、政策支持上不搞一刀切,使美丽乡村建设真正符合城乡发展规律,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符合群众发展要求。同时,深化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等改革,创新适应美丽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
三、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范围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2013年全省在眉县、乾县、耀州、汉阴、白水等5个县(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市级选择蓝田、户县、渭滨、岐山、太白、彬县、秦都、永寿、临渭、大荔、西乡、杨陵等12个县(区)和韩城市进行美丽乡村建设自主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全省范围推开。
四、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继续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逐步实现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等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为发展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形式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
(二)加强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落归并整合,优化村庄布局,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中居住,节约集约土地。
(三)围绕移民搬迁和重点镇建设,配合做好相关的水、电、路、亮化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满足农村公共服务需求。
(四)探索建立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长效管护机制。
五、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工作措施
(一)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各试点县(区)要根据中省文件要求,尽快明确试点范围、支持重点、扶持政策、资金项目管理、绩效评价等内容,抓紧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年)实施方案。试点实施方案经所在市综改办审核后以县(区)人民政府名义于7月底前报送省综改办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试点县(区)要综合考虑地理、文化、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突出地方特色,坚持分类指导,分年度实施。结合城乡一体化和重点镇建设规划,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区分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探索相应的建设标准和模式。
(三)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除中、省财政奖补资金外,试点县(区)都要调整支出结构,按照每年不少于500万元的规模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各方面资金共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要适应公共资源加速向农村倾斜、延伸的新形势,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作用,最大限度的整合涉农资金,统筹村级建设性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和资金监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行项目库管理。各地在试点村的选择上,要综合考虑村庄规模、受益人口、自然条件等因素,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合理确定,严禁大拆大建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样板工程;在项目立项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健全自下而上民主决策机制,严禁加重农民负担或违背农民意愿搞行政命令和&运动式&的创建活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综改、财政等部门牵头组织作用,发挥交通、水利、住建、文化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在项目资金拨付过程中,要实行县(区)报账制,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约束机制,试点县(区)实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切实防止借整合之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或截留挪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严格问责制度,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检查。各试点县(区)要充分认识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督导,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重点,完善支持政策,健全工作机制。省、市综改、财政部门要加强指导,注意总结规律性经验和成熟模式,为在全省范围试点奠定基础。
(六)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现有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加强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资金和政策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的积聚效应,扎实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各市、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美丽乡村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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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13时49分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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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
财农改[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2013年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场会要求,决定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从今年起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
    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目标和基本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目标是,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形势和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和以县为主统筹使用的制度优势,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通过局部试点,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有效模式,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累经验,完善政策。
    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要始终坚持议字当先,严守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尊重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二是坚持规划引导,突出地域特色。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依托自然地理条件,适应资源禀赋和民俗文化差异,突出地域特色,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三是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在局部地区取得重点突破和经验模式后再逐步推开。四是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一事一议民办公助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办大事。五是坚持以县为主,统筹推进。继续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发挥县级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等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六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深化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等改革,创新适应美丽乡村建设的体制机制。
    三、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继续抓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逐步实现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等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为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
    (二)加强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行政村、自然村落归并整合,优化村庄布局,引导农村人口适度集中居住,节约集约土地。
    (三)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长效管护机制。
    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有关要求
    (一)抓紧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方案。各地要尽快明确试点范围、支持重点、扶持政策、资金项目管理要求、绩效评价等内容,制定试点方案。以省为单位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省份要抓紧研究制定全省试点方案,并报工作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局部试点省份可在中央财政重点支持2-3个县市的基础上,适当扩大试点范围,选择自然条件较好、领导重视、工作基础扎实、有资金整合意愿和能力的县市进行试点。试点方案于7月底前报送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意备案后抓紧组织实施。
    (二)科学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根据本地区域差异特征,综合考虑地理、文化、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美丽乡村建设路径。结合县域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加快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理等专项规划向周边农村延伸,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要求,区分不同村庄类型,因地制宜探索相应的建设标准和模式。
    (三)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要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各方面资金共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要适应公共资源加速向农村倾斜、延伸的新形势,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作用,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推进进村建设性资金的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合力。
    (四)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和资金监管,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在试点村的选择上,要综合考虑村庄规模、受益人口、自然经济条件等因素,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合理确定,严禁大拆大建和搞锦上添花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样板工程;在立项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健全自下而上民主决策机制,严禁加重农民负担或违背农民意愿搞行政命令和“运动式”创建活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发挥综改、财政等部门牵头组织作用,注意发挥交通、水利、住建、文化等专业技术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约束机制,试点地区实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切实防止借整合之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或截留挪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严格问责制度,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指导。要充分估计美丽乡村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督导,及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重点,完善支持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总结规律性经验和成熟模式,为扩大试点奠定基础。
    (六)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现有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资金和政策整合,形成工作合力和政策的积聚效应。各级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农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财政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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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制发机关:青岛市财政局&&|&&文件字号:青农改办〔2013〕3号&&|&&成文日期:
关于印发《青岛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市财政局、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青岛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日
青岛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转型升级,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和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总体要求,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自下而上民主决策、农村民生需求导向和以区(市)、镇(街道)为主统筹使用的制度优势,建成一批基础设施便利、产业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安定和谐、宜居宜业宜游的特色产业村、生态旅游村,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二)目标任务
按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的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逐步实现村内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环境美化等目标,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民人居环境,为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农家乐等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农村产业形态优化升级,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民主决策。坚持议字当先,民生为本,严格遵循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让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二)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特色。坚持先规划后建设,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围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及精品村、特色村、中心村建设,依托特色优势,统筹规划村(社区)布局,科学合理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
(三)坚持试点先行,统筹推进。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在所辖村(社区)先行先试,突出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整村建设,重点突破。通过局部试点,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四)坚持多元投入,整合资源。充分发挥一事一议民办公助和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引领撬动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推进进村建设资金的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合力和效率,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持久有效助力。
三、试点范围及内容
有资金整合意愿和能力的区市,可选择基层组织班子团结、自然条件较好、工作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和带动作用明显的精品村、特色村、中心村开展试点。项目建设要着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村庄现有资源和生态条件,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基础上,集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传统村落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及生态环境建设等,要注重体现整村规模效应,逐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程序,尊重农民主体作用,按照村(社区)规划,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项目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并按要求填制申报表。申报内容主要包括村(社区)基本情况、项目规划、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概算、资金整合情况、后期管护措施、项目目标及成效等。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市上报的试点村(社区)规划和建设项目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对其项目或投资概算进行评估立项,并批复区市组织实施。各区市要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关,并按照行业规范和技术要求组织专业人员或聘请专业机构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要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后续管护机制,按照&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项目的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来源,确保建设项目持久有效发挥作用。
(二)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各区市要对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和报账制,切实防止借整合之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或截留挪用建设资金。严格执行《青岛市财政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基[2012]6号),建立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机制,严格问责制度,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美丽乡村建设投入,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市财政局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用于美丽乡村示范村(社区)建设。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平台作用,积极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各方面资金共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做好与其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衔接配套,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规模效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构建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的重要途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区市是责任主体、镇(街道)是实施主体,区市要发挥好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监督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督导,密切关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积累经验,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建设重点,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总结规律性经验和成熟模式,为扩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奠定基础。
(三)强化考核督查。各区市要建立美丽乡村建设考核机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考核标准。要加强检查督导,严禁加重农民负担或违背农民意愿搞行政命令和&运动式&创建活动,严禁涂脂抹粉、大拆大建和搞锦上添花、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让建设成果造福广大农民群众。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库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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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辉县市财政局,今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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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库申报指南
编辑者:【辉县市财政局】 更新日期:【 09:53:26】
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
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为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农改〔2013〕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制订本项目指南,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二、实施范围
各县(市)和享受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区所辖的城市规划区外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特色村,原则上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为主。同时,要与太行山、伏牛山、大别山和黄河滩区(&三山一滩&)扶贫攻坚区域,以及列入全国重点镇的镇域建设相结合,其项目可优先纳入申报范围。
三、建设内容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支持开展道路(桥涵)、照明、绿化、文体娱乐广场、供(排)水、污水治理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二是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小学、幼儿园、卫生室、商业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是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村容、村貌、沿路、沿河、沿景区等的环境综合整治。
四、申报条件
1.内容符合要求。申报项目应符合《实施意见》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考虑垃圾及污水处理等清洁生态项目内容,同时要充分体现当地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设内容。涉及新建村镇项目的要统筹考虑保留村镇的环境综合治理。
2.规划设计合理。项目规划应建立在本地区域特征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与各类规划合理衔接,并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人口布局变化。规划设计科学、完整、成熟。
3.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应当完成建设所需各项审批程序,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必须没有遗留问题。
4.项目资金落实。项目申报县(市、区)能够加大投入力度;有效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探索采用公私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5.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申报县(市、区)各类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没有发生影响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
6.组织保障充分。县乡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
7.资源禀赋优良。乡镇政府所在地要有一定产业基础、经济相对比较发达、交通比较便利、生态环境较好、人口集聚规模较大;中心村产业基础较好,具有一定人口集聚规模;特色村应具有较为典型的特点,如:自然风景、田园风貌、特色产业或传统文化及古建筑等方面的条件较好。
8.工作基础较好。项目申报县(市、区)上一年度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良好;乡村领导班子执行力和公信力较强;项目所在地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村民对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意愿强烈、积极主动,民风良好。
五、资金落实与使用
1.财政奖补资金。省级财政原则上按乡镇政府所在地项目1000万元,中心村(特色村)项目300万元(以上应为财政预算评审数)给予支持。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规定,加大投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各级财政奖补资金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方面。
2.整合建设资金。按照整合资金的要求,市级政府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和项目衔接,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县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美丽乡村规划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将不同项目统一规划、资金统一使用。整合资金按照各自规定的用途,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建设。
3.统筹社会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及个人捐赠等各方面资金共同投入项目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社区服务、文化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垃圾、污水处理、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电信等社会公益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六、项目标准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目标,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立足于当地实际,充分体现前瞻、科学、经济的特性。项目的土地使用标准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的设计和建设标准应按照各类项目的国家和省相关规范要求执行。主要依据如下:
1.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2012年4月);
3.国土资源部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4.其他国家和省各类相关标准。
七、立项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绩效、择优的原则,在建立项目库的基础上,通过竞争立项方式确定年度项目,同时,强调绩效引导,适时增加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支持方式。
(一)建立项目库
各地按照申报项目条件的要求,逐级向省财政厅推荐本级拟实施项目,原则上与往年项目不重复;推荐项目需编制完成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并根据本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排出先后顺序。2015年可推荐项目数量根据各县(市、区)农村人口数确定,50万人口以下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50万人口以上推荐项目不超过5个(详见附件6)。
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必须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考察报告,通过考察的项目方可纳入本级项目库并向省级推荐。实地考察重点了解项目选点、规划设计、项目内容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要求及标准详见附件1)。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实地复核,通过审核的项目方可纳入省级项目库。对规划存在明显缺陷、项目内容不明确等问题的项目,不予纳入项目库;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项目县(市、区),直接取消其当年立项的资格。
各地要高度重视,分别建立市、县两级项目库。项目库的建设要常态化,做到规划一批、推荐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
(二)竞争立项
1.确定项目申请权。一是按因素法测算。按农业人口等因素测算各县(市、区)的拟分配资金规模;二是引入绩效因素。根据各县(市、区)上年度绩效考评或督导检查等结果,对各县(市、区)拟分配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并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县(市、区)可用的资金规模;三是确定申请项目个数。在可用资金规模内,确定该县(市、区)可申报的项目个数。平均每个县(市、区)不少于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按顺序提取。
2.提交实施方案。各有关县(市、区)根据省财政厅通知的项目名单,按照《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见附件2,以下简称标准文本)编制实施方案,在报经县级政府确定后,由县、市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直管县直接上报)。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负责。
3.专家评审方案。省财政厅组织、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项目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现场答辩环节的项目。上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县(市、区)的申报项目如通过专家评审环节,可免予现场答辩,直接纳入试点项目名单。
4.进行现场答辩。由专家组根据项目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现场答辩分为情况介绍、专家质询两部分。
一是情况介绍。由项目申报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其项目主要情况进行现场介绍,时间3分钟;二是专家质询。由专家对其所关注的问题进行质询,项目县相关人员对专家所提问题进行说明,时间5分钟。
5.综合情况评定。省财政厅根据各项目在专家评审和现场答辩两环节的得分情况,按照7:3的比例加权计算各项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并初步选定项目名单。
6.网上立项公示。省财政厅将初步选定的项目名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最终确定项目名单。
九、申报材料
(一)项目库推荐项目材料
1.项目推荐报告。主要包括:项目点基本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项目实地考察情况等。
2.推荐报告附件。主要包括:实地考察报告、项目点区划及工程具体位置示意图、项目总体规划图及说明、项目修建性规划图及说明、项目建设情况及主要资金来源表(详见附件3)等。
(二)竞争立项申报材料
1.申请文件。市、县(区)财政部门的申报文件应明确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总投资额、申请上级奖补额、地方投入和整合等资金保证等内容。项目资金情况表、项目建设情况表、整合资金情况表(详见附件3、4、5)。
2.实施方案。按照标准文本内容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其中,申请财政资金的项目应编制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预算,且工程预算必须通过同级财政预算评审。
十、实施管理
各项目县要根据《实施意见》和资金、项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个具体环节和流程,建立完善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十一、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省美丽乡村建设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项目库的建立,组织、协调竞争立项工作;市县负责本级中长期规划的编制,项目库的建立,项目的选择和推荐。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监察室、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项目竞争立项的监督。
2.严格工作纪律。各项目申报县(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实地考察、立项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程序、评审标准进行审查和评审;监督人员要加强对立项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杜绝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3.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财政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实地考察工作规则
2.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实地考察工作规则
《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为做好实地考察工作,制定本工作规则。
&& &一、实地考察目的和依据
(一)考察目的。严格审查项目合理性、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提高各地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选点质量和规划编制水平,促进项目和资金效益提升。
(二)考察依据。
1.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GB);
2.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导则(试行)》(2012年4月);
3.国土资源部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农改〔2013〕27号);
5.《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6.国家或省其它有关规定标准。
&&& 二、实地考察对象和内容
(一)考察对象。拟纳入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项目。
(二)考察内容。通过把各地上报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项目点区划及工程具体位置示意图、项目总体规划及说明、项目修建性规划及说明等文件与实地情况进行比对,重点考察选点合理性、项目真实性、规划科学性、实施可行性。
三、实地考察标准
(一)选点合理性。选点遵循城镇化规律,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促进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在县(市)中长期规划内不会消亡或不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特色村)。
(二)项目真实性。项目真实存在,建设内容不与其它建设项目内容重复,符合资金使用要求,尚未开工建设,不存在套取财政资金或用于偿还债务等问题。
(三)规划科学性。规划建立在本地区域特征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与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等规划合理衔接,能够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带来的人口布局变化。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或标准,切合当地实际需求,不存在超标准建设。
(四)实施可行性。项目建设所需各项审批手续全部完成,涉及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没有遗留问题,当地村民意愿强烈,积极支持。项目实施后不会闲置,能够充分发挥效益,正常运行维护有保障。
&&& 四、实地考察组织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实地考察的组织,考察组人员可由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专家,或聘请第三方机构等方式组成,人数为不低于5人及以上的奇数。
考察组从选点合理性、项目真实性、规划科学性、实施可行性等方面分别提出意见,考察结论分为同意、不同意两种,由考察组多数取得一致同意的意见方为通过。
&&& 五、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实地考察结果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专家退出机制。评审过程中发现专家接受请托、收受财物等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公正评审行为,立即予以除名,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复核机制。对考察组提出的考察意见有异议的,由上级财政部门组成复核专家组对原有考察情况进行复核。省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对市、县考察情况进行复核。
附件: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实地考察意见表
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
1.主题:&&& 县&&&&年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名称:&&& 县&&&&项目
3.项目实施地点:&&& 市&&& 县&&& 乡&&& 村
4.项目申报部门:&&& 县财政局
5.项目申报文号:
6.项目申报日期:
三级标题,附图、附件、有关说明等资料均列入目录
三、绩效目标表
四、综合情况
1.项目必要性(背景)
2.项目区基本现状(如:人口、生态环境、经济与产业结构、交通、文化与民俗、垃圾及污水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等)
需要数字说明的,以前一年统计数据为准。
四、项目可行性
1.项目优势
2.项目目标
3.村民意愿
五、项目实施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文化建设)
2.工程数量、规模与标准
3.项目投资预算
4.项目组织实施机构设置安排
5.项目后期运行管护方案(如:将采取的管护方式、管护主体、管护内容和经费保障等)
六、项目资金来源
1.上级补助资金
2.地方财政安排资金
3.整合专项资金
4.集体投入或个人捐赠资金
5.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6.农民筹资筹劳等其它资金
七、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3.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清洁生态,如:节能减排、清洁能源、污水和垃圾、生态环境等)
4.示范作用及创新性
八、项目规划与设计
1.项目总体规划及说明。总体规划要与各类规划相衔接。重点与综合产业规划、县域村镇布局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各专项规划(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历史文化村落保护规划等)相衔接。
2.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说明。
3.项目初步(施工)设计及依据说明。主要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和初步(施工)设计、项目预算(总投资预算、单项投资预算以及规划设计、建管等其它费用)和资金来源(使用)方案。
九、项目执行保障
1.组织领导
2.部门协调
3.资金筹措与整合
4.招标采购
5.施工管理
6.资金管理
7.竣工验收
(一)附表
1.项目建设内容、规模一览表
2.项目建设内容、规模、投资明细表
3.项目总投资预算及资金来源表
4.项目单项工程预算(涉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的项目内容)
5.其它费用及资金来源表
(二)附图
1.项目地理(区域)位置图
2.项目建设总体规划图(包括衔接的各类规划图等)或总平面图
3.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图(包括规划地区现状图)
4.项目施工图
(三)有关证明材料
1.地方财政安排、整合资金承诺证明、财政资金拨付证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其它资金证明等
2.财政预算评审报告
3.项目组织实施保障等文件
4.其他依据性或证明文件
十一、方案印刷及装订
统一印刷装订为A4纸规格,要求平装(普通纸)。超过A4规格的各类图(表)需折叠装订。具体要求如下:
1.内容要求
(1)封面。
主题:小初宋体加粗;
项目名称:二号宋体加粗;
项目实施地点、项目申报部门、项目申报文号、项目申报日期:三号宋体加粗,两倍行距。
(2)正文。正文统一采用小四号宋体字(数字和英文采用Times&New&Roman),1.5倍行距,段前、段后0行。表格内容统一使用五号字体。
(3)标题。
一级标题:二号黑体加粗,2倍行距,段前、段后均为16磅;
二级标题:三号黑体加粗,2倍行距,段前、段后均为12磅;
三级标题:四号黑体加粗,2倍行距,段前、段后均为6磅。
2.装订顺序:
(1)内封页&
(3)正文(双面打印)
(4)附图(所有规划、设计图件均统一编号附于正文之后,不分开插入文本)
(5)附件(所有附件及有关证明须按先后顺序编好页码,并附于目录中)
(6)其它资料
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doc
&(310.50 KB)
&附件1: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试点项目实地考察工作规则.doc
&(32.50 KB)
&附件2:河南省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标准文本.doc
&(35.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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