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毛坯房买卖原房主的合同怎样处理

二手房交房后原房主拖欠取暖费,我该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天津市河北区,于2013年7月购买一套二手房,现已交房,我已拿到房本。但原房主在该房屋居住时的取暖费(年度,年度共两年的取暖费)一直未交,交房时原房主对我和中介说他一定会去交,但直到现在还不交。现在给他打电话他总说没时间不去交,当时我买这套房子是找的中介,买卖双方和中介签的三方合同上有一条写明之前的物业取暖费由原房主承担,但房主一直拖着就是不交,我该怎么办?直接起诉原房主?还是去找中介理论?还是去找供热站说直接交今年的取暖费,以前的欠费由供热站去找原房主去要?(供热站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前两年欠的取暖费不交,那今年的取暖费也交不了,他们不收今年的)
买完二手房后原房主一直不把户口迁走我该怎么办? 当时合同里面没写迁户口
原房主拖欠3年有线电视费用,本来没有多少钱的事情,可是原房主态度及其蛮横,所以想咨询一下,如果起诉他,需要什么流程,如果起诉过程中,他偷偷的交上怎么办?还有,当初我们的买卖合同是这样写的(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 不知道包括这个电视费用不?谢谢。
我是2010年5月份买的二手房,2005年欠取暖费,06、07、08、09年不欠,供暖公司给我要取暖费,合不合理,应该怎样解决。
我刚买一二手房,前房主05年时单户供热改造,改造后前房主办理了报停手续之后去外地工作,房子一直没人住.2010年7月份把房子卖给我,我去交供热费时,供热公司说供热近两年实行一年一报停,所以你欠两年的供热费,让我补交(前几年一直没供热).
我去找前房主,他说供热公司说一直没有通知他.所以不知道,他已经报停了,与他无关,他拒绝补交前两年的供热费.
现在供热公司不收我的供热费,我该怎么办?
如果因为他们拒收我10年的采暖费,而造成我欠费,是谁的责任呢?
本人今年4月购买了一处二手房,于2009年5月合法取得房产证。谁知11月份去交采暖费的时候被告知原房主拖欠了之前5年的取暖费5000余元(过户时,原房主从未向我提及拖欠暖气费一事),所以供暖公司不肯收取我09年的采暖费,也不肯跟我另外签订采暖合同。
我有以下问题,求助专家:
1.原房主拖欠的暖气费,供热公司有权向我追讨吗?
2.供热公司可以据此拒绝收取我的采暖费且拒绝与我签订采暖合同吗?
3.我有责任和义务去代替供热公司去向A追讨08年的采暖费吗?
另外,如果因为他...
前房主欠下取暖费,供热公司不给供暖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前房主的前房主就有一年没交取暖费了,一共两年的取暖费没交,供热公司没有任何措施,凭什么让我给他追讨供热费用。
我在13年4月看好了一套54平的二手房,当时房产证还没办理,我和房主通过中介公司订立合同,我在4月底付清首付款18万,房主在9月30日以前办好房产证还清银行贷款,并及时提供资料协助我完成过户和贷款,现在已经10月半了,可房主房产证还没有办理,找他一直都说在办,根据合同如果一方违约,要赔偿守约方20%的违约金,请问我现在需要去起诉房主吗
二手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主是现役军人,想违约怎么办?通过中介和房主就二手房买卖已经网签成功,只差房主配合我去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已经给房主2万定金。期间房主以各种理由拖延,但明确告诉我不会改变卖房决定,只是工作紧张,让我等他。但如今2个月后,他却突然反悔,请问我怎么办?和现役军人发生法律纠纷如何处理?房主违约,除了合同上标明的双倍返还定金外,我是否还可以向房主追讨已经支付的中介费以及这期间因为等待而错过的购房损失?
08年购一二手房,当时买的是三手房,没有过户,我跟第二任房主双方签了购房协议后,我们把钱全部给了他们(有收条),他们也把房产证给了我们。房产证上是第一任的房主名字,到了今年,我们想起来过户,宝宝要落实户口了,于是电话联系到了原房主,想请他们帮忙过户,刚开始还接电话,后来就说他们已经跟第二任房都已经搞好了,跟他们没关系。不接电话。请问他这么做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解决我的房屋产权问题? 如果房子以后要拆迁的话,补偿款
是给哪个?
我三年前买了一套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没有公证,现在原房主被法院冻结房产,并且小区即将办理房产证,我现在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您当前的位置: >
原业主后悔卖房打输官司 法院认定买卖合同关系
原业主后悔卖房打输官司 法院认定买卖合同关系
京华时报讯(记 者杨凤临)罗女士与张女士原是同事,几年前,张女士给了罗女士50万元后,住进了罗女士房屋。5年后,罗女士诉至,称50万元是借款不是购房款,要求收回房子。近日,一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了买卖关系,驳回了罗女士诉讼请求。 [娱乐资讯 ]
&&案情(观后感 )
军产房过户引发纠纷 社会新闻
罗女士于90年代初与姜先生同居,1997年姜先生取得了其所部队转让一套军产房,即涉案301号房屋。2004年末,姜先生去世后,罗女士与姜先生子女签订了《家庭遗产分割协议书》,约定罗女士分得其中两间,其子女分得其中一间。 社会新闻
日,罗女士与姜先生子女又达成了《房屋作价分配协议》,通过罗女士出资给4个子女方式将房屋过户到了罗女士名下。 (观后感 )
当天,罗女士向张女士出具了一张字条,载明:“我自愿将301号住宅一套由张女士继承,房屋全部归张所有。”另外。罗女士还出具了一份收条,写明:“收到张女士房款(301号房屋)人民币50万元整。”
随后,罗女士将房屋全部手续移交给了张女士。2008年12月底,张女士搬入了301号房屋,并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不料2013年3月,罗女士以拜访名义进入301号房屋,拒不离开,占据该房至今。
&&争议 [国外新闻 ]
50万是借款还是房款 (经典台词 )
从2013年5月至今,张女士曾两次分别以房屋买卖纠纷和返还原物纠纷为由将罗女士诉至,两案均以撤诉告终。而罗女士也曾于2013年12月底以返还房屋手续为由起诉,不久后罗女士也撤诉了。2014年3月再次因为301号房屋诉至。 [名人名言 ]
罗女士一审中起诉称,日,达成是房屋抵押借款意向,张女士担心罗女士无力偿还,故以继承名义将其房产抵押给张女士并借款50万元。罗女士称她找张女士借款50万是为了补偿4名子女,从而获得该套房屋所有权。但5年后,她欲归还50万,要回房子时却遭到拒绝,因此起诉张女士。 娱乐资讯
面对罗女士起诉,张女士则表示:“确实不存遗赠关系,而实际是房屋买卖关系,这有当时签字条为证。”另外,张女士还一审中提出了反诉,认为罗女士交付房屋5年后强行占有房屋,影响了其使用,要求确认房屋买卖有效。 [名人名言 ]
&&判决 (励志 www.bu )
认定房屋买卖关系 [国外新闻 ]
一审经审理认为,均认可“罗女士遗赠301号房屋”是虚假意思表示,故该虚假意思表示应属无效。虽然没有签买卖,但房屋系罗女士自愿有偿转让,张女士已支付了约定50万元,且已经实际使用多年,该军产房是尚未建立上市准入制度,处于暂时不能交易状态,因此301号房屋未办理完上市准入手续之前,张女士对该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合法权利。一审判决驳回了罗女士诉讼请求,同时驳回了张女士反诉请求。 【手机不浮躁 】
二审中,罗女士反复强调,实际上是以遗赠方式进行抵押借款关系,而非房屋买卖关系,50万元钱款明显低于当时房屋市场价值。二审经审理认为,罗女士虽主张是借款关系,但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最终,二审驳回了罗女士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 (精品书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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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 原租赁合同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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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正在出租的房屋问题
一、买家要明确房屋卖家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承租人依据法律的规定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其他购买人购买租赁物的权利。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出租人出售房屋时,如侵害到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话,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判定该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优先购买权需在以下条件同时具备的情况下行使:
1.存在合法有效的;
2.在同等条件下,即承租人与其他购买人在标的物(即出售的房屋)、价款、支付方式等方面相同;
3.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承租人在接到书面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一般为三个月)未作出购买意向或明确不购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且出租人必须证明其已履行过告知义务。
二、出售方和购买方应协商租赁合同的处理方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权属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遵守&买卖不破坏租赁&的原则。
1.最简便的就是,购买方带租约受让房屋,可在购房后即能收益;购买方还应与出售房协定好交房时间、房屋附属设施物品的清点等相关事项。
2.购买方可要求出售房与承租人协商提前终止租赁合约,但这需要一定合理时间的通知期,以及承租人的搬迁期,且出售方需支付给承租人必要的违约金等,因此三方在此应充分协商,避免影响交房。热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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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房主签订购买二手房合同 遭遇反悔怎么办?
  案例:市民李先生最近刚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刚刚签完,交了房主1万元定金,现在他要跟房主办理过户了,可是房主说他老婆不同意卖了,但是房产证上只署了房主一个人的名字房主是不是应该跟李先生去过户?如果不能办理过户,李先生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律师解答:就李先生反映的情况,结果最终可分为两种,如果是婚前财产,房主有独立的处分权,李先生可以要求房主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婚后财产那么房主的爱人是这套房子的共有人,共有人在处分财产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所以李先生与房主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必须得取得他爱人的追认后,合同才能生效。  如果他爱人不同意卖房,那么李先生不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只能要求房主返还购房定金以及利息,并且赔偿他个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均价 : 3900元/㎡
位置 : 阳逻环湖路(柴泊湖广场对面)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6991
均价 : 5800元/㎡
位置 : 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学路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593
均价 : 4300元/㎡
位置 : 东风大道奓山路停车场(205终点站附近)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471
均价 : 7450元/㎡
位置 : 沌口东风大道与车城大道交汇处
热线 : 400-898-6022
均价 : 7300元/㎡
位置 : 沌口南太子湖畔新民南路与芳草路交汇处(东方高尔夫正对面)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6979
均价 : 7800元/㎡
位置 : 芳草路与四新北路交汇处(墨水湖以南)
热线 : 400-898-1459
均价 : 待定
位置 : 汉阳大道中核世纪广场对面(新天大道以南,汉蔡高速以北)
热线 : 400-869-1111 转 37781
均价 : 8800元/㎡
位置 : 东风大道与三环线交汇处
热线 : 400-898-1339
均价 : 5000元/㎡
位置 : 莲花大道与茂兴路交汇处
热线 : 400-869-1111 转 1764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 京ICP证030367号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未规定腾房日期,要怎么办?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一套二手房(约定给中介公司交6000元中介服务费,现尚未过户),并与卖方、中介签订了三方协议,在协议中只约定了过户日期,但未约定腾房日期。因我方急于用房,与卖方在腾房日期上产生歧义,我要求在过户后5日内腾房,卖方不同意,中介也不同意,我方提出解除合同,卖方同意,中介让我们交违约金。请问:1、我要求什么时间腾房合法? 2、未在合同中规定腾房日期,中介是否承担责任? 3、如与卖方未达成协议,我要解除合同,是否给中介支付违约金(房款的3%)及中介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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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明,房子中原有租户清退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子腾空后,买房一直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房子空置,而所需资金也不能及时到位。如果卖方解约还要双倍返还定金,不节约就被买方托着。这种情况应如何解决,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买卖双方的合同时效。
在二手房交易中补充协议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以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的规定,是否符合《合同法》?违约金是不是过高?
我在沈阳,我想咨询一下二手房产证和买卖合同丢失该怎么办?
按照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应该在10月30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银行贷款批不下来,买方又多给卖方一个月时间,卖方贷款仍未批下来,怎么办?按照合同卖方要赔偿20%,能行吗?
二手房买卖合同已经到期,但是银行一直未将贷款审批下来该怎么办?
本人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同意了我在银行按揭付款,且在过户后二十天交房,现在我已付了首付款且已过了户,过户二十天后卖方没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因为他在银行听说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放款,所以卖方现在改口说是要等到银行放款后才交房,当初买房的目的就是为结婚,现婚期将近,而房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交,请问我该用什么方式最快地要到房子?去起诉的费用太高了,而我现在都没有钱了,请问有什么又快又省钱又合法的方法吗?
签署甲乙丙三方定金协议,收取定金10000,协议规定甲乙丙三方在8月25前往丙方总部签署买卖合同,签合同前丙方网查房产证,发现网上信息和房产证栋号不符,买方疑虑导致合同未能签署,同时协议规定乙方于8月25日支付13000元佣金给丙方,因合同未签订,买方未支付佣金。8月26日卖方以8月25日未能签订买卖合同拒绝履行协议。请问卖方算违约吗?如卖方违约需要支付丙方佣金吗?
兰州买的二手房原房主不迁户口,现在找不到原房主,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现在怎么才能过户! 现在怎么才能让原房主牵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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