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卖5年交了3年的泰康幸福人生条款a款分红险能退吗

泰康人寿幸福人生a款五年期满请问可以退保_百度知道
泰康人寿幸福人生a款五年期满请问可以退保
谢谢,幸福人生A款年金分红保险是一款长期保险,中途退保会有损失,建议您按照保单规定时间长期持有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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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 文章详情
  日,四川省张小姐向投诉理财工作室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推销一款所谓的银保储蓄(当时泰康保险和银保储蓄有什么关系并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保险只是一款产品),后来另一名怀孕女性也来一起介绍推销,理财工作室内就他们两名人员,因为是在银行就以为都是银行工作人员,他们并没有对自己的身份作介绍。
  投诉全文如下:
  投保事实背景过程:
  我陪母亲于日到乐山市沙湾区工商银行去咨询短期理财产品,却被理财工作室一位男性工作人员推销一款所谓的银保储蓄(当时泰康保险和银保储蓄有什么关系并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保险只是一款产品),后来另一名怀孕女性也来一起介绍推销,理财工作室内就他们两名人员,因为是在银行就以为都是银行工作人员,他们并没有对自己的身份作介绍。
  他们说你买理财产品不如存这个&泰康人寿泰康幸福人生A款&,和存银行一样的,但是利息要比存银行高多了,而且很安全,每年存一万,如果存两万或以上的话收入会更高,连续存五年,第五年可以连本带息再加红利都拿出来,对我母亲说年龄越小存越划算,所以向我推荐叫我存,还说马上存的话十天就可以领第一笔生存金,年底过了就可以领分红了。
  工作人员说每年除了固定收益(和银行利率一样的利息加生存金)外还有不固定的分红,如果你在这期间不急需用钱就不用取出,它会利滚利,利息远远高于存银行定期,现在你还很年轻,相当于为自己存私房钱或者为将来的小孩存一笔钱,如果中途需要用钱也可以取出本金的百分之七八十,相当于借出来一样,过后有了钱随时还进去都可以,五年就可以拿回没有损失,而且存了这份以后有了小孩还可以买份一年两百元的用于医疗的险,为小孩买了份保障,他住院什么花的钱都可以报账,很划算,如果存了其它的就不可以买了,并说他们自己都有存这个,所以不必再担心什么。
  因为当天身份证没带,而且存在工商银行的钱不够,即使够买或存也必须再到其它银行把钱取出(但去别的银行取出再来的话时间肯定来不及,办不完工商银行就会下班了),同时也想回家思考一下工作人员对我讲的这款保险储蓄对我是否有利,是否值得购买,因为1号和2号是周六周日,工作人员说要休息不上班,所以我就告诉他们先考虑一下,需要星期一(12月3日)再来。回到家后我和母亲按银行工作人员的讲解说明分析了一下觉得还是可以购买的,对我有利无害。
  于是我和母亲于日(星期一)(被推销保险的第三天)找到前一天给我推销的两位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我想每年存两万,所以在他们的指导下我就拿出两万块钱存入了该工商银行,并在他们的协助下完成了所有手续并签定了合同(合同有几页纸,我说看不懂,工作人员说不用细看,里面都是他们给我讲解的内容,所以我按照他们指定的位置签好名字等),完善了所有程序后我等来了保险单,临走的时候工行工作人员还告诉我过几天可能会有个电话回访,到时候你就说你是知道的就是。
  过了没两天有个自称泰康公司的回访电话打给我,问了我一些关于这款的基本情况是否明白,多数我都按工作人员的引导给予了肯定的回答,当时我找到保险单翻看到一些专业术语就问了一下,尽管对方回答了但概念也很模糊,我总不能一直浪费别人的时间吧,合同都签了我也没多想,如果按照工作人员给我说明的情况我就完全没必要在这些方面担心计较什么了,只是好奇问了一些并隐约了解到需要六十岁的时候才能取出全部(本金加利息),最后泰康人寿的核实了我一些个人信息就挂了。
  今年(2013年)6月下旬,一个偶然我碰到了一位曾做过保险的朋友,交谈之中我对他讲我买了一份银行的保险储蓄,他好奇之余问了我些相关的内容,同时我也拿出保险单请其帮忙看看当时的工作人员对我所讲的和保险单上的条款内容是否吻合,结果我朋友才说保险单上的条款和我听工作人员讲解的内容大相径庭,这时我才明白自己所拿的这份保单完全是被欺骗误导所签下。
  结合以上所述,被误导的具体内容:
  一、推销保险的工作人员说是一款银保储蓄,并没有介绍泰康保险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所以不知道是款独立的产品,既然是银行里的工作室,就被误导为银行推出的一款储蓄叫泰康人寿保险。至于为什么要推出这款,这款是否可称为&银保储蓄&,目前都未知,想想这等有利无弊的好储藏也许是国家委托银行给人民养老建立的福利吧。
  二、工作人员说&第五年可以连本带息再加红利都拿出来&,这句话被误导为每年存一万,连续存五年,第五年可以全部取出来。且不管有没有利息加红利,也不论是&第五年&还是&五年后&,总之这几个字都会让人感觉是五年的时间就可以终止保险合同,至少本金可以领出,对于我来说这个时间也能接受,选择这款又何乐而不为呢。
  三、既然五年时间就可以取出,这个时间范围我能承受,即使是借我也要存上这五年呀,大不了五年后还上就好了,所以我又被误导存了两万一年的泰康保险,我想一年两万,坚持个五年就可以了。
  四、未进行风险告知:在我决定一年存两万的时候工作人员并没有询问我的收入情况等,对于我的承受能力并不知情,当时我还没有固定工作,包括现在,我在这五年间是否有经济能力续保他们并未关心,如果我中途退出或者因种种原因无法续保了,那么我会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换个说法这份保险会全退?还是只能退我所交的本金?还是退百分之几十等等都没告诉我,现在才知道保险工作人员有义务告知投保人所投保险存在的风险。
  五、&马上存年底过了就可以领分红&,就在我今年公历1月去工商银行找该工作人员时,工作人员当时没在办公室,稍等了一下那位男性工作人员出现,我对他说明来意,我是想要领分红的,他说领分红的话需要填个单子,这个我能理解,可是他说单子放在乐山的,不方便,现在领不了,劝我今年年底再来领,这个就很牵强了,看来不是到了时间随时可以领的,还要提前预约呀,无奈从银行出来后我又打了个电话给对方追问一下能不能现在就领,最后还是未领到,我同意了年底再一起领。那个电话现在移动详单里查不了了,因为只能查前六个月的电话号码,不过要证实也不是没可能查到的。自从这次来我才知道对方姓陈,至于全名陈飞(音),是我这7月份去银行找他时银行里另一间理财工作室的工作人员告知的,同时也才知道陈飞是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员工,此前一直被误导为工商银行的人员。而才得知被误导买保险时理财工作室的另一名怀孕的女性人员才是此银行里的工作人员。所以首先我不知道按程序的话还要先预约他们才能领分红,第二他们当时并没有对自己的身份作介绍,因此被误导为银行工作人员,以为随时都可以在沙湾工商银行里找到此人方便交流。
  六、工作人员说&每年除了固定收益(和银行利率一样的利息加生存金)外还有不固定的分红&,被误导为第一年一万,那么这一年收益的构成是:和有同年银行利率同等的利息(一万块钱在银行的利息,第二年两万的话以此类推)加一万本金该得的生存金(两万本金的话就是一万本金该得的生存金乘以二,以此类推)加每年不固定的分红(这个钱说了是未知的,或多或少,没有也有可能,在这点上我没异议),现在知道这份保险根本不像工作人员说的那样,而是没有和银行利率一样的利息,而生存金也是不在本金的基础上增加的,而是每年都按第一年的生存金,不固定的分红并无异议,在此处前两点收益被误导。
  七、&如果你在这期间不急需用钱就不用取出,它会利滚利,利息远远高于存银行定期&,从这点来讲,因为不取出钱而利滚利,确实是会高于存银行定期的啊,因为存银行没有分红和生存金一说,更不会利滚利,但利滚利我该不该认为是我当年的收益是建立在和银行同等利率的利息上翻呢?不然是怎么样,固定的生存金和不固定的分红加固定的本金在什么基础上滚呢?那么之前说的银行利息现在已经不成立了,这条也就不成立,被误导利滚利。
  八、&如果中途需要用钱也可以取出本金的百分之七八十,相当于借出来一样,过后有了钱随时还进去都可以&,这点我觉得是最为存这款&储蓄&的公民考虑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点我才会下定决心存这款&泰康人寿泰康幸福人生A款&,因为谁能保证这五年甚至以后都风平浪静,没有急需而大量用钱的事情呢,能借出来等有了钱再还回去也好呀。而事实上根本不是保险推销员所说的这样,中途需要用钱不是可以取(相当于借一样),而是贷,首先性质已经改变(借不用还利息,贷的话是需要还银行同期利息的),其次是本金的百分之七八十,现在了解到只是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七十还是八十,这样就和保险推销员当初所介绍的相差甚远,最后过后有了钱随时还进去都可以,事实是这样的吗?前面的两点已经虚假,这点也有所怀疑,还有待保险公司解疑。
  九、&五年就可以拿回没有损失,而且存了这份以后有了小孩还可以买份一年两百元的用于医疗的险,为小孩买了份保障,他住院什么花的钱都可以报账,很划算,如果存了其它的就不可以买了,并说他们自己都有存这个,所以不必再担心什么&其中五年就可以拿回被误导为我可以到五年时或五年后随时拿回我的本金和银行利息加生存金以及红利,这样的确是没有损失的,而如果不是这样,那么五年就可以拿回什么呢,拿回五万本金吗?事实证明也是不可能的。第二句,通过后期咨询泰康人寿人员表示不是只有买了这款保险才能买小孩的医疗用险,而是买了其它险同样可以买这种。他们自己说自己存了这个,让我不用担心什么,先不问是否真实,这个不重要,他们主要是为了让人消除一切顾虑,不过会不会有诱导购买的成份在里面呢?这里至少前两点是被误导的。
  十、第一次回访录音:经保险推销员的误导买了一年交两万、连续交五年的保险后,泰康人寿打来回访电话,这个在我拿到保险单临走的时候工行工作人员已经告诉我过几天可能会有个电话回访,我拿回保单就没过多把心思放在上面了,如果按照保险推销员的说法我也不应有什么疑虑,回访当时考虑到既然保险合同已经签定,所以问我一些关于这款的基本情况是否明白的时候,我多数都按工作人员的引导给予了肯定的回答,虽然还是有不太懂的地方,我不可能都说不清楚不了解来为难工作人员呀,不过我记得我还是有说类似&我不太清楚&这样的话,我记得我当时找到保险单翻看到一些专业术语就问了一下,比如现金价值等等,尽管对方回答了但概念也很模糊,我总不能一直浪费别人的时间吧,合同都签了我也没多想,如果按照工作人员给我说明的情况我就完全没必要在这些方面担心计较什么了,只是好奇问了一些而已,并隐约从回访人员口中了解到需要六十岁的时候才能取出全部(本金加利息),这个与我之前在网上针对这个问题查询时得到的答案相同,至于其它的回访内容,我问了什么,对方说了什么我都比较模糊了。还有回访人员所说的或我所问的本金加利息现在证实在保险单中根本就没有出现这个字眼,到六十岁的时候可以一次性领取年金领取额的20倍,这个条款与 &本金加利息&应该是有区别的吧,难道年金领取额的20倍就包含本金了吗,概念混淆不清,保险单也相当于合同,我认为该严肃的对待里面的内容吧,这里我被误导了,现在发现到最后本金不翼而飞。而且这次回访我回答的内容也是被工作人员误导了,提前就给我做了心理工作的,让我显得轻松明白的给予了肯定的答复并好奇而象征性的提了点问。
  十一、有了这次回访,我知道了要到六十岁的时候才能领回全部,所以我担心自己经济方面承受困难,于是我在当月(2012年12月)又到该工商银行请求工作人员帮我改为存一万一年、连续存五年的此款银保储蓄,原来要先撤单,于是我又等了几天,到当月(日)我又正式&投保&,后拿到保险单。试问如果在工作人员在给我推销时告知我需要六十岁才能全部取出,那么我还会出现更改吗,根本就不会了,因为他如果明确告知了我只有到六十岁时才能全部取出所有,当时我就只会存一万一年、连续存五年的,哪会再来改这种可能存在呢,所以这次被误导是因为工作人员隐瞒内容造成,幸好我及时发现改过。
  陪母亲去银行咨询理财产品,结果误导我买了保险,强烈要求退回本金,补充理由如下:
  一、保险人员在向我推销介绍该产品的时候不表明自己是保险业务员,而是在银行蹲点。让我们消费者误以为是银行工作人员。依托我们对银行的信任,实施骗保。近年来保监会已有明确规定,不再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fortune//c_.htm)
  二、保险销售人员故意隐瞒合同条款,理由:没有客观、全面地向我介绍这份保险产品的详细内容和保险的合同事项,未提及关键问题,如:中途退保会损失很严重,无钱续保等于悔约等利害关系,介绍期间模糊概念,利用我对银行的信任误导我。这违背了泰康人寿公司基本法第三十八条:营销员在开展业务过程应以诚信为原则。将客户应当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保险条款内容及其含义如实、准确、全面地告知客户。将公司需要知道的有关客户资料和情况实事求是地报告公司。(/view/d0d2fd30b90d6c85ec3ac6c0.html)
  三、当时保险推销业务员没有告知我是要到六十岁时才能全部领取所有(现在以有回访电话为由说我问后已解释清楚),同时也误导我5年之后能领取本金和利息,另六十岁时是否能领取本金和利息(这一点回访电话也没解释清楚),而且根本不存在有银行利息这个收益,还有需要用钱不是借款而是贷款,还是贷现金价值的百分之几十,也不是随时可以还回,还回时间是有限制的,且要存满五年后才能贷出。等等这些误导在以上误导内容里也有讲到并叙述清楚。这说明了以上第二条。
  四、谁能保证这5年中风平浪静、步步高升呢,要是交了2、3年的保险费,遇到突发事故无法赚钱续保那损失不是更大吗。这就不是保险,是很明明白白的风险,这些弊端都被业务员隐瞒了。保险推销业务员当时也没问我月收入和年收入,是否有支付能力完成长达5年的续保费用5万。只为出单拿提成,从头到尾光讲好处,不提具体风险,诱导客户错误投保,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
  五、违背了泰康人寿公司基本法第五十四条:营销员应认真指导客户填写投保单,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无涂改,内容真实,并由客户本人亲自签署投保文件。因为当时的投保单资料表是由另一名怀孕女性工作人员(后知此人属银行工作人员)填写的(除了签名是我亲自签的),整个过程非常快,其它有我签名的单子我也来不及查看相关内容,并且两位人员说就是他们所讲解的内容,我就没有仔细看了。
  六、当时保险业务员没有跟我解释什么是&现金价值&,什么是&年金领取&,什么是&账户价值&,什么是&生存金&,等专业术语,它们跟保费有什么关系,都无解释,而对于一个&非专业人士&而言,从来没听说和接触过保险这类产品,根本就不懂。拿到保险单看到里面密密麻麻的条款也都不懂,只能按照保险业务员当初说的来考虑。
  七、半年时间1万元变2440元,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就仅凭一个回访电话录音为由,推卸掉一切责任,保险推销业务员现在改变当初一切说法,并以我没有证据为由否认当时骗保行为,是不成立的。我们有录音,也有原始保单的字迹,还有在银行相遇到成交的时间是有录像的,有关部门可以看得到的。保险推销业务员如果按保险单上的条款不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清楚明白地向一名从未接触过这类行业的非专业人士解释这份保单的全部内容。
  八、办理过后就失去联系,莫不是今年初去找到保险业务员要到电话号码,那么这次7月去银行根本无从找人,后只知陈飞是泰康保险公司的人员,因为了解到泰康保险公司分布较广,各地都有营销服务部,具体他属于哪个营销服务部的也不知道,而且这是款银保产品,联系到沙湾的营销服务部,对方说要找银行,而到银行又说找当时的保险员,迫不得已打电话找到陈飞,那么我如果有疑问或是后续的领分红领生存金等我去哪里找人?是找本人还是泰康公司还是银行?是否还会像这次一样互相推托?未知。一来保险业务员并未告知,不知道这款产品该由哪里负责,难道就是打电话给他吗?(有N 种可能的理由推翻这种方式)。
  九、我现在二十多岁,需要等三十多年才能领取全部,保险推销业务人员该不该给我推荐这份保险且不说,按年金领取额2780元,六十岁以前每年可以拿到年金领取额的20%就是:2780元*20%=556元,现在知道556元是每年固定的,不是按照一万元为基础的,现在知道不存在银行的利息了,那么还有分红,这个是不固定的,也许哪年没有也不是没可能,暂时排除在外。六十岁一次性可以领取年金领取额的20倍就是:2780元*20=55600元。按34年算,就是说我总的能拿到的大概是556元*34+55600元=74504元,如果银行和保险公司任何一方能清楚解释,任谁都不会去买这样一份过了30多年本金不翼而飞的&产品&吧,从客观因素来讲三十多后年的人民币是否贬值还未知呢。
  十、我在保险推销业务员的种种误导下和隐瞒下才签定了这份保险合同,保险条款中有许多我不明白不了解的内容,已经可以判定此合同属于无效全同。回访电话在被种种误导回答的情况下录音,此证据不应成立,如成立也证明保险推销员之前并未说清有关事项。
  现在回想起来,从陪母亲到银行咨询理财产品到只剩下2000多元的悲惨遭遇是一个连环的陷阱与骗局。说他们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保险推销业务员在这笔交易里使用了蒙骗手段并非无根无据。
  我只是个小小的公民,没资格建议泰康保险公司对其保险推销业务员的职业道德进行培训和提高,当时我工作不稳定,一贯生活朴素,省吃俭用才终于有一万元存款,第一次还在朋友处借得一万,莫不是保险推销员无事实的推销与吹嘘,我是万万不会签定这款有风险又吃亏的霸王合同的,我现在无工作,也无经济来源,只求泰康人寿保险公司能全额退回我半年前被其公司保险推销业务员所不负责任的误导而购买的保险本金一万元。
  申请退保的伤心历程:
  今年(2013年)6月下旬,通过进一步了解才知道这份保单有很多利害关系,也咨询了解到现在退保(交了一年一万)的,只能拿到年末现金价值2000多元钱,也就是说一万元半年后只值这个价钱了。
  在7月2日下午4点,我找到购买此款保险的工商银行,当时的那间工作室里并没有人,我在旁边一间理财工作室询问得知此处没有陈姓工作人员,我说我是去年底的事,工作人员才回忆起当时是有个姓陈的保险推销员,也是在此时我才知道当时向我介绍这款保险的不是银行工作人员,而是泰康人寿的保险推销员,并在此时才得知他叫陈飞(音)(此事在以上误导内容第五条中有所提及),但这位工作人员说陈飞现在并不在这里了,早已回乐山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现在是另一位保险推销员在此处(原来驻点的人员换了),我去的时候看到新驻点人员刚下班走,幸好上次(2013年公历1月)来办分红的事时留有对方手机号,于是我立即拨打了对方电话,此时大概4点多,我拨打了几遍号码是通了几声,但都被对方挂断,这是我从那次请办理分红以来第一次打电话给对方,当天6点42分陈飞打来电话,说了他听说我去找过他之类的话,并询问我找他的事情等等,特别说明了他当时在开会才没接我电话,我也表示理解。此次通话我留有录音作为证据,通话过程中陈飞有承认可以借款并可随时还款,(录音的具体内容如需要附后上传,请分析鉴定)。
  在这次通话中我有问什么时间可以借出款,陈飞说要问后才知道,并没给我具体答复,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联系我,只说过后再联系我,问题是我有急用不能随时借出吗,难道你作为保险业务员还不清楚这些条款的规定或是还要请示上级吗,当时对我可不是这么说的。第三天(7月4日)上午10点22分我又联系了陈飞并询问两天前所说的事情进展,但对方却问了我一些与主题无关的话,最后改变说法而达不成共识,导致不了了之。可气的是整个联系过程我显示很主动,对方很被动,而给我结果的过程我却呈被动状态了,结果第二三天也没联系我,其实合同中根本就没有规定可以借出再随时还回,从此次对话这就说明他当时确实有误导我,既然这件事都是这样,那么其它事也不能排除有误导我的成份在内了。
  在被误导并在我主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我于7月4日午后1点55分打了保监会电话12378进行维权,接着2点24分作了补充说明,工作人员帮我做了登记并告知会有保监局的工作人员与我联系。7月5日中午11点07分接到号码为:的电话(开始以为是保监局的电话,后来通话中途得知是泰康客户投诉部),我简单叙述了下我目前的情况和想得到的帮助,对方也了解了些情况并劝我考虑续保,最后记录并告知调查清楚后在下周内会给我结果,并说或许会由泰康客户服务部反馈。7月5日下午4点26分陈飞打来电话说要和领导来沙湾了解事情具体原委反应上去后保监会才能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我,要求我配合他们,问我次日上午是否有空,于是我答应了对方并希望能和对方好好沟通。
  第二天(7月6日星期六)上午9点30分我到达银行他们人不在,9点37分我打电话给对方,对方说在路上大概还有二十分钟到,10点21分离对方所说的时间已经过去二十几分钟,我再次打电话给对方,他说快到了,又过了好一会儿才到(不过前一天确实没约定具体时间),虽然是一件小事,这点是否也能反应出保险推销业务员疏忽的思想和不主动对待客户的态度,这还能保证他会在为顾客介绍这款保险时以诚信认真的思想和用严肃严谨的态度对待吗?
  在当初的那间理财工作室陈飞的领导询问了我当时的事情经过和事情异议,我回答了对方然后遭到陈飞反驳以及其领导对其员工的信任,我也因当初的被骗签保和现在对方的否认而情绪显得有些激动,对方的意思是1、回访录音他们已经听了。这点我认为泰康公司做得不太公平,我认为应该大家一起听,而不是内部人员就该先听或顾客就不能听,到最后我也没听到回访录音,整个过程中对方没有问过我是否愿意听;2、对方在这过程中说当时还有一位工商银行的怀孕女性工作人员在场,说她也是向我说了需要用钱只能贷款,说过后可以找她作证。当时确实这位女性工作人员也在向我介绍这份保险,但男性工作人员叙述得要多些,再则协助推销保险的银行工作人员对保险相信不属于专业人士吧。关于对方这个问题我想问两点:一是半年多以前的事这位女性工作人员还能记得当时的细节吗?她在工作中每天接触那么多人,会记得我是哪天去的银行哪天办理的吗?或许连我姓什么都忘了,这不明摆着请她出面做伪证吗;二是她并非泰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一位银行工作人员是否也接受过这款保险的培训呢?如果有,那么银行允许这样吗?有没有违反银监会的规定?如果没有,那么她是否清楚里面的条款?她给我讲解的内容还可信吗?真实与否?经过这长达一个多小时的交流而对方态度十分坚决,意思靠那个我被误导后的回访录音就任凭我怎样都是我无理,得知他们对待关于我全额退保这件事持否定的态度后我离去,后互无联系。
  漫长的等待就此开始了,7月12日下午5点20分接到号码为:的电话,问后得知对方是泰康客户服务部(上周5日说本周内答复反馈),来电是告知老总因有事而会延缓给出处理结果。至今未接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任何电话。
  我所购买到的此款保险全称为: 泰康幸福人生A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推销业务员以及银行协助推销保险人员失去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这不是一款帮助人们养老的保险,而是一款还年轻就把人往死路上逼的保险(不告知风险,无法续保损失惨重)。
  综上所述,泰康人寿保险公司保险推销业务员在银行蹲点误导消费者投保,半年时间一万元变两千多元,难道保险业务员完全没有责任?如果有责就是全责,因为&协议&&合同&这些是严肃的事情,应该以诚信的思想和认真的态度以及严谨的作风对待,一条有所隐瞒就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让顾客承受所有风险和损失,这是不道德的,如果这样他们还能拿到这份昧心钱的提成,就是泰康公司的责任,是你们纵容你们的业务员欺骗性的让顾客买保险。说得全面点,银行也有脱离不了的干系,银行相当于利用民众对他们的信任为泰康公司业务员的欺骗行为提供了场所、场地,这是否有合谋嫌疑呢。相信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是讲理的、有人道的,七千多元的损失,是我一年不吃不喝的血汗钱。一万元就算借给别人做生意不要他们的利息,半年后一万元还是一万元吧,现在我还没享受任何利益一下子就无缘无故没了七千多元,天理何在。
  在此,我郑重请求:请求保监会、银监会等相关监督监管部门介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站在普通消费者的立场,维护我们平民百姓的合法利益,核定本投诉书中的保险合同无效,责令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全额退还保费及利息,追究相关责任人,并对保险公司的诚信缺失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还弱势民众一个公道。
  请求有关部门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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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6岁,买了泰康人寿幸福人生A款,每年存10000,一共存五年,满60岁时的收益一共是多少?不算分红
总收益等于前面N年领取的年金和+本金+分红,假设我60岁时一次领取了20倍年金,60岁之前我能领取的金额是不是只有556元&#47,但我觉得他在忽悠我,工行的工作人员讲,即岁时我的总收益是不是只有年金和+分红,五年后每年都是556*5,第二年556*2:(1),每年可以领取的年金是第一年556年金领取额是2780,而本金已经包含在其中了;年,一直到60岁后可以一次领取年金的20倍,第五年是556*5,好像不应该是这样,请问?(2)
你到60岁的时候基本可以领取多少+元左右我这是给你算得最基本的收益,中途你要是用钱可以取出百分之70:你的现金价值,也就是35000元,大概在35000元左右第二块,你放心,是为了追求客户收益的最大化。你现在可以算一下 ,幸福人生是一款终生银保理财产品:你到60岁的时候资金可以分成三块 第一块,有00元第三块:你前面34年的年金,这个数字绝对没有吹嘘,不加上每年的分红,20元这是你的基本收益:年金的20倍我给你一个最基本的收益细则,所以着也谈不上占用你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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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太操蛋,60岁之前年金领取额20%不计分红74504。不看合同乱签字,乱忽悠客户。本金在其中,60岁时有一次领取权,客户太2,60岁后100%,分红不确定,年金领取额20倍
我也是去年买的,年缴5000元,缴5年,今天我去退保了,得到的只有1000多块钱。我就是被误导买了这份保险,我仔细问过了,直到终身你的本金是领不出来了,你得到的只有60岁之前的20%,60岁以后得到的就是年金的20倍,分红是不确定的。或多或少或没有! 分解:你得到的就是::60岁前的20%即556*34=18904,“60岁后的100%即00 也就是说最后你得到的钱只有+74504元,本金就是一粒种子,发芽结果后它就入土为安了
这样的产品的 长期投资
收益率不会超过10%的(估计)他这样讲 说实话我懒的看
他是把所有的好处总结在一起了
实际上可能 只能拿到一分
这个可以享受 那个就可以享受 2个一规并的话 那的就那么多了简单的来说
看你钱有多余不
这比钱 中途是不能退的考虑好就可以买 不错的没考虑就别投资 中途是不能停的 本金的一半都可能拿不回来的
这个问题我来帮你解答。这2780元的年金在你60岁之前每年可以领取20%,也就是556元,(记住是每年都是556元)。但如果你不领取出来,可以让它利滚利,不计利息的情况下到60岁的时候就是556*34=18904元(称累计生存金)。这个时候你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能领到的总数=(累计生存金+利息)+20倍年金(00元)+累计生息红利(不确定性)。如果抛出利息单用实际数字来看就是=74504(这是100%能保证领到的)。一般以现在泰康人寿的投资收益来看最后可能在74504元上会多出2到3万元。比较你所交的5万元你至少能多得24504元,至多多出5万左右。如果你60岁时不选择一次性领取那你就可以每年领2780元直到你死。要强调的是,保险不是投资,这款保险产品是在养老的基础上多出一个选择。如果你是以投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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