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9月还的第一个月贷款,请问今年公积金贷款条件2015政策,还要等一年才能提公积金贷款条件2015吗。

我和老公4月离婚后以老公一个人名义购买首套房,办理农行30年组合贷款公积金40万+基准商业120万;现在银行已经放款。我与老公都有补充公积金,余额分别为10万和40万左右。下个月要用现金还第一期的贷款,接下来再绑定公积金帐号还款。请教老师何时可以办理复婚,用我的公积金参贷?公积金年冲月冲怎样比较核算?如果申请今年9月份年冲的话,是否之前6-8月以及之后的一年都要用现金支付了?-金斧子[建设银行-买房贷款]我们目前一套在售出工程,准备提前还掉原来的组合贷款。还清后,那么我们再买入一套非普住宅,准备组合贷,那么请问建行是否按首套3成9折?我们夫妻均是本科及以上学历,一个国企,一个外企,近一年银行流水在50万及以上,无补充公积金,目前公积金一直正常缴纳,余额足够,那么建行组合贷30年,公积金100万,商贷175万,房屋总价400万,月均还款1.50万。能否贷?利率9折?谢谢。_贷款问答 - 融360
常见问题:
[建设银行-房贷]我们目前一套在售出工程,准备提前还掉原来的组合贷款。还清后,那么我们再买入一套非普住宅,准备组合贷,那么请问建行是否按首套3成9折?我们夫妻均是本科及以上学历,一个国企,一个外企,近一年银行流水在50万及以上,无补充公积金,目前公积金一直正常缴纳,余额足够,那么建行组合贷30年,公积金100万,商贷175万,房屋总价400万,月均还款1.50万。能否贷?利率9折?谢谢。
提问者:REN***
城市:上海
提问时间:& 19:45
本问题针对
房贷利率:&首套最低85折,二套最低1.1倍
贷款条件:&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
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每月还款额相同)、等额本金(每月还款额递减,首...
提前还款:&贷款期限满1年后可申请提前还贷,每月2-14日可办理提前...
以下回答皆来自建设银行的信贷经理或融360
不行,之前一套还清,购买普通住宅才可以算首套房,首付3成。如果购买非普通住宅的话,就不能按首套算了,只能算二套。二套房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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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网安备号我现在的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上次提取公积金还贷款的时间是日,我按规定间隔12个月后于日去办理2011年至2012年的公积金提取,当时被告知系统升级,日才能办理,日我去办理去年的公积金提取时被告知只能提取半年的,请问是这样的吗?为什么?若果是这样为什么不是前告知?如果事前告知了今年政策有变化我可以在去年12月14日至26日系统升级前提取1年的,请解释下,谢谢-金斧子<FONT color=#ff年二手房提取公积金政策,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15,职工公积金提取办法,个人公积金提取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决定今天开始到2012春节放假前,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只受理网上预约办理业务。公积金中心网站提供24小时网上预约。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全面推行网上预约就是为了让职工在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预约时,一目了然看到各银行网点每天各个时段预约人数(实际上相当于排队人数),避高就低,选择合适银行网点与时间段,如约前往银行网点办理。
同时,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协商决定,春节前增加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每天提取业务办理量,包括增派人手专柜等。而且,预约办理业务时间从目前的3个工作日延长至5个工作日。
深圳市职工在线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在各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在满足“其他住房消费”提取条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满12个月)时,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在线办理。成功之后,提取金额将转到职工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今天,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缴存和提取管理细则,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商贷+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两项细则出台后,我市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和提取都有了更为详细的规定。目前,细则已在该中心官方网站上挂出,市民可以上网查看。该负责人介绍,在公积金提取方面,最大的变化是,如果购房后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将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以保证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据了解,新的公积金归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也将于10月1日上线运行。新系统上线转换期间(9月22日-10月6日),各公积金缴存银行、公积金审批服务大厅将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账户转移的业务。
  “根据新的细则,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条件更为严格和规范。”该负责人说,例如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翻建、大修房屋,新政明确要求“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而此前则无此限制。
  住房公积金支取流程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相关链接
  什么是非销户原因
  据了解,在济南,无论是新政还是旧有政策,都规定了以下12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分别为: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自住住房);
  2.偿还购买自有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户籍共同居住家庭直系亲属工资收入15%以上的;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5.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6.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7.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8.出境定居的;
  9.正式退休的;
  1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5至11项情况属于销户原因,其他情形属于非销户原因。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详解公积金新政――
  无贷购房,余额可在3年内支取
    此次推出的公积金缴存、提取新政中还有哪些变化?记者邀请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缴存
  变化1:在职文职军人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日起实施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省驻济和市、县(市)、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此次公布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扩大了该范围:取得在华永久居住证的外国人,属上述单位在职职工的,可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在工作单位在职职工享有的同样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权益。军队在职文职人员和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细则还对“在职职工”给出详细定义:指在上述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劳动报酬)的各类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变化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需备案
  “2011年的政策中第十条要求,单位应当及时为新录用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在实际操作中,经办人出现不少问题。因此细则对此作了详细规定。”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增加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备案制。单位应有专人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等相关业务。公积金经办人员应在公积金中心登记,确保经办人员的稳定性,提高为本单位职工使用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水平,切实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更换经办人时,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变化3:同城公积金转移可直接到银行办理
  “公积金转移目前有‘同行’和‘跨行’两种,同行转移可直接在银行办理,但是根据2011年的政策‘跨行’需要工作单位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复杂。”该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将在新系统上线后解决。
  据介绍,系统升级后,住房公积金实现了各缴存单位的信息整合,职工在济南行政辖区内住房公积金转移不再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
  ※支取
  变化1:公积金贷款没还清不得一次性提取余额
  公积金新政推出后,公积金的提取也更加严格更加规范。
  “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对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提取公积金做出了限定。”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和配偶,他们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商业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余额。
  变化2:涉及死亡的提取继承证明需公证
  可提取公积金的12种情形中,所需准备的具体材料也有所变化。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以前只需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在还需要提供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按照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条件提取公积金的,不仅要像以前一样提供相应证件,还需提供经过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
  变化3:公积金修房论套数不论次数
  按照之前的政策,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新政策则要求,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时,可在取得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且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合肥公积金购房最新政策   拥有省直公积金的市民迎来好消息,据获悉,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部分调整了贷款条件,由1年缩短为6个月,方便大家能够更快地进行申请。   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布通知,调整部分贷款条件,规定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由原12个月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职工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条件仍执行现有规定。   以往,申请公积金的条件中,连续足额缴存期限是一道基本门槛,各地公积金都以1年为限。但随着公积金灵活运用、更好发挥制度保障作用的改革逐步进行,省及各地公积金政策开始频繁调整。我省城市中,截至目前除合肥外,大部分已局部调整了公积金政策,这其中就包括缩短足额缴存期限,单身或夫妻双方申请贷款额度的上调,甚至是我省各城市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的互通互贷。   失业能否提取公积金?   问:我是非农户口,2012年在一家单位打工,单位缴存了公积金,现已失业,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符合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同时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的离职人员也可以申请提取。 具体提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请参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的服务指南。   离职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问:我是合肥市城镇户口,咨询离职后能否办理公积金提取?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来电人目前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只有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务工农民返回原籍的离职人员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   多个账户公积金咋提取?   问:我有三个公积金账户(有市直公积金账户也有省直公积金账户),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是否需要缴满一年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首先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之前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最后一个单位缴存账户。同时在市中心缴存的账户之间转移需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 由市中心转入省直分中心账户的需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上述表格均由原缴存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账户合并后,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可办理提取手续2、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正常连续缴满一年,办理提取不需要缴满一年。   能否以大病名义提取公积金?   问:父亲患有慢性肾衰竭,2013年2月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咨询现能否再次以大病名义提取公积金?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制   问:我今年5月申请了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至今没有发放,咨询何时能放贷?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同时坚持二手房、商转公、新建商品房现房优先发放原则,来电人如已符合新建商品房现房优先放贷的范围内,可与开发商联系,将相关的材料报至贷款银行,管理中心在确认银行报送的当月交房个人明细表无误后,确保优先发放贷款。
为何有些楼盘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所购房屋的楼盘为什么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该楼盘开发单位未与贷款银行、管理中心签订按揭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与开发单位在签定了按揭合作协议,明确抵押、保证、担保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方可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开发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在商品房市场营销时,有权选择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不同金融品种,属企业内部事务。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众多金融品种中的一种,有其政策性的特点,但不具有强制性。如开发企业楼盘项目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供相关签约审核资料,符合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条件的,通过管理中心、贷款承办银行审核通过并签署按揭协议后,购房职工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用不良可能会被拒贷   问:我缴存市直公积金,我丈夫缴存省直公积金,我丈夫申请贷款时有逾期未还款记录,此情况是否影响公积金贷款?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承办银行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核对借款人(含配偶)资信,对拖欠贷款记录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的恶意拖欠者借款人(含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非恶意欠款客户如果想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经担保公司风险评估后,愿意提供担保的,可按担保公司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来电人对配偶的具体逾期情况尚不了解,建议先通过人民银行查询其征信情况   九种情况可提公积金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 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 离休、退休的;   8 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2015长沙市公积金提取条件解读:在新政下 如何提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
  11月1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大限度放开公积金提取标准。通知规定租房、购买普通自住房、建造或大修普通自住房及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可提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
  长沙市公积金提取有条件
  (一)租房满半年才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
  《通知》规定,职工本人(已婚的包括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汇缴额的50%。
  解读:据了解,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除需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外,还需租房满半年。也就是说,自签订租房合同起,半年后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不满半年不得提取。
  (二)仅第一、二套房才能以购房或还贷的名义提取公积金
  《通知》强调,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签订购房合同1年内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同一套房屋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购房款(不含住房补贴金额)。
  职工正常结清或提前结清贷款本息的,自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结清之日至上次提取时间内(不超过24个月)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解读:以上规定针对的是购买的第一、二套自住房,购买第三套自住房时则不能以购房和还贷的名义提取公积金。
  “如果已经是购买第三套或以上自住房,则只能离职或退休的时候提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称,离职提取公积金也是有条件的。如果非长沙市(包含望浏宁)本地户口的,离职后就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而长沙市(包含望浏宁)本地的城镇户口需要在离职两年后才能申请提取公积金,非城镇户口则在离职后即可申请提取。
  (三)需本人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才可提取公积金
  《通知》还提到,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起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该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危房鉴定书出具之日1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实际支付的总费用。
  解读:《通知》中所提到的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必须此住房实在本人或配偶名下。如果是父母或他人的自住房,则符合申请提取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将取消
  事实上,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是最近住房公积金政策热点之一。
  10月10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之后,致电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其工作人员称,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等早已免费。但在面签时,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担保公司柜台处缴纳贷款额度的5‰担保费。
  10月30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其中并未对担保费是否取消做出规定。
  而此次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明文规定,12月18日起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
  不过,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也提到,在12月18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需缴纳担保费。
一、丹东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存款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房屋或者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屋;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丹东或者出国和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前款(二)、(三)、(四)、(五)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存款余额的,应当同时注销该帐户。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还清房贷前禁一次性提取余额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是实现利益的一种方式。在符合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可以按照提取公积金的程序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呢?本文将从这两方面为您具体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2015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如何提取西安住房公积金西安地区是国内发展状况比较好的一个城市,吸引了国内大批的职工前去发展。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想着能够在西安这个地区落地生根,对于不想在西安购房的人来说如何提取公积金中的钱成了他们关注的问题,这里就2015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如何提取西安住房公积金进行说明。事实上公积金的提取都是非常宽松的,凡是失业离职、家中有重大变故、出国定居、购房建房修房等情况都可以提取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携带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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