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历年低保标准与东莞历年最低工资标准,想建一个二者间关系模型,如低保占工资多大比例,工资调整时低保跟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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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ELES模型的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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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社会稳定的&最后一张安全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刺激消费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的缺失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现行低保制度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
摘要:作为社会稳定的“最后一张安全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刺激消费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建设中政府责任的缺失以及其他方面的原因,现行低保制度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为低保标准过低。首先比较了湖北省与其他省份的城市低保标准,其次借助ELES模型测算和分析湖北省低保标准理论值并与现行低保标准进行比较,得出现行低保标准整体水平较低,且明显低于模型测算值的结论。最后,从政府责任角度提出了完善低保制度的政策建议,即转变救助理念、制定科学合理的低保标准、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对城市低保制度的管理等。
关键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ELES模型;保障标准;公共物品;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标识码:A
一、相关文献综述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目前学术界对城市低保制度的研究侧重于从整体层面分析城市低保标准的制定与评估、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低保政策对低保对象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等,采用实证研究和规范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对整体层面的研究并不能反映地区低保制度发展状况。基于此,本文在借鉴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模型来测算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从政府职能角度阐述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及解决对策。
二、湖北省城市低保标准的发展现状
(一)湖北省城市低保的发展状况
表1湖北省城市低保保障人数
低保人数占城市人口比重/%6.55.95.75.75.6
低保人数占城市人口比重/%5.54.84.64.24.0
数据来源:根据历年湖北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而得。
(二)湖北省城市低保标准的现状
为了更加直观地分析与比较湖北省低保标准现状,本文分别选取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宁省和山东省、安徽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和西藏自治区作为参照样本,将这些地区的低保标准相关指标与湖北省进行比较。
表2湖北省与全国及其他省份
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的比较元/月 查字典范文网()
年份湖北东部
辽宁山东中部
安徽内蒙古
数据来源:根据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整理而得。
2.各地城市低保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对比。整体而言,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考虑到湖北地方财政支付能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以及避免使低保对象对制度产生依赖,湖北省民政厅于2003年制定《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规定城市低保标准原则上要高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4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5%。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各地低保标准依旧较低,如表3。
表3湖北省与其他省份城市低保平均
标准占当地最低工资的比例比较/%
年份湖北东部
辽宁山东中部
安徽内蒙古
数据来源:根据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数据计算整理而得。
3.各地城市低保标准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对比。 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指城镇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等非商品性支出,是反映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情况的重要指标,其数值的多少与居民生活质量密切相关。“十二五”期间,民政部提出基本社会服务的标准,其中要求低保标准不能低于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5%。
表4湖北省与其他省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占
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比例比较/%
年份湖北东部
辽宁山东中部
安徽内蒙古
数据来源:根据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及历年《中国统计年鉴》计算整理而得。
4.湖北省各地低保标准比较。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用全省的绝对平均值来测算各地的具体低保标准过于牵强。此处采用相对水平进行比较,即各地区城市低保标准占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限于篇幅,文中只选取2012年典型县市的数据,具体见表5。
表52012年湖北省部分县市的低保标准
地区低保标准
元/月占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
收入的比重/%地区低保标准
元/月占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
收入的比重/%
江夏区38025.5阳新县35031.4
东宝区36022.0丹江口市29022.5
松滋市30023.8洪湖市28023.1
竹溪县28025.4襄州区33526.6
长阳县28021.8保康县38034.0
鄂城区33020.5云梦县32021.6
孝南区36022.3英山县30022.1
团风县28022.4通山县30026.9
仙桃市36025.0秭归县30024.8
潜江市36024.8麻城市22015.0
数据来源:根据2013年《湖北统计年鉴》及湖北省民政厅网站数据计算而得。
从以上四个维度可以看出,湖北省城市低保标准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均低于部分省份;同时在湖北省范围内,各地城市低保标准相差悬殊。作为中部崛起的重要省份,湖北省经济发展呈现出强劲的态势,在此背景下,湖北省应适时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使低收入者能够适当分享经济发展成果。
三、基于ELES模型的湖北省城市低保标准的测算
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湖北省城市低保标准整体较低且区域差距较大,需适时提高低保标准,但是低保的适度标准需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拟采用ELES模型对湖北省城市低保标准进行验证和分析。
(一)模型的构建
1973年,经济学家Lunch基于英国计量经济学家Stone的线性支出系统模型推出了一种新的需求函数系统,即扩展线性支出系统模型(Extend Linear Expenditure System,ELES)
该模型假定人们对各种商品的需求分为基本需求和超过基本需求之外的需求两部分。某一时期人们对某种商品(服务)的需求量取决于他们的收入水平和各种商品价格。人们的基本需求与收入水平无关,居民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才将剩余收入按照某种非基本支出项目的边际消费倾向安排支出。该模型可以表示为:
(二)城镇低保替代率测算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参考韩伟和穆怀中\[17\]的研究以及城市居民的消费结构,将居民的消费层次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最低生存线,仅包括食品消费支出;第二层次是低生存线,在基本食品支出基础上加上衣着和居住支出;第三层次是中等生存线,即在第二层次上加上文教娱乐支出(主要考虑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支出)和医疗保健;第四层次是发展线,在第三层次上加上家庭设备、交通通讯以及其他支出,这是最高层次的保障线,贫困者在满足最低的消费需求外还能得到促进自身发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利用公式(5)可以求出湖北省城市低保四个层次的具体标准,参见表7。
四、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通过与全国其他省份城市低保标准比较以及构建模型对理论保障标准进行测算并与现行保障标准进行对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湖北省城市低保标准在全国基本处于中等水平;二是湖北省各地城市低保标准地区差异较大;三是现有保障标准明显低于模型测算值,城市低保提供的保障水平仅能满足低保对象的基本食品需求。
(二)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建议
低保障标准的形成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政府这一因素应负主要责任。政府在保障标准的制定、低保对象的甄别与认定、制度管理与监督、财政支持等方面存在缺位,提供的保障标准无法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应主要从政府角度对该项制度加强管理和完善,使制度供给标准达到制度设计目标,保证人们的生存和发展权力。
1.转变救助理念,以“基本生活保障”代替“生存保障”。政策的价值取向对政策实施效果起重要作用。湖北省城市低保以消除绝对贫困为取向,因此制定的标准仅能保证低保对象的基本生存需要,更确切地说是仅能满足基本食品需求。因此湖北省政府应转变“生存保障”的理念,在制度调整时应充分考虑到人们发展需求。基于福利刚性及经济发展状况,可以通过激励措施消除人们对制度的依赖心理。如设置收入豁免线,激励具有劳动能力的受助者通过就业脱贫。
2.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低保标准线。鉴于湖北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居民生活成本差异的现实,湖北省城市低保标准是由当地政府制定的。由于受主观因素的影响较大,地方政府在制定标准线时缺乏规范性和科学性,导致标准线过低或变动幅度较大。因此当地政府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消费结构、最低工资水平、失业保险待遇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制定低保标准,以公平性和制度可持续性为原则,低保标准的确定既要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不是仅能满足最低生存需求,又不能超出财政支撑能力,避免标准过高而造成“福利依赖”。同时,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低保标准。
4.加强对城市低保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城市低保制度在运行过程中难免出现与制度目标背道而驰的问题,需加强对低保制度的管理。目前城市低保管理问题主要涉及到对低保对象、工作人员、资金、配套措施、档案等方面。加大对低保申请对象的收入调查力度,对其隐形收入摸底核查,公示收入并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和管理,适时提高其待遇水平,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确保其安全和及时足额发放,提高社会化发放程度;加强水电、住房、教育、医疗等部门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使低保配套措施的顺利贯彻实施;改进低保档案管理的手段和措施,加大对档案管理的硬件和软件的支持力度,确保低保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①湖北省城镇低保平均标准为全省所有县(市、区)城镇低保标准的算术平均值。
\[参考文献\]
\[3\]童星.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
\[4\]祝建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评估与重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67.
\[5\]林闽钢,祝建华.我国城市低保家庭脆弱性的比较分析\[J\].社会保障研究,2011(6):6071.
\[6\]林志伟.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证研究\[J\].人口与经济,2006(6):7074.
\[7\]姚建平.中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水平分析\[J\].中国软科学,2012(11):5767.
\[8\]杨立雄,胡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研究\[J\].中国软科学,2009(9):3346.
\[9\]祝建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评估方法一个初步的分析框架\[J\].学习与实践,2013(5):8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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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10年涨了两倍多
并未明显影响就业,未来须配套措施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本报记者&白天亮
&&&&来源:&&&&
  制图:宋 嵩   自2004年制定实施《最低工资规定》至今,最低工资标准10年间上调2倍以上,在地区之间的差距大为缩小,跑赢了CPI。同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并未对就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当前标准整体在适度区间内。专家认为,仍有相当大的提升空间。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要更加审慎,通过出台配套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编&者&   北京市近日宣布,从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届时企业月最低工资将超过1700元。  近年来,全国各省区市多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让低收入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但是,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不少人开始担心,最低工资调整过快,会增加企业负担、影响就业。  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究竟是高是低?对就业有哪些影响?就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状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进行了分析。  年均增长12.8%,地区差距大为缩小  课题显示,最低工资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跑赢CPI。  2004年,最低工资标准各档次平均值为386元,2013年增加到1139元,年均增长12.8%。就各省区市最高档次来看,年均增长最快的是吉林省(15.5%)、陕西省(15.3%)、甘肃省(15%),即使年均增长最慢的浙江省、广东省、海南省,也分别达到10.1%、9.5%、9.4%。  从调整水平看,2004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为广州市(685元)、最低的黑龙江部分地区为(235元),最高是最低的2.9倍。各省区市中,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的最高档标准在600―700元之间,北京等5个省区市的最高档标准在500―600元之间,全国多数省份最高档标准在500元以下。到2014年上半年,最高的上海市已达到1820元,最低的广西部分地区为830元,最高的是最低的2.19倍,地区差距大为缩小。所有省区市最高档标准,都在1070元以上。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相比,10年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2倍以上,远高于同期居民消费价格指数30%左右的上涨幅度,较好地消除了通货膨胀对购买力的影响。  哪些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频率快?课题报告显示,2004年以来,按照《最低工资规定》“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各地一般1―2年调整1次,10年间最多调整了10次(北京市)、最少也调整了4次(西藏),特别是年间,绝大部分地区每年都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近两年,经济下行,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没有停步。2013年,全国有26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17%。2014年,全国有19个省区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1%。相较2011年、2012年20%以上的调整幅度,调整幅度有所下降,顺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  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增长并不算快  那么,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高是低?  劳动工资研究所将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居民低保水平进行了对比。居民低保定位为保障个人最低的基本生活,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保障劳动者个人外,还须保障其赡养人口。比较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低保标准乘以就业人口负担系数,2013年31个省会城市中有20个省会城市在2倍以上,最低也达到1.35倍。这从一个侧面证明,最低工资标准能够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最低水平基本生活。  最低工资标准也达到了保障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支出,通常认定为“基本”的,主要有食品、衣着、居住、交通通信4项。各地最低收入户基本生活支出乘以就业人口负担系数、再加上个人社保缴费最低额,将其与最低工资比较,2013年25个地区10%最低收入户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支出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  不过,最低工资标准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比,增长得并不算快。总体上看,10年间最低工资占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有所下降。考察31个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占上一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比例,从2004年的34%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30.5%左右,最高占比从2004年的50%左右下降到2013年的41%左右。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刘学民表示,由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照的主要是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不好通过国际比较判定占比是否合适。但是,相对比例的持续下降,至少说明最低工资标准待遇受益人群没有能够与在岗职工等群体实现同步增长。  增幅最快的省份,登记失业率反而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课题报告认为,目前没有数据证明,过去10年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就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与新增就业人数比较,2012年、2013年,经济增长放缓,而就业新增人数有所提高,主要原因之一是经济增长总量中就业弹性较高的劳动密集型经济、产业结构中就业弹性较高的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而这一时期,最低工资标准上升也比较快。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当前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对于就业,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就业,没有太多负面影响。  与登记失业率比较,近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快速增长,并没有带来登记失业率的显著变化。年,最低工资调整频率较快、调整幅度较大,但与此同时,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稳定在4.0%―4.3%之间。分地方看,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年均增幅最快的吉林省、陕西省,其登记失业率反而连续多年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刘学民表示,经过分析比较,2004年以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节奏和增幅逐步加快,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经济发展、劳动力市场变化的影响,也有政府部门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近两年企业劳动力成本压力增大,有人认为是最低工资提高过快导致。刘学民介绍说,中国当前最低工资水平整体在适度区间内,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有影响,但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都很有限。他强调,大多数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及在岗职工相比较表明,过去10年最低工资标准实现了较快增长,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共享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但最低工资仍有相当大的提高空间。不过,随着经济增速放缓,未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和调整幅度要更加审慎考量,在提高劳动者待遇的同时,通过出台配套措施减轻小微企业的负担。
  《 人民日报 》( 日
(责编: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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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如何理解查理·芒格所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十分愚蠢,只会损害穷人利益」?
在巴菲特与芒格共同出席的伯克希尔50周年股东大会上被论为芒格金句之一。实在不懂其含义,请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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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个基本的常识:政府不是神仙,它没有办法让大家分得的东西比大家自己创造的还多。这个常识细化到工资的领域,就是,我们没有办法让全体劳工的报酬高于他们所创造的价值。如果你能认同上面的话,那么请带着思考继续往下看~如果我们人认同劳动力市场本质上还是一种市场形式的话,那么我们就应该知道:工资,本身就是”劳动力的价格“,它对相应市场的作用,还是符合经济学价格机制的。提到了”人“,我们变得有人文关怀没有错,但是分析经济问题,强行做出分野只会阻碍你看到问题本质。下面分析一下芒格老爷子这句话:”最低工资越高,越损害穷人的利益“。我们来看一个情景,现在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20元/月,那么作为一个正规的企业,如果它认定一个人的劳动价值够不上2020元怎么办?那他们只能被雇主开除了。因为这里面有最基本的事实:法律能够规定“不给劳动者开出最低工资标准违法”,但是法律没有办法保障在劳动力市场上的每个人的劳动价值都能够达到最低工资水平!那么各位,问题来了,各位知友请结合生活经验告诉自己:在上海地区,出来工作一个月还拿不到2020元的人,是什么条件的人?他们一定是那些能力、技术、条件最差的那一波人,是社会最底层,反而是最最需要工作来养活自己和家人的人!而越是提高最低工资水平,被坑的“这群人”的范围就越大,法律在这里扮演了这么一个角色:法律让这些人没有办法依靠自身的能力,挣到相应自己能力的工资,并且同时,剥夺了消费者享用这部分人提供自己力所能及的廉价服务的权利。这就是“最低工资会损害本身最穷,状况最差的人”这种逻辑的第一层涵义。好,咱们不从劳动者下手,规定提升最低工资,也不许开除工人!这行了吧?那么企业为了保障自己的利润和运转,只能”提高劳动力准入门槛“,也就是降低了未来劳动力就业的可能,还是会提高失业率,这是”最低工资标准损害穷人“的第二层涵义。行啊,你狠!我不从劳动者的角度来看,我看市场行不行啊~接下来就会有人说了,不对啊,开除不符合最低工资的员工不是企业唯一的选择啊(虽然实际上,这是现实中企业大多数的选择,有实证支撑),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把“提高最低工资”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啊!恭喜你!这种思路,就是”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会造成通货膨胀“的来源。通胀最损害穷人,这个是常识就不说了,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哪怕不考虑通胀因素,这种转嫁往往也难以实现,有以下几个原因:1,现在多数行业竞争很激烈,行业硬性提价,消费者自然而然的就会去购买同类进口产品或者替代品。好,你一咬牙!如果所有同类或者替代品都涨价了呢?看消费者你怎么办!消费者两手一摊,您狠,我不买了还不行吗?对,所有产品都提价,就会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比以前买的更少,结果就是,该行业某些劳工能够从最低工资的提高受益,但是其他劳工会被迫失业。2,你说,那我选没竞争压力的行业提价,保障这个行业的劳动者利益怎么也可以了吧?这种行业,就是垄断行业~这招确实狠,但是问题来了——经验告诉我们,垄断行业人家的劳工的利益,普遍比最低工资标准要高,甚至高很多,规定垄断行业最低标准,除了让消费者成本更高之外,也起不到太多保护劳动者的意义。3,政府一看,这不行啊!不能让劳动者吃亏,消费者也不傻,也不买单,那好,我规定:工资涨,但是产品和服务价格,不能涨!全部成本都由企业承担,你们这些万恶的资本家!这下总好了吧?你看你们家大业大的,就挤出点血养活弱势群体吧~看起来很美好,可是经济学视角,分析问题更多看的不是平均,而是”边际“,这种强制性的政策,最后的结果就是会把行业里的边际生产者挤出行业,这个不过是另外一种形式的”产量减少,价格增加“罢了,而这种生产者的减少,带来的,还是最差的那些劳动者的失业。这就是“最低工资会损害本身最穷,状况最差的人”这种逻辑的第三层涵义。
最低工资越高,则那些缺乏技能的短工会立马增加大批失业者, 因为最低工资其实是为那些没有很多技能的人准备的,一旦这种成本上升以后,老板是能不雇就不雇。而这样的人通常是2种人,一种年纪大的缺技能的,一种是年纪小还没开始学技能的。这一大一小会被这种最低工资的提高伤害。那种不需要太多技能的短工岗位会立刻消失。
”最低工资“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问题是,“最低工资法”只保证了最低的工资并没有保证“企业必须雇佣员工”---这对穷人来说并不是一个保护机制。在这种情况下,从企业角度说:边际成本增加了, 想且能雇佣的人减少了。企业可以减少未来的雇佣也可以减少现在的雇员。或者企业由于成本增加,出售服务或商品的价格肯定也会相应增加。富人对某些常用物品的价格变动不那么敏感(需求价格弹性在富人群体里不大),而穷人则不同了。换一种说法:最低工资相当于price floor. 不考虑其他太多动态因素的话,deadweight loss其实增加了。从劳力市场角度来说:劳动力供给增加---如果没有保障低技能工人就业的方法,那只会”穷人越穷“。--------------------------------总之羊毛出在羊身上~那怎么样对穷人比较好呢?巴菲特支持”抵税" (tax credit)这个主意:至少他认为 改革现有的tax credit能让更多的钱回到穷人的口袋里---薅羊毛以后给羊一件毛衣穿更为实惠。
因为供求原理。劳动力是个市场,招人的是买者,卖身,不,找工作的是卖者。我闷都知道买卖双方各有一条曲线显示在一定价格(即工资水平)下企业愿意雇佣的人和愿意找工作的工人数量。两条曲线交于一点,该点显示了现实中长期平衡位置的工人数和工资。如果政府的最低工资低于这一水平,那么基本没有影响,或者可以促进它尽快到达平衡位置,换句话说就是这时候企业提高工资水平不会亏损,相较于减少工人数更有利润。但是如果最低工资高于这一水平,那么企业就不愿意招人了,就会裁员。这时候只有水平更高的工人,或者是原来就比较有能力,也一般来说比较有钱的人才会留下来,很多穷人就会失业。也就是说冒然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看起来某些穷人工资更高,但代价是更多穷人的失业。当然还有一点就是生产力的下降,毕竟有人失业了,对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也有不利。
我以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犹记得刚来香港的2010年,那时候宿舍旁的一个餐厅有一个扒餐,两块扒,外加各种,58港币。经常是周末睡到12点爬起来大餐一顿的首选。13年再去的时候,看到价格,86港币。还是换一家吧。2010年,有一家米线馆,20一碗,一个餸2块钱,所以常常就是八餸36吃得饱饱的。14年惊闻,23起价,4块钱一个餸。也许这是大家渐渐不再去的原因。2012年,一家台湾餐厅刚开业,我很喜欢鸡排(其实是鸡块)饭,33外加一杯饮料。14年的时候,涨到了38。点了一份拿上来一看,饭少了快一半,鸡块也少了几块,当年装的满满当当的一碟,现在只占了盘子的60%,看起来空空落落的。而在这四年,香港的最低工资标准涨了两次。道理其实很简单。最低工资标准上涨,意味着商家的成本提高,因为工资要付出的更多,为了维持收支平衡必然要提价,这样折腾之后打工者实际上没有享受到好处,因为虽然工资上涨但是支出也在上涨。
吸取评论区的意见,我觉得我应该说一下我的逻辑。最低工资上涨有害于工人这样一个命题可见于各种新古典经济学教材,其本质在讲因为市场竞争结果是有效的,所以任何干扰市场的行为都会使结果变糟。所以整个命题的大前提是市场有效性。但是如果市场有效性有问题的话,这个命题的有效性也应当存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统的说一下新古典理论吧。新古典理论有三个重要的出发点 理性人,要素禀赋和有效市场(完全竞争市场)。其他还有一些隐含的前提是信息完全对称和无外部性。所有这些加起来构成了竞争市场最有效的基础。一般的分析框架都是在预算约束条件下,理性人会通过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来进行决策,然后通过竞争市场的互动最终达到均衡。回忆一下微观经济学就可以知道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生产者, 价格是最重要的信息。但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又都是价格的接受者,所以这里出现了一个悖论,价格要先于个体行为,否则个体行为不成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新古典理论不得不提出瓦尔拉斯拍卖者这样一个角色来规定价格。所以市场有效性最终又依赖于一个上帝式的人物。其他关于理性人,完全信息,无外部性这些假设也都存在问题,所以竞争市场是不是有效这个论题本身就存在争议。相关的推论也应当存疑。来增加点关于各个前提的讨论。理性人假设可以说是新古典经济学最核心的假设,但是博弈论中囚徒困境的存在造成了一个悖论。根据理性人,单次囚徒困境的解应该是双方都选择不合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单次囚徒困境(比如单次市场交易)都是有解的,否则市场不会存在。另外大量行为经济学的实验也证明囚徒困境的实验结果和理论预测相差甚远。不过比较有意思的是经济学背景出身的人在试验中更容易达到理论解。利己性假设也被最后通牒博弈实验否定。最后通牒博弈中,一方选择分配策略,另一方选择是否接受,如果接受,则按方案分配,如果不接受,则双方都一无所获。按照理论预测, 100元的分配结果应当是99元和1元,第二个人应该接受此方案,因为1元永远好于0. 但是实验结果大多是比较折衷的分配方案,极端的分配方案大部分被否决。这说明公平感是人类内在追求的某种价值。最近脑科学的发展也证明了人类大脑中某些部位会影响公平感。公平感是影响人类合作,克服单次囚徒困境问题的重要原因。完全信息,如果从博弈论角度来说,意味着参与博弈的人有着相同的信息结构。比较经典的论述就是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知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知道你知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直到无穷阶。显然在现实中,每个人的信息集都有所不同,所以不对称信息可谓无处不在(比较极端的例子就是医疗市场,医生说什么基本上你只能选择相信)。无外部性。这个假设保证了每种商品的成本都反映了真实成本,比较经典的例子的污染。按照这个逻辑走下去有个比较有意思的推论。一般来说所有资源型投入都会产生污染,可以推论大量投入品价格都存在扭曲,那作为最终商品的价格也是扭曲的,整个价格体系的效率就需要重新考量。另外和信息不对称一样,外部性也是广泛存在的一个问题(小到在公交车上吃韭菜盒子,大到全球变暖)。———————————————————————————其实真正按照新古典经济学的体系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除了影响名义价格,什么都影响不了。原因非常的简单,货币中性。所有微观经济学里的价格都是相对价格,货币仅仅作为标注价格的手段出现。因此在证明一般均衡理论的时候,可以假设某一个商品价格是标准价格1来简化证明。所以真正意义上的提高最低工资会影响就业应该是指提高实际工资(比如以前工资值5个苹果,现在必须要值8个苹果)。显然在现实中政府提高的是货币工资,按照货币中性来说,什么实际变量都影响不了。如果认为在现实中此命题成立,就必须放弃货币中性的假设,这就违反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所以无论从市场有效性本身还是该命题的自身结构都存在问题。
对任何事情的判断都要结合环境和发展,对这句话的理解也需要了解查理芒格的一贯思想。在特定的条件下,这句话是对的。刘瑜在《民主的细节》一书中就仔细分析过这个事情,其实政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的多。通过分析这个例子,再听到酒客在餐桌上抨击政府政策,我们就可以“微笑的点头”了。我很喜欢的一个经济学家张五常说过:“‘最低工资’是我知道的、唯一的没有任何经济学者赞同的政策。经济这门学问傻佬甚多,什么发神经的政策也有行内君子支持,只是最低工资没有。”首先不妨从天上到地下,将自己当成小企业主,转换一下自己的上帝视角。你有一个公司,手下雇佣了7个人,每个人的小时工资是5块钱,如果政府强令我将工资涨到7块钱,我会怎么做呢?为了维持同样的生产成本,我很可能将7个员工裁成5个。这时候,那5个人的利益是得到了保护,那么,那两个被裁掉的人呢?事实上,无数经济学研究已经表明最低工资法和失业率之间的正相关关系。绝大多数的经济学实证研究都一再表明最低工资增加失业率,尤其是年轻的、非熟练工的失业率。"最低工资研究委员会"调查表明,最低工资上升10%,会导致年轻非熟练工失业率增加1%到3%。这个研究结论令人悲哀之处就在于,最低工资法旨在保护弱势群体,最后伤害的,恰恰是弱势群体。而最低工资法案真正冲击的,其实并不是那些利润丰厚的跨国大公司,而恰恰是那些本来利润率就微薄的小餐馆、小百货店、小农场,一旦它们因为抬高的劳动力成本破产、或者不得不通过裁员来维持低运行成本,"弱势群体"就从倒霉走向更倒霉了。那么再回到上帝视角,作为一个制度制定者,能不能让政府禁止企业在提高最低工资的情况下裁减员工?假定可行,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政府规定我不能解雇员工,那我不雇新的员工总行吧?前面说过,最受最低工资法影响的,恰恰是年轻非熟练工人的就业机会。那么政府再次强制雇佣新的员工,那企业只好雇佣新工人。结果又怎样?这个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它的竞争力下降――美国的制造业在第三世界国家面前节节败退,与其工会力量强大、劳动力成本偏高不能说没有关系。那么我们就贸易保护主义!你又说了。好吧,贸易保护主义――咱竞争不过中国、印度,把它们关外面还不行?后果又是什么?提高的生产成本转移到价格当中,谁来承担?消费者。那些抱怨美国的商品、服务太贵的人,很可能同时是主张提高最低工资的人,却不愿看到这二者之间的联系。这就是政治的复杂性了,很多时候一个政策迟迟不出台也正是因为需要详细论证它说产生的效果和弊端,然后通过一系列配套的措施进行补充。(我朝也太慢了点。。。)我本人支持最低工资这个政策,因为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体现。我不赞成的是犹如大跃进式的臆断式政治。举个例子:罗斯福政府1938年第一次在美国历史上提出最低工资法案的同时,也建立了一系列的增加就业的"配套"措施。比如著名的"工人进步项目",通过大量的公共工程来增加就业机会,从而抵消最低工资法对就业率的冲击。香港在2012年调查制定最低工资时候的最重要原则也是:委員會在執行其職能時,須顧及在防止工資過低與盡量減少低薪職位流失的目標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及維持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競爭力的需要 。这应该就是查理芒格发言背后的逻辑了:永远要看到事物背后的客观和复杂性,而不能够一厢情愿。附:
政府强制某商品低于市场价出售,只会导致两种结果,一是生产商退出,二生产商不退出的情况下,原商品要么减少份量要么降低质量以次充好。这跟最低工资一个道理。提高最低工资会导致两种结果,原来低工资的那部分劳动力要么找不到工作,要么比以前更加辛苦。尊重市场规律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前提。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劳动力价格符合市场规律。
劳动力的完全竞争市场在哪呢?
最低工资年初已经有了一次热议。知乎的好处是会摆出各方面的证据。比如指出了题主扭曲本意。具体到最低工资,我认为最低工资设立的好坏,要具体国家具体分析。首先有一些事实是不能否认的,1、提高最低工资,确实会让企业主提高要求,转移部分工作岗位到外地,导致一些对应技能偏低的人失业。2、在劳动力供应充足的前提下,没有最低工资保护,会导致企业主任意压低工资中国,最低工资提高利大于弊。首先,低层次的劳动者,在中国是供大于求的。没有最低工资保护,这部分人工资会被压低。提高最低工资虽然会导致一些人失业,但在最低工资到没有工资之间,劳动人民是有谋生手段的。这也正是被很多人诟病的监管不严的小生意,散工。如果提高最低工资同时,过渡严苛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小商贩打击散工,才会让这批人真正失去经济来源。在美国,最低工资起码在十年前是好事情。美国当时还有庞大的第二产业,在世界经济上占据完全领导地位。这时候,提高最低工资,不会导致大量的失业。因为哪怕转型到第三产业,职位总体是充足的。失业压力并不大。就算失业,也有较好的福利保障。更主要的是,美国作为发达国家,被最低工资排除的人群,如果不想只靠失业补贴,还可以去落后的外国打工。世界上还有很多工作可以提供给这类美国人。所以对美国底层来说,最低工资较高是良性的。在欧洲,起码十年前是好事情。情况是类似的。只不过欧洲职位没那么充足,但由于企业主要还是信任欧美员工,所以职位相对还是缺口不大,而且欧洲福利更好。总体也是良性的。===============================现在的问题,出在欧美第二产业长期空心化。而互联网及经济全球化大大增强了资本获取利润能力如果只是第二产业空心化,第三产业也还是可以维持良性循环的。但问题随着互联网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投资,跨国雇佣劳动者,成本大幅下降了。这样等于让欧美国内的劳动者直接和全世界劳动者竞争。这时候的最低工资较高,就带来了很大的问题。原本职位充足的美国,随着一次危机,就变得职位严重不足了,因为企业为了生存,将大量工作通过互联网和全球化外包了(比如著名的印度外呼服务)。原本福利较好的欧洲,随着一次危机,政府没钱发福利了。这样一来,欧美都同时变成了内需不足导致职位更加不足,福利无力。原来至少有一个方面较好的良性循环被打破了。而且更糟糕的是,欧美的监管体系非常成熟,还有大量非法移民。这意味着失业人群只能靠福利。无法通过小生意或者散工的方式养活自己。他们怪罪中国,但其实根本原因是国际分工的成熟,让最低工资对国内劳动者的保护只剩下限价,而无法保留岗位。全球有70亿人。美国加欧盟加日本才10亿人。去掉中国,还有近50亿劳动者和欧美日的低端劳动者抢工作。===============================================其实这个讨论,和我最近一些看法有关:西方经济学到了需要重构的时候了。它们理论的构建是从两个理性人开始,扩展到一个小群体,到一个地区,到一个经济区,到一个国家,到一个经济联盟,到一个洲,到全世界。这个过程中面对地区性的法律文化政治地理差异,则作为严重影响结果的条件来考虑。我则认为应该直接从全球经济来看。这样就无需假设理性人。因为全球经济看,经济体就是典型的理性的。(这好比传统物理和量子物理。量子物理的“上帝在看不见的地方扔筛子”,让确定性的理论失效了。但在宏观一点的地方,确定性理论又正确了。个体好比量子世界,非要假设理性,那是事倍功半。)那么这时候,从全球往小范围看,地区性的法律文化政治地理差异,从经济层面来看,只是导致了表现形式的不同,但具体到资金和劳动力流向上,只需要简单将跨地区所需的关税、法律支持、意外损失都算入物流成本就好。这样一来,不同地区之间各种壁垒,只是成本的一部分而已。传统经济学来看最低工资,先假设一个单一的企业主对上单一的劳动者,看互动。然后扩大到地区内整个行业,然后跨行业(这时候已经很难了。因为劳动力的流动太复杂)。要跨国分析,已经生涩到难以理解了。但反过来分析,就简单多了。全球视野,企业主持续的在减少单位产品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同行业减少的速度是不同的。劳动者会根据不同行业的改变,而滞后地在不同行业中流转。这时候劳动者工资围绕不同行业的供求在上下波动。但全球来看,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是基本吻合供求的。但如果没有最低工资的保护,则会出现劳动者工资长期无法增长。因为从全球视野看,恐怕几十年内,劳动者的总体劳动能力和最低生活水准(也就是工资期待)还是稳定的,这也意味着,在全球充分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里面,必须通过法律和政府来才能提高工资。(这里要提一提中国,对比来看中国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升是非常显著的,13亿里面至少有8亿的劳动能力在过去30年有明显的增长。对比全世界贫困人口比例除去中国外是负增的,可以认为全世界劳动者可获得的平均工资总体其实是在下降的。)假如这时候设定全球最低工资,等于增加了企业主的工资成本,但也会带来稳定劳动者,减少人力管理的成本。在最低工资很接近供求关系的时候,企业主是获益的,因为减少了人力管理的成本。对劳动者也是好的,因为企业主可能愿意让渡部分人力管理成本的收益。但如果这个最低工资太高,吞没了企业主的人力管理成本之后,就会导致通货膨胀和失业。请注意,这是全球宏观来看的。全球宏观来看,至今几乎没有沉默的资本,劳资双方也是理性的。所以不用讨论什么消费减少导致产出减少。好了。这时候我们再增加第二个成本:政权和地区性法律。这个是减少资本投资自由,减少企业主选择劳动力自由,也增加了产品流通成本。我们可以看做成本增加。由于政权和地区性法律不是一个纯经济问题。我们不能说企业主根据收益随意用脚投票。我们可以假设企业主要脱离这些成本,需要付出一个“规避成本”,而这个规避成本,对应的就是当地销售的额外收益,动态看,规避成本是和上面说的几项增加的成本相当的,也就是说在本地雇佣劳动力获得的额外收益可以抵消成本的上升,所以企业才会相对稳定呆在原来的地方和原来的模式。那么全球化和互联网的作用是什么?就是在全球范围持续降低这规避成本。比如具体到最低工资来说,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高,对企业主来说是高成本。但是由于额外收益相当,企业主只能接受现状。从而形成了一种全球不同地区虽然最低工资不同,但最终(收益=价格-成本)却是动态平衡的模式。但随着全球化和互联网,规避成本,也即额外收益下降了,那么企业主显然会选择减少人力成本来获取更高利润。这地区性的最低工资体系原本维持的平衡被打破了。原本发达地区性较高的最低工资就成企业主不愿意接受的高成本,在全球经济体理性的前提下,发达地区较高的最低工资会导致地区性劳动力总工资水平下降。这就必然导致失业。这时候提高最低工资,就变成有害的了。要让最低工资提高而且无害,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增加规避成本,也即额外收益。但问题在于,一个地区的法律是不可能对抗全球化的。欧盟内部各国,甚至美国各州之间都无法均衡利益来增加规避成本。简单粗暴跳过很多论证,我的看法是,最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是不可持续的。处于中游的则是可以持续的。处于下游的,甚至应该提高最低工资。从全球视野看,下游地区提高最低工资不太怕全球企业主迁移,因为这时候的规避成本虽然不高,但相对的,最低工资提高带来的成本增多也很少。
劳动力买方垄断市场下,提高最低工资,只要不低于完全竞争市场形成的工资,都既提高工资,又能增加就业。除了减少资方的垄断利润,对社会经济效率没有什么不好的。如果劳方一盘散沙,则偏重于买方垄断,如果能组织强有力的工会,则偏重于卖方垄断。-----------------------------------------------------------------------------------------------------------------------------------顺便说说为什么最低工资制度能够既能提高工资水平,又能增加就业,下面是一个非常简化的模型,而现实世界的参量太多,以至于基本无法用一个简单模型来模拟。不过凡是说最低工资降低就业的,也都是用一个简化模型来论述的。一、几条基本前提:1.在自由竞争市场,资方和工人都是劳动力价格的接受者,他们的个体决策不影响劳动力市场价格。也就是说,单独一个资方少雇佣或者多雇佣一个工人,不会影响劳动力市场价格,因为充分多的其他的资方或工人会随之调整自己的决策,导致均衡工资不变。2.在劳动力买方垄断市场,唯一的资方是劳动力价格的制订者,换言之,他少雇佣几个人就可以降低一点劳动力价格,多雇佣几个人就必须提高一点劳动力价格,因为没有其他资方与垄断者竞争劳动力资源,所以资方可以自由决策,得出对自己最为有利的雇用人数和工资。3.多雇佣劳动力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也就是,随着雇用人数的增加,多雇佣一个工人,对资方带来的好处是逐渐下降的。资方雇佣工人,直到资方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样就达到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4.资方面对向上倾斜的劳动供给曲线,即随着工资的增加,愿意参加工作的工人也随之增加,这是因为工人在工作与闲暇+低保之间进行取舍的结果。5.劳动力市场上,如果劳方厉害,能组织强大的工会进行集体谈判,就偏重于卖方垄断,如果劳方一盘散沙,资方却能组织矿警、护厂队,就偏重于买方垄断。二、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无论是工人还是资方都是劳动力价格的接受者,
  劳动力的供给随着工资的增加而增加。不妨假设符合下面的表的线性关系:因为资方只不过是劳动力市场价格的接受者,那么他无论想雇佣多少人,都可以按照现行的均衡市场价格支付。即雇佣一个人的边际成本总是等于完全竞争市场产生的劳动力价格,设为1000元,具体是多少人,要看他多雇佣一个人所取得的额外好处,即资方雇佣工人,直到资方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这样就达到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多雇佣劳动力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
如表二所示:在完全竞争市场上,资方愿意雇佣的人数是10个人,如果再多雇佣一个人,自己反而受到损失。所获得总收益是+...+元,付出工资10000元,获得利润4500元(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对成本的影响)。三、买方垄断劳动力市场简单一点,现在假设只有一家资方,那么他就垄断了劳动力买方市场,对于劳动力价格来说,他是价格的制定者,雇一个工人,就出100元的工资,想雇两个人,就得出200元的工资。注意,这200元不单单要给新雇佣的那个人,还得给前面雇的那个工人涨工资才行。所以多雇佣一个工人的边际成本等于工资加上给前面雇佣的工人涨工资的总和。而具体雇佣几个人,还是按照雇佣工人,直到资方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来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表三所示,资方愿意雇佣的人数下降到了7个人。所获得总收益是+...+元,总支出4900元,获利6300元,这比完全竞争市场的利润4500元要大,多出的就是资方靠自己的垄断优势获取的垄断利润。  结论:如果资方垄断劳动力买方市场,那么他就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以较低的工资雇佣较少的工人,而资方自己的获利却增加。注意到这时雇佣人数少于完全竞争市场,工资也较低,说明社会整体效率低于完全竞争市场。四、最低工资制度下的资方决策  现在假设政府将最低工资制定为800元,那么资方会发现,当他雇佣人数少于等于8人的时候,总可以按照不变价格800元雇佣,此时边际成本总是等于800元。如表四所示,在800元的最低工资限制下,资方愿意雇佣8个人,工人的工资也涨到了800元,这样既增加了就业,也提高了工资。对于资方来说,所获得总收益是+...+元,总支出6400元,获得利润6000元。总收益增加了,意味着产量提高了,增加了社会生产的效率,只不过在资方和工人之间的分配比例变化了。如果政府进一步将最低工资增加到1000元,即达到完全竞争市场下的均衡工资,那么资方雇佣的人数将与完全竞争市场相同,为10人,这时候社会整体会达到最佳效率,不过仅仅限于到此为止,要是提高到1100元,资方愿意雇佣的人数反而下降到9人。  结论:不高于完全竞争市场均衡工资的最低工资政策确实能够既增加工资,又增加就业。但这并不是免费的午餐,而是资方从他的垄断利益中拿出一部分来买单,对于整个社会却是更有效率的。  高于完全竞争市场均衡工资的最低工资政策反而减少就业,因为理想的完全竞争市场在地球上从来也不存在,所以这个最佳工资谁也不知道,只有在劳资双方和政府的多方博弈中不断尝试。
楼上很多提到对于中国最低工资提高利大于弊的。这一点我非常不赞同。且不论基于经济学的供需分析。对于中国民工来说,最大的问题不是最低工资太低,而是欠薪不发,雇佣不规范没有合同,基本的劳动安全保障没有,限制自由甚至人身打击,这才是最急迫最急切的问题。提供最低工资使得那些规范雇佣劳工的雇主成本提高,不规范雇佣劳工的雇主并不受影响,最底层的民工照样没有得到保障。又有很多人提到什么黑劳工,限制自由等等等,请问以上那些问题和最低工资有啥关系啊?还有人提到什么劳工市场不是充分竞争,力量不对等等等,那就应该允许工人自己组织工会组织罢工啊。这个也和最低工资没有关系。最低工资提高不过就是给我国广大劳动人民一个念想,把矛头指向万恶的资本家的一个安慰剂罢了。
一:我很怀疑查理·芒格有没有说这句话,因为这不合逻辑。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是,为什么他要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十分愚蠢”而不是“保留/实施最低工资标准十分愚蠢”呢?如果这个制度本身是愚蠢的,那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态度就不应该是提高或降低,而应该是取消。如果最低工资制度本身是合理的,那最低工资数值的确立,就只是一个技术性指标的问题。凭什么世界各国或美国的当前指标都是万世不易的真理呢?美元一会儿升值一会儿贬值,最低工资7.25就成永恒的真理了?二:所以我试图寻找他的态度是什么,他的原话是怎么说的:首先我发现的是这样一段2014年的采访,大概正好是一年前我惊奇的发现,2014年5月CNN的采访中查理·芒格是支持奥巴马把最低工资从7.25提到10.10的,采访中他甚至提到自己的第二份工作就是只能拿最低工资养全家。新闻中也提到,巴菲特认为10.10太高了。三:这就更有意思了。虽说一个人的政治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但把一年前的自己称为愚蠢,真的好吗?近期西方媒体对这件事的报道,涉及到“十分愚蠢”的,我找到了这一个:这是cnbc 5月4日早晨发布的一段视频,我没有确认这是不是50周年相关活动上的,不过左上角的OMAHA的确是该活动的举办地点。视频内容是采访巴菲特、比尔盖茨、查理芒格三个人关于最低工资的观点,前两个人表达了反对之后,表示最低工资提太高太快有种种缺点,还是利用税收调节更好。查理芒格说:“I agree. I think people who want huge high minimum wages would hurt the people they are trying to help. I have heard That's massively stupid.....I think ...be very cautious in raising minimum wage”省略号里是一些我没听清的内容。至少在这段话中,愚蠢的不是“提高最低工资”,而是“huge high”的最低工资,提高最低工资也应该是谨慎态度。这段话既没有明确打自己去年的脸,又对前面两位保持了尊重,表示了支持。另外,巴菲特前面也用了dramatically 一类的词来修饰自己所反对的“提高最低工资”四:我实在没有找到能直接翻译成题主所说“金句”的英文资料。建议题主给出来源。============================5月8日更新===========================五:抛开查理芒格,单纯看“保留最低工资标准十分愚蠢,只会损害穷人利益”这句话我不懂经济学,不过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上一次资本主义世界被动摇,应该不是因为失业青年太多,而是因为底层工人工资太低、待遇太差。穷人找工作终究是为穿衣吃饭的,失业增加不是唯一会伤害穷人事情,失业率为零不表示没有民怨沸腾。
这个说法太偏向资本。。。前提是“资本家在市场运作下---足额支付了劳动者报酬” 这个说法默认的情况是,资本家已经将在不提高商品价格的情况下,将劳动者报酬提高到了最大限度。。。也只有在这种默认的情况下,再提高最低工资,才会导致物价上涨。。。而实际情况是,最低工资用来调整整个企业利润分配模式,减少资本家的那部分,增加最底层劳动者获得的比例物价上涨的来源与企业本身利润如何分配毫无关系,而取决于市场竞争等等外部环境。。那么多所谓的
工人工作能力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醒醒了,连最低标准都达不到,这企业还活得下去?而正常情况是,企业给予工人的工资远远不能体现工人的劳动价值
我们必须先假定题主给出的信息是准确的,那么分析如下:1. 一个贪婪的资本家说出这句话,你就别当真了。2. 起初都是没有最低工资标准的,但是资本家利用优势地位,不公平的压榨工人,直到工人一无所有,经济崩溃、社会动乱,资本家眼看要完蛋,才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3. 最低工资标准是保持这个社会不崩溃的最低工资水准,只是让资方不要压榨的太离谱而已。4. 对于企业来说,人工是一项成本,企业一定会刻意压低劳动力价值。其他的企业即使不想压低劳动力价值,迫于竞争,也会压低劳动力价值,于是整个社会中,劳动力的价值都被普遍压低了。最终企业家获得了超额回报。5. 人类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产-交换-分配过程。但是这个过程中,占少数的资本家获得了超额回报,《21世纪资本论》已经论证的很清楚了。占多数的工人只获得了很少的回报,最终财富都沉淀到资本家手里,社会空有强大生产力,但是多数人没有钱消费,生产停滞,资本主义危机爆发。6. 最低工资制度只是稍稍降低了资本家持续压低劳动力价值的能力。让社会财富分配稍微公平一点,于是工人有稍微多点钱可以消费,那么经济危机会稍微缓和一点。已经很多人说了,实行最低工资制度,该地区的经济反而好转了,这就是原因。7.如果没有最低工资制度,资方会无底线的持续压低劳动力价值,其它企业为了竞争,也会跟进。最终只会回到工人一无所有,最悲惨的大萧条时代的境况。8.所以,忘掉这些贪婪的资本家狗P理论吧,忘掉那些拿着资方资金做研究的喇叭筒子经济学家吧。9.有人说最低工资太高,企业会转移生产到国外没有最低工资的地方。本质上,这只是把压榨本国人变成压榨外国人而已。对于这种产品,政府应该制定惩罚性关税或者直接禁止进口。10. 一个理性的资本家不会反对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政府制定的所有资本家必须遵守的公约,那么工人最终会一无所有,随之而来的经济危机将摧毁资本主义制度和自由社会。查理·芒格这种级别的人说这样的言论,有三个可能:要么他真的老糊涂了,财迷心窍,看不懂状况。要么是别有用心,另有目的。第三就是他不是这么说的。
我觉得他说错了,或者说他说的角度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角度是,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这件事情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那么最终损害的都是食物链低端的利益。或者说,如果把一件事情对所有群体的影响用数值标示出来,负数表示负面效应,正数表示正面效应,那么食物链底层群体的数值一定最小。但这并不能证明这件事情就一定是愚蠢的。因为一个政策的制定并不是光看某些群体得利多少就能拍脑袋定下来的。真要这样,你们都能去当市长了。某些政策,哪怕他并不好,也有其存在的必要。不能因为政策影响到了某个群体的利益,就说它愚蠢。---------------------------------------------------------------------------有多少人觉得最低工资数值涨了 等价于某些工人群体涨工资的?我只想告诉你们,你们想多了,亲。就和房产税一旦出台,最终最傻逼的还是买不起房子的人是一个道理。资本和权贵总有无穷无尽的办法把最终的损失转移到他所能控制的群体上,而很不辛,这个群体就是你们眼中的穷人。顺带说一句,能让影响数值倒过来的办法只有一个:在资本间创造竞争。给食物链底层的人用脚投票的机会。因为只有这种在这种策略和前提下,资本才会相对的从食物链上层的位置下降,而下层的人民可以少许上升。工作过的人都知道甲方比乙方爽,买方比卖方爽,稀缺比充裕爽。譬如,加大力度创造适合中小企业生存的环境,创造是和创业的环境,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等等
没一个答案满意的 先普及下两个社会潜规则1:我们的工资被 社会政府企业三方联刻意压低第一代富起来的分分钟可以被权利资本生吞活剥,搞发明专利 被山寨弄死,侥幸存活下来做大的更会变本加厉压缩成本开支, 员工最容易欺负又不反抗,反抗政府也很少帮,不欺负你欺负谁?这种环境下员工的成本天然和企业利润成对立 ,员工和企业关系只有短期的炮友,
长期厮守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举 个温柔的例子十年前我在一个工厂做过塑机, 工人只要没有死,就往死里压。 平均工作时间超过十八个小时,平均三天通宵一次 ,工人来了一拨又一拨,一分钱没拿到就受不了走人,到后来中介都不鸟这个厂,不服气的罢工找相关部门也是敷衍了事,但是只要员工肯熬三个月,还是可以拿到工资的,即使是坏,至少有底线再举个残暴的例子现在我的合伙人亲身经历,07年到东莞一个黑厂,类似黑窑工,全部军事化管理,人只要一进来这辈子就别想出去了,宿舍全部铁丝围住,跳楼都跳不了,一辈子没有工资,一直做到死,员工不听话就打,打死就找地方埋了。后来他瞄准一个机会逃出来了,不然到现在还关着。老板做企业的绝对知道给员工更多的钱得到更好的人更高的效率更优秀的团队可以得到更大的利润,但是我直接花钱买就行了,干吗要自己培养!涨工资要跳槽已经是默认的潜规则接下来讲现实,员工工资支出占企业支出比例, 欧美日本保持70%,中国是20%如果是纯生产企业,外企生产企业工资可以压缩到百分之一左右(数据由财经郎眼提供,忘记具体数字是百分之一点几了),你别觉得夸张,这就是事实,离开中国的制造业主要原因是水电油等成本的上升,员工工资的上涨只占一小部分2:我们工资是被政府控制的企业给员工的少,还有一个主要原因是政府拿的多后来一看这样不行!被洗脑的死老百姓失业也不干活,稍微中高端一点的全出国了,到处都民工荒和中高端人才奇缺!我TM怎么养活全国几千万党员,光靠印钞票养房地产不现实啊那么蛋糕重新分配吧,我拿的还是要那么多,以后只会更多!企业你就少赚一点给员工多点,不管你愿不愿意,反正我就这样定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政治意义大于经济意义,从实际上来说对那些最底层的人也没太大意义真正底层的人, 往往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找不到工作和收入来源
这就是意识形态的力量。可以使穷人认同自己就该少拿。。。非洲是世界上发展最好的经济体,他们的穷人是世界上生活最好的穷人,因为他们有世界最低的最低工资标准。。。欧美等国是世界上发展的最差的经济体,他们的穷人水深火热,因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只会损害穷人的利益,提得越高,损害越重。。。如果不是翻译的问题或断句的问题,就是睁着着眼睛说瞎话了。
这难道不应该是常识吗?如果简单制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就能提高收入,是不是出一个10w/年的标准,就可以让大家马上都进入小康了?萨缪尔森会把这种情况称之为“合成谬误”。局部上看,似乎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让工人拿到更多的钱,有利于穷人。但这只是一厢情愿。因为市场本质上是一种让参与者能够自由合作的制度,是交易双方自由选择的过程。任何对价格的扭曲都会导致市场不能出清。具体分析这里的情况: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实际的最低工资,这个标准可有可无,永远不会被执行。如果高于市场最低工资,必然会有部分企业因为劳动力成本提高减少雇佣人数,或者采取各种方式来规避。请仔细考虑一下这些即将失业工人的境况,他们之所以愿意接受原来较低的工资,是因为这是他们所有可选项中的最优选择;失去了这个原来的最优选择,他们面临的只能是更差的境况。穷人宁愿忍受“血汗工厂”的盘剥,因为他们要面临比“血汗工厂”更悲惨的命运。就在几年前,有一个相似的案例。2008年的新《劳动法》规定企业与员工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连续工作10年以上,必须允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实际执行的结果是,大量的企业 - 包括华为这样著名的企业 - 纷纷解雇自己的员工,然后重新聘用,以及现在大量劳务派遣公司的出现。打着保护劳工的旗号,结果却是大量社会资源毫无意义的耗费。那么到底做什么才是真正的让穷人获益?很简单,为真正的穷人提供更好的“其他选择”:比如让失业保险金高于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前几年减免农业税和新农村建设造成的“民工荒”。企业自动会提高工人最低工资。简单通过制定类似最低工资标准之类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穷人利益,只不过是政府不负责任的做法,将本该由自己承担的责任推卸给社会。简单分析就可知道,任何看得见的手直接干预市场的结果,都会迫使市场扭曲,或者出现各种规避手段增加成本,或者完全破坏市场,这其实不只是损害穷人利益,而是损害所有人利益。因为在一次分配中同时兼顾效率与公平是不可能的,这时政府唯一该做的是保护契约自由,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只有在二次分配时,政府有形的手才可以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调节各阶层的收入。所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实质是:一次分配效率优先,二次分配关注公平。欢迎探讨。
因为经济学理论和现实世界之间差了一万个假设不变的外生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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