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买保险半年前住过院业务员知道她当时就隐瞒没说不能允许带病投保保允许带病投保保保险公司不理赔这我也能理解当时

关于带病投保 拒赔的问题 明白的人来告诉下_百度知道
关于带病投保 拒赔的问题 明白的人来告诉下
我的父亲的一个同学是平安保险的业务员,父亲帮忙买了份保险,当时就直接买了,结果半年后父亲突然脑出血,去世了,前后才10几分钟,到平安理赔的时候说是以前住过院(2005年确实因为出血热住院08年买的),就拒绝赔付!我现在有几个疑问:1、以前得的病和去世的原因根本就没有关系,这种拒绝赔付是否合理?买保险的时候身体十分健康!有什么依据?2、业务员肯定当时就是没说清楚,连哄带骗的就叫我父亲买了,如果告知住过院就不可以买的话,这样就不会发生这事,估计就是问问有什么病没有,那谁知道和保险有关系啊,当时很健康什么病都没,就肯定说没病了,但是现在我父亲不在了,怎么说也没根据啊,我如果告这个业务员或投诉他,不知道成功的可能性大不!业内人士或者是经历过这样的事的朋友麻烦帮帮忙 说说!!
另外我想问问业内的人士 如果认识保险公司内的高层 有什么办法没???
提问者采纳
没有任何办法,很理解你的心情,但是的确是拒赔的,合同条款里写的很清楚。但是不排除业务员误导或者没尽到专业的嫌疑,但是你父亲不在了,也没有任何证据,所以你很难打赢官司。说明一点:保险公司是可以在本省任一医院调出客户的医疗信息的。所以还是不要带病投保,尤其治疗过的疾病。平静一下心情,见到你爸爸的同学好好羞辱他一番。保险业的害群之马!
提问者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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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的诉说无误,这是不能拒赔的.当然,以前住院是否与此次出险有关,您说了不算,需要由医院出证明.至于投诉什么的,一点成功的可能都没有.您和您的父亲都是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签了字就表示确认.这是法律认定的.反过来想想,如果谁觉得不爽就说对方骗人,那么还要签合同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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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认识高层了
还在这问什么啊....1 以前得的病和去世的原因根本就没有关系,这种拒绝赔付是否合理?买保险的时候身体十分健康!有什么依据?很不幸的说 合理2 业务员肯定当时就是没说清楚,连哄带骗的就叫我父亲买了,如果告知住过院就不可以买的话,这样就不会发生这事,估计就是问问有什么病没有,那谁知道和保险有关系啊,当时很健康什么病都没,就肯定说没病了,但是现在我父亲不在了,怎么说也没根据啊,我如果告这个业务员或投诉他,不知道成功的可能性大不!业内人士或者是经历过这样的事的朋友麻烦帮帮忙 说说!! 你都说了没根据,不过可以尝试和业务员沟通或者和 保险公司沟通
认识高层不如自己维权。您的理赔结论肯定是个严重的错误,是个极其可笑的笑话,你可以起诉或者要求平安重新审核,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获得全额理赔款。说实话,平安公司对客户是比较流氓的,尤其是拒赔的时候。这家公司实行核保理赔集中,造成大量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滥竽充数,因此才会下达这样啼笑皆非的结论。
1、看一下《保险法》条文:“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您父亲出血热没有告知,保险公司有什么证据认为是故意。
2、再看《保险法》:“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
保险公司的赔偿遵循了《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投保前双方都必须诚信,对于投保人,必须如实告之被保人的具体身体状态,一旦隐瞒实情,视情节严重性,还会对投保一方开具赔款等。另外,其死亡跟以前的病种是有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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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请问买保险时业务员没有寻问过我是否得病住过院,我也不知道要告知就签了合同怎么办?_百度知道
请问买保险时业务员没有寻问过我是否得病住过院,我也不知道要告知就签了合同怎么办?
去年买了保险,我第一次买也不知道要告知保险公司我等病住过院,就签了合同。我两年前得肺结核住了三个月,现在也时常咳嗽,合同上&我已阅读&那行字业务员也没让我写,是他写的,如果将来我因为结核发生病情保险公司会说我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说我骗保是不会理赔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维权呢?
业务员的这种行为如果我退保会全额还我吗?
发生为问题时候。不退钱!咨询你的保险公司吧。呵呵看了几条回答欠妥当。两年后发生问题起诉是会支持客户的。是有可能理赔的。理赔后保险公司再起诉你骗保。因为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住院了有记录。即使业务员有责任主要责任还是客户!因为如果客户不说,不是很熟悉的业务员也不会知道,还以为你感冒了不是吗?不会合同不是你本人签名的吧。那就更是无效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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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买的是医疗保险或分红保险?第二:“合同上&我已阅读&那行字业务员也没让我写,是他写的”属于代签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第三:尽快联系客服,把这种情况与保险公司沟通
不会,保险满两年,保险公司就必须承担责任,而且你这个属于销售人员没有尽责,而销售人员归保险公司管理,这个属于他们的责任
这个不是什么大病,不过观察期也过了,应该没问题。可以继续保下去。如果保险公司给你终止合同,你是不会亏本的,会全额退给你的。没事,好好工作吧.........。
首先你要清楚保险业务员跟保险公司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也就是说他们只是一个代理商,所有行为都是个人行为,为了拉单子什么都敢做。搞臭了一个行业或者一家公司。(如果你这一单是人情单跟不好搞了)你要是看过天真遇到现实,就会发现像这种违规的操作很多公司不会赔,因为你不占理。现在要维权的话很简单,打他们955**的客服电话,说明情况,最不济就是去体检一次然后要么加费要么协商退保,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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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提问:
  5年前,有一公司业务员多次上门游说,要我的丈夫购买该公司的终身保险,丈夫碍于情面,只得告知业务员身体有病,但该业务员在未对我先生进行身体检查的情况下,于日签订了终身保险合同,该保险基本保额1000元,每份131元,丈夫共买了10份,年交保费1310元,到去年已交了4年的保费。
  去年6月20日,我丈夫因病去世。办理完丧事后,我要求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支付3万元的保险赔偿,可保险公司以我丈夫不如实告知病情为由,拒绝支付保险赔款。
  我认为,丈夫不存在不如实告知的情况,我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保险赔款30000元及利息,不知恰当吗?
  专家解答:
  首先您和您的丈夫的确已违反如实告知的法定义务。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如实告知是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保险告知义务作为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内容,它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将所了解的有关保险标的的一切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不得有任何隐瞒、遗漏、错误或欺诈。
  在调查过程中,根据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取得的医院病历证实,被保险人王女士的丈夫在保险合同签订前即已患肺部感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炎及高血压,并先后于日-5月4日、日-25日、日-4月10日多次住院治疗。
  但是你们在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时,由您丈夫亲笔签名确定的投保单中,对书面询问第11、12、13、14项均作出否定回答,故意隐瞒了自己患病并住院治疗的事实,该行为明显违反了如实告知的法定义务。正是因为你们没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保险公司业务员未尽说明义务,属于你们违约在先,因此你们的赔偿要求理所当然不能满足,如果保险公司给予了赔偿,那保险公司就明显违反了《保险法》,这样的事情在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会得到理赔。
2100.00元/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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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元(60岁前每年);6000.0元(60岁至84岁间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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