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田是别人家10多年前为了逃税 抛荒的田,后来村里分给我自己在家种蘑菇了10几年,有土地承包合同,现在他

诸暨市“空中造田”骗局背后的圈地真相
&诸暨市“空中造田”骗局背后的圈地真相
   文 / 雷雨
  近日,记者收到了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沥山湖村(原黄家埠自然村)的农民代表投诉(为了保护当事人,文中有些人名做了适当处理),该市近年来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不顾农民百姓死活,恶意圈占、抛荒了大量的基本农田,致使她们当地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家园。该市国土局不仅不积极维护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问题反而还向上级政府谎报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借以骗取中央的农田直补款等诸多“问题”。为了核实事件真相,记者前往当地调查采访。
   徐仙苗卖地有功当上市“国土局长”
  日,记者首先与反映此事件之一的村代表见了面。这位代表拿出的诸多材料记者看到了她举报当地几个主要领导的事实和理由。其中最有“亮点”的要算市国土局局长徐仙苗的事迹。
  2001年——2005年,时任大唐镇党委书记的徐仙苗利用职权对大唐镇38个行政村进行大规模非法征地(抢地、占地、圈地、卖地)其中8个行政村共2万余亩基本农田和其它耕地均被徐仙苗以镇政府的名义强行征用,并填埋基本农田时还出动公安干警,强行强占农民基本农田,迫使全镇15000多农民失去耕地,占全镇总人口的46%以上。如楼家、沿山、大磨、庙山、唐谷、金家、俞家等8个行政村。这些村原有一级基本农田7500余亩(均有浙江省政府发给25年不变的承包证),各种茶山2510亩,现在几乎寸土不留,全部被徐仙苗强行“征用”。而被征用土地的失地农民应享受的待遇至今也未到位。这位曾经参加过抗美援朝的复员老军人金星炎还一口气说出了徐仙苗利用职权非法强行征地,致使农民6年没有田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和410条》应追究其“滥用职权罪”。正因为徐仙苗在大唐任职时未经国务院批准非法征地,目前有70%的土地上已经是杂草丛生。
  2002年——2003年,徐仙苗以大唐镇政府的名义分别从大模村、庙山村、楼家村、沿山村、俞家村、毛阳村、金家村、骆家村、戚家市村、后大村等村,均以每亩1.8万元—2.3万元的价格征地,又以镇政府的名义按超过进价的34—46倍的价格倒卖给私营业主。例如:1.2003年,徐仙苗用镇政府的名义,将土地每亩以106万元的高价倒卖给大唐镇下新庄村私营业主金银焕103亩,这是被征地价格的46倍。2.2003年,徐仙苗倒卖基本农田400余亩给宏磊集团,每亩的出售价格为79万元,这是被征价格的34倍。金老说,大唐镇政府已经沦为一个名副其实的“贩卖土地的政府”。
  有一名村民说,2005年12月,徐仙苗在大唐镇非法征地后还当上了诸暨市国土局长,官职变后他的胆子更大了----他在大唐镇的唐谷村后畈的基本农田上,他征地350余亩,目前正在大兴土木,热火朝天地正在建高档别墅(鸿景庄园)。据村民了解,即将住进来的“主任”都是诸暨市有一定权利的官员。其中有一套最大、最豪华的别墅就是徐仙苗的。
  徐仙苗在大唐镇任一把手期间,还给沿山村、后大村、唐谷村、庙山村等书记和村长各给土地10亩,这些“村官”将土地卖后一夜之间就成了“百万富翁”。例如:原合溪口村支部书记张均将从镇政府得到的21.7亩土地(每亩6万元),于2005年下半年后以90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佳佳袜厂”、“金娣定型厂”的私营业主,为此,他获净利润700余万元。关于这件事,在徐仙苗调走后现任大唐镇党委书记的楼建民还当着众多村民的面非常坦诚地认了这一事实(有证明)。
   “问题不清”的镇长被提携为诸暨市副市长
  在采访中有很多村民对记者说,原店口镇镇长吴成标在2001——2004年间任店口镇长时,在店口镇“白塔湖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和“沥山湖农业园区配套工程(以下简称‘二湖’工程)”中,勾结斗门村原支书蒋均校、村长蒋建良和涉及当时“二湖”工程中其他村主要领导,用弄虚作假、移花接木、冒名顶替等卑劣手段,上下勾结,大肆贪污、受贿、侵占国家、集体经济最保守估计达400万元。
  当时列入“二湖”改造工程中的斗门村“华家道路”长400米,宽7米,建于2001年6月份,由村民蒋培均、蒋校均、林迪三人负责承包建造,共计工程款为54000元。在改造动工时,村主任蒋建良、村委蒋仲法(见证人)同当时的副镇长陈正龙面对面谈定,这条做好的道路改为“二湖”改造工程的基耕路,补偿给斗门村集体合计103775元。但到结算时,吴成标镇长却一反常态,颠倒“二湖”改造工程中的新建基耕路,纵容、支持斗门村支书蒋军校、村长蒋建良共同分赃……
  村民告诉记者,吴成标在任店口镇镇长、“二湖”改造工程总指挥期间,为了骗取和占有上级更多建设资金,率先在斗门村村长书记身上大搞造假、冒领进行分赃的试点,后作为“成功经验”和“潜规则”在各村推广。除此之外,吴成标还在别的工程中造假冒领、共同分赃财物的有如下记录:
  1. 金家大路,长1500米乘以宽6米=900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2. 中央桥头路840米乘以宽6米=504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3. 宗伟门口直路490米乘以宽6米=294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4. 信张菜园直路490米乘以4米=196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5. 鸭棚旁边直路486米乘以宽5米=243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6. 文勇蚌塘直路430米乘以宽4米=172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7. 下坂山蚌塘横路665米乘以宽4米=266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8. 下扳横路1330米乘以宽5米=665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9. 蒋家湾门口直路400米乘以宽4米=160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10. 蒋家湾新塘硬路600米乘以宽6米=360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11. 虞家湾至七上村路855米乘宽8米=6840平方米再乘以65元=元;
  12. 七中村至长乐村路1800米乘宽8米=144000平方米再乘65元=元;
  13. 七上村至浒山村1100米乘宽5米=5500平方米再乘65元=元;
  吴成标还另虚报桥梁3座:金家大路桥;新塘埂桥;虞家湾村至七上村桥。知情的村民告诉记者,以上基耕路造假依据当年斗门村兴建基耕路的参考价,按照每平方米65元计算。虚报的桥梁造假,目前还无法估算。但虚报、假报上述13条基耕路这一项,以当时的镇长,现任诸暨市政府副市长的吴成标为首的原镇村级领导涉嫌贪污国家、集体的财产就高达400多万元。
   镇村两级政府的“黑色档案”
  日,原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任党委书记的孟国峰摇身一变当上了诸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诸暨市店口镇镇长的张壮雄和店口镇土管所所长何勇桥在日在调到诸暨市国土局任职执法大队长,他们滥用职权分割本地的土地以买卖出让土地和晚上强制填毁基本农田,原村长蒋文勇买掉基本农田320多亩,卖掉农田的钱设立了“小金库”(有店口镇农业银行存折单据一张见附件)。自从2003年至2008年,他以官商勾结、土地整理项目立项,以假造新造农田,名义上大量虚报土地面积达3000多亩来补划基本农田为名,骗取国家财政拨款,他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以买卖或其他形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抢农民口粮田搞非法建设,对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
  原黄家埠村人平均口粮田1亩多,现已包括田埂只剩四五分田了。他们随意征收,随意买卖,特别是中央下发粮农直补款,每个农户有50元补助,但村书记、镇长和蒋文勇等人都没有如数付给农民(见粮农直补存折一份)。
  日,诸暨市国土局把集体土地非法转为国有土地出让6900米给全兴机械厂,而实际的集体土地面积有1500平方米,此事全部由原土管所所长何勇桥、分管城市建设的副镇长俞均以及原村长蒋文勇等人经手操办,其余的村干部毫不知情。至今本村集体土地没有收到一分钱的征地补偿款。这些钱都是被有权者私吞、私存。其中,最令人揪心的是,这些人还在晚上填毁了大片基本农田,还故意破坏了大片森林125亩(有森林被毁坏的照片)。
  2002年村里换届选举前夕,蒋文勇突击量地,在白塔湖中低产改造项目诸湄公路旁强占一块1032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以每平方米25元付给村集体2.58万元(现在作价21.8万元倒卖给本村蒋春宝建厂房),而实际违规用地有1730.6平方米,额外又霸占圈用集体土地700平方米,这些未向村集体交过一分钱。不仅如此,蒋文勇又以养殖为名在基本农田上非法建造了5间平房。
  村里的斗门华戈段工程,每平方米65元计算应付工程款2106000万元,其中,1号、2号路是解放前原所在的,3号至8号路是1996年蒋丙水任村长时新做的,全村基耕路,村民都说:不属新建,实属辅修,为何他们要虚报冒领公款?当时村书记蒋培良不同意签字的情况下,还夺取了15万元村里的集体资金。据2000年,白塔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设计图,工程项目平面布置图(有中低田改造照片)。诸暨市人大代表、店口镇沥山湖村(元黄家埠村长)蒋文勇,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侵吞国家财政下拨的工程款。
  后来,店口镇纪委书记陈正龙和原黄家埠村长蒋文勇利用手中的权利还做了一个豆腐渣工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事实,蒋文勇一不经商,二不办企业,三没有巨额财产继承,仅仅当了两届村主任,可他开的轿车一辆比一辆高档,高档宾馆酒店他是常客,豪赌一掷就是几十万,老婆已经娶了三房,分别为他生了3个女儿。他抽的是软壳中华牌香烟,去年又拿出数百万元巨额资金去江西投资,这么多钱蒋文勇能向全体村民都没有一个交待。
  日,七里村村民蒋祖伟和斗门村村民蒋友成到诸暨市检察院举报镇纪委书记陈正龙受贿3万元的工程款。
  举报人之一陈丽均说:“经过几年的上访之路,我的行为都得到了村民的支持,但蒋文勇却雇佣黑帮用马刀砍伤我,到现在为止已经有2年了,店口镇派出所就是没有解决。其实,我反映的问题就是三个:1.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来调查核实事件的真相;2.强烈要求依法惩办事故责任人;3.要求退还基本农田,恢复耕种。”
   当地政府用笔杆子“空中造田”
  在记者的采访中,村民代表拿出了一份“诸暨市统计局年统计年检和统计资料汇编”,该份资料显示1999年诸暨市耕地面积为65.47万亩;日《诸暨日报》刊载市国土局办公室主任周雪松编造的《我市耕地保护情况良好》一文,其表明实际建设用地总量为33.2万亩,实际耕地保有量85.4万亩(特注:比1999年高出20万亩耕地);日《诸暨日报》第二版刊发诸暨市面上国土局长徐仙苗撰写的《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执法监察》一文,该文明确表示“确保我市74.86万亩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面对凭空而来高达42.59万亩的耕地,村民们戏谑地称之为“空中造田”、“用笔杆子造田”。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地政府在草木难长的小丘陵顶上“造田”,以“补充”耕地.
    另据一份诸暨市国土局的“诸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汇总表”(共20页)显示,诸暨市自2003年以来的荒草地、未利用土地等造田用来补充耕地,总计为7384.94公项(亩)共投入资金6.840291亿元,村民们普遍反映,根本就没有造田这项工程,村、组也没有收到这些款项,材料上显示的东西纯属子虚乌有——说穿了,这就是骗取国家的专项资金。
       大量圈占抛荒基本农田
    为了核实村民们举报的大量基本农田被圈占抛荒等情况,记者实地走访了店口镇、暨阳街道和陶朱街道等地方,每到一个地方,随处可见被围墙圈起来的农田,里面杂草丛生,石渣废土堆成小山丘一般;被圈占的面积从数十亩到数千亩不等,村民们指着这些昔日的口粮田说,整个诸暨市普遍都是这样。
    村民代表说,以陶朱街道和店口镇为例,情况有多严重在这里一看就知道了。
    陶朱街道原共有69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如今基本农田被征用的行政村已达35个,征用的土地大部分是基本农田,是农民的口粮田,合计面积约29757.33亩,其中上万亩目前处于抛荒、闲置状态,时间少则3至4年,多则5至6年。
  自从诸暨市“国发(2004)28号”文件发布以后,店口镇在基本农田上填埋石渣从未间断过,7万多人口的店口镇,平均每人不足5分地,野草丛生的闲置农田有万亩左右,部份地块抛荒已经10年多;水利设施亦毁坏;原本能够自然灌溉旱涝包收的良田亦长期抛荒,失地农民生活无保障。
   地方政府侵害村民的“案卷”
  记者在店口镇采访的两天时间里,诸暨市附近的乡镇也有很多农民赶来向记者反映基层政府侵害他们的事实。其中有几例特别令人匪夷所思。
  诸暨市完东街白马墩村的袁琴多于日取得的基本口粮田(有证)在2004年被袁德成等人非法侵占,还将她家仅有的2亩粮田侵占了1亩,剩下的一亩,袁德成还企图另行占有违建房屋。因为此田就在袁的大门之外,袁琴多就此事向省、市等领导反映过多次,至今没有解决问题。
  袁德成还依仗其侄女袁建红(系浙江省诸暨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现任直埠镇长)的权势,要街道城建办副主任郦少刚和诸暨市国土局局长徐仙苗批地,并非法侵占袁琴多一家的粮田用来非法建房。
  村民冯利华向记者反映:2000年6月,诸暨市扩建“诸暨至湄池”的公路,由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作为拆迁人负责湄池段公路的土地征收和民房拆迁工作,他一家经合法审批的120平方米宅基地以及宅基地周边的自耕地1300平方米,连同宅基地上的2间房屋、围墙、水井还有石块大约80卡车,全部都被拆得荡然无存。
  “时间过去了10年,店口镇政府既没有安置我的宅基地和相应的场地,至今也不给我家一分钱的补偿金。我一家几乎是经常找各级领导干部,他们要么说我的要求不合理,要么说此事不属于他们管辖。最揪心的是,我的丈夫田桂法为此还患上了抑郁性精神病;我上访到镇政府门口被小车撞伤了右手,粉碎性的骨折;我的儿子田明伟在阻挠拆迁的时被前来拆迁的人打歪了牙齿。当地政府采用打压等手段抢走了我的合法财产,我的女儿为了赡养父母,就近安家因没有土地建房,快30岁了还未成家。现在,我一家6口人全部挤在36平方米的小屋里……”冯利华说着流下了眼泪。
  来自大唐镇上张村的村民组长张文裕给了记者一份举报原社区支书张均的投诉材料。材料称:2003年6月,张均利用大唐镇大规模征用土地之机,借以发展家庭企业为名,以欺骗的手段向大唐镇政府以6万元每亩的低价获取土地21.7亩。2006年6月,张均将此块土地以900多万元的高价先后非法倒卖给“佳佳袜厂”、“金娣定型厂”等私营业主,为此他净获利700多万元。2007年12月上旬,张均将上张村集体所有的一块面积600余平方米的土地,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草塔镇陈家村一村民。
   卖地的资金进入村长“囊中”
  店口镇斗门村的蒋友成对记者说,早在2005年,该村专门成立了清帐小组,在查账时就发现2003年4月份,村民蒋迪永同村里签订的一份土名叫“后山”的土地承包合同,从时间到内容都被篡改。随着清帐小组查账的逐步深入,发现了更惊奇的内容——国家对后山土地开发早已有优惠政策,据悉,每亩土地最低的补偿标准为8000元---20000元。但现在村民无法知道斗门村后山的土地的标准补偿金到底是多少。
  日,查账小组偶然发现斗门村原支书蒋军耀、村长蒋建良背着斗门村的广大干部、群众,私设了一本鲜为人知的集体秘密帐户。开户是:浙江省农村信用社湄池分社,帐号为:.这本帐清晰地记录着蒋建良在日至9月12日短短65天时间中疯狂的提款记录:
  日,提款2次,每次5万元,合计10万元;
  日,取款1次,每次5万元,合计5万元;
  日,取款5次,其中4次各5万元,第5次10万元,合计30万元;
  日,取款1次,每次6万元,合计6万元;
  日,取款1次,每次4万元,合计4万元;
  蒋建良在65天的时间里分10次取款提现共计75万元,特别是在日一天之中的8个小时工作日,平均每96分钟即1.6小时取款一次,显然是很不正常的。蒋建良10次取款75万元去向至今不明。
  日,从诸暨市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转入村经联社的11万元去向不明;日,从诸暨市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转入村的12.26万元在11月22日(第2天)即刻从集体的帐户转入村长蒋建良的私人帐户。
  日,市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汇入村里的2.5万元钱于日有进入蒋建良的私人帐户。
  蒋友成说,上述款项是诸暨市国土局土地开发中心通过银行转入到村的土地补偿款,共计25.76万元(事实上远远不止这些),以后却再也无法查询到斗门村后山102亩土地补偿款的蛛丝马迹。这个查实的“秘密帐号”在疯狂提取了75万元现款后,突然被注销……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耕者何以无其田
金龙村一组的机动地一直无人耕种,反而是有外地人在这块地上盖起了一座寺庙
土地是农业生产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农民是否需要依靠种地来谋生,也无论是生活在农村还是进入了城镇,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
然而,在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道的金龙村,却有村民反映,1998年土地二轮延包时,他们失去了一轮承包的土地,多年来,他们一直在向各级部门反映,希望能要回土地,但问题却至今未能得到有效处理。
一轮承包的土地被收走
程前烈、程建生、程建华、程建春4户人家是金龙村一组的一个大家族,程前烈是程建生等3人的父亲,这一家族共有13口人,他们至今已经有十多年时间没种地了。
&并不是我们不想种地,而是因为没有地种。&本刊记者在金龙村采访时,程家人如是说。他们介绍,金龙村第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3年开始的,承包期是15年,当时,村里的土地包括荒地、荒坡等都是按人口平均分配,他们4户人家一共承包土地33.37亩。
为了证明自己在土地一轮承包期间的确有地种,程建华还向本刊记者展示了他们保留的粮食定购传票、棉花收购凭证、金龙村粮油任务结账情况表,以及他们上交税费时村干部写的收条等票据。此外,金龙村的其他村民也证实,这个家族不仅种了地,而且还是种地大户。
但是,在1998年开展二轮延包时,这个家族原本承包的土地却被收走了,其中一部分被开挖成了鱼塘,另一部分被分给了其他村民,还有一部分则抛荒至今,无人打理。
本刊记者了解到,土地&二轮延包&是相对第一轮土地承包而言的,1998年10月14日,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同时要抓紧制定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的法律法规,赋予农民长期且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全国范围内的延包工作随即展开,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1998年二轮延包。
当时,中央对土地&二轮延包&非常重视,并强调:&对于违背政策缩短土地承包期、收回承包地、多留机动地、提高承包费等错误做法,必须坚决纠正。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要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农户转让&。那么,既然程家4户一轮承包了土地,为何&二轮延包&的时候,土地却被收回了呢?
本刊记者从新洲区阳逻街农村经济管理站了解到,在第一轮承包时,承包土地的农民需要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并且缴纳农业税、&三提五统&等费用,负担比较重,有不少农民认为种地不划算,就放弃种地,外出打工做生意。当时,金龙村的土地撂荒面积大,金龙村一组遂于1997年10月将土地进行了重新分配,此次分配本着自愿原则,要不要种地,种多少地,先由村民自己向村委会上报,但是种地必须以承担相应的任务为前提,如果不想承担任务,就没有地种。
阳逻经管站一名喻姓副站长告诉本刊记者,经他们调查了解,当时,程家这4户人家有的不在家,有的把户口迁到了别的村,所以并没有上报种地亩数,也就是说,1997年重新分地时,程家4户人家的土地就被村里收回了。本刊记者追问道:&土地调整可以由村干部来决定吗?&这名干部表示,由于当时私下的撂荒情况严重,而上面的公粮税费又要想办法完成,所以村里不得已只能想办法把土地承包下去。
不过,程家人却表示,1997年重新分地的时候,村干部根本没有通知他们,他们对重新分地之事并不知情,自然也就没有所谓的自报种地亩数一说。程建华说:&按照政策规定,承包人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放弃承包权,才不予承包土地。村里根本拿不出我们不要土地的书面材料,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写这样的书面材料。&程家人认为,之所以会剥夺他们的土地承包权,是因为他们家族与当时的村干部存在过节,对方公报私仇,对他们实施打击报复。
本刊记者联系到时任村支书邱桂保,邱对记者表示,1997年,这4户人家只有程建华1户在家,村里有让他们的亲朋好友互相通知,如果要土地就回来报,但最后只有程建华有上报,而且分地后当年就撂荒了。&当时的大门是敞开的,随便你种多少,是他们自己不要。&
失地村民陷维权困局
采访中,本刊记者还了解到,2005年,为了解决1998年延包工作的遗留问题,中央曾要求各地农村进一步依法完善&二轮延包&工作。阳逻街道当时进行土地调整的依据并不统一,总的来说有三个:以1998年二轮延包的面积为依据,大稳定、小调整;以2001年税改后的计税面积为依据;以1983年一轮承包的面积为依据。
金龙村失地农民代表
记者发现,金龙村村委会于2005年5月8日颁布实施的《金龙村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方案》明确表示:&由于我村二轮承包没按时实施,且土地承包关系变动频繁,只有以各农户的税改计税面积为依据,不得重新分配土地,更不得推倒重来。&程家人由于1998年就已经没有了地,计税面积为0,因此在2005年的调整中,仍然没有分到土地。
程家人表示,土地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他们多次找村委会理论,村委会要他们找上级,他们找到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却要他们找村里协商,事情就像进入了死循环。新一届中央领导上台后,他们开始用纸质材料上访,可谓是&能找的单位都去找了,问题都依然没有解决&。
在上访材料中,记者看到,其中有国家农业部发给湖北省农业厅的交办单、湖北省农业厅给新洲区经管局的转送单,以及各级信访局出具的转送单、交办单等。&我们先走信访这条路,其次走经管局这条路,再就是走法院这条路,然后就是到人大和政府这条路。然而,却是条条路都走不通,上级交待要解决问题,但一到下面就卡壳。&程建华说。
阳逻街道办也就此事展开过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程建华一户1997年自报了土地却一直未耕种,后被他人耕种并承担税费;程前烈一户与程建春一户迁往阳逻街曹铺村落户,其所承包土地撂荒被他人耕种;程建生一户在1997年分地时,放弃分地,外出打工。
对于阳逻街道办的调查结论,程家人并不认可,因为湖北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出台的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的&鄂办发[2004]65号&文件明确规定:&对前些年因负担过重、种田效益低等原因自行弃田抛荒,现在又回来要田种的农户,应按原承包面积确权确地。对其中的&逃税户&&历年税费尾欠户&等群众意见大的,也要确权确地,严格把追缴税费与确权确地分开。&
而且,2005年5月31日,鄂办发[2005]22号《关于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若干具体政策性问题的补充意见》也指出:&这次完善工作,涉及土地调整的,必须依规进行,以一轮承包为基础,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不得跨组调整,推倒重来。&程家人据此表示:&政策说得明明白白,土地调整必须以一轮承包为基础,而且连&逃税户&都要依法确权,更何况我们是完成公粮任务的大户,他们不给我们确权确地是没有道理的,是不符合政策的。&
另外,程家人还向本刊记者出示了户口薄,以证明他们4户人家的户口均未外迁,&只要去派出所查看户籍登记和迁入迁出情况就可一目了然,这说明街道办根本没有认真调查。&程家人还表示,就算户口已经迁到了别的村,也应该确权确地,因为&鄂办发[2004]65号&文件还指出:&对举家已迁到城镇(设区的市除外)落户的,本人有要求,应保留其承包地,并通过协商,依法做好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此外,新洲区依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领导小组也曾出台《致全区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重申了省里的上述政策,并且强调要&坚持依法依规按政策办事&。&上面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制定了这么好的政策,怎么到下面就是落实不了呢?&程家人显得很无奈。
更让程家人无法理解的是,他们从阳逻经管站调出的金龙村一组的《家庭承包土地到户明细表》显示,金龙村原村支书邱桂保家中只有5口人,却有两笔确权,分别是19.94亩和48.49亩。
但邱桂保却表示,2005年确权的时候,这4户人家并未找村里要土地,一直到2010年都没有找村里。&现在我们这个地方可能要征地开发了,有利可图了,他们就到处告状。&而当记者问及他家的两笔确权时,邱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叫他们去起诉,按法律程序来就行了。&
程家人对此说法也有异议,他们认为:&退一万步讲,我们是今天才提出要土地的,根据法律政策也应当给我们土地,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人无权剥夺。&另外他们还表示,他们也曾向新洲区法院和武汉市中院起诉,但两级法院均未受理。武汉市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民事诉讼,应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解决。
官方称一直在协调
在阳逻街道办事处,党政办一名工作人员接待了本刊记者,这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对于这个问题,新洲区的相关部门、阳逻街的相关部门以及金龙村村委会多次跟程家4户人家进行了协调,并不是政府不作为。但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不能把所有的土地都拿出来重新分。而眼前的难点是金龙村没有土地的农户还有很多,工作要平衡。
本刊记者从阳逻街道2015年5月4日给程建华的答复意见书上看到,金龙村村委会经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得出集体意见:&如各组土地被国家征用,对无耕地或人均不足0.3亩的金龙村村民,按1998年时人口,每户按人均0.3亩支付土地补偿金。&2014年年底,人均0.3亩上调至0.5亩,其他内容不变。
对于这个意见,程家人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他们告诉本刊记者,2009年,他们本村本小组的一农户4口人从外地搬迁回村,小组给他们确权了6.75亩土地,人均1.69亩。&如果要工作平衡,那么就不该厚此薄彼。我们现在已经作出了很大让步,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按一轮承包的面积给我们确权,只要按2009年的人均1.69亩的标准就可以,这是最后的底线了。&
程建华告诉本刊记者,村小组并非没有土地,在小组的东边有一块机动地,面积在三四十亩左右,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块地长满了半米多高的杂草。程建华介绍说:&村里一开始说这块地有5户人种,后来又说是10户人种,但就是不知道是哪些人在种。反正从1998年起,就没看到有人在这块地里种东西,反而是前些年有外地人在地上盖起了一座寺庙。&
金龙村三位老支书也向本刊记者证实,金龙村一组还有三四十亩机动地,足以解决此4户人家的土地问题。周幼成于2008年至2011年担任村支书,他对本刊记者说:&我当支书时,一直要求他们小组的干部解决这个事情,现任村支书当时是一组的干部,他于2009年解决了另外一农户的土地确权,但程前烈等4户人家的问题却一直没能得到妥善解决。&
本刊记者联系到金龙村现任村支书陶咏保,陶说:&像这样的情况,金龙村起码有100户,阳逻街起码有上千户,怎么解决得了?&他表示会尽量协调,但如果对方要求太高,村里实在无法满足,则建议对方走法律程序。
接着,本刊记者又来到新洲区区委采访,区委宣传部刘姓工作人员表示领导外出开会,她会尽快向领导反映。本刊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然而截至发稿,记者没有得到任何反馈。
本刊记者随后从湖北省农经局了解到,这个问题很复杂,因为土地承包法是2003年才出来的,而土地二轮延包在1998年就开始了,当时税费比较重,土地抛荒情况很严重,根据当时各地的实际情况,如果土地不重新分下去,税就没办法交。而问题是,当时土地重新调整多是口头上的,没有书面的文书,就造成了现在的各执一词。
农经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一直在努力解决这个事情,但武汉周边的地更加值钱,农户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也更强,工作相对难做。我们接下来还是会尽力去协调,也希望这件事情能够早点得到解决。&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不单是阳逻,在湖北的咸宁、随州、汉川乃至全国各地均有类似情况发生,本刊也将继续对这一现象进行关注。(文/图-本刊记者& 陈郁)
相关阅读: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自己在家种蘑菇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