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农民工怎样续纳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省级部门网站
各省市区人社网认真领会政策
狠抓工作落实
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
――在全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杞王友
(2014年9月17日)
今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决定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4月份,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并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5月29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在楚雄召开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会议。会议后,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始认真研究草拟我州《实施细则》,多次与财政部门沟通达成共识,并以两部门名义上报州人民政府审定,经8月26日州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了《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经办信息化要求高,为及时安排部署我州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工作,准确把握政策和业务经办,尽快熟悉信息系统应用,经过我局与财政部门协商,决定今天召开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会议,并对各县市业务经办进行培训。下面,我就推进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正确评估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的重要作用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我州从2009年12月率先在南华县启动了第一批新农保试点,随后2011年7月又启动了城居保试点,到2012年7月两项制度实现了全覆盖。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累计参保达140.58万人,其中,参加新农保131.66万人,参加城居保8.92万人。符合条件领取养老金人数达28.63万人,其中,新农保27.42万人,城居保1.21万人。全州新农保参保率达95%,城居保参保率达90%,应该说我州开展两项制度试点工作运行平稳、发展健康、成绩显著,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经办服务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广泛受益,两项制度试点得民心、顺民意。2012年我局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工作先进单位。
&&&&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实现了制度从无到有再到全覆盖、参保人数从少到多再到广覆盖的历史性转变,短短4年间,参保人数占到全州总人口的一半以上,仅每年发放的基础养老金达2亿多元,缴费补贴每年省财政补助近4000万元,这些惠民政策的落实就是制度作用的重要体现。因此,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归纳起来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从根本上确保了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二是各县市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政策,积极整合资源,改进管理方式,增强经办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确保了两项制度不断取得新进展;三是各级人社、财政部门,特别是从事城乡居保工作的同志,攻坚克难,尽职尽责,不懈努力,可以说走千山万水、进千家万户、讲千言万语,切实把党的惠民政策送到村组、社区,送到每家每人,确保了两项制度得到广大城乡居民的积极响应。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由于新农保和城居保分别实施,覆盖范围和对象不同,存在着缴费档次标准不一致、管理资源重复、经办成本偏高等矛盾,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缴费激励政策力度不够、经办能力建设尤其是基层队伍建设仍然薄弱等诸多问题。纵观近几年我们经历的各项改革或新制度的推行,虽然都是经过试点后逐渐推开的,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完善的问题,这是正常的,究其原因多数都是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资金投入、人民群众期盼密切相关,很多问题都需要在发展过程中进行有益的探索。为什么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推进得很快,仅仅用了3年时间就实现全覆盖,就因为在制度设计上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符合广大群众意愿。整合新农保和城乡居保两项制度,就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革新不适应改革发展的制度障碍。为此,我们在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总结经验,统筹推进,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州顺利实施。
二、立足长远,把握大局,充分认识整合制度的重大意义
在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是很高的条件下,用较短的时间构建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养老保险计划,这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伟大创举。
&(一)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整合实施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社会保障领域重点改革任务的实际行动,也是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共16个部分、60条内容,其中直接和间接涉及人社工作的论述就有10个部分、19条,提出的300多项具体改革任务中,按照职能职责由人社部门负责实施或推动的有30项,其中,需要顶层设计的15项,可以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的15项。整合两项制度的实施就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具体举措。
(二)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大举措。打破城乡壁垒,推进社会政策、公共服务等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公平、合理配置,是“新四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是从制度上消除城乡居民间的差别,有利于让广大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让城乡居民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有利于加快城乡统筹步伐,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从制度上、政策上消除影响劳动力和人口合理流动的障碍,有利于促进人口纵向流动,增强社会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为探索建立覆盖全体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依据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不同情况,分别实施了新农保和城乡居保两项制度。这对于探索制度模式、加快制度普及是必要的过程,不同地区出现政策、标准的差异难以避免,但长此下去将会对社会公平带来不利影响。国家在制度设计之初已充分考虑到了这个因素,两项制度只是缴费档次不同,制度模式、基本政策、计发办法、经办管理、信息系统一开始就保持了一致,这就为今天的合并实施做好了准备、创造了条件。在实现了两项制度全覆盖后,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决定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向着“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目标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各类人员在城乡间的流动规模不断扩大,解决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才能更好地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今年,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制定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明确了衔接方式、衔接条件、资金转移、待遇领取等政策和统一衔接经办规程,实现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间的顺畅衔接,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政府、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转移,并累计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参保人的养老保险权益。
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的构架是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制度的设计上,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省政府制定的《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和我州制定的《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准确把握政策要点。归纳起来主要从15个方面来重点把握:
(一)界定了参保人员范围。《新办法》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云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办法》对参保对象范围作了更加明确的界定,实现了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无缝对接,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按规定缴纳保费,都可以享受到领取基础养老金和政府补贴的同等待遇。
(二)统一了缴费标准档次。之前新农保缴费从100元至500元分5个档次,城居保缴费从100元至1000元分10个档次,《新办法》规定,每年缴费标准设为100元至1000元和1500元、2000元分12个档次,使城乡居民具有平等的选择机会和权利,特别是为村干部、乡村医生、计生宣传员等有较高缴费能力和保障愿望的农村职业化群体解决养老保险问题提供了一个可供选择的现实途径。
(三)体现了长缴多得愿望。《新办法》规定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时,新增了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2元的基础养老金,比之前我州加发1元的政策标准增加了1元,所需资金仍由州、县市按差异化比例承担。参加老农保的人员,按照政策规定折算缴费年限后,有的就能享受到此项政策。
(四)形成了多缴多得机制。《新办法》规定参保人按照标准档次缴费后,在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新增了对选择100元以上(不含100元)缴费档次的参保人,每增加缴费100元,按10元标准给予递增缴费补贴,但最高缴费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就是说缴费1500元、2000元档次的也只补贴100元。这项政策与我州之前执行的基本一致,不同的是之前所需资金由州、县市承担,《新办法》规定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
(五)提高了重度残疾人代缴标准。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费代缴标准从原来的 100 元提高到 200 元,同时享受相关缴费补贴,进一步加大了对重度残疾人的保障力度。需要强调的是,除了继续引导他们自行提高缴费金额外,不鼓励各县市再增加代缴金额。
(六)增加了三四级持证残疾人补贴。按照省里的要求,我州对持有三、四级残疾证的参保人,在享受相关缴费补贴的同时,州财政再给予50元的缴费补贴,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怀,这也是我州政策有所突破之一。
(七)扩大了丧葬补助金范围。《新办法》规定,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或继承不低于 600 元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我州从参保人利益考虑,充分汲取其他州市的做法,把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的范围扩大到参保期间死亡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的,都可以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这也是我州政策有所突破的一个方面。
(八)拓宽了资金来源渠道。之前的政策是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两项制度合并后,资金来源渠道扩展到社区公益事业资金,增加了公益慈善组织、城市社区的资助,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但补助、资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也就是每人每年不超过 2000 元。
(九)明确了个人账户计息。个人账户计算将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改为按国家规定计息,这样做有利于国家根据政策和管理方式的变化适时调整计息标准。但是在国家尚未确定新的执行利率时,目前仍然以一年期银行利率计算个人账户利息。
(十)规范了个人账户管理。《新办法》规定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等对参保人的缴费补助或资助,以及其利息等,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今后凡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全额继承,不再剔除政府补贴,这样就与《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一致,有利于城乡衔接、保护参保人的权益。
(十一)建立了养老补助联动机制。对 55 周岁至 59 周岁的重度残疾人按月发放养老补助,是我们省的一个政策创新。虽然目前补助标准是与月基础养老金一致,但一直没有明确是否长期与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步,这次《新办法》明确规定,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相一致,这样就建立了两者之间的联动调整增长机制。
(十二)完善了不同制度衔接办法。参保人在缴费期间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后可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仍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这是总结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经验,并根据城镇化进程中人口流动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补充规定,有利于维护参保居民在流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同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也可以相互转接,更加满足了城乡就业流动人员养老保障的需求。
(十三)严格了待遇领取认定。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同时领取待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十四)保障了工作经费。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多、涉及面广,业务经办直接延伸到村委会、社区,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加之对信息系统要求高。我州《实施细则》规定,州级财政按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每人每年预算核拨0.2元的工作业务经费,要求各县市财政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并落实好村委会、社区协办员工作补助。
(十五)保持了政策的稳定性。基础性缴费补贴标准仍由省财政给予参保人每人每年 30 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各县市均执行 30 元的补贴标准,不允许增加此项补贴标准。目前,基础性养老金仍为每人每月 60 元,就是中央财政 55 元,省财政 5 元。此次两项制度合并,这两项基础性政策保持不变。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制度实施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统筹城乡养老保险体系的两大基本制度平台已经形成,实现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各县市要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贯彻实施这一重大政策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年内圆满完成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的目标。为此,提出以下5点工作要求:
(一)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人社部门要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主动与财政部门进行协商,迅速将文件精神和政策措施层层传达下去,尽快启动实施,确保今年参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如果各县市在政策层面有创新或放宽的,要把握好 3 个基本原则:一是要全面贯彻州人民政府《实施细则》的各项政策规定,不能打折扣,不能搞变通;二是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除 30 元基础补贴不变外,执行政策“只作加法、不作减法”、“只能提高、不能降低”;三是要注重制度的公平性、统一性和规范性,政府补贴尽可能与全州政策相一致,各个县市可在建立村级协办员制度、经费保障及激励措施方面有所创新。
(二)搞好政策业务培训。各县市人社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对乡镇、村(社区)两级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尤其要重视对协办员的政策培训。通过培训吃透政策要点,熟悉经办规程,关键要弄清楚怎么办理,搞明白该如何宣传,才能确保执行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不走样。自两项制度全覆盖以来,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重心就转移到“扩面提质”上来,一方面要千方百计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面要在提高续保率和多缴率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参保质量。“扩面提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求,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就在于基层的工作人员,尤其是村级协办员如何去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只有村级协办员充分掌握政策,才能对群众讲得清楚、算得清账,动员群众参保才有说服力,引导群众选高档、多缴费、长缴费才有感召力。
(三)规范业务经办管理。规范业务经办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已经汇编成书发给县市、乡镇,各县市要尽快按照新的经办规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使操作环节与政策同步推进,业务流程、系统应用、基金管理、内控制度、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符合新规程的要求。各县市要全力配合做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工作,切实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与代理金融机构的合作,督促各金融服务机构提升技术手段和代理服务水平,配合完成好今年的社会保障卡发放任务,并通过创新服务手段,为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权益查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对象是个人,这就决定了经办服务工作的重心在乡镇及以下的基层。各县市人社部门要始终高度重视基层经办能力建设,特别是村社一级的协办员队伍和经费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经办能力的保障措施,把有限的资源尽量向基层倾斜,妥善解决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为此,各县市要抓住两项制度合并的有利契机,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努力争取支持,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充实基层经办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因势利导开展政策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否继续受到群众的认可,关键在于我们的宣传工作是否做得充分、到位。实践证明,群众认可一项制度,取决于群众是否了解这项制度。州局这次先把政策文件和经办操作等资料汇编发到县市、乡镇,随后还要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发到村级和广大群众。各县市要认真拟定宣传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从 10 月份至明年春节期间,集中一段时期进行新政策宣传,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汲取老农保宣传的教训,调整宣传角度和方式,将过去重宣传参保人享受待遇的权利逐步调整到重宣传参保人履行缴费的义务上来,将过去重引导参保人缴费逐步调整到重引导参保人多缴费、长缴费上来。要在利用好标语、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短信、微信、微博、网站等新兴媒体,正确引导舆论,用正声音传播正能量。
五、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完成
借此机会,对以下几项重点工作再强调一下:
(一)积极推进老农保清理衔接合并工作。各县市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并轨工作进展缓慢,务必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做到参保人员信息清理准确一批,就尽快衔接合并一批,对清理出来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及时上报资金计划,适时进行退保处理,确保年内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二)加强社保基金的科学化监管。各县市要切实负起基金管理的主体职责,主动与财政部门协商,强化基金的管理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实现保值增值。
(三)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各县市要按照省、州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好、管理好专项资金,努力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范围。
(四)精准做好相关统计报表工作。各县市要认真做好基金结算及各项统计报表工作,现在财政资金实行精细化管理,由于报表不详实、不准确造成补助资金拨付缺口的,各县市自行负责。
(五)高度重视目标任务考核工作。各县市要对照年初下达的各项考核目标,认真分析研究,对工作完成情况差的,尽快采取有力措施推进,9月份以后州局也将适时对各县市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我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同志们,整合两项制度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它承载着千千万万人民的期盼。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进入整改落实工作,我们要把两项制度合并实施与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把惠及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贯彻好、落实好,不辜负群众对我们的期盼,不辜负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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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续将近期出办法
  两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转移接续办法有望近期出台,这是和社会保障部发言人尹成基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针对本报记者提问作出上述表示的。  此前,该部部长尹蔚民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争取2008年出台该办法,并透露将采取针对城镇、农民工和农民分别制定养老保险办法的方式,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中进行衔接。  “转续办法可在较短时间内发布实施”  尹成基昨天透露,企业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在去年已经形成,“这个《办法》现在基本成熟,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发布实施。”  他解释,通过解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能够有力地促进劳动者在转移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制度性障碍,使劳动力流动更加顺畅。  近年,由于养老保险难以转续,产生了农民工退保的问题,由此并产生了农民工退保后,只能拿到个人账户里的钱,而统筹账户基金无法转移,事实上侵犯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的问题。  法草案仍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对于养老保险转续的核心,即劳动者变更工作地点和退休后,如何计算其养老保险权益和支付退休金的方式,是采纳欧盟的方式还是美国的方式,尹成基未作介绍,表示“中国会有适合中国国情的方式,规定的非常详细。”  在200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的法草案中,对此曾有规定,采取“分段计算,退休地支付”的方式,目前该草案仍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此种方式,未必为最终法律将采取的方式,专家郑秉文接受本报采访时曾表示,此种方式可能会形成劳动者退休时,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去曾经工作的城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权益计算相关手续,并带来高昂的制度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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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岁以上农民工已破3600万 养老问题将集中爆发
【发稿时间: 16:23:00】
【作 者: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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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管理员】
【稿件来源:农博网】
【审核发布:孔德辉】
  2月17日(正月初八),农民工返城高峰即将到来之际,记者再次来到全国第一劳务大县――重庆开县。
  这已是记者连续第五年走进开县的典型打工村――团凤村,体验中国农民工的历史变迁。开县位于重庆市东北部,人口165万,常年外出务工者达55万人。团凤村共有898户,3086人。
  今年,本报将目光聚焦在50岁以上的“高龄”与“超龄”农民工(基本涵盖第一代农民工群体),关注这一3600万人群体的打工生活、背后的辛酸以及即将到来的养老困局。
  记者在团凤村随机采访的72人中,就有19名50岁以上的农民工,最小的50岁,最大的已65岁。19人中只有一人,单位曾给其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7月后每月可领700多元的养老金,其余18人选择了新农保缴费标准中的最低档100元/年,每月只能领取养老金80元,只能依靠子女赡养。新农保缴费标准共分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
  开县劳务办主任袁万祥接受采访时表示,农民工“退休”后的养老困局是一个社会问题。此前,因欠薪、工作环境差等问题突出,养老困局未得到普遍重视,而随着农民工年龄的递增,第一代农民工“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将会日益凸显,而30年来农民工福利拖欠累积的问题,将在5年内集中爆发。
  据袁万祥介绍,2008年国家几个部委来开县调研农民工问题时,开县就曾提出,农民工福利短缺,日后养老问题严峻。不过,开县目前还没有对50岁以上的农民工进行监测与抽样调查,当然也就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今年开县或将就此展开监测调查。
  59岁的谢国万蹲坐在家门口,嘴里念叨着“我老了,没用了”,但心里却在盘算着再次南下广州的建筑工地。
  谢国万说,64岁的老伴身子不好,去年得了一场大病还动了手术,如果在家陪老伴不去打工,就断了家里的生活来源。为此,他很纠结。
  谢国万是开县团凤村人,36岁开始外出打工。
  自2009年始,记者已连续5年采访了谢国万,每年春节他都在纠结“走还是留”,但在吃完元宵节的汤圆后,他最终都扛起行李,坐上了南下广州的客车。
  5年来,打工所得占谢国万总收入的比重一直在攀升,2012年已高达90%,若停止打工的脚步,就只剩下960元/年的养老金,1000元/年的低保,外加500元/年的土地收益(算上其爱人1000元/年的低保,两人一年的收入只有3500元),根本难以维持夫妻俩的生活。为此,年近六旬的他还是想着咬牙再赚几年100元/天的苦力工资。
  然而,“卖苦力”终会有枯竭的一天,谢国万也不知道自己的身子骨还能坚持多久,1小时的采访中,他长叹了5次,不停地吐着烟圈。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我国农民工总量达25278万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4.3%,首次突破3600万。
  一个人的22年打工生涯
  从最初月薪300元到现在日薪100元,谢国万的积蓄“一半是近几年存下来的”。4年前接受采访时,行动敏捷看不出是55岁的人,如今走路已略显蹒跚,头发落了大半。
  早在1980年代,团凤村的村民们就掀起了南下广东的打工浪潮。
  谢国万是1990年开始外出打工的,第一站是海南省,在一建筑工地做普工,工资300元/月。
  1995年,谢国万离开了海南岛,跟着老乡来到深圳,还是做普工卖苦力,包住不包吃,月薪涨到了1000元/月。
  10多年来,谢国万一直扎根广东,打工收入上升缓慢,直到2010年才迎来一波“大涨”:工资涨到了80元/天,包吃住,有时一个月干40个工(算上加班),月赚3200元;前两年更是涨到了100元/天,加班则是150元/天。谢国万说,银行户头里的积蓄“一半是近几年存下来的”。
  2009年正月十四,早报记者在团凤村村口第一次见到了谢国万,当时他55岁,穿着一件深色外套,头戴一灰色“前进帽”,与早报记者打招呼时,“嗖”的一下就从老乡的摩托车上跳了下来。
  但4年后,谢国万看上去衰老了许多。他佝偻着腰,走路已略显蹒跚,头发也因2012年的一场脓疮脱落大半;岁月的痕迹印在了他的面额,笑起来皱纹紧缩,犹如一个核桃。
  22年的打工生涯似乎压垮了他的身体,只有在与人握手时,他的手掌传递出“还有干活的力气”。
  谢国万不服老。“我干体力活现在还撑得住。”他抡了抡臂膀说,“你看,我的体格还过得去。”他很在意自己的“秃顶”,逢人就解释,“我的头发不是自然脱的,是去年生过一次病才这样的。”
  一双黄胶鞋,一套耐脏的衣裤,谢国万这身行头,显示出他还是个可以随时“上阵干活”的人。谢国万说,已穿了5年的上衣是40元买的,穿了4年的裤子25元买的,脚下的黄胶鞋20元一双,一年至少要换3双,“建筑工地最耗鞋,去年就换了4双。”
  不过,谢国万还是承认自己“已经老了”,并注意挑些轻活干。2011年,他就想返回开县务工,但连续两年走访了开县数家建筑工地后,还是发现自己不适合返回家乡。原因只有一个:开县工程队配备的机器设备不全,需要拼真力气的活计太多。
  在采访中,村里人提起谢国万就会露出同情的目光,称“59岁了还上工地,不是一般的苦”。但谢国万不以为意,并称,“我还不算最老的,身边的打工者中,与我年龄相仿的不下10人,60岁以上的都有好几个。”
  第二天,在团凤村一处40米高的山坡上,记者碰到了扛着锄头的李家定。65岁的李家定去年在深圳的一建筑工地干杂活,月入3000元。他已决定今年继续南下广东“卖苦力”。
  一个村的“超龄”务工现象
  团凤村共有3086人,50岁以上的农民工有300多人,其中55-60岁的“就有50多人”。该村今年1月的统计显示:1576人在外打工,其中超过年龄参加劳动的有196人。
  据开县公安局2013年1月17日的数据,团凤村共有898户,3086人。而团凤村最新的统计显示:18-35岁的有724人,35-60岁的有1157人;在劳动年龄内的人群中,35-59岁是绝对主力,超过了60%。
  “村里50岁以上的农民工多,与谢国万相仿的有一大把。”村民廖玉翠说。2月18日,团凤村村主任谢国祥告诉早报记者,团凤村50岁以上的农民工有300多人,其中55―60岁的“就有50多人”。
  在团凤村外出打工人员的描述中,打工是个体力活,要抡得起大锤,扛得住钢筋,还要熬得住时间。在陈苏林等村民的记忆里,村里是年轻人外出打工,年长者在家守护着农田与小孩。
  然而,20多年过去了,这一“布局”已悄然改变,曾经的壮小伙慢慢变老,外出打工者的平均年龄一直蹿高,而50岁以上的“高龄”农民工人数也在飙升。
  4年来,记者目睹了易兴合、扈立坤、唐昌六、李先福等村民由40岁迈入了50俱乐部,也见证了陈立春、陈龙源、向可平等村民由50多岁步入花甲。不变的是,他们依旧像候鸟一样,每年都外出打工。
  团凤村一份2013年1月的统计表显示:1576人在外打工;其中,不到年龄参加劳动的有18人,超过年龄参加劳动的有196人。
  所谓“超过年龄参加劳动”的分界线是男性60岁,女性55岁。团凤村村委会文书罗建国说,196名“超龄”劳动的,此前基本都在家里务农、养鸡鸭。
  早报记者在团凤村随机采访的72人中,就有19名50岁以上的农民工,最小的50岁,最大的已65岁,60岁以上的“超龄”农民工有5人。
  谢国万与李家定说,人上了年纪,体力下降是肯定的,这个年纪干体力活,比较容易发生磕碰。那么,老板对“高龄”、“超龄”员工的年纪不忌惮吗?
  57岁的陈四九提起这个问题直皱眉头:“唉,我就在烦恼这个事,工头老是说我的年龄大了,跟我说到了60岁就不让我做了。”就在2011年,时年61岁的陈立春在广东直接被劝回了开县。
  “当然是在意的了。”谢国万说,老板的唯一目的是赚钱,当然是想招聘那些力气足又肯踏实干活的人;不过,老板选人并不是只看体力,也看人品,“那些干活认真,肯吃苦的人,即使干活慢一点,老板也会喜欢。现在的老板最怕招进那些干几天就跑路的年轻人。”
  在团凤村,谢国万、向可平、李井兴等人就因踏实肯干,才获得老板的认可。向可平和谢国万告诉早报记者,工头今年主动邀请他们继续外出打工,并承诺“工资不会比2012年低,也不会比年轻人少”。
  不幸的是,也有“超龄”农民工倒在了异乡。2012年,62岁的村民陈昌全在新疆突发脑溢血,医疗费花了好几万元,“花光了打工的所有积蓄”。如今虽已基本康复,但他26年的外出打工生涯也基本宣告结束。
  一群人的“退休”养老隐忧
  记者采访的19名50岁以上农民工中,有18人称因“经济压力大”才选择外出打工的,他们或没职工养老保险,或无儿女,或子女日子过得紧巴。
  为何60岁左右了还要像小年轻一样外出打工?
  “不打工,哪来的钱供儿子读大学?”为了供20岁的儿子读大学,63岁的向可平依旧在工地挥洒着血汗。向可平早年丧父,家庭生活贫困,1980年代,50元的提亲费都拿不出来,直到37岁才结婚,婚后育有一对儿女。如今,23岁的女儿已成家,20岁的儿子在湖南株洲读大学。
  2010年,向可平就已步入60岁老人行列,每月领取80元养老金。然而,20多年的打工积蓄仍不足以供儿子读完大学,于是“咬咬牙,继续外出打工”。
  2012年以前,向可平一直在广东湛江的建筑工地。不过,为了每天多赚30元,2012年2月,他毅然从温暖的广东跑到了东北辽宁,他说“辽宁3月还飞雪,冬天风吹刺骨,刷牙都冻口”。就这样,他用130元/天的苦力钱,赚来了儿子2万元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掏8800元为儿子买了电脑。
  每当提起儿子,向可平褶皱的面颊就会挂满笑容。他说现在搅拌混凝土的工作还能“撑得住”,等2016年儿子大学本科毕业了,就可以不出去打工了。不过,那时他已66岁了。
  团凤村最新数据显示,2012年该村人均年收入达7200元,外工经济所占比例高达80%。早报记者采访的19名50岁以上农民工中,有18人称因“经济压力大”才选择外出打工的,他们或没职工养老保险,或无儿女,或子女日子过得紧巴。
  谢国万膝下无儿女,“趁着还能干得动,就多攒点积蓄养老”;李家定说儿子只是保安,女儿闹离婚,“根本指望不上他们”;而50岁的李先福在惆怅,女儿17岁儿子才11岁,“日后需要花钱的地方多了去了”;64岁的陈龙源说,儿女们现在日子都过得紧巴,“我能多干一点是一点”……
  但也有一部分是“闲不住的”。
  61岁的陈立春育有两子一女,3个儿女都在做皮鞋生意,早已成家置业且生意兴隆,但陈立春却一直坚持在建筑工地卖苦力。他告诉早报记者,呆在家里没事做,闲不住。除了打工,他还和老伴在家里养了一头猪、4只鸡、5只鸭、6只兔子和5只羊。
  记者调查发现,19名50岁以上农民工中,只有陈龙源一人单位曾给其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后每月可领700多元的养老金,其余18人除了80元/月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只能依靠子女赡养。
  一代人的“养老保险”期望
  陈龙源所在的公司自2000年起就给他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今年7月可享受700多元/月的养老金。而据多位50岁以上农民介绍,团凤村同龄的村民基本都是打零工等,未能享受到陈龙源的待遇。
  在团凤村,50岁以上的农民工似乎都喜欢笑,但笑容的背后更多的却是凄凉。
  谢国万与人打招呼时,总是迎着笑脸,问“吃饭了没有”。但与他长聊下去,更多的却是感叹。他后悔第一个老婆跑掉后没有立即再婚,结果耽误了生儿育女的大事,现在只能与比他年长5岁的老伴相依为命。
  2月19日,向可平笑着把记者迎进了屋。这是一幢建于1996年的二层砖房,但至今都是“清水房”。采访中,他一直唠叨着人生的两大遗憾:未能赚足钱装修房子;儿子2016年毕业后找工作、结婚的事情都帮不上忙了。
  李家定以前是村里的计生干部,2002年“退休”。不过,2009年他在过完62岁大寿后,便南下深圳打工。一般是年轻时外出打工,年老了回村养老,而他却恰恰相反,年轻时在家,62岁了才挤火车外出打工。他现在遗憾未能把儿女们培养得有“一技之长”,没法安心在家养老。
  60岁的李井兴今年春节回来7天就吵着要去深圳打工。2012年他在深圳一建筑工地,2500元/月。儿子李运销每月能赚3000元/月,但要抚养3个孩子“生活有些困难”。为此,李井兴4年前(56岁)开始出去打工。
  57岁的赖纯丙,因患了虫牙,2012年底牙齿掉得只剩下5颗。今年春节期间,他花了2000元补上了20颗。村民说,如今“他喜欢大声说话和开口大笑,这样可以露出两排小白牙”。
  赖纯丙有时看起来像是一个老小孩,穿着小青年酷爱的白色休闲型运动鞋,却穿着板正的西裤,上身套着一件棉袄。赖纯丙头发乌黑还上翘,看似在理发店染过,但他坚称是“自然黑”。
  有村民说赖纯丙“人老,心不老”,自10多年前爱人过世后,他就一直想再找个老伴。但他始终没有如愿,他告诉早报记者:挣不了几个钱,别人看不上。
  而提起李先林和陈龙源,谢国万等人脸上都写满了羡慕。
  陈龙源虽然64岁了还在为生计打工,但他今年7月后就可在家享受700多元/月的养老金了。而55岁的李先林,则教育出来了能赚钱的儿女,今年正式宣布“退休”,住在儿子家看孩子。
  陈龙源告诉记者,他10多年来一直在一家中外合资公司打工,月薪虽然不高(最高时2100元/月),但公司自2000年开始给他缴纳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据谢国万等人所述,同龄的村民基本都是打零工,或跟着小包工头做事,未能享受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
  自2010年开始,国家统计局已连续3年发布了我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年),其中一项数据引人注目:50岁以上的农民工所占比已由2009年的4.2%,飙升到了2011年的14.3%,暴涨了近3倍。然而,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仅为4140万人,占比只有16%。
  谢国祥告诉记者,农民工丧失劳动力返回家乡后,80元/月的新农保并不能维持日常生活,绝大部分还得靠子女赡养度日。
  近年来,已有多名学者撰文指出:在第一代农民工中,传统养老模式仍占主导,“养儿防老”的观念和“以儿养老”的现象仍较为常见。
  据开县劳务办主任袁万祥介绍,数据显示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只有16%,而平均退保率达到40%。主要原因是:农民工缺乏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过高、养老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困难、累计缴费15年门槛难以逾越、地方政府不愿增加支出、企业不愿意为农民工缴费等。开县今年或将就此展开监测调查。
  “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执行不力”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从目前中国各个社会群体的情况来看,最需要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的,就是农民工群体;但总的来说,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比较低,因为在这个群体有个特殊的特征,就是高流动性。
  郑秉文指出,近年来,国家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建立了一些规则,但是执行的比例不高。此外,现在还处于手工转接阶段,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养老制度平台和网络,不像银行那样便捷。随着第一代农民工陆续到了“退休”的年龄,农民工养老问题已经十分尖锐。
  郑秉文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第一步,应该把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流管理的统筹层次真正提高到省一级来;第二步,有条件的时候,应该把它提高到全国的水平。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9月,全国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者占农民工总人数的比重,分别仅为17.8%、19.7%、10.4%和28.0%(按全国农民工总数2.5亿人计算),提升的空间仍然很大。
  “农民工社保维权案难获受理”
  “农民工维权律师”周立太表示,第一代农民工现在老了,已逐渐丧失劳动能力,却基本处于“没人要、没人管”的窘境,权益得不到保障。
  以前重庆主要强调外出农民工给重庆带回来了多少钱,做出了哪些贡献。近年来,重庆市开始重视农民工在外的权益。前几年重庆市委研究室成立了一个专题处,其中一个研究课题就是外出农民工的权益和维权状况。周立太说,专题处的一名负责人曾找过他了解过相关情况。后来,课题组专门派人到珠三角、长三角农民工输入地进行调研,得出的结论是重庆农民工在外权益令人遗憾。
  周立太告诉记者,农民工在社保问题上维权艰难,他与同行代理的农民工社保维权案,多年来均得不到法院的受理。“有人认为中国的社保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而是多年来各地政府没有重视社保,如果把这个矛盾转嫁到法院受理的话,法院无法承受这个压力。”周立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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