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房屋在建工程抵押押的房屋可以出售吗

记者从邯郸市房管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发展环境,着力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紧张的压力,加快项目建设,从8月1日起施行邯郸市已预售许可尚未预售的商品房可申办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有效期两年。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抵押质押担保登记工作的意见》,本着依法依规、创新思路、破解难题、支持企业的原则,我市制定《关于对已预售许可尚未预售的商品房可申办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意见》。
《意见》的适用范围:针对市主城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尚未预售的整层或相对集中的商业、办公用房。
办理程序分四个步骤:一,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做出拟抵押商品房未预售并暂停预售的书面承诺;二,查询公示。房管局查询拟抵押的商品房没有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查封冻结和抵押担保情况,随后在媒体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和担保公司对拟抵押商品房不得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告登记和抵押担保;三,变更。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也无查封冻结的,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由未售状态”变更为“暂停销售状态”。四,对符合条件的,开发商一方面向银行申请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一方面向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同时,还要在售楼场所向购房者进行明示拟抵押的商品房暂停销售。(记者杨扬)
1至6月份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760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9.16%;其中,与百姓关系最密切的商品住房均价713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0.64%。1至6月份市区二手房共成交120.98万平方米,按套计算共成交13802套,同比增长48.46%;其中,二手住房共成交117.69万平方米,按套计算共成交13552套,同比增长47.48%。
今年上半年,我市房地产市场在一系列好政策出台的背景下,市场回暖趋势明显。市房产局副局长陆长明表示,目前我市房地产市场逐步进入稳定期,房地产市场逐渐回暖,下一步还会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缓解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压力,邯郸市出台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优惠政策,从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非重点监管资金(即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减去重点监管资金以外的资金),不受拨付节点限制,企业提出申请,监管机构及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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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中国吴桥国际杂技节开幕在即熊Q斌律师: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能否预售?
  核心摘要: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下面法帮网小编为您介绍。
  关键词:商品房预售、开发商、抵押、房产纠纷
  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七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如果抵押在先,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从这些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知道,未经抵押银行同意,购买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对于购房人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在这种一房二卖的关系中,普通的购房人仅仅是债权人,无力对抗抵押银行的优先受偿权。由于我国法律保护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开发商不能按期还款,抵押权人要求实现抵押权时,摆在购房人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放弃该套房屋产权,单纯地向开发商主张已付房款及损失的债权;二是再出一遍钱,先跟银行解押,之后再向开发商主张解除抵押关系时所付款项的债权。
  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发商与银行签定抵押合同之后三十天之内,就必须到产权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一旦登记,该处房产的转移就必须由抵押银行出示意见,即已解押,或同意抵押人销售转移抵押权,否则转让无效。通俗地说,设置了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开发商拿未建好的房子向银行设置了抵押,取得了资金,进行了抵押登记。如果抵押之后,开发商再将房子出售,除非是已解押,或是抵押银行同意,否则产权部门无法为购房人办理产权。可以说,禁止销售设置了在建工程抵押,同时未得到抵押银行意见的房屋,是对广大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效地防止开发企业在银行与购房人中间一房二卖。
&&&&&&&& 法帮网-河北保定劳动纠纷律师熊Q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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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业机构: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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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Q斌.男,河北王笑娟律师事务所律师,双学士,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指挥系(北京),后就读于河北大学,取得法律学士学位,既 有军人的作风和素质,又有法律人的专业和技能。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办理过诸多疑难案件,如刘某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张某房产纠纷案、保定某工程公司数百 万工程欠款案、某小区工程合同诈骗案、涿州魏某离婚纠纷案、安国合同诈骗案、李某遗产纠纷案、夏某交通肇事案等等。擅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人身损害、工 程建筑、公司并购等领域,在三家政府部门和金鑫工程租赁公司、保定制冷工程有限公司、安达投资咨询公司等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长期在市法律服务志愿者 机构从事法律援助和法律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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