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瓶车撞人赔偿表格摔伤意外险能赔偿吗?

骑电动车摔伤获赔900元 首例电动车公益保险理赔成功
来源:无锡商报
  8月1日上午,家住黄泥头佳苑的市民曹先生,从太平洋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900元,这笔钱是曹先生购买电动车时获赠的电动车公益险理赔金。曹先生也成了今年5月8日我市启动电动车购车送公益保险活动以来,成功理赔的第一人。记者8月1日在曹先生家中采访时,他表示,“真是没想到,骑电动车摔倒受伤了也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是个惊喜!”
  报案后两天获赔付
  8月1日上午,在曹先生家中,他向记者讲述了从骑电动车摔倒,到报案申请理赔,再到成功获得理赔的经过。6月12日,曹先生从单位下班后骑新买来的电动车回家,在行驶到友谊中路右转进入高架下辅道时,因为视线盲区,撞上了一只竖立在非机动车道旁防止机动车进入的金属栏杆上,曹先生连人带车跌倒在地上。
  因为当时摔得比较重,曹先生躺在地上好半天都没有爬起来,“我儿子骑电动车经过看到我摔倒了,还有单位里乘厂车的同事经过时也看到我倒在地上了,是儿子打了120,救护车来的时候我已经能站起来了”。经过检查,曹先生出现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颞骨骨折,多处皮肤挫伤。昨天他告诉记者,现在伤基本痊愈了,期间共花了医疗费用1500多元。
  在感觉身体恢复得差不多的时候,曹先生想到新买的电动车也摔坏了,“5月27日买的,当时还不到一个月,就让儿子到卖电动车的地方去修”。据曹先生回忆,虽然当时买电动车上牌的时候,工作人员给了他一份保单,但当时也没太在意,就算自己出了事故受伤后,他也还没想起来。是儿子到电动车专卖店修车时,店里的人告诉儿子骑车人摔伤了可以理赔这回事,他们才想起来找出保单,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保险公司接到电话后,就派人核实,到现场看了看。让曹先生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两天,保险公司就通知他理赔已经做好了。
  提醒事故后尽快报案
  8月1日,曹先生家中济济一堂,除了前来送理赔金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外,还有车管所非机动车管理科的人员,电动车专卖店的人员。为曹先生送上理赔金的太平洋保险无锡分公司客户权益部副经理周明告诉记者,这是今年5月他们与无锡10多家电动车品牌合作送电动车公益险活动以来,第一个进行理赔的客户。据周明透露,从今年5月8日电动车公益险活动以来,公司共发出保单23000多份,到目前为止共接到三起理赔申请,都是单方事故,曹先生是第一起,已经理赔成功,还有两起目前还在进一步查勘中。
  不过周明也表示,包括曹先生这起事故在内的3起申赔事故,都是事后好长一段时间才报案的。曹先生是6月12日发生的事故,直到7月13日才报案。周明告诉记者,曹先生获得的是医疗保险赔付,全额理赔金是1000元,“我们这次是按全额给他赔付的,但是因为他过了很久后才报案,我们要补充查勘,查勘的100元费用从赔付金额里扣除,所以最终赔付的是900元,如果他能在第一时间内就拨打955000电话报案的话,就可以得到1000元的理赔金了”。所以,周明也提醒已经获赠电动车公益险的车主,一旦在骑电动车过程中发生事故,出现人员受伤的情况,无论是多方事故还是单方事故,事发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拨打电话报案。
[编辑:小葛]下班后骑电瓶车自已摔伤了算不算工伤呢
我老婆在下班途中自已骑电瓶车摔伤了:左手拇指骨折了。请哪位律师回答我这个算不算工伤呢?医药费如何报销呢?谢谢!
09-11-23 &匿名提问 发布
[编辑本段]一、工伤概念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编辑本段]二、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编辑本段]三、具体工伤赔偿事项: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职工因工致残享受的待遇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三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非法用工伤亡赔偿  1、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按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3、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4、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5、死亡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6、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其他情形  1、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3、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4、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5、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6、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7、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依法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8、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9、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10、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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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工伤。第一,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辆。对“海天一色”的质疑:《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第二项规定的情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尽管是在单位里,但不属于因工作原因。不符合第一条。(除非他是厂内邮递员,骑电动车负责邮递业务,但是有这一职务吗?)骑电动车是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有关联吗?恐怕很难界定。请注意是“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不是指任何“活动”。别说是在单位内,即使是在公路上,即使是骑摩托车,自己摔倒都不属于工伤,因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中,有一个必备材料是《交通事故责任书》。如果是自己摔伤,他有吗?交警会给他出具吗?如果 能证明单位在此次摔倒的过程中有过错的话(比如说路面的问题),可以要求单位进行相应的赔偿,但绝不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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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工伤的主要依据是,有没有收到机动车伤害
请登录后再发表评论!问:能同时买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吗?是否能同时赔偿?
能不能同时买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不小心出事了,能多家一起赔偿吗?
Gladys-gu / 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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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保险是可以得到多家公司理赔的,因为人的身体和寿命是无价的,一个人离开了,他未来创造的财富是无法估量的。所以,寿险的保额的累计计算的,你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只要发生同样的情况,多家保险公司都会做出理赔的。 需要说明的是,意外医疗保险,它是补偿型的,损失多少补偿多少,如果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医疗保险,发生医疗费用理赔的最高限,就是您此次医疗费用的合计。不会保了多少赔多少的。
您好!可以向多家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同时也可以获得多家公司的理赔。但是只有意外身故、意外伤残和意外住院日额是每家公司都按实际购买的保险金额赔付。意外医疗是各家公司的赔付总额最高就是你实际的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
朋友: 您好!答复是:可以的,关键看你怎么买,欢迎来电咨询!理赔:如果是意外伤害保险,以身故和残疾为给付标准的,不受保额的限制,可以在多家公司得到理赔;但是如果是意外医疗,那么赔偿的总额不会高于你所花的费用,因为医疗是补偿性质的。
能不能同时买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不小心出事了,能多家一起赔偿吗?你好!首先,在我们职业风险度不是很高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如若不小心出事,意外医疗只能补充赔付,不能重复赔付;而意外身故或残疾金可以互相不影响的赔付。实际上,包括重疾和人寿保险产品也是一样,可以多家购买,多家赔付,互不影响。一般重疾的购买额度,成年人是50万,未成年人是20万。而报销型的保险,即便是在多家购买报销都是补偿性的,只报剩余部分的,不重复报销。
你好。意外险中的医药费报销部分,只能是补偿性报销;身故赔偿互不影响,体现生命无价。
1,能不能同时买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
如果是意外伤害保险,以身故和残疾为给付标准的,不受保额的限制,可以在多家公司得到理赔;但是如果是意外医疗,那么赔偿的总额不会高于你所花的费用,因为医疗是补偿性质的。
欢迎到来咨询。 其实,就如前面同事说的,意外险分给付型和补偿型,并且也是分主险和附加险之说的。 总的来说,意外险,价格低廉,保障全面,是性价比很高的人身保障。并且,我们人生当中,最不能预料的就是意外和疾病的风险。俗话说:风险无处不在。既然,都知道随时随地的发生的风险,我们为何不及早作好规划,未雨绸缪呢,这才是智者的明智选择!
如果是意外残疾或者意外身故,可以同时赔偿。如果是身故、残疾、重大疾病类赔付性的责任,各家公司都会赔付的,如果是因疾病或意外引起的医疗责任,按实际开销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偿,如果其中一家公司的保额不足以赔付,可在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给予补充保险,总报销的医疗费不大于自己实际开销的医疗费!住院补贴型保险各家也互不冲突,各家按各家的规定给予补贴!
您好!意外险中的意外伤害是可以重复赔付的,意外医疗是报销型不是给付型,总额报销不会超过投保时约定的金额,用多少报销多少。
能不能同时买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不小心出事了,能多家一起赔偿吗? 可以同时购买多家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如果万一出事了,将会多家保险公司一起赔偿,即赔付保额的总和。 保险产品赔付分为给付型保险和补偿型保险, 像寿险,重疾,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等都是给付型的保险产品,可以多家公司购买,累计赔付。 但补偿型的保险产品就不能累计赔付,二是根据客户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如,住院险,意外医疗险等。
意外险如果是身份保险,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理赔,但是如果是医疗险就不一样了,医疗险原则是补偿性的,它在治疗时化了多少钱,最多也就是全额赔付,
您好~~意外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意外伤害包括---身故和残疾意外伤害是可以同时赔付的,意外医疗是互补赔偿的~~希望我的回复能够帮助到您,祝您及家人平安幸福~~
可以同时买多家的意外险,其中,重疾险、定期寿险、意外伤害险只要符合投保条件,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是可以多家保险购买的,(如果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根据保险法规定,其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不小心出事了,都能够赔付的。因为人们的生命很难与金钱数额划上等号生命是无价的。
您好!意外险的责任在给付方面,主要有意外身故、烧伤、残疾等重大给付功能,在这些功能里,各家公司是不存在重复的,也不管客户购买了各家公司多少保额,只要符合理赔条件,都可以得到给付,生命的价值得到体现!例,我的一个老朋友,目前已经在4家公司购买了高保额意外保障,因为每家的承保条件不一样,而客户比较注重高额意外保障,所以分了几家公司购买也是明智的选择,在遇到赔付时,是每家公司都可以赔付的!但,在报销形式的意外医疗账户,则是不能累计!因为保险公司目前对意外医疗费用实行补偿原则,也就是客户花了多少钱,凭发票报销,复印件无效,所以如果购买医疗账户,最好在一家理赔口碑不错的公司做足额度,这样报销时直接在一家全部报好,而其他家就没有必要购买重复账户,可以节省保费了!报销型的账户如,意外门诊、住院费用、手术费用!除此,一般意外险还会包括津贴型账户,这样的账户只是凭住院天数给付日津贴,所以也不存在重复的问题,而且也不会与社保冲突,保费也较便宜!谢谢!如有表述不太清楚的方面,可以直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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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早上上班途中,由于路面湿滑,快到公司门口时摔伤。请问这算工伤吗
号晚20:13左右,我骑电瓶车上班途中快到我厂时,突然发现没有井盖的下水道就在我前车轱辘前面,根本就来不及刹车.前轮钻进去了,后轮也紧接着钻进去了,后来由于惯性又跳出来了.紧接着车子连同我自己就都倒下了,砸中我的右膝及右膝以下的部位.当时就是全破了出血了,好疼好疼,后来半个多小时也能自己一瘸一拐的挪步了.以为没事,半小时后被同事送到药店进行简单的伤口处理就用酒精消毒一下,后来当晚休息.隔天一直上班至今.我的工作是在电子厂里看机器,需要我一直站着而且需要...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认定这一条: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我们该怎样理解呢,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被路中石子绊了摔伤,这能不能算工伤呢? 当时是夜里,也没想到要报警,撑到单位发现不对才去的医院。
我在上班路上因电信公司的电话线勾到正在行驶的电动车而从车摔了下来,现在在医院治疗,电信公司也答应赔偿,但我应索赔多少(注:电话线是前天晚上被别的车子从电线杆上扯到地上的;我月工资2200元,我父亲在医院照顾我不能上班,他每天工资是115元)
自己骑电动自行车不慎摔成脑震荡住院治疗但单位不承认是工伤,我也不知道到底算不算,该怎么办
您好,在上班途中开电动车遇面包车刮擦,电动车摔倒,导致面部受伤算工伤吗?
5月21日早上7::55分,我骑一辆电动车被背后一辆飞驰而来的东风雪铁龙轿车撞到,当时,我的车被撞了30多米远,我个人也被撞得悬空1.5米以上,落下来的时候我的我的头部把对方汽车的前面的挡风板玻璃撞碎,事后,我去人民医院做了个CT,结果显示无明显异常,现在就是身体有大面积擦伤,头部肿疼,对方全责,请问这样的事故该怎么理赔? 现在我的电车,还有对方的轿车都被交警队拖走了
5.16晚18:30左右,在骑自行车上夜班途中,不慎自己摔伤,颌骨骨折,当时没有报警,自己直接去了医院治疗。这种情况能否认定工伤呢?谢谢! 如果不能认定工伤,那能否报意外险呢?
上班途中摩托车与电动车从不同方向向同一大道拐弯路口时,摩托车主看到电动车速度很快且快撞到了,为避让电动车,其刹车造成车前胎打滑,车主受伤进医院,当时因电动车主是其本单位同事,未通知交警处理,又未通知保险公司。其后单位不作工伤处理,请问这算不算工伤呢?
上班途中,自驾摩托被摔伤,算不算工伤、
晚上我上夜班的途中我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正向行驶,对方也是电动车逆向行驶,两车发生碰撞.因我刹车及时未受伤,对方因年纪较大受伤较重,因为当时下雨视线不是很好.现在交警认定我要负次要责任,理由是我对路面观察疏忽,未能确保安全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规定.但交规57条是"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与事实根本不符.请问交警的认定合法吗?我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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