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再婚家庭买房,如果名下无房产证明登记在个人名下,而且首付是我个人婚前财产变卖后

再婚家庭如何分配房产婚后子女有权继承婚前财产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律师你好!
我和男朋友都是离了婚的,现在我们想结婚。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再婚家庭的房产如果分配?我没有孩子,他有一儿一女。我们登记结婚后我有权分割他现在所拥有的房产吗?我和他婚后所生的孩子有继承这套房子的权利吗?现在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在结婚前我想把方方面面的问题都考虑到省的日后麻烦一大堆
父亲名下有2处房产(一处已经有房产证、另外一处还没拿到房产证),父亲刚与阿姨领了结婚证。如何才能保证阿姨不继承父亲的房产?请问:
1.补办婚前财产证明有效吗?
2.没拿到房产证的房子怎么办?
3.如果父亲和阿姨双方有协议,必须要去公证才能有法律效力吗?谢谢
我朋友是一个再婚女人,2003年与前夫离婚后,有一套单位福利房过户到我朋友的头上,5年后单位集资建房,我朋友自己又买了一套住房,买房之后(还没办房屋产权证)我朋友与一男士重新组建了家庭,(男方有个男孩随母亲生活),而男方当时是什么也没有,我想帮我朋友问一下,以后男方的儿子有权继承我朋友的婚前财产吗?
问题补充:我朋友自己有个女儿,在在婚前双方也有约定,那就是百年之后女方的婚前财产归女方的女儿一人继承的!(没有公证)
您好,再婚二老相距一年先后去世,其婚后房产双方都独立的子女如何继承分割两套房?可先分割无争议的那套?有争议的那套诉讼第二次解决可以吗?
我爸爸和我妈妈在去年离婚,有一套房子,是我爸爸的名字,今年我爸爸想在婚,但是这个女的有一个儿子,而起在今年我们这个地方在开发,以后房子会被占用,政府会配给我们一套房子和一间门市,我作为家里的长子已经成年,还有一个姐姐我希望在我爸爸在婚前向我爸爸提出把财产公正是否可以?我爸爸有权利不答应公正吗?如果我爸爸不答应公证怎么办?我不知道以后如果我爸爸和这个女的和这个女的孩子再婚后这个女的是否有房子和门市的占有权和居住权,如果以后在离婚这个女的会有权利...
再婚家庭,男方因病去世,年龄86,有子女5人,女方健在,年龄80,无子女,仅有一常年来往的侄女,道义上可以对其进行赡养,但无任何法律收养关系。老夫妻婚姻合法,有结婚证,婚姻关系长达26年,现有一套两居室属老夫妻二人合法的婚后财产,如今,男方去世,房子成为老人的唯一生活来源,现在想要通过合法途径变卖房产,此财产将如何被分配?女方是否是在买卖房屋这件事上唯一可以做决定的人?
老公意外身亡了,他婚前有房产,婚后还有他父母赠与他单方的车等,请问这些遗产应该怎么分配?谢谢! 另外他生前有遗嘱这些财产给他父母,遗嘱是自己写的,没公证也没委托执行人,这个遗嘱有效吗?谢谢!
双方都是离婚后再婚(婚后无共同子女。其中,女方与前夫育有一女;男方无子女;)双方再婚前共同出资一次性购房(出资比例约各50%,有银行划款单及收据为证),婚后才取得房产证,再婚前的购房合同和婚后办理的房产证上都署有两人名字,但双方并未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进行比例划分,也未作财产公证或定遗嘱。
问题1.该房产是否认定为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
问题2.双方离婚或一方先逝,如果划分或继承该房产?如果男方先去世,是否由女方独立继承全部房产?男方的亲友是否享有部分...
我的母亲在我16岁的时候因病去世,留下12岁的妹妹和父亲。父亲次年就再婚了,继母还带了一个儿子过来,与我们共同生活。由于与继母相处不好,我和妹妹都很少在家生活,都在外面打工。现在家里建了4层房子。我想问该怎么分配?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有三个子女,其三子女由她以前老公家住,并未带来我家,由于父亲已近五十,继母年小十五岁之多,所以父亲很听从继母话,对亲生子女缺少关爱,请问,如果父亲百年后,家...
母亲前两年已故,留下三子两女,父亲在母亲走后三个月娶一继母,因父亲再婚时是背着子妇再婚,故婚前与五个子女间有签定一纸婚前财产证明,但只是父亲与子女这间的证明,有叔伯做证,证明现有房产,车子,公司属父亲及五个子女,生母死后公司由长子管理,父亲只是一种形式上的管理存在,继母结婚两年后生育一小孩,继母与她已故老公生育有三个子女,其三子女由她以前老公家住,并未带来我家,由于父亲已近五十,继母年小十五岁之多,所以父亲很听从继母话,对亲生子女缺少关爱,请问,如果父亲百年后,家...本人今年准备买房,但是女友要求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 1.婚前我家付首付,她家负责装修和_百度知道
本人今年准备买房,但是女友要求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 1.婚前我家付首付,她家负责装修和
本人今年准备买房,但是女友要求房产证上写她的名字,现在的问题是 1.婚前我家付首付,她家负责装修和家电。婚后我俩共同还贷,如果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那么万一有一天离婚了,这个房子的财产怎么分?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我俩的名字,怎么分? 2.先登记,然后我家付首付买房,她家同样是装修和家电。我俩共同还贷,这时候房产证上要是写了她得名字。万一有一天离婚了,房子怎么分?如果是我俩的名字,又怎么分?
提问者采纳
第一问,根据国家法律,夫妻共同支付的房子,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五五分。(只要不是婚前买好装好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无论写谁的,都是夫妻共同。
房产证上的名字的作用,既法律效力,可以作为抵押,贷款时的抵押人。无论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拥有所有权。
建议,你们先做结婚登记,这样无论房子写谁的,你们一起还贷,这房子就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
哦,就是只要是我俩一起还房贷了,那万一离婚了,这房子不管写谁,写几个人,都是对半分呗
是的,共同还贷(无论比例是多少)都是五五分。
您能确定么,您现在的答案已经能影响到我的家庭了。所以我想确定一下
我是法学系的。民天去书店花15块钱买本婚姻法。红皮的。仔细看看吧。这样你心里就有底了。结婚大事,买本书仔细看一下,万无一失。
很薄的小本。
谢谢您了,我会再仔细的看看书的
恩。祝你们幸福。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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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6条回答
现在的新的规定不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而是看是谁出的钱,所以即使以后你俩离婚,房子也是归你,她只能得到少量的赔偿!你女友真仁慈,还装修买家电,我们现在都是男方买房装修,我们女方什么都不管!
我比你女友幸运的多,我男友说买房的时侯,如果是他父母交首都,那就把我名写上去,如果是他交首都,房产证上就只写我的名字!这才叫爷们!
你能确定你男友没咨询过法律顾问么?
这东西我觉得一家一种情况吧
好多人都回我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
我就这么跟你说吧,如果一个男人有本事,一套房子又算的了什么,而且对方还是你的老婆!
好吧,你婆婆肯定挺喜欢你的。。
我公公婆婆是奇葩,压根就什么都不管,所以我跟我男友计划结婚的事只能推迟了!我家都不同意我俩在一起
我爸爸妈妈不太喜欢我女友,所以我才问出这样的问题,我想知道下答案,然后让两家人都满意
刚有个法学的朋友告诉我说,只要是俩人一起还贷了,那就要对半分。。
我就问你,我喜欢你女友不,想跟她过一辈子吗?
那你考虑这个干嘛!而且即使是一起还贷也是按比例分的
其实我是想写我女友自己名字,因为我有公积金,如果以后买第二套房的时候,不用交税,现在的问题是我得把我妈劝好了
她们的思想就是如果房子写了女友的名字那就都归了她了,自己付出这么多年买的房。给了别人,他们心里会不舒服
你是独生子女吗?而且你确定你女友就是一心一意的跟你好吗?自古婆媳关系都是靠丈夫去调节的,她们关系紧张,只能说明你做的不到位
我是独生子,我也确定她是一心一意的跟我好。。
我承认我做的不好。。
她们关系现在还可以了,我妈已经给了三金钱了,现在正在看房子
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的问题就来了
我不能把我的主观意识强加给你,但是我觉得如果一个男人拘泥于房产证的名字,多少有些自暴自弃,因为你要是相信自己以后能行,房子是谁的又有什么关系,反正你也有本事去挣!
结婚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意味着重生,所以丈夫跟下半辈子是直接挂钩的,如果找了个好老公,那么这个女人是幸运的,反之下半辈子基本就毁了,当然也有少数离婚之后再婚过得幸福的
真的很感谢你,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祝你跟你男友幸福
谢谢,也祝你事业顺利家庭美满
嗯,挺晚了,早点睡吧,晚安。
不管是写你的还是你们两个的离婚时她只能拿到你们共同还贷的一半
我说的这些种情况都是您说的结果么?
如果你两登记后买房到时候一人一半
房产证是结婚证后拿到的还是之前拿到的?之后拿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之前是婚前财产,属于房产证写名字的那位。
应该是先结婚,后拿证
也可以写个协议,到公正处公正,假若离婚可以按照协议分财产。不过,协议这东西不是每个女孩都可以接受。
是啊,不写她名字,她不接受,写了她名字,我家人不接受。我家人主要是害怕万一将来有一天离婚了,这房子我就净身出户了。。
那就写双方名字
嗯,我再考虑考虑。。
我也是婚房的事儿,我协议结婚
呵呵,你就做了婚前协议了?
房子可不是小钱儿,虽然不盼着儿离婚,但也要防着点吧
我去,写上你们两的,一人一半呗,再说呢,女方装修,家电,你有什么不满足的
那就努力别离婚。。。女方也有担心的,万一离婚。她将一无所有
我知道,但是我家里想只写我自己的名字
我想知道下财产怎么分,好两头都给劝满意了
那就婚后买房。。。那样就是对半
你证上不写他名以后分了也有他一半(因为是共同还代)
这个属于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离婚应该共同分割!
一人一半共同财产。
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么?
要写一个人的就是谁付钱房子归谁。2人就要平分了
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别总想着离婚啊,不吉利
嘿嘿,你就想好净身出户吧
一定要写我自己的名字才可以么?
别人建议不可取
亲,我的回答你满意吗?给个好评吧,或者你可以继续问我哦
一,《婚姻法解释三》规定的很详细;二,你不应该老想着分开,要有信心能永远在一起。
这么看 女方家里已经很诚意了 不知足的男人
写你妈名字,以后离婚没她的份,还有你首付款是多少现在装修也要二十至三十万,你自己算算
跟她分了嘛!就写你个人的了三、以后也没谁分你的了
可以做婚前公证,进行约定。办房产证时也可以对房产进行比例分割,如四六比例等
结婚后房子名字不管写谁的名字
财产都是共有
我去,连后路都想好了,既然你那么担心,为什么还要跟她结婚呢
你知足了,现在有房地大把,肯跟你共同建给足你面子,
我靠!还没结就想到离
写两个人的名字
爱她就不要想不该想的,一心一意
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
看你们谁先出道
什么人嘛,还能称得上男人😪
还没结婚就想着离婚哦
房产证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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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若夫妻双方就该房产归属未达成协议,应如何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若夫妻双方就该房产归属未达成协议,应如何处理?
&&陈某诉鲜某离婚纠纷案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若不能达成房产处理协议的,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陈某、鲜某于日登记结婚,婚后于日生育一子。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夫妻相处不和睦。自2007年8月起,鲜某与陈某分开生活至今。2007年12月,陈某出国进修,其后于2010年1月回国。在陈某出国期间至其回国后,鲜某父母一直协助被告抚养婚生子。现陈某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起诉要求与鲜某离婚,鲜某也同意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陈某、鲜某婚后购买有西门子冰箱l台、格兰仕微波炉1台、西门子洗衣机1台、大1P海信空调l台、步步高DVD1台、兼容台式电脑1台、软床1张、餐桌1张、布艺沙发1组、边桌1张等家电家具。被告于日与成都陇海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贷款20.2万元按揭购买有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中路房屋一套,该房屋建筑面积为87.25平方米,总价249361元,房屋的银行按揭款自2003年11月起开始支付。原、被告双方均认可该房屋现值约为73万元,尚欠银行贷款约15.7万元,每月尚需给付银行按揭贷款1400元左右。上述房屋于日由成都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向房屋所有权人即本案被告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2005年8月,原告支取公积金1万元,用于支付房屋按揭款。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婚姻应以感情为基础,陈某、鲜某在共同生活期间没有妥善处理好夫妻感情,夫妻相处不和睦,双方自2007年8月即分开生活,在陈某出国进修于2010年1月回国后,夫妻关系仍未有实质性的改善,致陈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故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维持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关系,不利于双方的生活及身心健康,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2款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3款第(5)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现陈某起诉要求与鲜某离婚,鲜某也同意离婚,法院应予准许。
根据《婚姻法》第39条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陈某、鲜某双方均认可婚后购买有西门子冰箱、格兰仕微波炉、西门子洗衣机、大1P海信空调、步步高DVD、兼容台式电脑各1台,软床1张,餐桌1张,布艺沙发1组,边桌l张等家电家具。鲜某同意上述财产归陈某所有,法院予以支持。
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中路房屋系鲜某婚前于日与成都陇海房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以个人名义支付首付款按揭购买,其后,又自月起以个人名义支付了每月的银行按揭款至陈某、鲜某双方结婚之时,虽然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时间在陈某、鲜某日结婚之后,即日。从本案事实来看,鲜某就该房屋所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款相较陈某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支付的款项而言,出资数额悬殊较大。陈某诉称鲜某认可该房系夫妻共同所有,也并未举证证明,故其主张该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应予平均分割的理由不成立。由于上述房屋系按揭购买,故在陈某、鲜某结婚后,双方以共同财产支付的房屋按揭款及各项支出,鲜某应在双方离婚后,对陈某予以补偿。对鲜某应给付的补偿金额,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婚龄、收入状况、陈某于2007年8月后即与鲜某分开生活至今,于2007年12月出国进修至2010年1月才回国,陈某曾经于2005年8月提取1万元公积金支付银行按揭款的事实及双方均确认的该房屋现价值73万元与购买价格249361元之间的升值情况、房屋尚欠银行贷款约15.7万元,每月尚需给付银行按揭贷款约1400元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为8万元。
位于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中路房屋,归被告鲜某所有,被告鲜某应继续按月支付该房屋尚欠银行按揭贷款。被告鲜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陈某房屋补偿款8万元。
本案的争议涉及《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规则与《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规则的关系问题。本案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三:一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依据何种规则确认此房屋究系夫妻共同共有,还是一方个人所有?二是在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时,人民法院依据何种规则确定该房屋产权的归属?三是确认房屋归属后,依据何种规则协调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
1.关于系争房屋产权的性质问题
根据不动产物权设立规则,房屋所有权证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所有权证书记载所有权人为权利人,对记载的房屋享有所有权,至于房屋所有权是结婚前后取得在所不问。但是,按照《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系争房屋所有权是在原、被告结婚后取得的,应为原被告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财产为集合性概念,包括物权、债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有经济价值的权利或法益。本案争议的症结在于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是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一方,在这种情形下如何在夫妻之间确认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在不动产登记中婚前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主体在结婚后约定变更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则不会发生双方共有或一方所有的确权问题。如果登记为所有权人的夫或妻一方不同意变更所有权主体,则可能发生所有权确认之诉,此时的争点可能是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姻法》第17条第1款第(5)项规定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从本案事实来看,不管鲜某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款相较陈某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支付的款项而言有多大悬殊,这些出资与房屋所有权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在该房屋所有权上只能成立共有产权或个人产权的物权关系而非其他财产法律关系。从婚姻家庭关系的特殊性来考量,用于居住这种公民基本消费需要的房屋所有权一般应确认为夫妻共同共有,以便保障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从而维持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2.关于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分割时确认所有权归属问题
应当根据《婚姻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前由一方按揭购买的房屋涉及到偿还银行贷款的问题。根据按揭购房这种财产的具体特点,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形下,&可以&判决该系争房屋归所有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该方的个人债务。这样处理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精神,也照顾到按揭购房这种财产关系的特殊性。但是,这不是唯一的处理方式。
3.关于确认房屋归属后,依据何种规则协调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区分系争房屋上哪些是婚前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的哪些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还贷带来的收益等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根据《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项以及《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第(1)项规定来解决。其中难题在于如何区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也就是说,系争房屋增值究竟属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还是其在婚后的自然增值?如果按揭购置的房屋系投资,则其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至于是否以个人财产投资在所不问。如果为居住而非投资。目的以个人财产购置房屋,则其婚后增值属于自然增值,为购置方个人财产。即使房屋所有权系婚后取得,这部分自然增值也不得按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带来的增值为夫妻共有财产。这个问题在《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中已经做了区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按照《婚姻法》第39条第l款规定的原则处理,即要照顾子女与女方的权益。《》第10条虽然没有直接解答系争不动产的财产类型和性质,但直接规定了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财产分割方法。但总的来讲,这个规定坚持了司法实践中的一般做法,符合《婚姻法》已有规定的基本精神,也回应了婚前按揭购房婚后付款财产关系的特点,进一步协调了财产关系与婚姻家庭关系的不同要求,对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与经济秩序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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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在婚前买房。结婚后才交房,是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
夫妻婚前各自按揭买房婚后房贷没有还清,婚后才办了房产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婚前财产?谢谢!
婚后才办的房产证。
夫妻婚前各自按揭买房婚后房贷没有还清,婚后才办了房产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婚前财产?谢谢!
认识现在的男友前,父母在外地给我购买了一套住房,,今年才6月交工,,我们现在已经领取了结婚证,,请问这样算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需要做公正么?
婚前老公买房,婚后把我名字加进去办房产证,请问这是算婚前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我想咨询一下,我和我们老婆想买房子,但是我名下有已经有一套房子了,如果再买属于二套,那我们想一起付首付(夫妻关系),然后我老婆申请公积金贷款前离婚,等公积金贷款下来后再复婚,如果这样情况下,这个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我婚前买房 男方出10万 其他的首付归我付 请问财产怎么分割? 属于谁的财产?
婚前男方首付买房,还有一部分是借来的钱,购房合同、发票和银行贷款都是写男方的名字,但由于是期房,房产证还没办到,到时候拿房产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婚后我们一起还贷和还借来的钱,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公证,若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还贷,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没有婚前财产公证,若离婚财产怎么分。 首付款是男方付的,还有一部分首付款是借的,借的婚后还的。这样首付款可以平分,还是算男方的。
买房时老公户口在成都人才市场,我的在重庆老家,由于当时贷款买房只能写老公的名字,买房时间为2011年4月,首付双方都有承担,共25万左右,老公父母凑了10万,我和老公凑了10万,另外5万外借但早已还清,2012年8月结婚,请问,这种情况只有老公一方的名字而且在婚前,如果分割的话怎么分?其中,在2013年本着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我们签订了一份合约,表明此房产属于双方共有,并共承担后期的贷款及物管等费用,请问,这份合约没有公正具有法律效力吗?房产证马上就办下来了,为了避免...
你好、我想咨询下婚后怎样买房才属于个人财产、我结婚4年了老公都没怎么工作、我想把结婚前的钱拿来自己去买房、怎才属于我个人的。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怎么样才能保证着套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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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关于婚前房产的问题 我先在买了一套房产 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 我现在要结婚 房产证要等到结婚后才能办 如果婚后办 就属于双方共有财产了 我想问下 怎么样才能保证着套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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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5、7、8条这样说呢&因为不想影响双方的感情&所以不能去做约定&或者公正&怎么办
这么和你说吧,现在你没有办法去办理公证。大家都知道不能因为房产的事影响到夫妻的感情。但是事情都会有万一的时候。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协议公证,但是你不能这样做。所以说现在你只有保留当时的缴费收据,等到那一天时,你可以证明房产的首付为你所付,在对簿公堂时,你有理由拿到房产的首付。以前有类似的事情,在法院审理后均判房屋的首付为个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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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的合同和所有凭证上面都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婚前财产,如果你买的新房的话,这肯定是毫无疑问你个人共同财产,因为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手上的资料就是你一个人单独所有的。
我个人觉得你这套房子没有办法,现在写了你的名字 那你结婚后是你自己还贷?还是夫妻共同存在的问题很多 除非你全款 这个房子是完全属于你的 这是个人想法 你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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