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退休年龄,养老金缴纳比例保险能否一次性缴纳?

咨询内容:关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咨询!
您好,我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备注:父亲:52岁,无业,当前缴纳农保,户口:盐城,响水。
母亲:53岁,无业,当前缴纳农保,户口:盐城,响水。)
1、对于他们这种情况怎样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有限制条件?)
2、他们分别需缴纳保险的年限是多少?(是交满15年即可吗?)
3、如何补交(补交的方式)?费用是怎么算的?(是要一次性补足15年即可吗?还是要计算剩下还有几年退休?先补足前面几年的费用,后面按年缴纳至退休年龄即可?)
4、当他们到了退休年龄后,每个月的正常可领取多少养老金?(是依据什么来计算的?有无限制条件?)
答复单位:盐城市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12333服务热线)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盛阳春同志您好:感谢您通过盐城12333综合咨询服务网发来邮件,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 1、市民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男性退休年龄为60周岁。请您父母先前往响水县社保中心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先开户,然后办理接收函,再把接收函带回原农保所在经办机构。开户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一寸照片一张。
&&&&2、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办理相应退休手续,养老保险需累计缴满15年。
&&& 3、将农保转成社保需要补足其中的差额,具体费用由窗口具体核算。在补足相应的差额后,便可逐年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直缴到退休当月(若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缴费年限不足,可申请往前补缴,养老保险可从2000年开始往后补缴;也可申请继续往后缴纳,直至缴满15年为止)。
&& &4、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退休之后领取的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120;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基数)÷2×个人缴费年限×1% 。
欢迎您继续关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到了退休年龄是否可以一次性补上15年的养老保险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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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人社信箱[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来信内容:
到了退休年龄是否可以一次性补上15年的养老保险
今年50岁女性,在重庆缴纳养老保险共2年,我是四川人(四川农村户口)在重庆有住房,因为我还在上班,但是公司告诉我养老保险不能缴纳了,因为我没有在满50岁之前提前通知社保局办理什么手续,我想问一下公司是否还能帮我缴纳社保,如果可以缴纳社保需要些什么手续,如果不能缴纳,我是否到了55岁可以一次性缴纳基本的15年养老保险(我现在一共只缴纳了2年,我满55岁时我才缴纳7年),如果(四川农村户口)能否在重庆办理,如四川户口不行,(重庆城镇户口)是否可以办理一次性缴纳基本的15年养老保险,享受退休养老保险。
办理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办理结果:
你好,来信收悉。根据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渝人社发〔2013〕67号)规定,“一、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从日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二、日及以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三、日及以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到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具体业务办理详情请向户籍所在地区县人社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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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养老保险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个人账户部分怎么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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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无锡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一看,个人账户资金已近10万。
小弟我身体不佳,自感到退休比较困难~
现请问交了养老保险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个人账户部分怎么支取?是否除了殡葬费和抚恤金后,就什么也没有了?相关政策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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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没有了,社保也是保险,保险就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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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有点不合情理了,自己交的未到退休时享受,应该让直系亲属继承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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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如果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如果退休前死亡,可以退回个人账户里自己交的那部分费用的。
具体可咨询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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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转到直系亲属的帐号的,取出来好像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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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有退保的时候,好像是可以支取的。现在好像亲属要凭死亡证明才能支取个人账户余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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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3319 发表于
记得如果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如果退休前死亡,可以退回个人账户里自己交的那部分费用的。
具体可咨询社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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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去世或退休后所领养老金尚不足个人所缴额就去世的,继承人可以去把这部分钱(或差额部分)领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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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说`````` 未到 退休年龄就挂的````远不如 退休几年就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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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依法享受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继承养老个人账户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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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 您要缴多少?
  多彩贵州网讯 9月22日,贵阳市社保中心就我省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可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等问题举行新闻通气会,中心相关负责人就参保人员所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读。
  据介绍,去年11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针对群众咨询中最关注几个问题,如:哪些人可以参加、怎么参加、缴多少钱、一次性缴不起那么多钱怎么办、补缴了能得多少待遇等问题,贵阳市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就这些热点一一进行了解读。
  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需符合哪些条件?
  具有我省户籍,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1.日以前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
  2.日以前,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
  3.日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
  4.因各种原因离开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哪里办理参保手续?
  贵阳市户籍人员,符合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
  本省其他地州市户籍人员,长期在贵阳市居住的,符合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到居住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参保手续。
  具有本省户籍,在贵阳市已参保人员,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请办理时,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本人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本省其他地州市户籍在贵阳居住的提供居住证);
  2.本人认真阅读了解政策,并在申请表中确认签字。
  3.符合参保条件1、2项规定的的各类人员,应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包括下列材料之一:本人原始工作档案、工资发放花名册、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审批表、在单位工作期间的获奖证书等等。没有本人原始工作依据的,可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公示后出具证明。
  4.符合参保条件第3项规定的复员退伍军人,应有本人原始参军依据,原始依据应包括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等。无原始依据的,不能办理。
  5.符合参保条件第4项规定的的原编制内人员,应有本人原始档案,无原始工作档案的,不能办理。
  办理时补缴年限如何认定?
  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的补缴年限统一为15年,从办理补缴之月起往前推算确定。其中,军队复原退伍人员日前的军龄不再缴费(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军龄不满15年的,最长补缴至满15年,军龄超过15年的,据实计算。
  对已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不足15年,符合补缴条件的,可补缴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补缴年限从初始参保时往前推算确定。
  对符合补缴条件但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一次性补足15年缴费年限,也可以先计算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时不足15年的补缴年限,一次性补缴后再正常缴费至退休年龄。
  一次性补缴经济困难怎么办?
  为了缓解参保人员缴款压力,达到补缴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贵阳银行申请“养老助力贷”。
  参保人员先行缴纳自行出资部分后,“养老助力贷”帮助参保人员解决剩余补缴额度。补缴后参保人员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领取的养老金一部分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剩余部分归参保人员自行支配。待贷款归还完毕,参保人员将全额领取养老金。“养老助力贷”贷款金额分3万和4万两个档次,还款年限为3年、5年、8年、10年。
  例1:张某一次性补足15年社保的计算明细表
  一次补缴的金额如何计算?
  补缴金额以补缴年限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利息一同补缴。
  例1(从未参保的):张某,男,年满60周岁,于2015年6月办理补缴参保,一次性补缴15年,往前推算15年,应从2000年7月为起始年,2000年的补缴费基数应按上年(1999年)全省岗平工资100%的基数,按20%计算补缴金额,2001年的补缴费基数按上年(2000)年全省岗平工资计算,以此类推至2014年。
  张某的补缴金额为1999年至2014年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64926.84元,应补缴历年银行同期利息约13728.12元,合计应缴约78654.96元(如图)。
  例2(参过保的):李某,男,年满60周岁,于2015年6月办理补缴参保,其2004年7月已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至2015年6月,实际缴费11年,应从2000年7月为起始年,2000年的补缴费基数应按上年(1999年)全省岗平工资100%的基数,按20%计算补缴金额,2001年的补缴费基数按上年(2000年)全省岗平工资计算,以此类推至2004年6月。
  李某的补缴金额为1999年至2003年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6471.78元,应补缴历年银行同期利息约3187.56元,合计应缴约9659.34元。
  例3(退役军人):退役军人王某,男,年满60周岁,于2015年6月办理补缴参保,其军龄6年,应补缴年限从2015年6月往前推算至2006年7月。应从2006年7月为起始年,2006年的补缴费基数应按上年(2005年)全省岗平工资100%的基数,按20%计算补缴金额,2007年的补缴费基数按2006年全省岗平工资计算,以此类推至2015年6月。
  王某的补缴金额为2005年至2014年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0%的基数、补缴比例20%。计算后,应缴本金约53675.7元,应补缴银行同期利息约8617.23元,合计应缴约62292.93元。
  一次性补缴后
  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办理补缴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按照贵州省劳动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6]20号)规定计发。
  以例1从未参保补缴15年的张某为例,张某补缴参保后的次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计发办法计算养老待遇约为850元左右。
  2、参保人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按国家和省规定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规定支付死亡待遇,个人账户余额依法继承。(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尚未领取或未领完的可继承,以本人实际储存额为准,并享受黔劳社厅发〔2008〕13号文件规定,一次性补助费为14000元,丧葬费2400元,合计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为1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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