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状态什么叫城市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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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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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人类进步必然要经过的过程,经过了城市化,标志着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目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已进入到高速城市化的起飞线上。“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因此,正确认识城市化问题,依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是我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为了帮助广大领导干部掌握城市化的发展规律,我们特邀请了中央党校的专家教授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讲解。
名 称: 中国城市化战略:“十二五”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音像解读)(中共中央党校向春玲、曾业松讲解)
作 者: 向春玲 曾业松
单 位: 套
类 别:  党群 宣传— 音像
出版单位: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其它介绍: 2011年4月/共2讲/4张DVD/总时长约280分钟
定 价: 500元
各讲内容及讲解人
第一讲: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特色与选择
主讲人: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教授、博导
一、城市化的基本理论
1、城市化的基本内涵
2、城市化的动力机制
3、城市化的基本规律
二、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探索与现实选择
1、几种观点
2、小城镇发展战略的实施
3、新时期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选择
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特征
1、“城镇化”体现中国特色
2、是当今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村劳动力转移
3、推动中国城镇化要依靠两种力量:市场和政府
4、中国的城镇化要走以人为本的城市化道路
5、中国的城镇化要走资源节约型的城市化道路
四、城镇化给我们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1、城镇化带来的机遇
2、城镇化带来的挑战
3、如何提高应对城镇化挑战的能力
第二讲:积极稳妥推进中国城镇化
主讲人: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员
一、中国城镇化发展道路
1、城市化及发展趋势
2、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历程
3、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战略
二、中国城镇化面临的问题及发展思路
1、中国城镇化面临的问题
2、中国城镇化的发展思路略论乡村城市化与我国的道路
略论乡村城市化与我国的道路
一九八四年十月
在农业和农村内部无法完全解决的劳动力剩余问题,必须放在更广阔的整个社会系统中考察和解决。在经济搞活以后,农民进城的问题首先在现实中被提了出来。我国应该走什么样的乡村城市化道路?它是否可行?有何特色?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借鉴历史经验,学习经典理论,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对于选择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策略,指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必要和重要的。本附录拟就此作些初步的探讨和研究。
一、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
农民进城趋势的出现
如果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的发表是第一声春雷,宣告了林彪、“四人帮”横行肆虐的严冬时代已经完全过去,那么,在全会精神指引下迅速兴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则是一场浩荡的春风,它驱散了极“左”路线料峭的余寒,催发了中国农村广阔天地的勃勃生机,开创了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崭新局面。它的巨大而深远的意义,恐怕至今还没有完全展示出来。
生产责任制是农民自己搞起来的,这体现了劳动者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的天然能动作用,体现了人民群众作为历史的主人翁的主动首创精神。生产责任制一旦得到党和国家的肯定和支持,反过来又成为继续解除陈旧僵化的管理体制的束缚,解放农民群众手脚的强大力量。农民真正获得了生产自主权,便立即向生产的广度和深度进军,向社会各生产部门开拓,他们跨过了“单纯粮食”、“单纯种植业”、“单纯农业”的一道道界限,向多种作物、向林牧渔多种经营的广义农业发展,然后又务工、经商跑车船运输,搞饮食服务。如今,大概除军事工业以外,在行业方面已经没有什么农民的“禁区”了。从地域上看,农民先是离土,在家门前后搞多种经营;接着离家,到附近乡镇搞工副企业,建商业服务摊点,叫“离土不离乡",后来乡也离开了,出县甚至出省找生产门路。(《浙江百万农民出省劳动》1984年3月1日《人民日报》)叫“离乡不进城”。农民并没有到此止步,这个“不”也象以前“不许包干”、“不许长途贩运”的许多“不”一样被逐渐否定,新情况已经出现。
石家庄郊县农民有4500多人到市里开旅馆、建电影院、办文化娱乐场所;
首都北京到1983年7月份已有3万名来自南方、北方农村的妇女当职工家庭保姆。(1984年2月25日《经济日报》)到年底农民建筑队已有两千支,总数达16万人;(1984年8月8日《北京日报》)。
上海市郊及江苏、浙江等地的农民约16.5万进入市内,参加建筑施工劳动,(1984年8月8日《北京日报》)等等。
另外一方面,不仅不离土的农民都承包责任田,而且许多进厂、离乡的“农民”也都保留口粮田,叫做“粮食担子大家挑”,土地难以集中经营,粮食生产商品化难以实现,居住在山区坡地的农民,挖坡种粮,砍树烧饭,不自觉地破坏着水土保持,城郊农民密集区作物秸杆全部烧掉还不够用,更谈不到还田,使土壤有机质含量下降,还有,农村及小城镇工业厂小分散,一旦有污染环境问题,既难发现,又难以有效治理,而形成危险的隐患。(1984年7月6日《人民日报》。又见费孝通:《小城镇大问题》、《了望》1984年第2—5期;许涤新:《农业生态经济的几个问题》,《经济研究》1984年第7期)这些方面的问题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值得认真考虑。
事实已经向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农民既然已经找到了诸多的生产门路,这就要求理论上给以论证,探讨其前途,研究是否可行。农民的新门路还可能为解决农村商品生产中的新问题提供钥匙。经济社会决策既要根据事实,又要依靠理论,理论应该走在决策的前面,然而实际上它却往往落在后面。
二、“之”字形的历史进程——
乡村城市化发展概述
从历史上看,人类从原始社会到古代社会,在自然经济状态中走过了漫长的行程。直至工业化革命以前,人口的绝大部分散居在山野乡村,从事与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的农牧业生产,低生产力与低生活需要相伴随,整个社会发展缓慢。
工业产业革命带动社会生产力突飞猛进,人们的社会需要也相应变化,对农产品的需要,其绝对量虽然一直有增无减,但其在社会总产品,在人们消费品中的相对量却逐渐减少,而对工业品及社会服务的需要量则大幅度增加。
与此同时,工业给农业提供化肥、机器等生产资料,这些生产资料尤其是机器大大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使较少量的农业劳动者可以生产出越来越多的农产品来满足社会需要,使一部分农民有可能离农。如果社会劳动结构能随着社会需要的变动而迅速地同步地改变,农业劳动者能及时地、顺利地转移到工业等非农业生产部门去,农业剩余劳动力不就会出现。
简单说,农业劳动力开始只是向工业部门转移,于是矛盾产生,农业劳动者原来每人只使用简便而易制的手工农具,而现代工业使用大机器,每增加一个工业劳动者要相应增加一定的机器设备,而它们的制造本身却要花费较多的劳动,生产资料的增加需要相当数量的劳动积累。生产资料的增加,劳动的积累需要有一定的过程和时间,这期间内农业可能转移出来的活劳动不能被完全吸收。如果这部分活劳动滞留在农业内部,便成为农业剩余劳动力。如果再加上居住等条件的限制使他们滞留在农村,便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工业化初期,在商品生产开始发展但还不充分发达的历史阶段,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现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
农业劳动力的剩余,从另一方面看便是工业生产资料的不足,这就要求制造生产资料的工业部门优先发展。这又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形成对劳动新的吸引,人口被工业吸引聚集,于是现代城市发展起来。
机器在农业中的使用要求土地集中,从而驱使更多的农民离农。城市工业的发展与人口的聚集又要求商业及社会服务业的发展,从而进一步产生对劳动力的需要,城市成为农业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最大和最终收容场所。
工业的发展不仅直接需要人口,而且还间接需要人口。众多的人口为工业提供廉价的劳力,使工业品成本降低,人口的聚集形成广阔的市场,从而促进消费发展,加速商品流通,使工业利润增加,积累率得以提高。人口过剩与生产资料不足,劳动后备军与生产资料优先发展相反相成,互相依赖,不可或缺。
在劳动追寻生产资料,人口被工业吸引的同时,生产资料也要寻找劳动。工业竞争要求廉价的劳力和原料,大工业离开城市向农村扩散,从而又把农村变成新的城市。乡村城市化随着工业化和农业机械化同步发展,又相互促进。整个社会摆脱了稳缓僵滞的状态,变革和发展成了历史新阶段的本性。
农民从完全务农到部分离农到进入城市成为市民,乡村经集镇、小城市发展到与原来自身对立的大中城市,各自都完成了一个否定过程。大城市人口密集,工业污染严重,社会弊病丛生,乡村贫民不断挤入城市寻找生活出路,同时接受现代生活的训练,城里有钱人为寻找阳光和田野而到农村去修建居住别墅,大城市在极度发展后又否定自身,现代化的适度城市摈弃旧式乡村和城市的缺点又兼具二者的优点。现代科学技术的第三次浪潮将荡涤工业污染,使人们工作效率提高,使劳动时间缩短,为社会向更高阶段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人类在变革自然的同时,也将革除自身社会的赘疣。生产资料由全社会统一管理,社会生产由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统一进行。自然经济型的私人生产、私人使用的狭猛范围和低水平同一,经过商品经济型的私人生产,社会消费的不同一分离,再转到社会经济型的广阔范围和高度水平的统一,又走了一个“之”字。
至此,人类盲目地同自然斗争,残酷地内部斗争便告结束,而转到自觉地与自然和谐,最广泛接受来自各方面的信息,从而从整体上全面系统地认识自然,社会及人自身,自觉控制自然与人类协调,利用自然为人类造福,生态环境在平衡发展中改良完善,社会产品极大丰富而能满足人们的各种需要,工农合一,城乡融洽,此时虽有新的矛盾产生、存在但会被人们妥善解决,人类长期想往的共产主义社会便姗姗到来了。
三、乡村城市化与我国的问题——人口流动是关键
与世界产业结构相比,我国农业劳动者占社会劳动者的72%,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只占不到10%,苏联东欧国家则是20-30%,第三世界的墨西哥、埃及也不过40%左右,由此可以看到我国的特色和与世界水平的巨大差距,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如果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时间的规定当然仍有重要意义。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的时间就越多,正象单个人的情况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结底都是时间的节约。正象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20页)农业生产占用劳动过多,便是对劳动和时间的绝大浪费。精耕细作是我国农业的优良传统,然而如果是小规模园艺式的农业,虽然可能有较高的土地生产率,“不过总的说来,这种制度下的农业生产率,以人类劳动力的巨大浪费为代价,而这种劳动则是从其他生产部门剥夺来的”,(《资本论》第3卷第117页)是以牺牲其他物质的和精神的生产时间,牺牲“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为巨大代价的,是极为得不偿失的。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农村和城市作为两个有机联系的部分,两个子系统构成整个社会大系统,有机联系除商品交换外更主要表现在其间人口的流动。离开城市,农村劳动力剩余无从谈起,割断城市与农村的人口联系,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也无法根本解决。农村劳动力既然剩余出来了,就不能在原地寻找到出路。只有让劳动力流动,冲出这个狭隘圈子,才能发现更广阔的天地。
如果说,一个国家,70%以上的劳动者搞饭吃没有出路,那么同样可以说,80%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农村,这样的国家便没有前途。
对于处在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状态向商品经济转化阶段的农村,对于它们的发展变动,绝不能用形而上学的观点作机械的理解。所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意味着必定是现有的每个村庄的人口都原地不动,原地建设,每个村庄都同步扩大,同步发展,在永远保持80%农村人口前提下建设与发展。实际上,各个地区、各个村庄的情况是各不相同的,发展是不会平衡的,某些村庄集镇可能由于具备必要的条件而逐步发展,吸收资金和人口,扩建成为城市,而另一些村庄由于缺乏必要的条件而减少人口,趋于缩小,甚至重新成为田园。社会发展的规律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多,农村人口不仅相对减少而且绝对减少。留在农村的农民虽然数量少了,但生活水平提高了,接近或达到城市人口的水平,更重要的是劳动方式改变了,摆脱了繁重粗笨的体力劳动而成为机械化生产的主人,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了,这才是农村繁荣富强的根本标志。
马克思深刻揭露和尖锐批判自然经济生产方式的本质和特征是:“人口的最大多数生活在农村,占统治地位的,不是社会劳动,而是孤立劳动,在这种情况下,再生产及其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的多样化和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因而,也不可能具有合理耕作的条件”。(《资本论》第3卷第916页)从农业方面看,这是小块土地占有使用方式的前提,是责任田零划均分的根本原因,而这种土地使用“按其性质来说就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同上第910页)从工业方面看,社队企业的发展情况表明,以上情况甚至决定了工业的规模必定狭小,分布必然零散,效率必然低下,如同一百多年前同英国相比的法国情况那样。(见《马恩全集》第49卷第132—136页)这既严重阻碍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又造成农村计划生育,人口控制工作艰难、繁重的被动局面。从生活水平方面看,这种情况也使城乡差别得不到消除,据对年居民年消费情况的统计,农村居民从62元上升到212元,城市居民从148元上升到500元,分别达到原来的2.4倍,而城市居民对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之比,也从1952年的2.4倍一直保持到1982年基本不变,以当年价格计算如此,若以可比价格计算,同期农村农民由100上升到218.5,城市居民则由100上升到234,其差别反而扩大了。
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的角度看,大量农民居住在山区坡地,就难以制止他们挖坡种粮,砍树烧饭,破坏土壤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的盲目行动。农村人口必然以烧作物秸杆为主,农村人口过多。作物秸杆全部烧掉尚嫌不够,当然更谈不到还田,还有,农村及小城镇工厂企业厂小分散,一旦有污染环境问题,不仅污染面广,而且为害严重。不减少农村人口,不将小厂集中起来,这些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的解决。
从精神文明建设来看,也与大多数人口生活在农村不相容。这是因为,后者“创造出了一个未开化的阶级,它半处于社会之外,并且兼有原始社会形态的一切粗野性以及文明国家的一切痛苦和穷困”。(《资本论》第3卷第917页)对于长期处在封建主义专制统治下的社会,在地主阶级统治被推翻以后,农村也仍然是封建主义残余势力、传统宗法观念隐藏潜伏的场所。当我们在欣赏农村没有城市的拥挤和嘈杂,赞扬农民的勤劳俭朴、温良恭俭让的美德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古老形式的文明,田园风味的农村劳动和生活方式,“不管初看起来怎样无害于人,却始终是东方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律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7页)这种消极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反而产生野蛮放纵的破坏力量,甚至在全社会也造成毁灭性的灾难。“文化革命”十年浩劫的教训是惨痛的,而其产生的社会根源就在于此。对这种社会状况没有一个根本的革命,人类就不能完成自己的使命。(同上第68页)这种社会状况还必然是产生官僚主义的温床。自然经济状态下,“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省……。(这样的农民)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同上第1卷第693页)这样的土壤不能铲除,封建性官僚主义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克服。
有鉴于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辩证唯物史观出发,都高度评价现代大城市的进步作用。首先看到它的无可比拟的优点,看到它既是社会生产发展的结果,又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巨大力量;同时也指出它的缺点,特别是私有制社会加给它的弊病,并且强调这些弊病将由城市及社会本身的发展最后得到消除。
马克思说:“城市本身的单纯存在与仅仅是众多的独立家庭不同。在这里,整体并不是由它的各个部分组成,它是一种独立的有机体”。(《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0页)恩格斯曾经在论述城市集中工业、集中人口的必然性后,以伦敦为例指出:“这种大规模的集中,250万人这样聚集在一个地方,使这250万人的力量增加了100倍”。(同上第2卷上第303页)这就决不象当年法国的广大群众“是由一些同名数相加形成的,如象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
(同上第1卷第693页)而是形成了整体的力量。如果我国目前不是80%的农村人口,20%的城市人口而是相反,我国的经济实力恐怕至少要比现在强大十倍;如果到2000年,我国仍维持目前的城乡人口比例基本不变,那时的实力可能只会达到应该达到的十分之一。而要改变这一点,关键在于加速乡村城市化进程,在于促进人口流动。
农业由自然经济类型向商品经济类型转变要求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要求城市本身的发展。列宁指出:“商品性农业是怎样发展起来的?……这一过程的主要现象就是工业人口迅速增加,产品运往市场,这就是说,要广泛地发展商业性农业,就必须大大增加非农业人口”。他总结俄国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就是一个个工业部门同农业分离,商品经济不太发达(或完全不发达)的国家的人口,几乎全是农业人口,商品经济的发展本身就意味着愈来愈多的人口同农业分离,就是说工业人口增加农业人口减少。……未必用得着证明,这种情况对国内市场问题的意义是巨大的,因为它既与工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也与农业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工业中心的形成,其数目的增加,以及它们对人口的吸引,不能不对整个农村结构产生极深远的影响,不能不引起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列宁选集》第1卷第163—164页)
斯大林肯定地认为:“不仅大城市不会毁灭,并且还要出现新的大城市,它们是文化最发达的中心,它们不仅是大工业的中心,而且是农产品加工和一切食品工业部门强大发展的中心。这种情况将促进全国文化的繁荣,将使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58页)城市的发展将消平城乡差别,而这首先要求大量乡村人口成为城市人口。
早在1945年我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毛泽东主席也具体地指明了中国工业化的道路。“农民——这是中国工人的前身,将来还要有几千万农民进入城市,进入工厂。如果中国需要建设强大的民族工业,建设很多的近代的大城市,就要有一个变农村人口为城市人口的长过程”。(《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77页)
“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0页)无产阶级导师站在历史高度所揭示的社会发展必然趋势和普遍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被世界各国工业化、城市化的历史和现实所已经证明和正在证明着,农村人口过多正是我国与现代发达国家的差距之一。而缩小这个差距,促进人口流动和乡村城市化,则是我们面临的最艰巨任务。
四、人口流动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农民进城,适合国情
农民进城,人口流动,乡村城市化,不仅已经是被理论所阐明,为历史和现实所证明的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我国的社会发展也不能违背,而且从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来说,它更是必要的,更适合中国国情。
首先,农民进城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即物质文明建设。
1、减缓国民经济的不平衡,缩小城乡差别。
城市与乡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反映着生活资料分配的不平衡,由于“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就是生产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98—99页)“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同上第98—99页)因此,这也反映着人口、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不平衡。
从对近三十年来劳均净产值及总产值指标的考察得知,1979年以前农民水平一直低于全国水平而且越来越低,只是在这以后才有所改观但仍然相差悬殊,若考察劳均物质消耗、资金占用,情况也必是这样。这在一定意义上反映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的情况,对这种种不平衡状况,如果不实行人口的流动便难以改变。如果说,让农民自己进城是“市场调节”,则有组织地引导农民进城则是“计划调节”,马克思指出:在共同劳动的社会,生产管理、分配调节机构应该具有的职能是使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尽量同样高,即要使劳动资料的分配得到平衡和调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99页)如果国家不能将较多资金向农村投放,那么主要的途径便是让农民进城,向资金雄厚的城市转移,让劳动者向生产资料靠扰,从而缩小城乡差别。
2、增加总产值,提高国民收入
在乡村农民劳均总产值、净产值低于城市劳动者的情况下,农民进城不仅单单可以平衡国民经济比例,根据均等边际收益原理,还可以增加总产值,提高国民收入。据统计,城乡人口比例与人均国民收入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周一星:《城市化与国民生产总值关系的规律性探讨》,《人口与经济》1982年第1期)前者并不单是与后者相伴随的消极结果,而且,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也是促进国民收入增长的积极动因,实际的情况当然要比抽象理论复杂得多,但基本的原则和方向是不会变的。这样,对总产值翻番及人均国民收入达到小康水平目标的实现是有重要作用的。
3、同时改善城乡人民生活,促进城市本身的建设发展
农民进城,不仅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同地改善了留在当地的农民的劳动条件,也必然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这就整个地提高了原来农民的生活水平。
农民进城还改善城市人民生活,促进城市本身的建设。
城市住房紧张,是个令人注目的老大难问题,而农民一旦进城,局面立刻改观,农民进入上海搞建筑业,1983年完成竣工面积280万平方米,相当于全建筑业完成面积的三分之一,农村妇女进北京城当保姆,减轻了职工家务负担,使之安心本职工作;武汉、石家庄市郊农民进城办旅店、建影院、办游乐场,丰富了城市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因此,石家庄市领导说:“真正使城市繁荣,缺了农民的力量不行”,农民则说:“建设现代化新城市,我们农民也有份”。结论则是“一定要为农民进城开绿灯”。(1984年4月3日《中国青年报》)
4、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农民向城市集中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列宁在分析当年俄国经济时阐明的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中国现在只要看到农村生产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村工业生产的食品、服装、儿童玩具等工业品几乎绝大部分运往城市销售,就可明了城市人口增加,市场扩大对农村商品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5、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前提
农业机械化,是我国早就确定的农业现代化的一个具体内容,是农民摆脱繁重体力劳动的根本出路,因而是他们多年的强烈愿望。若农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就不能形成对农业机械的迫切需求,只有大量农民离开土地,离开农村,土地集中,规模扩大到足以使农业机械的使用具有高效率时,农业机械化才会不可阻挡地发展起来,从而为进一步实现农业生产自动化、电脑化打下基础。这一切的重要前提,便是农民的离农,农业劳动力的减少。
6、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
解决山区农民毁林开荒,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如果不是把生活资料直接给他们运去,那么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迁离原地。解决农作物秸杆全部烧掉,不能还田的问题,如果不能为农村提供大量廉价的煤炭,那么最好的办法是减少农村人口,让他们迁移到交通运输通畅的城市去。解决农村小工业污染的根本办法,如果不是责令其停办,那么就只有把它们集中在一起,因为只有这样才使它们加快发展,从而易于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人口迁离开山区、农村,当然是到城市,工厂企业集中,当然是到城市,或者,把乡镇本身发展成为城市。
农民进城,农民变成非农民,工农分离,是工农在更高水平上结合的前提,没有彻底分离便没有新性质的结合。目前的“亦工亦农”劳动者,是工农分离前的过渡形态,它的发展趋势是进一步的分离,若把此作为工农结合的“楷模”,则是把刚刚开始“否定”的阶段误认为“否定之否定”后的阶段了。
其次,农民进城对根除封建主义残余势力及传统观念,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关键作用。
1、有利于根除封建残余影响,农民可以摆脱愚昧落后状态,焕发历史首创精神。
正是鉴于农村一般来说处在偏僻贫困,愚昧落后的状态,列宁才坚决主张实行人口流动,不仅指出它的“纯经济”意义,而且强调它的社会效益;“它把居民从偏僻的、落后的、被历史遗忘的穷乡僻壤拉出来,卷入现代社会生活的漩涡中,它提高农民的文化程度及觉悟,使它们养成文明的习惯和需要”。(《列宁全集》第3卷第527页)他指出,农民身上堆积着过多的历史“苔藓”,“不造成人口的流动,就不可能有人口的发展”。(《列宁全集》第5卷第130页)
“没有居民的流动,居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发展是不可能的。”(《列宁全集》第3卷第216、279页)
相对于农村的贫困、落后、愚昧、迷信,城市本身就是富裕,先进、文明、科学的象征。城市有大学院校、图书馆、博物馆、大型影剧院。这在农村是难以具备的,即使有了利用效率也是不高的,列宁主张“让城市科学艺术的宝藏成为全体人民的财富”,(《列宁全集》第3卷第216、279页)既使不是“全体”,也应尽量争取“最大多数”。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掀起一个“伟大的历史迁移”,现代城市的进步和文明作用便会充分地发挥出来。
2、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重要措施
控制人口生产、实行计划生育,农村是重点、难点,实际上,农业生产特别是农忙季节对体力劳动的需要必然产生“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农村妇女长期厮守在家为生育子女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农村老人无社会福利待遇,必须由子女养老送终导致“多子多福”思想的不能根除。必须这样来看待农村计划生育问题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如果减少农村人口,改变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那重点也就不“重”、难点也就不“难”了。反过来,如果控制人口进城成功,那就是减少农村人口的失败。这造成了城乡人口比例的固定。设想我国现在农村人口不是八亿而是七亿、六亿,那计划生育工作就不会象现在这样艰难沉重了。解决农村计划生育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措施才能事半功倍,而减少农村人口,促进人口流动则是必要的有效的措施之一。
3、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完善和健全
应不应该让农民到处流动,随意居住?这实际上是说“该不该给农民自由迁徙和自由居住的权利?”这个问题值得讨论。
恩格斯在谈到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时指出:“要给这些劳动力找到工作”,不仅使他们的经济地位有所改善,而且使他们本身“跟整个社会其他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处于平等的地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81页)这就规定了对待农民的基本指导原则。
列宁在高度评价农民向城市“迁移”时,对企图阻止这种迁移的民粹派分子曾指斥道:“难道工人们不懂得自己的利益,没有权利为自己寻找更有利的雇佣条件吗?难道我们真的应当认为,农夫一定要在他有户口和有‘份地’的地方生活和工作吗?”(《列宁全集》第3卷第216页)他认为“首先必须关心农民迁徙的完全自由。放弃土地和退出村社的自由,在国内任何城市、公社或农民村社随意居住(不缴纳“赎”金)的自由”。(同上第531—532页)列宁认为,不给农民迁徙权是一种特殊的压迫,是公开鄙视农民,是官僚主义和保护贵族特权,而应该给予农民自治权,恢复公民权,使其享受迁徙权。“一般说来,俄国共产主义者,马克思主义信徒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应把自己称为社会民主主义者,并在自己的行动中始终不忘民主主义的巨大重要性”。(《列宁选集》第1卷第70页)恩格斯和列宁提出的原则和观点在农村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时期,尤为重要。
新中国成立以后,获得解放的中国人民有了自己的第一部宪法——一九五四年宪法,其中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然而,以后的各个宪法中都不再出现这些字样。实际上,我国自五十年代中期开始实行对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的控制,而且以后越来越严格,直至今年,中央1号文件才明确允许农民到乡镇经营工商服务行业。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人口流动也应该有计划、有控制,但如何计划,控制到什么程度才是最佳或最优的?根据什么标准判断人口流动的合理性?控制人口流动的具体目标是否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目标一致协调?实现控制采用的手段哪些是合适的,那些是不合适的?哪些是应该控制的,哪些是属于人民的民主与自由权利而不应该控制的?对农民进城问题展开深入广泛的讨论,特别是农民进城这一事件本身的发展,将有助于澄清混乱,找到问题的正确答案。这对于改善和健全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与法律制度,无疑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4、有利于人才的合理使用及社会风气的好转和进步
“人挪活、树挪死”,是普遍百姓对人口流动的朴素说法,“民趋利如水走下,四方无择”,是古代文人学士对人口流动规律的简单认识。十八世纪七十年代资产阶级上升时期,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猛烈抨击当时欧洲残留的封建制度诸如学徒法令、同业组合的排外特权、英格兰的济贫法等“防碍劳动和资本的自由活动,使不能由一职业转移到其他职业,由一地方转移到其他地方,从而使劳动和资本的不同用途的所有利害,有时候出现令人非常不愉快的不均等”。(亚当、斯密著、郭大力、王亚南译:《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商务印书版1972年版第128、129页)他特别指出:“获得居住权的困难,甚至妨害一般劳动的自由移动”。,(同上)斯密的立场是革命的,观点是鲜明的。
我国社会学家李景汉早在1957年的《北京郊区乡村家庭生活调查札记》就指出:“有些不安于现状的青年,甚至妇女,不愿从事乡间劳动,而愿到城市去找工作”。原因很简单,工人和农民不仅是职业上的不同,而且在生活待遇水平,在衣食、住行、医疗、劳保方面都有相当大的差别,正是这种差别造成人口由农村向城市流动的趋势。
表明差别的例子不胜枚举,数字更能说明问题,1980年,全国农村社员人均分配收入在40元以下的仍占15.8%,50元以下的占27.3%,60元以下的占39.2%,到1981年,仍然有211个县在50元以下。另一方面,国家自1979年至1981年三年共拿出628亿元补贴城镇居民,仅1981年补贴即达250亿元,平均每个城镇居民计得164元,(1982年10月13日《人民日报》)这就相当于农村穷苦地区人均分配收入的3-4倍。1981年湖北全省公费医疗人均达58元,武昌区仅1-9月份即支出125元,(刘国光:《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若干重要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3年第6期)仅此项相当于贫苦农民人均分配的2-3倍,城乡人均收入比1980年是2.7:1。即使到本世纪末预计才降到2:1,(1982年6月1日《人民日报》)这就难怪农村人口要向城市流动了。
劳动力(或人口)流动的一个特殊方面是“人才”流动,所谓人才,就是区别于一般劳动力、具有专门知识、能力、专长的特殊劳动力。他们是社会宝贵的财富,是蕴藏着巨大能量——科学技术的精神生产力的物质生产力。他们被弃而不用,存而不用,或者用非所学、用而不当、用而有限,都是社会财富看不见,算不清的巨大浪费,判断劳动力使用合理性的标准,一般也可以作为衡量人才使用的标准,关于劳动力流动的原则,也适用于人才的流动,然而,长期以来的“部门所有制”,劳动人事制度,户口、粮食关系等体制,严重阻碍着人才的合理流动,合理使用。另外,仅仅想使用“人才”而不同时解决他们本人工作的条件——家庭及子女的妥善安置问题。重视人才也便是一句空话。现在各地人才招聘都附有“随迁家属”、“农转非”等优厚条件,这对于促进体制改革,造成人才的合理流动和高效使用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旧体制还造成不少干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等问题,而其中某些人便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利搞所谓“非法的”的“农转非”等不正之风,为了个人利益而犯错误、摔跟斗。其实,问题出在个人,而关键倒是在于:“私人利益本身已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创造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也就是说,私人利益是与这些条件和手段的再生产相联系的。这是私人利益,但它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和手段则是不以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2—103页)不改革旧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不消除由此造成的一部分人实际享有的特权利益,就不能制止另外的人们去追求这种特权利益。单纯的行政纪律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户口、粮食关系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还表现在对青年恋爱、婚姻的妨碍上。它常被比作“王母娘娘的天河”、“人世间的鸿沟”,使分属不同所有制、分处城市、乡村的青年难以接近,难以结合。高加林是一个向往城市,追求进步,追求文明的农村知识青年的典型,是封建的伦理道德观念,封建性的对人口流动的限制体制使他的向往和追求最后归于破灭,酿成了他在爱情及人生道路上的悲剧,(路遥:《人生》、《当代》1983年第1期)“人生”的问题在于社会,从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批判高加林的个人奋斗,在爱情上背弃旧好,而不是从改革的观点批判旧体制,旧观念,为新一代青年开辟施展才能的广阔道路和天地,实在是助纣为虐,扼杀新的人物、新的思想的逆乎时代潮流的作法。
不合理的户口管理体制及粮食关系制度,不仅造成恋爱的情人难能顺利如意地终成眷属,造成已婚夫妇的两地分居,使得双方不能充分享受爱情的幸福,甚至导致感情的破裂,产生仇恨的灾难,勤劳善良的刘月兰仅仅为不是城镇户口,吃“带皮粮”而遭丈夫,婆家虐待含冤受屈,丈夫判刑下狱,就是一个现实的例证。(1984年2月24日《北京日报》)这同样不能简单地归罪于个人,不变革造成此冤案的根源——陈旧僵化的管理体制,劳动和人口的流动就难以实现,这种灾难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5、促进工业和城市体制的改革
农民进城的浪潮,会把生产责任制的原则也带进城市,从而推动城市和工业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作为城市改革的突破口,十六万五千名农民打入上海市的建筑业,这不仅给农民增加了经济收入,给城市带来了建设成果,更重要的是“给上海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了希望和活力”,“迫使上海城市国营建筑队伍改变官商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这种间接的社会经济效益是难以计算的。若上海的其他生产部门,全国的其他城市都这样允许农民进城,鼓励展开竞争,那将是一种怎样的热气腾腾的局面呢?
天津铁厂从附近农村招收550名农民当合同工,不转城镇户口,自带口粮不转粮食关系,(1984年4月27日《光明日报》)这种新的劳动体制必然与旧有的体制发生矛盾冲突,既然户口可以不随人动,那么人就可以不被户口关系所束缚,如果“粮食关系”影响农民吃粮,那么这种关系就应该改变。更进一步说,国营企业单位的生产资料既然属全民所有,而不属原单位人员集体所有,那就没有理由拒绝原单位以外的劳动者在更经济有效的原则下与其结合,既然国家的粮食叫“商品粮”而不是“特权粮”,那就没有理由只供应一部分人而不供应另外的人,农民进城与旧体制产生尖锐矛盾,矛盾的解决就是旧体制的改革。
没有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就不会有城市体制的改革,而没有城市体制改革的配合,农村的变革就难以长期坚持下去,更不能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提高。有人把目前的改革形势概括为“农村包围城市”,而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仅有包围是不够的,必须打入进去,经过激烈战斗,才能占领城市,取得最后胜利,今日体制改革的经验也将证明,城市劳动人事体制改革将为农民进城铺下道路,农民进城则促使城市体制改革的加速进行和彻底完成,农民打进城市,搞活经济,旧体制的最后顽固堡垒便被冲破了。
最后,农民进城将有利于肃清极左路线的残余影响,加深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人类社会从自然经济,经过商品经济阶段,最后发展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自然经济在前,社会主义在后,中间穿插交织着一个商品经济的过渡阶段。我国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没有经过一个发达的商品经济阶段,在许多方面仍然保留着自然经济的特色。“古老的、陈旧的生产方式以及伴随着它们的过时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还在苟延残喘”,(《资本论》第1卷第11页)掺杂混合在社会主义新生产方式及新社会关系、政治关系中不易分清。从自然经济的低角度而不是站在社会主义的高位置来看待商品经济的发展,看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变更,是极“左”路线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在对商品经济发展中人口流动、农民进城的看法和态度上,也难免带有极“左”路线的观点的影响,“农民进城”这一新事物的出现,有利于消除这种影响,促使人们站在历史的高度,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规律,深入理解社会发展的客观自然进程,以及城市本身发展的历史阶段性和客观自然过程。
五、“第二工业城市体系”——
再谈社队工业企业和小城镇
近年农村新建大量社队工业企业,是在城市国营大厂经营管理体制僵化,在产品生产和社会需要之间留有许多漏洞,给农村小企业提供了拾遗补缺的可能机会,同时城市工厂自己又缺乏自我扩涨能力和自我繁殖能力,从而远不能吸收容纳而是基本排斥农村劳动力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它是适应农村剩余劳动力迫切寻找农业外的出路,在原来工业体系的缝隙中,另外搞出来的“第二工业体系”。它在今后还会发展,农村小工业企业数目还会增加,人员还会增多。但是,一旦国营大厂体制改革成功,企业被完全“松绑”,大工业发展的活力就将产生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促进某些农村工业企业的发展(互补性),另一方面抑制某些企业的发展,对它们造成巨大的冲击(互抗性)。对此,消息灵通,神经敏感的企业领导者已经有所察觉并开始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威协和危险。(《国营企业松绑,乡镇工业面临考验》,《世界经济导报》1984年7月30日)一般农村工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经受考验,要看它们是否具备客观物质条件,有无主观应变能力。湖北孝感地区1982年1762个社队企业中亏损企业有335个,约占总数的20%。如不能扭亏为盈。便马上面临破产的危险。“船小好调头”,即是小企业容易改产,但“好调头”是长处,“船小”总是弱点。在充满风浪的江河上调头的小船,不仅速度减慢,时间被耽误,而且确有翻沉的可能。对于小厂,改产总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小船常调头,总不如大船开足马力一直向前更安全、更迅速些。
目前,我国有近300个城市,3400多个小城镇,工矿点,有53000个农村集镇,还有约500万个村庄。(郑宗寒:《试论小城镇》,《中国社会科学》1983年第4期)其中这些集镇和小城镇长期以来得不到重视,有的有所发展,更多的处在停滞状态,还有的甚至趋向衰落。在农村实行责任制后,许多社队企业集中到乡镇办,成了乡镇企业,乡镇也就成了吸引和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场所,乡镇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也引起了广泛的注意、重视和研究。“发展小城镇是中国特色的乡村城市化道路”的主张也提出来了。
乡镇,作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地位明显高于一般更广大的农村山庄。从静止的观点看,目前乡镇仍然属于广义的农村范畴之内,本质仍是农村性质,以动态的观点看,其中不少开始向小城市转化。总之它们处在由农村向城市过渡的初始阶段。更多具有的尚不是城市的特点而仍是农村的特点。正如乡镇企业是“农民的工业”,是“第二工业体系”一样,乡镇也是农民自己的“城市”,是相对于全国原来城市体系的“第二城市体系”。它只是在农村劳动力迫切寻找出路,而原来的“第一城市体系”又基本排斥他们进入的背景下发生发展的。它们作为“农民的城市”、作为“第二城市体系”确实起到吸引容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今后,它们还将继续发挥这种作用,但是,同乡镇企业一样,它们的这种作用也不是无限的,而是有限的,受许多条件制约的。限制乡镇企业发展的因素,也正是限制乡镇本身发展的因素。前者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也即是后者发展的困难,这些困难未必是很容易,很快就能克服的。因此,对于农村乡镇在我国“乡村城市化”中的作用,目前还不宜估计过高。如果把它们作为现代城市发展的楷模,把这未曾发展起来的“城市”当作城市将来发展的方向,把发展乡镇作为我国“乡村城市化”的唯一正确的道路,其结果,就不是实现现代的“乡村城市化”。而可能是“象在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0页)这样做看起来绕过“大城市”的发展阶段,是走了直路,但因为延缓了发展速度,其实不一定是最佳的道路,社会是螺旋式发展的。弯路倒可能是最容易走的,能最先达到目的地的最优途径。
最后,无论是社队企业,还是乡镇企业及乡镇本身,在吸收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其作用的范围都是有限的。社队企业只能在社队微观经济内部起到平衡劳动者的生产率,个人收入的作用,乡镇企业和乡镇一般只能在比较狭隘的地区中观经济范围内起平衡劳动者的生产率和个人收入的作用,工副企业发达的社队能够致富,但不是每个社队都有发展工副业的优越条件,乡镇企业发达的区县能够改观穷困面貌,但不是每个区县的乡镇企业都能发达,象江苏无锡那样条件优越的县市在全国毕竟是少数,它的工厂企业再发达,也解决不了山西吕梁地区人均收入在五十元以下的一千八百个大队的穷困问题。(见1984年6月27日《人民日报》)要在宏观上解决地区间经济发展,生活水平不平衡的问题,还应该有另外的办法。如果国家不是把现代大工厂兴建在内陆贫困地区,即将资金朝着劳动力流动,建立新兴城市以促进这些地方的乡村城市化过程,那么,就不能排除人口在宏观范围内向着资金聚集的地方流动,农民从农村向各地城市流动这一可能的途径。
人口在国土上的均衡分布以工业的均衡分布为前提,而工业的合理分布以经济效益为标准,以经济效益高为目标,以自然地理、社会、经济等各种因素为条件,不讲条件,而要求人口平均分布,则必是形成如同自然经济下村社农民那样的一盘散沙。
工农结合,城乡融合,是社会主义追求的目标,是一种需要为之奋斗的理想状态。但是它的实现却要通过破坏自然经济的工农不分和古代的城乡不分,经过工农对立,城乡对立的曲折运动,并以消灭社会分工为前提。而我们现在却要提倡发展社会分工。如果说,现有的城市在城乡对立的运动中发展起来的,那么只要这种运动还未发展到尽头,它就还要发展下去,而不会中途停止,新的城乡统一要靠对立的发展来达到。(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32—337页)小城镇朝着新兴城市转化的过程也是这样,小城镇作为“农村的一部分”,它与现有的城市处于对立的状态。,小城镇作为农村的“城市”。它又与更广大的乡村处于对立状态。小城镇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这单靠它自己的力量是不能积累起来的,它如果不是从现有城市得到这些资金,便必然是广泛地吸收农村的资金,与此同时也吸收农村的劳动力,“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的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的运动”。(《资本论》第1卷第390页)如果现有的大城市仅仅是吸收农村的资金而不同时吸收劳动力,则这种对立不是减弱了,而是强化了。
对于“农民进城”,该从实质上理解,相对于乡村和集镇,凡是与大工业相伴随而诞生、兴起,具有现代城市职能的大量居民聚集点就是城市,而不在于它是否具有城市的建制,是否在行政区划上被正式批准为城市,这样城市就不仅包括目前我国仅有的不到300个大中小城市,还包括相当一批还未计入但应该计入的城市。将来这样的城市会越来越多,同时,也不把目前的大中城市排除在外。所谓进城,就是指主要在城市里从事工作,学习、生活。而不在于他的户口何在,粮食关系如何,而凡是进了城的农民,虽然他以前是农民,现在就不再是农民,而应称为城市居民,市民。在这些方面,必须澄清传统理论和传统观念,所认为的只有户口“农转非”才是进城的偏见。目前,对农民进入小城镇及小城镇建设问题,调查和研究颇多。而对农民进入现有的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问题则讨论较少,因此,本文更着重于对后者的探讨。这里再加说明,以免引起误会。
六、加快我国乡村城市化步伐——
遵循客观规律,推动社会发展
听到国外关于大城市“社会弊病严重”、“人口爆炸”的宣传,不少人认为我国的城市建设应该避免走别人走过的弯路,必须严格控制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规模,不能允许农民大量进城。农民进城的必然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已如前所述,这里再作一些补充说明如下。
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揭示:“在亚洲各国经常可以看到,农业在某一个政府统治下衰落下去,而在另一个政府统治下又复兴起来。收成的好坏在那里决定于政府的好坏,正象在欧洲决定于天气的好坏一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5页)与此极其相似,“在亚细亚,城市的繁盛或存在,完全是由政府的地方性支出生起的”。(《剩余价值学说史》第3卷,三联书店1951年版第448页)察古论今,我国解放以来三十多年间,为何大城市得到极端的发展,极力控制还控制不住,而中等城市特别是小城市得不到应有的发展?(王向明:《我国城市化和农村过剩人口的转化》,《经济研究参考资料》1984年第108期)归根寻源,在于国家和政府的城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方向。我国的实际情况是,城市首先是党政领导机关的所在地,是政治中心,然后,它一般又会成为商业贸易中心、交通中心、文化教育中心、财政金融中心,在生产方面,以前总是手工业生产中心,现代则是机器大工业中心。这样,城市就必然是消费中心又是生产中心,这就决定了它必然会是人口中心。最后成为整个社区经济社会总中心。我国的城乡人口结构必然是单核集中类型。多核分散型城乡人口结构不符合我国的具体情况。
要有效地控制城市人口的规模,最根本的措施是减少对城市建设的投资,控制城市本身的发展建设;要发展小城镇,最根本的就是增加对小城镇的投资,促进小城镇的基本建设的发展。如果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城市建设,一方面又极力控制城市人口,则无异于既扬汤止沸,同时又釜底加火添薪,到头来人口总是控制不住,而一旦真控制住了,则必然是拉大了城乡差别。如果一方面要求加快小城镇的发展,一方面又强调国家不能给以投资,则如果小城镇不从周围农村吸收资金,小城镇的发展毕竟也只是一句空话。小城镇作为新兴城市来发展,一方面是吸收农村资金,另一方面是吸收农村劳动力和人口,也就是带着资金的农民进入“城市”,当然,也包括吸收城市的人才和科学技术力量。一句话,无论乡镇或城市的发展,都是资金和人口两种因素的集中,是物力和人力集中的结果。
如果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城市不应该有大量待业人口”,因而不应该允许农民进城,那么同样可以说:“社会主义国家的农村也不应该有大量的过剩劳动力”,因而应该让这些人离开农村。然而这都是从原则出发。从实际出发,既然我国已经确有这样大批的剩余劳动力存在,而且农村劳动的剩余度高于城市10倍,那么我们就只能接受这个严酷的事实。而不能从抽象的原则出发去简单化地处理,让城市和农村各自单独解决自己的过剩人口问题,而不是在全社会内统筹解决此问题。
我们中国农村和城市的发展,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可以和资本主义有本质的不同,这不同处应该在于:不是在农民破产之后不得已盲目地流向城市,而应该是有计划地、和平地和自然地向城市转移,而不应该是永远保持农村人口的绝大比重,甚至到本世纪末也不改变。实际上,苏联等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就是这样做的。
生产资料的积累和增长本来是该由资本主义来完成的历史任务,而我国现在则必须由社会主义建设来承担,“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邓小平讲话,“1984年7月2日《人民日报》)而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标志是生产资料的增长,是生产工具的先进和完善。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所有四个现代化都有赖于此,人民生活的改善,劳动力素质的提高也仰赖于此。马克思指出:“财富的主客观因素越是在更高的程度上具备,财富就越容易创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9页)他同时还说,“一个民族的工业高峰是在它还不是以既得利益为要务,而是以争取利益为要务的时候”。(同上)为此必须坚持生产资料的优先增长。而农民进城对此是有积极,促进的作用的。过剩人口是劳动积累的杠杆,它对于现代工业来说是必要的。(《资本论》第1卷692、695页)列宁曾引当时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考茨基的话说:“使用脱谷机‘现在’就十分有利,……脱谷机将继续发挥它的革命作用;继续把农业工人赶进城市,从而成为提高农村工资的有力手段,也成为促使农业机器制造业进一步发展的有力手段。”(《列宁全集》第5卷第117页)
“大工业在农业领域内所起的最革命的作用,是消灭旧社会的堡垒——“农民”,并代之以雇佣工人。……最陈旧和最不合理的经营,被科学在工艺上的自觉应用代替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为一种新的更高级的综合,即农业和工业在它们对立发展的形式的基础上的联合,创造了物质前提。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但是资本主义生产在破坏这种物质变换的纯粹自发形成的状况的同时,又强制地把这种物质变换作为调节社会生产的规律,并在一种同人的充分发展相适合的形式上系统地建立起来”。(《资本论》第1卷第551—552页)资本主义生产对物化劳动的节约,对活劳动的浪费,“实际上只是用最大限度地浪费个人发展的方法,来保证和实现人类本身的发展”。(《资本论》第3卷第105页)这是对工业和城市发展进行批判,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批判所应持有的既辩证又唯物的、科学的、历史的观点。
人们常说:“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有本质的区别”。但正是对资本主义罪恶和弊病揭示得最透彻,批判得最深刻的无产阶级导师马克思指出:“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资本论》第1卷第8页)“一个国家应该而且可以向其他国家学习。一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但是它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同上第11页)毫无疑问,我国建设四个现代化要向世界先进和发达国家学习,不仅要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还要学习高效的管理方法,在看待和对待农民进城,实行乡村城市化方面,也应该虚心借鉴外国的经验,认真研究外国走过的道路,在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本质区别”的同时,特别注意二者之间的历史联系和逻辑关系,(见《列宁选集》第4卷第685页)注意遵循二者运动的普遍规律——
社会大生产的规律。
如果说,资本主义国家人口城市化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弊病。那么,这是人口城市化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避免的现象,而不一定是人口城市化本身的必然结果。既使有,这也毕竟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难以完全避免的情况。社会主义国家不可不走乡村城市化的道路,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却可以尽量防止资本主义制度下与此相伴随的种种弊病。我们不能因为看到这些弊病便连乡村城市化本身也弃之不取了,那是因噎废食的办法。按照列宁的观点,在农村商品经济兴起的历史转折关头,阻止农村人口进入城市这个过程的企图是“反动和有害的”,“在现代社会中无论这个过程的后果是多么惨重,但是阻止这个过程的后果还要更坏”。(《列宁全集》第4卷第81页)权衡得失利弊,我们不能不选择走“农民进城”的道路。为了加快乡村城市化的步伐,尽早缩短已经拉大的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差距,我们就不能把眼光只局限在小城镇上,而应把凡是通往城市的渠道闸门都统统提起来。
不少人认为我国的大城市已是人口膨涨,住宅紧张,交通拥护,供应困难,污染严重,环境恶化,已经有“人口爆炸”的危险,情况如果真的如此糟糕甚至可怕。那为什么还有许多农村人口想往大城市,千方百计要进入大城市,而城市居民自己又都不愿离开城市到乡下去呢?为什么已经上山下乡的城市青年一有机会就又峰拥回城呢?如果情况真那样严重,人们为什么都不害怕,不肯躲避而去呢?说到底,人们还没有产生那样的感觉,综合比较城市和乡村生活,前者仍然优越于后者,两者之间的“势差”驱使农村人口向城市移动,而又吸附着城市人口不向农村扩散。城市的发展还未达到尽头,住宅紧张是因为住宅建设不发展,交通拥挤是因为交通工具的生产不发展,设施不完善。消极地用制止农民进城的办法可以缓解这种状况,但却不可能根本改变这种状况,相反,倒是推迟了这种状况根本解决的时间期限。只要看到即使是著名的大城市还有许多古旧的街道和低矮的民房,便可以理解和相信,仅仅城市的建筑业便迫切需要大量的劳动,而它们正是被小规模生产的农业“剥夺”去,而且“霸占”着,从而限制了城市本身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进步。
对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可以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从使用价值方面看,农产品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资料和轻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料;一是从价值,从剩余价值方面看,“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资本论》第1卷第885页)前一种观点合适合于农业国家,后一种观点则适合于工业国家,前一种注重把大量人力投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后一种则努力“使社会中一个日益增大的部分,脱离直接生活资料的生产”,“转化为自由人手”,使他们转入别的生产部门,来加强“现代社会中国家实力和国家优势的基础”。(同上)前一种适合于自然经济的生产,后一种有利于发展商品生产。从我国情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任务出发,在农村生产责任制实行以后,随着城市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随着工作重点,战略方针的转变,指导思想和观点也必须改变,在积极调整劳动分配,调整产业结构的的同时,调整城乡人口结构已成为当务之急。一部分农村人口转为城市人口,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趋势已经出现。
回顾过去,我国农村滞留下大量的过剩人口与劳动力;展望未来,乡村城市化将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浪潮互相汇合,汹涌澎湃,滚滚而来。在这股洪流面前,顺之者昌,逆之者衰。城市人口控制的闸门此际只能高高地提起,使水流沿着计划的渠道顺畅下泄,否则,一味阻档下去,若俟洪峰漫过大堤,必将造成毁灭性的泛滥之灾。正如我国已经把闭关锁国的“基本国策”改为“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一样,我们也应及早地把消极限制人口进入城市的“基本国策”改为积极促进农村人口是进入城市的基本国策。每个城市都应该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为促进我国的乡村城市化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也应该作为城市体制改革成效大小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成为衡量城市作为经济中心的作用大小的一个重要标准。
六十多年前,列宁曾经把俄国经济发展的希望寄托在从农民的、庄稼汉的、穷苦的马上“跨到大机器、电气化和……水电站等等的马上”,(《列宁选集》第4卷第711页)以求在世界大地上驰骋;今日的中国社会,若把农村比作躯体,把城市比作翅膀,则必须减少减轻臃肿笨拙的躯体,增大增强瘦小软弱的翅膀,才能实现在地球高阔的天空中腾飞。“我们的希望就在这里,而且仅仅在这里”。(同上)
注:此文原拟作为硕士论文《2000年我国农业劳动力需要与剩余的研究和预测》的附录。为了保持本附录的联贯完整,其与论文正文的某些重复部分未尽删去而加以保留。但后来并没有正式采用,便单独成文,也曾投稿某内部杂志,还想参加1985年在大连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中青年农村改革与发展研讨会”,但据说都因为“观点偏激”而没有入选;此文经改写后题为“人口流动与城乡关系”,直到1986年10月才作为获选征文参加在苏州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中青年农村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并收入论文集。此文原来也没有正式发表过,只是到2010年3月才在湖南《中国乡村发现》网站和2012年12月我的新浪和搜狐网博客上公开发表。此文连同以前五篇是笔者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读研究生期间撰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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