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劳务费由谁来付?

我想问下 收到了XX公司劳务费,然后再付给XX人劳务费,会计科目怎么做_百度知道
我想问下 收到了XX公司劳务费,然后再付给XX人劳务费,会计科目怎么做
实放说,收到劳务费是计入收入类的。而支付给聘用的人员的劳务费是属于成本费用类的。如果说的到会计科目的话,收入一般是记入营业收入。而费用最终是归入营业成本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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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付专家的劳务费没有发票,能入账吗?_百度知道
付专家的劳务费没有发票,能入账吗?
这是可以的,让他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如果他不去代开,那只有你们去代开发票了。从另一个角度讲,这个专家如果不提供发票,那他就构成了偷税(营业税);还有,你们在付给这个专家报酬时,应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否则你们是要受到罚款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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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有发票,没有发票就列工资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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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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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专家到税务局代开发票。档案是要齐全的,无论是税法要求 还是会计法要求
造工资花名册就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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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费,个税是否必须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果在签合同时约定由个人自已_百度知道
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费,个税是否必须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果在签合同时约定由个人自已
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费,个税是否必须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果在签合同时约定由个人自已
你们是负代扣代缴义务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你们是不能够不代扣代缴的。你们不代扣代缴的,是会受到税收行政处罚的。处罚的金额为税款的50%--3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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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提供发票 你们有代扣代缴义务 按800元来抵扣,800元/人以上的交个税1.取得安装收入,可开在一张上,同一纳税行为.如果是个人,不开. 2.发票到
合同是否都属于你单位要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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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劳务费相应的入账依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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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做项目,因为要搬货物,上货、卸货,经常要请临时工,这一块付了钱,也没有相应的发票,临时工也不是固定的,像这种情况,用什么来入账呢?
像以前在投资公司,自建的房产,请工人,一般至少能干一个月,都可以造工资表入账。
请临时工的话,我想过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但是如果税务让交个人所得税,这一块的税率是比较高的。公司就不挣钱了。不知道别的公司是如何处理的呢?
合法、合规的做法就是到税务局代开发票!不过确实太抢钱了,20%的税率!做临时工工资是有风险的!
偷偷的建议: 1、让提供劳务的个人提供其他费用发票,供你司冲账!
& && && && & 2、通过劳务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让劳务公司提供发票!
& && && && &
感觉这个税率确实不太合理,临时工都是出苦力的,挣钱点不容易,而从实际操作上来说征收他们的税也不太可能,如果真要收,最终还是企业来付。&&
如果要他们提供发票也不太实际,最终还是只有自己想办法的。
劳务公司的可以考虑,在省会的可以固定,在下面一些县,用他们又要产生车费了。
自己找费用发票冲帐
既然是搬货物,上货、卸货,可以考虑装卸队,一般货场都有,他们有发票。
非全日制用工支付报酬税前列支
问:我司是外资建安企业,在工地现场需要临时性事务特多,比如打扫卫生、简易维修等等,为此根据新《劳动合同法》与被用工者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请问,我司支付给被用工者报酬,是否要到地税机关代开劳务发票后,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 自日起施行 )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并明确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据此规定,支付给被用工者合理报酬,不需到地税机关代开劳务发票后,可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 && && && && && && && && && && && && && && & 福建省国税局&&
各省规定都不同,福建省地税局对于搬运等临时劳务,企业可申领《个人零星小额劳务收入付款发票》由企业自行开立。我建议你直接咨询主管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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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说,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所以企业税前扣除工资的必要条件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存在任职或受雇关系。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任职或受雇关系判定的依据是企业与其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而在实务中,税务机关多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判断依据。
如楼主所指临时工,企业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发生劳务行为的员工所支付的报酬,则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其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即使未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以工资表形式列支,还是要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所以做临时工工资列支是有税务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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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若达到起征点是免不掉的。
我以前在建安企业处理过临时工劳务事宜,我当时是多方面去解决的,金额小于800元的是自己开立《个人零星小额劳务收入付款发票》(我所在公司是福建省的);金额较大的去地税局代开发票,以建安、装修名义代开。应该说,各省规定不一样,还是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好的,十分感谢!
但是个人所得税是以一个人一个月的基础来计算缴纳的,税务怎么统计这个人的收入呢?这个人这个月在我公司挣的钱没有超过800,税务又凭什么文件来收(我公司的)税呢?
临时工工资,按劳务报酬所得代扣代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按次纳税,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起征点是800元,所以没有超过800元,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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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这样的话,我就放宽心去税务代开发票啦:victory:
有的地方税务局很流氓哦,他不考虑起征点,而是按核定税率征收,你要先了解清楚当地政策&
好的,谢谢fzzcs
:victory:,学习
同意鬼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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