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联惠是什么投资风险最低啊?

彻底认识“云联惠”,疑问汇编-wzb7611-微转化
移动互联网的大潮正以排山倒海之势席卷而来.浪潮涌上传统行业的边界,一切的商业活动都将攥紧移动互联网,安利事业的经营者们,面对移动互联网大潮是抱残守缺,固步自封,视而不见呢?还是迎大潮而上进行革命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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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认识“云联惠”,疑问汇编
阅读&7302&发表& 10:33:41
花钱等于赚钱,消费就是赚钱!您只需要简单的注册一个免费的账号,就可以享受云联惠诱人的“100%全额返还”的资格,云联惠将永远热情欢迎您的加入!详细注册流程,请看页尾提示。点击上面蓝色“weizongbao7818”,免费关注 微信号weizongbao7818声明:本帖内容全部通过各种合法渠道获得,由“百分百原创再编辑”,欢迎各位朋友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谢绝侵权。一、云联惠合法吗?公司简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地为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营销系统服务平台和促销工具,运营有云联惠电商系统平台。主营业务网络技术研究开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优势与特色互联网思维模式O2O商务特性创新商业模式二、云联惠公司网站有备案吗?网站备案通常是以省级为单位管辖的,所以大家查询备案的时候,不一定能够查询到某一个特定企业网站。云联惠作为新企业,总提备案已经申报通过,并且早已接受国家网络监管,但涉及到增值业务的申报和审批还需要一定时间,希望大家能理解。三、云联惠有资格挂牌吗? & & & 日,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简称:云联惠,股权代码:890699)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成功举办挂牌仪式,获授挂牌证书和中心纪念铜牛。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第十条 挂牌公司挂牌公司 即注册地在境内、股票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相对。公众公司的一类。挂牌条件是:“(一)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二)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三)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四)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会员管理规则第二章 会员资格及管理 第三条 申请成为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应同时具备下列 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业绩; (三)认可并遵照执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业务规则,按规定 缴纳有关费用; (四)最近二十四个月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受到 监管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四、云联惠这个模式可信吗?可靠吗?日下午,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多功能厅内高朋满座,气氛热烈,一场以“新常态?中国经济发展创新模式”为主题的专家研讨会在隆重进行。大会现场前昆明军区怒江军分区参谋长(前全国政协委员李讷的先生)王景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宋葛龙,中国科学院大学科技管理学院院长、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秘书长霍国庆,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市场战略工作委员会主任宋毅,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毛泽东新闻研究院院长应明阳,毛泽东新闻研究室副院长阎碧容,《云联商务大系统》发明人、广东云联国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明等百余位政界、商界、学界权威专家出席了本次会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副司长宋葛龙发表讲话中央电视台CCTV《瞭望天下》,专家论证会实况视频【云联惠】CCTV央视报道《瞭望天下》●消费影响中国五、“云联惠”是什么?云联:商业市场上不分产业、行业、区域、上下游、买方卖方、产供销节点等多维度、多层面、多主体的跨界、超时空、系统性的云状商业生态链、生态圈的全新形式、各种社会效益及商业利益等的链接、连结、结盟、联合。云联也是中国2500年前古老的军事政治谋略的现代商业化应用:鬼谷子之“合纵连横”。云联也是现在商业系统战略、战术系统的合纵连横。捭阖联结,资源整合。云联惠:商业市场上各种主体经过系统性的云状联合、联盟、联结。达到全员参与和参与全员的资源整合、利益最大化、互利共赢。也是云联惠标志理念设计中包含的:共创1+1+1&111全返:系统平台上,以买方利益最大化为导向——为客牟利,买方购买任何产品、服务所支付的金额,都将获得卖方等额的全返积分赠送。 ——“全额”买方所获积分经过系统返还,终将收回支付金额的全部。 ——“全返”六、“云联惠”是怎样返还的?七、“云联惠”会员有哪些级别和权益? 一.会员注册免费,消费全返;系统规则遵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允许终身随时后悔。二.合作创业计划所有注册会员允许自由自主选择参与合作创业计划合作创业计划会员级别与权利义务;1.金钻会员:消费全返,有推荐金钻会员及以下会员的推荐权;免费拥有参与系统平台的商业经营权。创业会员费99.9元(全返)。2.铂钻会员:消费全返,有推荐所有会员的推荐权;免费拥有参与系统平台的商业经营权;有权参与系统平台的运营(成为系统平台的股东或和运营代理商);甚至可以成为系统平台的职业经理人、运营总裁、董事局主席。创业会员费999元(全返)。三.创业会员的创业价值和收益提成式奖励:a、被推荐人的所有销售金额的1%×5(5%)。b、被推荐人的所有销售金额的 0.5%×5(2.5%)。嘉奖:被推荐人所有收益(提成式奖励+嘉奖)的50%注:所有提成式奖励、嘉奖都是由系统提供。八、加入“云联惠”有风险吗?风险最低——安全致富做生意有没有风险?有,而且不小。云联惠是不是一种生意?是,但加入云联惠风险最低。主要体现在:1、云联惠承担了所有投资上的风险。2、云联惠没有最低购物要求,不需要进货囤积,没有任何库存的风险。3、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政府批准合法经营的公司,有法律保障、政府护航,没有经营上的风险。4、云联惠是无边界财富宝藏生意,无论经济是否景气,人们都要吃饭、买米买油、刷牙、洗澡、买衣服、甚至买车、买房等.......生命不息、消费不止。你没有投资半毛钱,你只是正常的消费。5、云联惠加盟费有 &0元免费(消费全返) &9.9元(消费全返、有推荐权) &99.9元(消费全返、有推荐权、有自己的网店) &999元(消费全返、有推荐权、有自己的网店、可参与公司运营及代理)共四个级别。随后自己购买什么产品完全由自己决定,只是换个地方消费。分享给朋友,你就有更多财富。退一万步讲,即使你不分享给朋友,你也是在赚钱,相信也不会让你破产。其它云联惠疑问解答第一部分:1、公司靠什么挣钱?答:广告费,品牌价值,股票增值,现金流:【不足100元的白积分和红积分部分,带转换的白积分,会员账户现金余额】。2、资金池资金如何增值?答:给会员消费贷款,3、是否会拿去做其他投资?资金链会不会断裂?答:不会的,云联惠的资金池的资金是由第三方平安银行监管,董事长自己拿不到。答:不会,因为,云联惠消费全返会不断吸引消费者重复消费,另外,不足100元的白积分和红积分是静止的,不参与转化与提现。4、如何确保消费者100%资金返还,是否有协议。答:1资金由第三方平安银行监管定时发放,2云联惠资金池资金流是永续增加,保证消费者100%资金返还。【原因,人性】第二部分1、如何确保会员和代理商资金安全?答:1云联惠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2资金是由第三方平安银行监管,保证资金无意外损失。3云联惠现金流持续增加。2.不产生实际交易,资本运作,公司如何监控?答:通过云计算、分析,可以控制虚拟交易。如果发现虚拟交易,关闭该会员账号,阻挡自动收益通道。3、云联合是否合法?是不是直销或者传销?有何区别?答:云联惠是合法的,云联惠有广州工商管理局审核颁发牌照。云联惠不是直销或传销,云联惠是电商交易平台。云联惠是为客牟利,为经营者扩大销售,直销是经营者获得高额利润,消费者高价消费;传销是拉人头非法操作的行为。4、公司发展规划答:云联惠计划到2033年达到1、.帮助999人成为百亿人,系统创业者。 & & &帮助111家成员企业成为我国300强企业。2、帮助9999人成为十亿元系统创业者, & & 帮助1111家成员企业成为全国各省的300强企业。3.、帮助99999人成为亿元系统创业者, & & 帮助11111家成员企业成为全国一级300强企业第三部分10、云联惠会不会造成通货膨胀?答:不会造成通货膨胀,11、云联惠会不会造成人只有钱没有人种地生存,最后没有粮食。答:国内各行业都有人从事,云联惠平台刺激消费,导致各种商品需求增加,刺激各种商品生产商增加商品供应,粮食生产也是这样。12、云联惠致使A店成功B店失败,因此会不会造成B店反击投诉,工人造反。社会动乱,其他店失败关门怎么办?答 :社会发展,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由于云联惠刺激一些企业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会使企业优化、升级与发展,那么A店成功和B店失败将是必然,工人不会造反,社会不会动乱,比如诺基亚倒闭没有造成社会动荡。13、人到死了,还没有返完积分,怎么办?答:1可以继承,2财产可以留给下一代。14、云联惠的背景是什么,凭什么做这件事情?答:云联惠的背景是结合中国现代经济发展趋势,中国本届政府提倡拉动内需刺激经济,李克强提出互联网+的新型商业模式等等。中国国民、中国企业有责任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归纳两个字:人民14、云联惠的背景是什么?凭什么做这件事情?答:云联惠平台是:消费全返无边际,为民造福,让更多人参与把家庭开支转变成家庭收入把人脉资源变成钱脉资源的原理——这就是最大的背景。云联惠的背景同时也是结合中国当代经济发展趋势,配合中国政府提倡拉动内需刺激经济,李克强总理在两会强调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提出互联网+新型商业模式走出传统思维带动中国经济腾飞等等。中国国民中国企业家有责任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责任及义务。云联惠黄明董事长具有大爱,有责任感,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立志带动人类经济向前发展。温馨公告:各位需要成为“消费商”并且享受“100%全额返还”待遇的朋友,只要免费注册一个账号即可, 由于云联惠百分百全返系统采用的是推荐人制度,所以您注册时系统默认的推荐人,不可轻易更改,否则,您的权益将会受到影响。特此公告扫一扫以上二维码,轻松免费注册免费注册流程:1.单击二维码;2.用手指长按二维码;3.选择“识别图中的二维码”;4.按照提示框填写真实信息;?5.推荐人“百分百”为二维码系统默认,不可以随意更改。6.最后选择“确定”。7.注册成功后请主动加微信:wei联系,方便以后给你咨询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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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有谁知道云联惠这个东西?是否传销?_百度知道
有谁知道云联惠这个东西?是否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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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百度有它的贴吧,你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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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的解决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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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刑事判决书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柘刑初字第20号公诉机关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男,日出生于福建省武夷山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武夷山市。因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日被柘荣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日经本院决定,同日由柘荣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柘荣县看守所。辩护人游建冰、杨伟明,福建宁荣律师事务所律师。柘荣县人民检察院以柘检公刑诉(201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柘荣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长叶光良、检察员黄清苹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及其辩护人游建冰、杨伟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柘荣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间,应某甲(已判刑)等人注册成立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家公司)。亿家公司成立后推出“万家购物”网站平台,采用“消费满500返500、满”、“消费=存钱=免费”、“一元返利”计划等虚假宣传手段,吸引社会公众到网站注册成为公司的普通会员或百业联盟加盟商,之后以消费后高额分红、积分返利、代理佣金等返利或者奖励方式为诱饵,通过设立区域代理(又称特级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VIP会员、普通会员等级,诱使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或加盟商的形式以提升自身级别来获取更多的积分奖励,公司则通过要求加盟商必须缴纳会员消费金额的16%给公司的方式变相要求加入者交纳费用。其中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层级的会员可以获取其所发展的会员消费额或加盟商经营额0.2%或者0.4%的积分奖励,区域代理可以获得其所属区域内的所有百业联盟加盟商家营业额1.5%提成作为奖励。此外,2011年10月之前获批的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还享受六代计酬待遇,即可获得六代间接发展的会员消费额或加盟商经营额0.2%或者0.4%的积分奖励。被告人张某于2011年6月注册成为“万家购物”网站会员(会员账号:zhangyyy),并于同年8月申请成为金牌代理商,后成为柘荣区域代理(特级金牌代理商),系享受六代计酬金牌代理商。之后,张某注册成立了柘荣县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作为“万家购物”网站的联络、宣传点,大肆宣传“万家购物”传销活动,开班讲座,发展下线人员及加盟商家。至2012年6月案发,柘荣“万家购物”传销网络共发展下级商家114名,金牌代理13名,VIP会员66名,普通会员77名,间接发展VIP会员及普通会员4259名。通过“万家购物”传销活动,被告人张某作为柘荣区域代理获取区域代理佣金合计人民币元(其中缴纳税款人民币74551.03元),另其使用享受六代计酬金牌代理商账号,获取个人消费返利积分、金牌代理商佣金积分等合计472929分,购物消费人民币226336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于日到柘荣县公安局投案,并退出赃款人民币11万元。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提供被告人张某的供述,证人游某、陈某、吴某甲、吴某乙、应某甲、林某、杨某、叶某、邵某、廖某等人的证言,金华市公安局提供的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区域代理及享受六代积分人员详细资料、农业银行卡合并明细打印清单,柘荣县公安局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存款凭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户籍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信息等证据,认为被告人张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提出:一是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没有异议,但认为被告人张某是依照其与浙江亿家公司签订的区域代理合同进行宣传和市场推广,其佣金所得是合同约定获得的报酬,是合法所得。二是被告人张某不是亿家公司的决策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且被告人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所有犯罪事实,是自首,归案后主动退赃11万元,是初犯,依法应当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适用缓刑。经审理查明:2010年间,应某甲(已判刑)等人注册成立亿家公司。亿家公司成立后推出“万家购物”网站平台,采用“消费满500返500、满”、“消费=存钱=免费”、“一元返利”计划等虚假宣传手段,吸引社会公众到网站注册成为公司的普通会员或百业联盟加盟商,之后以消费后高额分红、积分返利、代理佣金等返利或者奖励方式为诱饵,通过设立区域代理(又称特级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VIP会员、普通会员等级,诱使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或加盟商的形式以提升自身级别来获取更多的积分奖励,公司则通过要求加盟商必须缴纳会员消费金额的16%给公司的方式变相要求加入者交纳费用。其中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层级的会员可以获取其所发展的会员消费额或加盟商经营额0.2%或者0.4%的积分奖励,区域代理可以获得其所属区域内的所有百业联盟加盟商家营业额1.5%提成作为奖励。此外,2011年10月之前获批的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还享受六代计酬待遇,即可获得六代间接发展的会员消费额或加盟商经营额0.2%或者0.4%的积分奖励。被告人张某于2011年6月注册成为“万家购物”网站会员(会员账号:zhangyyy),并于同年8月申请成为金牌代理商,后成为柘荣区域代理(特级金牌代理商),系享受六代计酬的金牌代理商。之后,张某注册成立了柘荣县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作为“万家购物”网站的联络、宣传点,大肆宣传“万家购物”传销活动,开班讲座,发展下线人员及加盟商家。至2012年6月案发,柘荣“万家购物”传销网络共发展下级商家114名,金牌代理12名,VIP会员54名,普通会员77名,间接发展VIP会员及普通会员4475名。通过“万家购物”传销活动,被告人张某作为柘荣区域代理获取区域代理佣金合计人民币元(其中缴纳税款人民币74551.03元),另其使用享受六代计酬金牌代理商账号,获取个人消费返利积分、金牌代理商佣金积分等合计472929分,购物消费人民币226336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于日到柘荣县公安局投案,并退出赃款人民币11万元。在本院审理期间,被告人张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60万元。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1、证人游某的证言证实:月份,张某找到自己,游说自己加入“万家购物”网,向自己宣传消费满500返500、满、消费=存钱=免费的运行模式,他还说消费者到实体店消费满2000元总公司要抽取16%,之后总公司会以积分的形式返还所消费的钱。按照张某教的操作,自己以“建鑫”摩托车车行的名义在“万家购物”网站上注册了一个会员,并交了16%共4176元到亿家公司的账户上,也就是自己的车行有做了26100元的营业额,按照张某的说法,每500元每天返还1个点,亿家公司每天会返还给自己52个积分点,500天内还清全部营业额。三个月左右,亿家公司有返还自己4600多积分点。后来,张某要求自己再找些朋友加入“万家购物”网,在他的帮助下,自己将魏春英、徐冬冬、林丽金、陈明钦、游祥清、杨洪奇、吴春林等七家店铺发展为下线。自己知道张某是负责柘荣县“万家购物”网的,他有在柘荣县工商局注册了亿家公司柘荣办事处,自己要上交给亿家公司16%的消费额,都是先跟张某说,并将这些钱拿给他去操作,他会跟总公司联系,确认后,总公司就会将积分返还到自己的账户上。自己总共投入了40多万元现金。为了提高店铺消费总额,自己有将一些来店里买摩托车的客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登记住,并注册到“万家购物”网络上,基本上这些人都没有消费,都是虚假交易,自己直接通过上交公司16%的抽成弄成真实的购物。2、证人陈某的证言证实: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间,自己在柘荣县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上班,张某是该中心的法人代表,也是柘荣县的特级金牌代理,负责与加盟的商户签订加盟合同。公司的口号是消费满500元返还积分500、消费满1000元返还积分1000,消费=存钱=免费,积分可以在网站上购物或者提现,提现的要扣掉20%个人所得税,加盟商要向亿家公司上交16%的服务费,总公司按照整个县域销售的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给特级金牌代理商。自己的工作主要是帮助加盟商做活动和将新的加盟商的资料传真给浙江金华市亿家总公司。自己也是万家购物的个人金牌代理,公司会按照自己发展商家总营业额的0.2%奖励积分,大概消费了6到8万,公司有返还积分。3、证人吴某甲的证言证实:日至6月11日,自己在柘荣县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上班,张某是该中心的法人代表,公司总部是浙江金华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公司的口号是消费=存钱=免费,消费500元返还500元,消费1000元返还1000元,只要介绍五个店铺加盟或五个人消费就有资格成为金牌代理商或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或金牌代理可以享受其介绍加盟店或个人消费总金额的0.4%积分奖励,万家购物网络要收取消费总额16%的费用。柘荣县万家加盟商是张某发展的,他有与柘荣县加盟商在金隆大酒店搞联谊活动,平常就是用宣传单宣传。自己的工作是跟踪柘荣县万家购物加盟商日常的工作开展情况,自己也有在万家购物进行消费,消费金额为25万元,上交给总公司消费总额的16%就是4万元,公司返还自己25万积分,自己提取现金1万多元,亏了3万元。4、证人应某甲的证言证实:2010年5月份,自己注册成立亿家公司,并设计了“万家购物网”,推出消费满500元返500元、消费=存钱=免费、1元返利政策等返利活动,目的是为了吸引他人加入万家购物并成为会员,公司则从加盟商的营业额中收取16%作为费用。公司从高到低设置特级金牌代理商(也叫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VIP会员和普通会员,每种级别有其各自的资格条件和奖励制度。其中,区域代理是按照区域内所有加盟商营业额的1.5%计酬,只要其区域内所在加盟商消费,加盟商所产生的营业额,区域代理均累计计酬,设置区域代理是为了在各个区域有人去组织发展会员和加盟商,每个县级单位一个区域代理。为了发展更多的会员,公司提出了六代计酬制度,即2011年9月份之前获批的金牌代理商可以累计提取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会员、VIP会员、加盟商、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所有消费额、营业额0.4%的佣金,金牌代理可以累计提取0.2%的佣金,大概有1000多个,自己知道六代计酬涉嫌传销。公司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加盟商大量存在虚假交易现象,公司的营业额也快速下滑,为了让会员抱有能持续返利的假象,自己还叫公司技术部负责人修改了网页显示的总营业额,虚增营业额。5、证人吴某乙的证言证实:自己老婆邱雪峰有参加“万家网络”购物,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都交给她了,具体都是她在操作,她因为亏了钱出去了,其他事情自己不知道。自己听张某说是按顺序排列的,排在越前面,赚钱越多。6、证人林某的证言证实:张某多次到自己店铺要求自己加入“万家购物”网,自己有将营业执照给他,他有到店铺来指导,并宣传买500返500、消费=存钱=免费的经营理念,他有叫自己去他那边听课,自己有去过一次。张某有讲500元为一个单位,每500元上交80元,是按消费金额的16%上交的,具体怎么操作自己不知道,自己知道张某是负责柘荣这片的。7、证人杨某的证言证实:自己在亿家公司负责市场部工作,公司有五个层级,从高到低分别是公司管理层、特级金牌代理商(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和金牌代理商、VIP会员、普通会员,每个层级都设置了资格条件和计酬方式。其中,特级金牌代理商以所在区域所有加盟商营销金额的1.5%计酬,会员发展越多,获利就越多;金牌代理以自己直接发展的VIP会员消费额的0.2%计酬;金牌代理商以自己发展加盟商的营业额和VIP会员的消费额的0.4%计酬。2011年10月之前的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还可以享受六代积分计酬,即可以享受其下线(往下六代)会员消费总额的0.2%或0.4%的收益。自己知道六代积分计酬涉嫌传销,为了逃避打击,所以对外我们宣传为一代计酬模式,实际上还是按照六代积分计酬模式计酬。自己知道亿家公司消费满500返500、每天返1元的销售模式是不可持续的,2011年底后,公司业务量上涨不快,公司经营状况变差,每天要亏很多钱,同时加盟商通过交16%的钱获取100%的返利,也大量进行虚假交易,公司为了提升会员的信心,就在网站上虚增营业额。8、证人叶某、邵某、廖某等人的证言证实:亿家公司“万家购物”网站提出的消费满500返500、1元返利等促销模式,目的是通过虚假宣传引诱社会公众到网站注册成为公司的会员,之后以消费后高额分红、积分返利、代理佣金等返利或者计酬方式为诱饵,通过设立区域代理(又称特级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VIP会员、普通会员等层级,诱使会员通过发展下线会员或加盟商的形式以提升自身级别来获取更多的积分奖励和代理佣金,公司则通过要求加盟商必须缴纳会员消费金额的16%给公司的方式变相要求加入者交纳费用。其中金牌代理、金牌代理商层级的会员可以获取其所发展会员消费额或加盟商经营额0.2%或者0.4%的积分奖励,区域代理可以获得其所属区域内的所有百业联盟加盟商家营业额1.5%提成作为奖励等情况。9、扣押决定书、存款凭证证实:日,被告人张某向柘荣县公安局退出赃款人民币11万元。10、区域代理、会员及享受六代积分人员详细资料证实:被告人张某系“万家购物”柘荣县的金牌代理商,享受六代计酬待遇,其共发展下级商家114家,下级会员143人,其中金牌代理12名、VIP会员54人、普通会员77人,间接发展VIP会员和普通会员4475名,共获得积分返利472929分,其中消费金额为226336元。11、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信息证实:亿家公司和柘荣县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情况。1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证实:亿家公司董事长应某甲及相关股东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日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等情况。13、农业银行卡合并明细打印清单证实: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被告人张某所使用的0575318农业银行卡先后11次从亿家公司获得代理佣金共计人民币元。14、柘荣县地方税务局涉税证明证实:日至日,柘荣县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向柘荣县地方税务局自缴税款人民币74551.03元。15、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张某的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16、到案经过证实被告人张某于日到柘荣县公安局投案,并于同日被取保候审。17、被告人张某的供述证实:2011年6月份,自己注册成为亿家公司“万家购物”平台的会员,后成为金牌代理,后经浙江亿家公司总部批准成为柘荣县区域代理,期间,自己在柘荣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并成为“万家购物”的加盟商,雇佣员工虚假宣传“消费满500返红利500、消费=存钱=免费”理念,开展虚假消费,该中心并未实际经营有关业务。自己有发展金牌代理和金牌代理商共十几个,下级商家114家,下级会员143人,他们的申请都是经过自己上报总公司批准的,作为柘荣县区域代理,自己可以从浙江亿家公司总部抽取该区域消费总额的1.5%作为代理服务费,从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柘荣这个区域共消费金额达1亿2仟多万元,2011年10月份开始,自己先后从亿家公司总部抽取代理服务费元,其中有向柘荣县税务局缴纳税款74551.03元,另外自己还获得472929点积分,用于个人消费226336元。自己有组织会员学习、培训和宣传公司理念,地点在自己办公室,店铺一般都是自己雇的员工去说。对于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某是依照其与浙江亿家公司签订的区域代理合同进行宣传和市场推广,其佣金所得是合同约定获得的报酬,是合法所得的辩护意见。经查,本案是以亿家公司“万家购物”返利网站的传销活动为平台,被告人张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主动加入该传销组织并成为柘荣区域代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通过传销活动获得的佣金所得应属于违法所得。因此,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对于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某不是亿家公司的决策层,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张某作为柘荣区域代理,注册成立了柘荣县万家网络购物咨询服务中心作为“万家购物”网站的联络、宣传点,大肆宣传公司“消费满500返500、满、消费=存钱=免费”等理念,积极上门联系商户,主动帮助商户注册成为“万家购物”加盟商,负责发展和管理区域内的加盟商家和VIP会员,组织培训,并要求其下线加盟商积极发展会员,系本案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不宜认定为从犯。因此,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张某案发后能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退出部分违法所得,且系初犯,对被告人张某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被告人张某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对被告人张某宣告缓刑。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张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所有犯罪事实,是自首,归案后退出部分赃款,是初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被告人张某在柘荣县公安局和本院分别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万元和60万元予以追缴;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张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0元(该款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交清)。(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张某在柘荣县公安局和本院分别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1万元和60万元予以追缴;继续追缴被告人张某违法所得人民币元(该款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交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 判 长  徐良忠审 判 员  章树清人民陪审员  谢绍池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书 记 员  洪雅卿附注: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二、关于传销活动有关人员的认定和处理问题下列人员可以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作用的人员;(二)在传销活动中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的人员;(三)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的人员;(四)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十五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人员;(五)其他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建立、扩大等起关键作用的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的,对于受单位指派,仅从事劳务性工作的人员,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四、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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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购物五大缺陷注定破产。一是固定返还无调节机制,收支无平衡点。二是返利太高,诱发投机,虚假消费泛滥。三是即收即返,无时间杠杆。四是支付系统无自主控制权。五是模式运用双轨制多层次营销涉及传销踩踏到法律红线。而云联惠正是弥补了其不足。难道就因为一件失败的例子就否定其它的可能吗?同一样开饭店,有人成功有人失败,相信云联惠会越做越好,加油
参考万家购物,金华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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