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14房

小产权_百度百科
小产权,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占用的是集体土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用于非农业建设,它没有产权,更没有国家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因此小产权就是没产权。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
第一种解释是针对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来的。
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就是大产权房,就是小产权房。
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从价格看,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至60%。
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
从买卖手续看,没有缴纳商品房买卖的。
从使用成本看,物业费便宜、水电费便宜、采暖费便宜。
从物业管理看,由乡政府指定的开发商成立进行管理或是没有物业管理等,服务管理水平不是很高。
有些单位自筹资金建的房子,也是小产权。[1]
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是出于投资的考虑。业内人士傅硕指出,虽然表面看小产权项目由于没有产权证而无法交易,但在实践中,其二手房交易也比较活跃,此时一般采用的是双方当事人默认原则。只是这样一种交易缺乏法律上的公信力,一旦出现交易纠纷,在寻求法律保护时会遇到更多障碍。
1、商品房(俗称)
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综合开发,建成后出售的住宅、以及其他建筑物。凡是自建或者委托建设者参加 统建,又是自己使用的住宅、商业用房和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2、标准价和房改成本价(俗称小产权)
1)房改标准价(也可称为房改优惠价)和房改成本价是指房改中职工家庭购买的单位公有住宅用房。通常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及所购房屋的实际情况,售房单位给予一定折扣。
2)标准价房的价格低于,房改初期购房时多采用标准价购买。以标准价购买的房屋产权是单位和职工家庭共有产权,其中单位占6%,职工家庭占94%。在房屋需要进行买卖转让时,必须有单位出具的证明,并补交。所有权属职工家庭,可以上市转让继承,届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全称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允许上市的“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是指职工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和集资合建住房,也视为。所指“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由国家划拨,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购买要符合三个条件2年收入6万以下3购买人名下无房产。经济适房在房产再交易、、抵押时会受到限制,变成商品房要补交10%综合地价款。
非普通住宅:(1)房产证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2)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下;(3)实际成交价格在同级别土地平均的1.2倍以上。与以上情况相反为普通住宅!
房价上涨掩盖了风险
乡产权、村产权房的问题在房价上涨的大环境下愈演愈烈。作为市场上土地供应不足的一种黑市方式的存在,甚至占到土地市场的1/5~1/4,还不包括许多零星的、分散的、无法统计上来的。
土地供应不足导致“黑市”
第一,土地供应的紧张局面没有缓解,在政府竭尽全力增加和双限房供地的情况下,总的供地规模并没有增加,商品房的供地反而更少了。一般供地后18个月至两年时间才能形成市场上的预售条件,供地紧张预示着未来预售房子的供应量将减少。
土地供应不足就造成了以下结果:1.投资回落;2.房价上涨;3.“”的兴起;4.违法占地案件增多。
第二,宏观调控政策对房屋市场上的需求影响不大。从房屋的成交量、上交所中国房地产股票的指数、香港联交所中国内地房地产股票的指数来看,“国八条”、“国六条”出台前一个月,对以上指标都有影响,但出台后这些指标不降反升,一个月后基本恢复到正常水平。但对土地和房屋供应的影响却非常大。
减少二手房流通环节,培养市场机制
建立和培养市场机制,才会很有效地化解风险。但在培养和建立市场机制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减少流通环节,即二手房环节的税费,这些(二手房)税费已经高达成交额的10.6%
限制外国人的购房,并不能解决人群的购房困难,因为他们的需求从品质、地理位置、价位上来看都是完全不同的,单纯地强调限制外国人购房,反而会影响北京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发展,同时还可能成为造成投资回落的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
从价格看,乡产权房要比便宜,价格只有同样位置商品房价格的40%~60%;从住房形态看,一样是;从建设手续看,属于或者新村建设,没有市区规划、建委管理部门的批复管理,施工过程也没有监督检验。
一、是在商品房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热起来的,短期内如果人们的收入和购房比没有太大的变化,在城里购房仍然是天方夜谈的话,人们也只好到郊外寻找自己的世外。
二、人们购买的目的以自住为主,因此只要住着舒服,人们不大会考虑出售的风险,北京周边的河北城镇都在北京热销房屋的情况下,距离已经不在是人们心中的最痛,何况北京郊区的交通比之京外城镇还是要方便的多,谁让自己钱不够足够多呢?而这些小产权房确实满足了人们的自住需要。
三、按照建设部的警告,实际上没有什么“乡产权、小产权”与“”之分的,这所谓的“乡产权”实际上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各方面的消息没有人实际上否认“乡产权”的存在,特别是把其归类到小产权之列就给未来的大产权化埋下了伏笔。
四、对当前平抑房价、改善房屋市场的供求关系是有一定作用的,为者提供了又一条解决住房困难的新通道,从历史上看其作用还是积极的、有效的,政府不可能忘记这一点。
五、“乡产权”除了热销之外,还没有发生过因为违法被拆除的先例,另外虽然城市人口购买集体土地房屋属非法行为,但“乡产权”房已经热销多年,政府方面并没有出台制止销售的条例,也没有追究过乡政府、村委会的违法行为。
六、城市里大量违章建筑的存在、以及被当作作价拆迁的实际情况,让人们有一种“共产党不会坑老百姓”的天然想法。何况“乡产权”房也都是经过有关部分审批过的有规划的正式项目,怎么可能说拆就拆呢?说白拆就白拆呢?
七、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经济体制、、土地制度的改革都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乡下农民也要变成市民了,也可以享受到普遍的社会公民权了。人们期待这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在一体化的前提下再划分乡产还是公产、小产还是大产就有点牵强了。
客观上“”不仅让一部分城镇居民买到了廉价的住房,而且可以起到平抑城市商品房价格的作用。有统计称,北京在售楼盘中,小产权楼盘约占18%。实际上对于小产权住宅隐含的各种潜在风险,不用建设部提醒大部分购买者也早有了解,因此“小产权”与“”之间的巨大差价的诱惑,不会因为的温柔提示而失去力量,小产权房继续热销仍然势不可挡。
对楼市影响
北京440多个在售项目中,竟然有有80个无产
权保障的(俗称)在售,占项目销售总数的20%左右。这组数据也就意味着在北京5个住宅项目中,就有一个是非法项目。那么小产权房究竟有没有市场呢?按照常规,这种风险极大的项目,者应该是寥寥无几的,可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小产权房市场在北京红红火火。
商品房均价急剧攀升,一些售价仅为2000多元/平方米的小产权楼盘格外引人注目。小产权房主要集中在北京远郊区县:如、房山等地区。
在售的80个无产权保障房项目,均价为3344元/平方米,仅为2006年北京市整体销售均价8792元/平方米的38%。价格低廉、手续简单、即买即住、物业费低,这四大方面是构成热销的最重要原因。当然,选择小产权房实则是购房者的无奈之举,小产权房里面蕴藏的政策风险谁都明白,但是在面前,购买者已经考虑不到那么长远了,“好歹有个窝”的中国传统思想让他们义无返顾的选择购买。
1、只具备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者的购房合同在法律看,属于无效合同。
2、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实际只拥有房屋的永久,所以其拆迁补偿要比普通商品房低很多。
3、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对商品房的统一管理范围内,这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无法有效维护权利。
4、开发资金和建筑质量一般是需要银行和政府进行监管的,而在这方面比较薄弱,几乎没有得力的监管机构,主要依靠开发商自律进行开发建设。
5、房地产市场整顿风险。因为乡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而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上面的住房不允许向城市居民出售,宅基地由村集体享有土地所有权,村民享有使用权、,但是不能转卖。以新农村名义建设的住宅除了村民自住的部分,流向城市居民的部分还没有明确的处置和管理办法。
小产权风险明显
因为售价远低于商品房而受到一部分人青睐。但在现行体制下,小产权房的风险也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很难在市场上转让;二是一旦小产权房所在的土地改变用途,很难得到赔偿。
因土地性质不同,中国的土地分为和集体土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国有土地上可以进行开发建设,而要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才能按照规划进行开发。
“集体土地在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开展一些集体经济活动。农村的宅基地只允许解决农民的居住问题,也可以在农民中相互转让。但每家只允许有一份宅基地。不允许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住宅,目的是在农民居住、生活保障尚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不受侵害。”
即使自住仍应谨慎
在市场交易环境尚不完善的情况下,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事物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尽管如此,有意购买的仍不乏人在。他们并非不知小产权的风险,却表示“只是自住,又不交易”。
对此,一些业内人士也表示,以往小产权项目并非没有被勒令强制拆除的先例,部分小产权项目停工或停售就有这方面政策的考虑。
消费者即使是自住需求,购买小产权项目仍需谨慎。另据业内机构估算,约有30%左右的消费者购买小产权项目
小产权似更稳妥
小产权的项目之所以受到限制,一方面是怕其扰乱市场秩序,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保护耕地等农用地考虑。但因为存在巨大的利益落差,单纯地通过行政手段来强制规范可能不会起到特别好的效果,最好仍从市场角度解决。
实际上,在农村的集体土地也分可建设用地和耕地等不同用途,对于可建设用地,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可以纳入开发建设的整体规划,建成的房屋如果是农民购买仍可按小产权办理,如果是城镇人口购买则需补交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这样,乡产权的房子只要不是侵占农民耕地等农用地的,都可采用这种模式。这在一些地方进行中也作为一种途径在尝试和摸索。
如果在土地性质不能转变的情况下,既要发挥富余宅基地的用途,又解决住宅市场供需矛盾的问题,以的形式为好。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建的住宅,以短期或较长期给城市居民,签定合同,到期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续租,如果在合同期限内发生变化,可以退租。这样既保证了农民的收益,又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对已经建成并售出的“”如何消化处理?不符合土地利用、建设规划的小产权房项目强行拆除势必影响社会稳定,是否补偿,如何制定补偿标准;国家征收,改变集体土地性质,如何补缴?
其次,主管部门采取什么严厉措施杜绝出现新的“小产权房”,避免助长顶风,进一步恶化形成无法收拾的烂摊子。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是否可以建房?相关法律并没有明令禁止。
如果允许建设,带来的不仅是规划问题,并且不可避免地流入“不要名分,有个窝住”的城市家庭。第三,购买“”的市民往往会有法不责众的“赌”的心态,用预期利益赌国家的政策动向改变,赌国家的政策执行力。 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将是一场体制、政策和民生的艰难博弈。专家认为,必须全面、综合、突破地将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完成。单一政策已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不能使用强迫手段简单处理不计后果。
专家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国家对调控几年来效果不佳,充分说明一个问题,不少地方政府存在问题,首先应该解决政府执行力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工程
浩大的政府改革问题。不管国家出台什么政策,政策再好,如果不能执行到位,结果必然是不理想的,甚至会起反面作用。
第二,对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并完善相关法律。农村集体土地未来的发展方向和现实冲突,导致村民住宅只能在村民内部进行简单转让,无法真正解决村民、集体、国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利益。另外,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对农村集体土地监控管理缺失问题。
对土地制度应该进行改革,包括国有土地的、、、出售,理顺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利益关系,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适应现阶段情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制度。
第三,对于已经建成的村民住宅,违规向外出售的,必须依照法律严肃处理。对于各个环节涉及腐败问题的,应该追究犯罪责任;对于违规购买村民住宅的客户应该追缴非法利益,并作出应有的经济处罚以维护法律和政策的尊严。
另外,凡购入的外户,应统一发证、转换身份,但必须补交差额利益,对村干部及开发商实行严格处罚手段,以期达到目的:使开发商、、购房者三者均得不到非法利益,并且受到违规违法处罚。
.深圳中原地产网[引用日期]广州小产权重灾区大起底_广州房地产_新浪网
小产权房释疑
&小产权房:指由乡镇政府而非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一些村集体组织、开发商建在集体土地上或农民自行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底,政策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
大小产权对比
&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的区别: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小产权即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
专题摘要:这边厢,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布白云区13处小产权房,提醒市民切勿购买;而被曝光的小产权房,发现有些仍在售卖,有些业已停工或烂尾。
 针对“小产权房”抬头现象,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购买“小产权房”,以免因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而遭受损失。
确权的重点和难点在于原农村土地权益如何实现,即深圳大量建立在宅基地上的集体产权房,如何实现权益。
 这边厢,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公布白云区13处小产权房,提醒市民切勿购买;那边厢,违规建设的小产权房已被转手售卖两三次,并被冠以“楼王”成为抢手楼盘
 小产权房从“出生”以来就一直背负着非法身份,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予备案,业主的相关权益也不受法律保护。
你是否会购买小产权房?
对于小产权房的出现,您认为原因是?
城市化过程的必然产物。
低收入人群无力接受城市过高房价的选择。
商业利益的驱使。
制度的缺失。
各种因素都有。
小产权房是否该被取缔?
应该取缔,这是违法行为。
应该取缔,它无法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不应该被取缔,它可以解决部分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
应该如何解决已售的小产权房?
补交相关费用,可转大产权。
退回购房人的房款,解除交易。
一拆了之。
你认为小产权真的会退出历史舞台吗?
会继续存在。
会被完全取缔。
会合法化。
2007年10月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标志着中国将从2008年元旦起彻底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一体化的规划管理时代。而与此相反,商品
&化的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却仍然是用征地制度这个独木桥来连接城乡两个世界。
&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指出,任何涉及土地管理制度的试验和探索,都不能违反国家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土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再次向地方政府重申,坚决叫停各类小产权房。
&14部委开始酝酿小产权房整治方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处理”,全国性处理将在小产权房治理方案出台后。
&国土部规定,对于已经建好或者已经售出的小产权房,不得办理土地登记,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
&国土部等三部委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国土部称今年在全国试点处理“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即将退出江湖!
温泉花园8年前已入小产权黑名单 今日仍有新楼在建
太和花园:装修80平26万 无房产证但保证不会拆
鑫瑞大厦:中介避谈小产权 旁边项目装不识
温泉花园位于白云区龙归镇竹仔园附近,2004年开始入住。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2007年底公布的查处小产权名单上,温泉花园就已经榜上有名。今年五月初,温泉花园再次出现在“黑名单”上。记者两次电话询问同一位卖家,却得出两种不同的答案。
太和花园附近显得相对安静。也许是靠近105国道的原因,前面对向行车道的隔离带上停满了大货车。太和花园是一栋10层的黄色小楼,上面9层为住户。虽然国土局明令禁止销售,但是暗地交易的大有人在。
记者绕项目周围一圈,尽管在多次询问之后确定此项目就是鑫瑞大厦,但是在项目外围却找不到带有任何鑫瑞大厦的标志,更未曾发现此项目“曾经”的销售中心。该项目目前共有三栋,最靠近路边的是C栋,另外旁边的烂尾楼属于B栋,而A栋早已入住。
先产权房交易现象是由现在房价过高决定的。
由于政策的不明确性,不少人都选择冒险购买。
在十七大以后,同村土地方向大致已定,只是具体的步骤尚未确定。相信最终会选择一种中间路线来解决现有的小产权房问题。
短期内政策不会有大变化,但是以后应该有调整。
小产权房涉及农民宅基地、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等多个方面。如果只是用于出租,政府则没有干预的道理。
只是强调不要进行小产权房买卖交易,而无法拿出具体的政策,是很难取缔小产权房交易问题的。
不管是退出,还是进入市场,都要有全方位的政策来支持,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放在那里不管。
&  早在2007年,时任国家土地专职副总督察的甘藏春就表示,依照现行法律,小产权房并不合法,正在研究对策办法。据报道,国土部2007年就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了针对“小产权房”的清理与调查。2008年,国土部下发通知,明确指出不得为小产权房办证。2010年国务院要求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并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并最终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物权法学家王卫国教授建议,“清理”方式应理性,不能搞猛烈的“一刀切”。从长远来说,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根本是逐渐有序地放开农村的土地使用权市场。&
  广州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开展广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该通告的发布标志着广州正式以土地总登记模式全面铺开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工作。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会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而合法化,广州正在进一步研究如何清理、处理小产权房。这次确权登记估计涉及广州十区两市800余个经济联社(行政村)。年期间,广州曾进行过一次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但只具体到“行政村”,而这次细化到“自然村”,细化程度估计比原来扩大10倍。&
  5月25日,深圳市推出酝酿两年之久的《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公布。根据《方案》透露信息,此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有望按照“依现状、依改造”的路径,对处于灰色地带的“小产权房”进行确权,以明晰深圳市原农村土地国有化后的使用权归属问题。观察人士认为,深圳必须找到可以兼顾历史遗留问题与城市整体发展需求的方法,来推进“小产权”房的解决。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和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认为,深圳处理“小产权房”的工作,其中包含了各种利益的切割和重新分配,其处理过程并不简单。“若政策完全放开,恐导致更多人建设小产权房,又处理不下去,回到僵持状态。”宋丁认为,政府要建立起一定的机制,增大违建的成本,这样人们就不愿意再违建,旧的违建也就能得到处理。&
  国土资源部、广东省政府近日批准《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深圳新一轮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启动。这一被业界称作“新土改”的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矛头首先对准了“土地确权及违建处理问题”,引发市场对“小产权房”问题的再度关注。小产房问题之所以屡屡引起人们的关注,是因为它牵连甚广。一方面小产权房经历多年发展已成相当规模,有估计称全国小产权房总面积有60亿平米之巨,如果按每套60平米计已有1亿套,这一问题的解决本身已经是一个事关和谐稳定全局的重要事项;同时,由于小产权房与整个房地产租售市场关联紧密,因而问题如何解决还将可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重要影响。&
&  4月19日北京公布了延庆县张山镇郝庄村的五起违法违规占地的小产权房建设现场,4月25日记者探访该建设现场时,发现小产权房建设依旧热火朝天。国土部新闻处处长龙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出国土部对小产权房清理方式颇谨慎。&
  广州白云永平街两栋超高违建面积达15800平方米。日前,该两栋违建被永平街及广州市城管局等部门强制拆除。同时,公安机关还对违法当事人何某某和张某某,以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予以刑事拘留并逮捕。&
  土地整备也是深圳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从这个角度上而言,深圳掀起的新一轮土地改革在本质上是进一步完成此前的深圳土地国有化进程,将这些零散的“补丁”全部清理并统一收储。&
  5月25日,《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公布,紧接着媒体和学者做出了“深圳小产权房将‘确权’”的解读。一时间,让国内各地已经购置了小产权房的众多业主内心有了美妙的幻想――也许未来某一天自己的房子也能“确权”。然而当众人的这股“兴奋”劲还没有过,又传来深圳官方声音,说“深圳小产权房‘确权’系误读”。&小产权房进退维谷
深圳市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被许多人视为小产权房“转正令”,预期深圳的小产权房可能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深圳的勇敢探索也给多年来被界定为非法的小产权房的问题解决探了路。[]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相关部门对“小产权房”出台管制政策的核心是“存量保持而增量制止”。这样的政策只是权宜之计。笔者以为,目前到了系统性解决这一问题的时候了。
&&事实上,通过小产权房合法化,政府从中收取有关费用,是弥补国家土地使用损失的唯一办法。否则的话,小产权房就这么非法地存在和发展,国家禁不了,连土地收益也拿不到。
&&尽管深圳的小产权房转正路可能不会太顺利,但是却给了人们一个暗示,小产权房离合法化已经越来越近了,对现在的小产权房起到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
&&深圳市没有回避问题,而是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小产权房之所以存在,原因不在于法律制度,而在于法律制度的实施。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小产权房问题应尽快解决。基于历史和现实等因素,目前处理小产权房问题,的确比较棘手,难度较大,但这不是我们回避问题的借口。
&&如果真的城乡住房可以在一个平台上交易,那么将可彻底颠覆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现状。城乡住房产权一体化进程会不会从深圳开始试点推进还很难说,但是这项工作不可能无限期推下去。
&&治理无序发展的小产权房,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分化瓦解,分而治之。深圳将违法建筑未申报的排除在外,缩小了范围,只准符合确认条件的办理初始登记,进而依法核发房产证。
&&房地产行业内人士的担心无异于将“他人”视为“地狱”。毗邻而居的小产权房一旦转正,意味着商品房不再能凭借垄断的优势获取超额利润,巨大的落差会使商品房开发商跌入价格的“地狱”。
&&&&一时间关于深圳小产权房即将转正的消息在整个深圳房地产市场传开。不少正在销售小产权房的开发商也打出了“深圳小产权房将拿全国首个准生证”的旗号以此为卖点大力推销。[]
&&&&肖丽告诉记者,5月21日消息出来当天,她所购买的小产权房单价就直线上涨了15%-20%。从原来的每平米2400元的单价提高到了每平方米2800元,而且是楼层非常不好的房子。“现在开发商的口气也很硬,根本不给讨价还价的余地了。”肖丽说,周围的小产权房不少也将最低房价直接提到了每平方米2800元。因听到小产权房有望转正的消息而突然对小产权房感兴趣的张华告诉记者,他所看的小产权房楼盘富锦花园也提价不少。[]
&&&&据悉,2007年深圳市国土局所做的住宅调查显示,深圳有“城中村”农民房或其他私人自建房超过35万栋,总建筑面积约1.2亿平方米,占全市住房总量的49%。“根本不止这个数”,深圳知名地产研究员竹之友称,保守估计,集资的小产权房数量在50万套以上,如果转正,这将对商品房形成灾难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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