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线申请通过后才能去县里办理贷款吗

去年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今年续贷,还要在大学预申请吗?还是直接在学生在线系统新增贷款_百度知道
去年办理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今年续贷,还要在大学预申请吗?还是直接在学生在线系统新增贷款
今年秋季起,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本着“应贷尽贷”的宗旨,积极做好受理学生申请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的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读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助学贷款。该项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受理,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承办南昌、赣州、宜春、抚州、新余5市的县(市、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省农村的县(市、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期限长达14年,在校期间的利息由政府承担,无论高校新生老生、本科专科、公办民办、省内省外就读的学生,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获得每学年1000元至6000元贷款。 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醒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供所在地村乡或街道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有效的高考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学校开具的证明、学生和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到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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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灵山县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
&&&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额度:申请贷款的额度严格参照年度学费和住宿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的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标准综合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综合高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贷额度的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期限: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学生贷款期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 (三)贷款用途:用于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 (四)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县,年龄在25-60岁之间。
&&& 严格执行贷款预申请政策, 首次贷款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 二、准备工作
&& (一)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严格执行“八贷八不贷”将申请标准明细化、具体化,让真正家庭贫困的学生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严格执行贫困生认定程序,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数据为重要参考依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是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镇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各级资助管理部门将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查,杜绝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借机骗贷。
&& (二)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即“八贷”):
&&&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 (三)杜绝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即“八不贷”)
&&&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的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
&&&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
&&&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
&&&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
&&&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
&&&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
&&&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 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也不得再次申请贷款,有能力在获得贷款第二年内就提前还清贷款者,不予办理贷款申请。
贷款所需材料
&&& 1.首次申请贷款: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 出示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父亲的要另复印户口簿中有父亲信息的那一页);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若丢失则需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复印件,在校生还要高校出具的下一年度应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清单。说明:学生证[要复印学生信息基本页(显示学生姓名、专业、学院等信息)和注册页(显示学生注册信息)]或两人的身份证(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2.续贷: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 出示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学生证(如丢失则需要高校开具证明。县中心保留复印件)复印件、高校出具的下一年度应缴纳学费及住宿费清单。说明:学生证[要复印学生信息基本页(显示学生姓名、专业、学院等信息)和注册页(显示学生注册信息)]或两人的身份证(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 借款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无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
借款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确认续贷声明审核通过后,方能受理续贷申请。
&&& 3.贫困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 &印证材料:相应机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 印证材料: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相应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出示原件核对)。
&&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
&&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的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述详细材料
&& (9)自治区精准扶贫帮扶对象、已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
&&& 印证材料:机构出具已获得建档立卡贫困户资格的证明
&&&& 三、办理流程
&&& (一)首次贷款学生
&&& 应届毕业生首贷
&&& 1.已经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 2.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应在毕业前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指附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与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中学校,毕业前由高中学校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把电子档及纸质件(盖章)报送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再审,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毕业后未建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意向的贫困学生须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指附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与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 历届毕业生(在校生)首贷
&&& 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校,由高校资助管理部门对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 [如未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所在高校进行审核且未录入预申请系统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意向的在校生,也可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指附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与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 中职升高职毕业生首贷
&&& 1.已经建立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档案并有贷款需求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则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 2.未建立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档案但符合贫困生条件并有贷款需求的贫困学生应提交相关贫困证明材料(指附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与相关贫困证明材料)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录入预申请系统,然后按照贷款办理说明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 注:符合条件的学校及专业名单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准。
&&& 1. 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n),注册用户:
&& (1)点击登陆网址,在“请选择您的贷款类型”中选择“生源地助学贷款”。
&& (2)点击“注册”。
&& (3)注册用户协议条款中,点击“同意”。
&& (4)输入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或其他符号),18位数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选择贷款办理所在地的资助中心。即依次选择“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钦州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5)输入“毕业中学”:按公章输入,如灵山县灵山中学、灵山县武利中学。
&& (6)输入就学信息:点击“高校名称”后面“选择高校”,输入就读学校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就读高校前面“选择”按钮,点击“确定”。依次录入“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选择“专业科类别”(可在“湖北助学网”《专业科类别》中查询,不懂的最好打电话询问录取学校),选择入学年份、学制、学历。
&& (注意:1、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都要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内容填写;如不清楚院系名称、专业科类别的打电话到高校询问清楚再填;2、新录取学生学号不填;3、入学年份为考取大学的时间,即进入大一阶段时间)。
&& (7)点击下一步,设置“登录名”、“密码”、“安全信息”。(登录名和密码用于登录系统,注册后请牢记,安全信息用于找回密码和保护个人信息,务必填写并牢记)。
&& (8)依次录入“个人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以上各类信息必须填写且要完整详细,以免影响贷款审批,“入学前户籍”和“家庭地址”要按身份证或户口簿上详细地址填写(依次填到省、市、县、镇、村(居)委……号,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灵城镇三海村民委员会那科村**号)。“联系人信息中的共同借款人如果是父亲,联系人就填容易联系到你本人的直系亲属;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父亲,联系人就填父亲(如果没有父亲的就填健在的祖父或叔伯或哥哥)”。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因信息填写不完整,导致学生贷款审批被拒绝,由学生自己负责。
&& (9)页面弹出提示“注册成功”,点击“返回”,使用刚注册的登录名和密码登陆。(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
&& (10)登录系统之后,上述“个人信息”,“就学信息”等信息都可以修改,修改之后点击提交。
&&&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 (1)点击左侧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录入“贷款金额”,选择“贷款年限”、“申贷原因”,录入“贷款原因描述”(注:贷款金额和年限必须符合贷款额度和期限的要求)
&&& 资格审查情况中的“资格审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时间”不用填。
&& (2)输入共同借款人信息(选择新增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是学生的父母或直系近亲属,且年龄在25―60岁之间)。
&& (3)账户信息,代理结算机构选择“支付宝(广西)”(注:支付宝账号将在贷款申请被受理后,录入合同信息时系统会自动生成,并打印在合同第二条上,支付宝操作办法请登录支付宝网站查询)。
&& (4)点击“提交”,系统会弹出提示,表明申请提交成功,点击“返回”,点击“选择”选中所列申请表,再点击“导出申请表”,另存为word文档后,直接用A4纸打印申请表(不得修改、不需重新排版,如有错需重返回系统中修改后再导出)一式两份。
&&& 说明:申请表中带*号的是必须填写的,而且一定要填写详细。不带*号的也要尽可能填写完整。
&&&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捺印确认。
&&& 4.携带申请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县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并捺印(双方必须亲自到场),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 5.高校报到后,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支付宝密码为随机生成,附在受理证明虚线下方,请同学们剪下后妥善保管),激活账户(或由支付宝中心统一激活)(具体操作参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 (二)再次贷款学生(方法同首次贷款一样)
&&&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如无更换则在不能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可以相互委托办理,即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 2.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系统。
&&& 3.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 4.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 5.携带申请材料,到本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如果是共同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办理,则应及时将受理证明转交给借款人,以免延误回执录入工作。
&&&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 7.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
&&& 注:生成支付宝账户后,贷款的发放通过支付宝完成。无论今年的贷款是否审批通过,以前所有未结清的合同可通过支付宝或县资助中心的POS机刷卡还款,不再使用原代理行账号。
&&& 注意事项
&&& 1.支付宝使用方法详见《支付宝使用说明》。
&&& 2.签订合同后,可随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贷款办理进度和状态。
&&& 3.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自己重置(方法:按“找回密码”,然后根据密码提示或回答系统问题找回密码)或者拨打95593服务电话重置密码;也可到县资助中心重置密码。
(支付宝密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不能重置,请记好备忘)
&& &4.已录入预申请系统和续贷的学生,申请表上无需再加盖任何公章。
&&& 四、办理日期
&&& 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 具体受理时间:日至日(公休日除外);
&&&(续贷款学生建议在8月20日前办理,这可与新贷学生错峰受理,避免拥挤)
&&&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日,超过该时间未办理视为放弃贷款。
&& &五、联系方式
&&& 1.名称:灵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2.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30号灵山县教育局办公楼六楼
&&&& 3.电话:&&&&& 邮编:535400
&&&& 4.&QQ:&&& 群Q号:(2011年及之前首次贷款学生用此号联系 )
&&&&&&& &&& 群Q号:(2012年首次贷款学生用此号联系) &&&&
&&&&&&& &&& 群Q号:(2013年首次贷款学生用此号联系)
&&&&&&& &&& 群Q号:(2014年首次贷款学生用此号联系)
&&&&&&& &&& 群Q号:(2015年首次贷款学生用此号联系)
&&&& 5.邮箱:
&&&& 6.网上博客:
&&& (说明:凡通过QQ、邮件和博客方式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联系的请注明真实姓名)
&&& &附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申请表
&&& (本表由高三应届建档以外首次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
&&& 说明:需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认定申请表》的学生:
&&& 1.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我的消息”中下载《201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说明》选此表打印;
&&&& 2.到高中学校或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
&&& 附件二:支付宝第三方支付平台
开发银行在与同学们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会自动免费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支付宝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同学们可以通过这个账户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实现资金互转。目前,通过支付宝进行助学贷款还款是开发银行主要的还款途径,使用支付宝还款不受开户行、地域和时间限制,并且无手续费,操作安全简便,请同学们务必掌握使用方法。
&&& 支付宝网址为,同学们可以在该网站进行实名认证、卡通认证、账户充值等操作。学生签订助学贷款合同时生成的支付宝账户主要作为进行助学贷款业务相关操作,请学生不要更改该账户名,以免影响贷款发放和还款。该账户除可以进行助学贷款业务相关操作外,也能正常使用支付宝提供的网上购物、网上转账等其他功能。
&& 注意事项:
&& (1)如何还助学贷款?支付宝会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的扣款日期提前5天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您进行支付宝账户的充值,建议您及时更新在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码。您在还款日期前,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卡通、网点充值、消费卡充值等方式将还款资金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详见支付宝账户充值),国家开发银行将委托支付宝公司在扣款日期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相应的资金转至国家开发银行。
&& (2)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支付宝账号在借款合同上第二条上有列明,在受理证明上列出系统随机生成的8位密码作为支付宝账户名登录、同名新浪邮箱登录的密码。首次登录支付宝必须修改密码并记好备忘。
&& (3)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总和的剩余部分将存于个人支付宝账户,同学们可在实名认证后进行提现。
&& (4)实名认证:是支付宝公司提供的一项身份识别服务,通过认证的同学相当于拥有了一张互联网身份证,增加了账户所有者的信用度。实名认证不收费,可以通过卡通认证(推荐)和普通认证两种方式进行。
&& (5)网上银行充值:目前支付宝支持工行、招行、建行等十多家网上银行为支付宝账户充值,在充值前,同学们需要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
&&& 充值流程:登录支付宝网站,点击“充值”→选择网上银行充值,并选择您要使用的网上银行→跳转到银行页面,填写密码等相关内容→充值成功。
&&& 演示地址:
&& (6)详细认证及充值方法详见支付宝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 (7)与支付宝有关的问题请不要询问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支付宝的具体使用如有疑问请拨打支付宝客服热线95188进行咨询,或登录支付宝网站进行在线操作和咨询,同时可在支付宝帮助平台中寻求帮助和解答。平台网址:
&& (8)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向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 &附件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温馨提示
&&& 一、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齐全;
&&& 二、资助中心名称要选灵山,年度要填学年;
&&& 三、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完全一致;不能有空格和其它符号;申请表和合同上的签名要与户口本、身份证上的一致(往年出现多的是学生把共同借款人名字填错或共同借款人签名时写错)。
&&& 四、系统中的贷款数额、年限要与纸质上的一致(特别是续贷的学生)。
&&& 五、附件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认定申请表》所盖公章要清晰、完整,联系人签名字迹能容易辨认。
&&& 六、申请表内容准确无误,与系统内容完全一致(学生、共同借款人个人信息必须保证系统――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完全一致),即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姓名、借款金额、借款年限,就读学校导出申请表后不能再在word文档中修改过,也不能打印申请表后在系统中修改过。
&&& 七、所有材料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规格,其中两人的身份证(两面)、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要分别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建议到教育局一楼文印室复印)
&&& 八、各人签名要用同一种字体,不要签草书或者繁体字,也不能用所谓的“简体”;字迹工整、清晰可辨;使用黑色水性笔,不能使用圆珠笔。
&&& 所有材料请学生自己认真审核,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最后合同被谢绝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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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岳西县2014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公告如下,请拟申贷学生认真阅读,避免不必要的往返而增加贷款成本。
&&& 被安徽省内高校录取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含省内中央院校)可就近到所在乡镇信用社办理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政策和申请材料要求请咨询当地信用社(岳西教育局门户网站可查阅)。
&&& 同一年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只能选择一家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本指南只介绍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一、贷款性质
&&& 本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学生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 二、贷款时间
&&& 日起至9月1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不上班)。
&&& 三、受理部门
&&& 岳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局五楼)。
&&&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今年仍采取预约办理贷款制度。预约分为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两种方式,预约7月30日开始,需提供学生姓名、联系电话和高校名称等信息,预约时间没来办理或者前来办理时材料准备不齐全的,需重新预约时间。电话预约请尽量减少通话时间,以利于接听其他学生和家长电话,咨询业务请拨打95593或直接到岳西教育局门户网站查阅本指南。
&&& 四、受理范围
&&& 凡列入我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全日制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等职业学校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入学前户籍在岳西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对象不包括博士生、预科生、成教生、免费生和函授生。
&&& 五、申请条件
&&& 岳西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当地乡镇民政办负责,第一次申请贷款学生必须到当地乡镇民政办进行家庭贫困资格认定(续贷学生无需再进行贫困资格认定),其他任何部门签章无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原则如下,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请节约你的路费。
&&& (一)申请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岳西县;
&&& 4、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 5、经乡镇民政办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主要情形如下:
&&& ⑴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县级网站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档案);
&&& ⑵城镇低保户(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 ⑶孤儿及残疾人家庭(户籍管理部门的孤儿证明、残疾证);
&&& ⑷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村乡相关责任人认定损失情况、签名并盖章);
&&& ⑸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医保报销2万以上单据或医院重大疾病证明);
&&& ⑹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相关鉴定或者能反映有关情况的证明);
&&& ⑺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户籍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
&&& ⑻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年检合格的失业证)。
&&&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 (二)共同借款人的条件
&&&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父母因为以上原因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需出具由乡镇民政办确认的相关证明;
&&&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 25 周岁(含)以上,60 周岁(含)以下;
&&&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 六、贷款政策
&&& 1、规模与用途。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最低额度为1000元,本科及大专最高限额为8000元,研究生最高限额为12000元(以前年度贷款最高上限为6000元,因新政策,最高限额以填写申请表时学生在线系统内能实际选择的上限为准,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上限有别),学费和住宿费低于以上标准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申请金额为100的整数倍,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低于以上标准的,贷款金额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限同档次基准利率。
&&& 4、贷款利息。贷款利息按年计收,起息日为贷款发放日,结息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 5、本息回收。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最后一笔本金和利息于合同到期日9月20日偿还)。借款学生毕业后2年(含毕业当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可以按借款合同约定不还本金,但需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宽限期结束后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并足额支付利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20日为提前还款日,学生需在当月1-10日通过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可选择一次性结清或部分还清。提前偿还部分按约定利率和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费用。还款方法在学生在线系统里可查询。
&&& 6、贷款选择。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其他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银行的助学贷款。
&&& 七、办理流程
&&& (一)网上申请
&&& 1、首次贷款学生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 .cn),注册并提交贷款申请。申请贷款家庭要认真核对填写信息是否正确,真实和完整(包括标记为不带&*&号的信息),如:户籍所在地、家庭地址等信息应填为&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XX乡(镇)XX村(居委会)XX组XX号&,不能省略。网上申请信息填写确认无误后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 2、续贷学生
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并提交贷款申请。网上申请后生成申请表,导出并打印。凡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学籍信息等如有变动的,打印前要及时在&个人信息&里做出变更。
&&& (二)资格认定
&&& 1、首次贷款学生。持学生在线系统里导出打印的申请表前往所在乡镇民政办确认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乡镇民政办确认属实的,在申请表&资格审查情况&栏相关位置填写审查意见(审查意见需简明扼要注明贫困原因和贫困状况),经办人签名后加盖民政办公章,同时填写日期和民政办经办人联系电话。
&&& 2、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
&&& (三)现场受理
&&& 1、首次贷款学生。申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根据预约的时间一起来现场办理。
&&&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并经乡镇民政办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必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证,一代证和不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证均属无效证明,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代替)、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并由父母方或学生方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关系证明》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民政办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孤儿、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民政办相关证明原件。
&&& 2、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根据已经预约的时间来现场办理有关手续,不可他人代替。更改共同借款人的视为首次贷款学生,参照首次贷款情形办理。
&&& 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 (四)账户开立
&&& 国家开发银行委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作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理机构,受托办理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回收。国家开发银行委托支付宝统一为借款学生开立支付宝账户。
(五)签订合同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即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开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连同合同文本二份交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表签名和签订合同时,签名字体建议用楷体,使用简化字、草书等无法辩认的字体签订的合同银行不予发放贷款。
&&& (六)高校录入合同回执
借款学生携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登陆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合同电子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日,如逾期未录,根据借款合同,借款申请自动撤销。
&&& (七)贷款发放与支付
&&&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审批通过后合同生效。预计审批通过的合同在11月20日前可完成发放。
合同生效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根据合同借款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借款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合同回执所载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用于支付借款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剩余部分的贷款资金留在借款学生支付宝个人账户中,借款学生在完成实名认证后可提现使用。
&&& 八、特别提醒
&&& 1、国家开发银行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借款人如有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该电话。
&&& 2、借款人提供的资料须及时准确,合同文本须字迹清晰,填写规范,不得涂改。对于审批不通过的合同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将不再受理。
&&& 3、借款人在前往高校报到时,应提醒高校资助部门10月10日前录入合同电子回执。
&&& 4、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 5、国家开发银行及县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 6、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请珍惜你的信用。
&&& 7、如国家有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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