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许可证与超限运输车辆罚款标准通行证的区别在哪?

全省超限运输网上审批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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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超限运输网上审批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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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吴利红)记者从省公路路政管理局获悉:12日起,全省13个市(地)64个县(市)102个网点的超限运输许可证网上审批业务试运行,全省超限运输许可实现了申报、审批、取证 “一站式”服务。
  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省路政局组织开发了网络版《公路路政许可审批系统》。该系统涵盖了路政管理规定中的超限运输通行、占用挖掘公路、埋设管线电缆、行道树木砍伐、损毁路面通行、开设平交道口、设非公路标志、架设管(杆)线8项许可审批项目。为了强化治超工作,率先在全省开通“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发放系统”。从12日起,全省各地运输业主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手续可以就近到所在地区路政管理处、路政管理所享受“一站式”便捷服务,彻底改变了以往仅在13个市(地)设置审批站点的工作格局。
  据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发放系统”正式启用后,省路政局拟在省际交汇处增设站点,为实现部、省、市、站四级联网奠定基础。届时,包括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审批在内的路政许可审批全部实行 “一站式”办理模式。同时,启用路政执法管理、路产路权管理、路政案件管理、路政巡查管理、许可审批管理、超限超载治理、路政票据管理、路政装备管理的网上办公系统。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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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超限运输常见问题(新解答版)-4
问题:2号令第16条对此的规定局限在车辆的型号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是一种行政许可性文书,法律;1、运输前主动申请;2、申请的车辆为运输不可解体、不便拆卸的货物的车;因此,不能许可和发放通行证的车辆有两种:;1、运输的可解体的车辆;特殊情况下可以补办手续;一是无法卸载,不可解体的;二是运输车辆符合要求;补办手续也要按程序进行,填写申请表、提交规定的资;超
问题:2号令第16条对此的规定局限在车辆的型号和运载的物品两点,表述不够完整且不够清楚。除此以外的情形呢?如长宽高和轴重的分布不一致呢?车辆型号一致,车辆牌照不一致呢?运载的物品指的是物品的名称还是物品的质量?这些都是需要明确的。在“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下,只能按照第16条的规定的两种情形进行处理。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28――路面检查中能主动核发通行证吗?哪些情况的车辆不能许可和核发通行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是一种行政许可性文书,法律意义上是许可证、照。发放通行证,即是从法律上认可了虽超限却可以合法通行的权利。其实不是所有的超限车辆都可以发放通行证的。笔者认为,可以发放通行证的车辆应当仅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的同时具备:1、运输前主动申请。行政许可的程序的前提就是当事人的申请。只有申请才能发动许可程序。没有申请,许可无从谈起。对于在公路上检查发现的超限车辆,在当事人不按许可程序申请发证的情况下,收费后就为其发放通行证是一种错误的做法。2、申请的车辆为运输不可解体、不便拆卸的货物的车辆。对于运送可解体、可拆卸如煤、矿石等货物的,不能发放通行证。理由是明知超限违法,且该违法行为可以避免、从源头上可以进行制止的,是不能通过发放通行证让其合法化的。否则就是对违法行为的纵容,不能从实质上保护公路。这也是一种滥用行政权利。因此,不能许可和发放通行证的车辆有两种:1、运输的可解体的车辆。2、运输前未主动提出申请的。特殊情况下可以补办手续。仅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无法卸载,不可解体的;二是运输车辆符合要求。补办手续也要按程序进行,填写申请表、提交规定的资料和证件等,还要缴纳一定的补偿费后才能发证放行。对已经行驶过的路段,要收取一定的赔偿费,并可以进行其他的处理。超限运输常见问题29――如何认定超限运输查处对象(相对人)?一般以货运承运人为准,及车辆行驶证所载明的所有权人。该车辆的驾驶人员或者承包人、挂靠人提出代表所有权人进行陈述申辩、接收处罚,签收有关文书的,为方便当事人,可以允许。但5000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出示委托人的授权证明,即授权委托书。如挂靠人明确自认其行为责任有自己承担的,在陈述申辩书中进行说明、在询问笔录中确认,也可以以挂靠人作为被处罚主体。当然,如果超限运输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被挂靠者作为法定的车辆所有权人,其与挂靠者签订的挂靠协议是内部协议,该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被挂靠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再依内部挂靠协议向挂靠者进行追偿。托运人、车辆挂靠者、车辆驾驶者在超限运输中对公路造成损害中,有过错且该过错与公路的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的,都应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公路机构在对超限车辆损坏路产的索赔中,要尽可能进行详尽的调查取证,确定相应的侵权人,增加路产索赔能力,确保路产损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挽回。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0――现场笔录的作用及制作?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路政执法证据的种类有:书证、物证、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其中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现场笔录,由于该证据的要求是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提出的,因此在1998年的?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附件中没有格式文书。路政超限车辆管理执法的特点恰恰是现场性很强,因此应当很好地研究这种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款“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要求,目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没有规定,因此可以自己设计格式。现场笔录的必备内容和制作方法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给出了答案。它和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相比,有重要的特点:现场笔录当事人签字不是必备要件;而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是必备要件。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又无法找到处执法人员以外的人员签字证明,可以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字并说明当事人拒绝签字的情况,可以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现场笔录与勘验笔录的区别是:勘验笔录是对静态的现场所做的笔录。现场笔录是对动态的执法现场所做的笔录。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1――路政机构有权利强制卸货吗?怎么处理卸货?卸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强制卸货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权。否则,实施强制措施就因无法律依据而违法。在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中,没有任何规范性文件授权路政机构有此强制措施的手段。因此,路政机构没有权利去强制卸货。对于卸货,只能责令当事人自行卸货。?公路法?第76条规定了对超限行为,只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23、24条也是规定了责令承运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两种结果是:一是车不走了,停那里。二是卸货,消除了违法行为后车再走。因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实际上就是责令卸货。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和责令卸载,都是一种行政命令,一种消除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而不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2――路政人员能扣留承运人相关证件吗?路政检查中,一般经检查发现可能超限并且没有通行证的,要引导该车进行称重仪检测。在车辆检测前,为便于管理或者防止车辆逃避检查,路政人员一般要求车主将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行车证或者交通运管部门核发的车辆营运证或者交通养路费征稽部门核发的养路费缴迄证等证件暂时滞留,待处理完毕后归还。笔者认为,路政员应当依法检查,检查中,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具体要求是:1、检查要有法律依据。2、检查依法定程序进行。路政人员检查中,不得违法滞留、暂扣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证件,确实需要的,应使用相应的文书。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3――扣车的保管费停车费应当由谁承担?当前,停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的依据:?路政管理规定?第38条“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立即放行车辆,有关费用由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如果使用的是路政机构自有的,那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要严格界定路政部门和停车场之间的责任与义务,不得有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利益联系。严格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发现损害超限运输当事人合法利益的,中止与停车场的合作关系,协助当事人做好善后工作。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4――对车辆进行检测,可以收取检测费吗?部分省市在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检测中,对车辆收取检测费。如湖北省鄂价费[号文中,规定了对超限运输车辆检测按每次20元标准收取检测费(不超限不收费),虽然仅仅对超限了的车辆才收取这笔检测费,一定程度体现了对超限车的制裁,但是从法律角度分析,检测费是不能收取的。理由是:此项收费项目没有法律依据。诚然,检测车辆必然支出相对的管理成本,如购Z超限车辆称重仪器。但是,对车辆进行科学检测是认定车辆是否超限的一种调查取证手段,也是调查取证的必要手段,不经科学检测,仅仅靠目测,是不能认定车辆超限的违法事实的,目测结论是不能作为处罚或者收费或者责令卸货等行政行为的证据使用的。在管理中支出的成本由相对人承担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符合我国行政法理精神的。所以对超限车辆的检测,也不能收取任何检测费。 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5――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如何控制?公路局和省交巡警总队在2005年?关于切实加强超限超载治理路面执法力度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一)超限5吨以下(含5吨,下同)的,责令其自行卸驳载,并处500―2000元罚款行政处罚;(二)超限5吨以上,20吨以下的,责令其自行卸驳载,并处2000元以上罚款行政处罚,每多超一吨可加处200元罚款,上限不超过5000元;(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自行卸驳载,并处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超限20-50吨的;2.自日起已有一次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记录的;3.违法车辆经卸驳载之后,重新回装已卸驳载货物继续构成超限运输的。(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其自行卸驳载,并处1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超限运输车辆闯卡、冲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拒绝接受检查的;2.超限50吨以上的;3.自日起已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记录的。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6――对于超限车辆已经被其他公路部门或交巡警等部门以超限运输名义处罚过的车辆如何处理?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在2009年?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载超载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但对未消除违法超限超载状态继续行驶公路的,可依法再卸载、再处罚。超限运输常见问题37――对于超限车辆除了处罚以外能否收取赔补偿费?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在2009年?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载超载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明确指出:包含各类专业文献、专业论文、行业资料、各类资格考试、文学作品欣赏、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56超限运输常见问题(新解答版)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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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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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锦州市道路运输协会锦州现代物流协会营口市道路运输协会大连市道路运输协会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青岛市物流协会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协会宁波市交通运输协会泰州市集装箱运输协会福州市港口协会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广州物流协会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 深集拖协[2011]17号 关于修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建议交通运输部: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将于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车辆载运不可解体物品,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在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行驶的,从事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车货总长18米以上,属超限运输,应该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按目前国家标准,集装箱箱体外部高度尺寸分为三种(2438毫米、2591毫米、2896毫米),高度为2896毫米的箱体在集装箱行业称为“高箱”。目前国产的牵引车鞍座高度在毫米之间,这样运输“高箱”时,车、箱高度合计都会大于4200毫米,如果没有办理《通行证》,就会被认定为“超高”并被罚款。
目前,国产牵引车长度在5.2米至6.3米之间,而运输53呎集装箱的的半挂车在16.3米至16.465米之间。组合成牵引列车后全车长度在20.6米至21.7米之间,超过标准。53呎集装箱属于国际通用的箱型,7月1日后,如何运输此类集装箱,也是行业非常关注的问题。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增加和国内干线集装箱运输业务的开展,“高箱”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以深圳为例,2010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约2200万标箱,其中“高箱”占20%多,平均每天1.2万标箱。如此大数量的“高箱”运输都要求办理《通行证》,程序难于操作,如果不办理,又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因此,我们建议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修改,将“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2米以上”,修改为“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5米以上”;调整集装箱牵引列车车货总长标准,使之能适应53呎集装箱的运输需要。
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锦州市道路运输协会锦州现代物流协会营口市道路运输协会大连市道路运输协会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青岛市物流协会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协会宁波市交通运输协会泰州市集装箱运输协会福州市港口协会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广州物流协会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修改
建议深圳市集装箱拖车运输协会秘书处
2011年 4月28日印发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荔山路11号交通运政大楼8层 邮编:518081办公电话:5
传真号码:4拟稿人:许晓明
核稿:联席会议成员
(印 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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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之后,可以超载吗?
提问者采纳
而超载是由公安交警部门管理的,所以你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依然是不可以超载的,它是两个不同的部门,但是一般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超限运输的不可以,因为‘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是由交通或者路政部门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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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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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核发
编&号:gz1511007项目名称: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核发子项名称:实施主体:广州市公路管理局审批条件:1、车辆所装载货物须是合法装载的不可解体货物。2、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3、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不对公路、桥梁的安全造成危害。4、车辆装载后的总高度,一、二级公路不得超过5米,三四级公路不得超过4.5米;总宽度不得超过一个行车道宽度。5、通行线路需要加固、改造的,已签订协议制定加固、改造方案。6、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已签订公路赔补偿协议。7、影响交通安全的,已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日起施行)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7年7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修正&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修正)第五十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运输单位不能按照前款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帮助其采取防护措施,所需费用由运输单位承担。3.&《广东省公路条例》(2003年1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日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第十九条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申请超限运输,在县内行驶的,由县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跨县行驶的,由地级以上市公路管理机构批准;跨地级以上市行驶的,由省公路管理机构批准。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5.&《广州市城市快速路路政管理条例》(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日批准&日施行)第七条超过快速路及其桥梁、隧道限制标准的车辆需要通行快速路,必须持有快速路路政管理机构核发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超限运输单位必须承担为安全通行所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和修复损坏部分所需的费用。跨地区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由公路管理机构知会快速路路政管理机构后核发。&垂直层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各区县级市交通局、公路局横向层级:市公安局办理方式:窗口办理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是否可以提供在线办理服务:否办理流程:查看流程图备&注:无审批收费:除验算设施安全荷载和加固维修工程外,通行城市道路的,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行公路的,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局《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赔(补)偿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号)收取赔(补)偿费。受理地点:各区、县级市路政管理行政许可服务窗口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30-12:00;14:00-17:00联系电话:广州市东城公路路政管理所行政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125号&电话&广州市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行政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958号&电话:&广州市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行政服务窗口&地址申请材料:1、《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书》&2、证明所运货物须是不可解体并装载合法的文件&3、车前45度角和对角线车后45度角,车辆清晰彩色照片(4R或4D)各一张&4、载货后车货总体示意图,标出车辆外廓尺寸、货物外廓尺寸、车货总体尺寸和货物重心位置&5、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总质量、整备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等有关资料&6、能证明货物重量的货运单、运输任务单、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等到有关质量&7、货物运输的起讫点、申请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8、车辆行驶证复印件&9、安全运输保障方案&10、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提交公路赔(补)偿协议&11、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12、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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