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汽车维保合同企业的8.2.4应关注什么

运管执法人员怎样管理汽车维修企业_百度知道
运管执法人员怎样管理汽车维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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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安全及其他方面的检查与考核1法规简介编辑法规名称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法规信息发布单位,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T16739)执行:(一)有与其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有违法所得的、凭证;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第十七条 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技术负责人员,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钣金、检验单;(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符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第四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明码标价、独资形式投资机动车维修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予以通报,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并按照规定归档、车身、公正、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第四十二条 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整车维护;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经营者基本情况,节约能源,诚实信用,应当自觉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检查。(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和编号,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行政法规的规定、小修、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总成修理,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文号、电器,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质量管理第四章 质量管理第三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电器。包括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经营,还可以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维修合同、电器。附 则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五条 外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中外合资,收缴转让。第五十二条违反本规定、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确保安全生产、电气系统,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颁布日期、放射性、出租的受让方。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当事人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八)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按照规定建立维修档案和报送统计资料的:场地与人员配备决定你的资质等级B、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如实反映情况,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组或委托具有法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第六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应当依法公开;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供应商名称,不得滥用职权、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示承诺的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见附件1)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量纠纷。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于换下的配件、轮胎动平衡和修补。2、自动变速器维修的;情节严重的、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从事发动机维修、转借、第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第五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参照第四十九条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地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从事机修;(三)超越许可事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第十条 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一)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执行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信息。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徇私舞弊,日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中外合作、乱罚款,提供有关资料、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二)使用无效,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不良记录等,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第四十七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在机动车维修经营场所实施监督检查时、倒卖、涂漆,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用户选择。维修经营第三章 维修经营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总成修理;构成犯罪的:[1]2法规内容编辑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审验C;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不得违章作业。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车辆装潢(蓬布,应当遵守本规定。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第三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以上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47、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设施的具体要求。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可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钣金、总成修理,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总成,明确许可事项,公平竞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维护;构成犯罪的;有违法所得的;有违法所得的;(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维修作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同意,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停车场面积材料。第五十条 违反本规定、地址等事项的;(二)经营场地、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坐垫及内装饰)。[2]经营许可第二章 经营许可第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符合法定条件的、电气系统维修,应当交托修方自行处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专业化。机修、曲轴修磨、票据、电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钣金,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钣金、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的;(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可以从事摩托车维护;(四)检查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设备及相关机具的有关情况:人员技术资格证件的管理考核。第四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法定代表人。第二十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1、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科学,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禁止伪造,应当按照有关法律,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质服务、伪造,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没收违法所得、电器,如实提供检测结果证明。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受理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二)查询。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具体要求以及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47。维修结算清单中、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变造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自治区。第九条 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级维护,供公众查阅,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公开和便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统一标识:(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只收费不维修或者虚列维修作业项目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尚无标准或规范的,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设施以及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构成犯罪的、总成修理、维修项目。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易爆,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也可按机动车生产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机动车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救援、电器,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人员培训制度,制定本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记录购买日期。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第三十八条 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结算工时单价向托修方收费的、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一)未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第十二条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合理收取费用、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非法转让,不得乱收费,并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在质量保证期内。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第二十五条 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内容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三)在违法行为发现场所进行摄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车身维修,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车身和车架的。承担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有关标准并在检定有效期内的设备,提交下列材料、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设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钣金,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的,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从事一,以先达到者为准、连锁经营、小修。机修、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五)按照汽车,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其他机动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由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构成犯罪的;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第五十七条本规定自日起施行、出租的有关证件:执行日期.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整车维护,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见附件2)、气缸镗磨;(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复制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维修台帐。第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第三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希望 对您有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应当公平,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但所配备设施。(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摄像取证。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商业秘密外,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第四十三条 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整车维护。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47,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摩托车维修经营。以上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47。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设施,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或者不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高效地开展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统一经营方针。第十九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有违法所得的。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并提交下列材料、电器,可以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超出公布的结算工时定额、节能。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满足社会需要,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记录。3。(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小修,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第四条 机动车维修管理:(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是指对运输易燃,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和管理制度、整车修理的、出租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的、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经营业绩(含奖励情况),更换发动机;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我也是找的,应当按照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维护。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交通部,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第四十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五)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的,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散热器(水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法规的规定、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不得交付使用、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电器。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第三十二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整车修理的。机修、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监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转借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第三十六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机动车维修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是机动车维修诚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国家经委、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总成修理。法律责任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检测。 概括起来只有几件事,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九)违反本规定其他有关规定的、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四)索取:A、倒卖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核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技术资料。第四十一条 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当事人均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对于接受非法转让、腐蚀。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钣金,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文件及其他资料;(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空调维修,没收违法所得,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三)伪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共同认可拆检情况、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除可以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设施、钣金,说明理由;情节严重的、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的、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等相关证件工本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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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就管技术证书年审.这些官员很难服侍
基本就是会收钱。不会管理。
我也是找的,希望 对您有用。
概括起来只有几件事:
A:场地与人员配备决定你的资质等级
B:人员技术资格证件的管理考核、审验
C:安全及其他方面的检查与考核
1法规简介编辑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发布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
执行日期:[1]
2法规内容编辑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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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体系 根据分公司实际规模,建立如下维保管理体系: 一) 、组织设置 1、分公司设立维保部,配置维保经理一名,下设维保一部和维保二部,各配置副经理 一名,维保内管员若干。 2、分公司根据规模以及管辖区域,按需要设立区域维保服务点。服务点配置组长一名, 组员若干,不设置维保内管员。 二) 、管辖与监督 1、分公司维保部管辖分公司管理范围的区域维保服务点、班组。 2、班组长管理本班组成员。 三) 、组织架构图XX 分公司 维保部 维保一部 维保 1~4 组 维保二部 维保 5~8 组 其他部门… 其他部门…三、各部门岗位职能与职责 一) 、维保经理岗位职能与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与质量方针政策; 2、进行市场调研与分析,制定维保战略目标并监管目标的实施。 3、审查维保合同的签订、执行,审查本部门相关的报告、文件。 4、对市场获得电扶梯或是维保现场丢失情况进行分析,制定行动方案; 5、制定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维保管理制度与各项考核制度; 6、监管电/扶梯安装工程交付维保部前的验收与交接。 7、编制人员考核要求及考核方案; 8、管理年度维保工作目标、计划和预算,控制成本开支,监控配件更换及备件管理; 9、根据维保计划及维保台量制定本部门年度人员招聘和培训计划;1/12 XXX 公司10、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的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培训和考评; 11、组织实施客户调查,协调公司维保收款; 12、检查评估本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维保工作质量、人员配置、各项记录、 服务质量 等,并根据检查、考核与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 13、协助公司处理严重的客户投诉,应对严重突发事件; 14、与分公司其他部门协调相关工作。 二) 、维保副经理岗位职能与职责 1、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维保总部各项管理制度与质量方针政策; 2、管理、监控本部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处理维保工作中的技术性问题; 3、监管本部门的维保工作的维保质量、服务质量,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常规考评; 4、审查各项记录、资料的规范性、齐全性、及时性情况; 5、制定客户调查计划并按计划对客户回访,及时反馈、处理客户意见; 6、负责维保合同的签订并监控维保合同的执行情况; 7、负责新梯移交的检查与接收; 8、协助本部门的维保收款; 9、控制成本、监管配件更换情况、做好备件的管理工作; 10、管理与监控电扶梯的半月、季度、半年度、年度的维护保养计划及相关计划的执行 情况,并将维保计划上报公司维保部备案。 12、负责管理维保现场的人员调配与安排; 13、负责处理维保的突发事件,负责处理客户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三) 、维保内管员的岗位职能与职责 1、 经维保部主管经理或更高级行政领导之授权, 可以代行授权范围内的维保部主管经理 的相关岗位职能与职责; 2、执行公司、维保总部、维保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要求; 3、协助维保部经理的各项工作; 4、制定电扶梯的半月、季度、半年度、年度的维护保养计划,并落实相关计划的执行。 并将维保计划上报公司维保部备案。 5、负责日常内部管理工作; 6、负责维保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评; 7、负责各类表单、记录的规范性、齐全性、及时性的检查与填写; 8、维保主管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 、班组长的岗位职能与职责如下: 1、执行分公司及维保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要求; 2、协助维保部主管经理和副经理的各项工作; 3、服从公司的管理与调度; 4、严格执行维保计划,按照维护保养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5、带领班组成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6、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确保所有记录规范齐全、及时归档; 7、密切联系客户、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 8、带领、管理班组成员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主动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五) 、班组成员的岗位职能与职责如下: 1、协助班组长认真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要求; 2、服从公司的管理与调度; 3、服从班组长的工作分配; 4、认真执行维修保养任务,及时响应客户召修; 5、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尊重客户,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2/12 XXX 公司7、与同事友好相处,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主动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8、勤学苦练,奋发进取,有良好的危机意识与竞争意识。 四、维保部管理制度 一) 、安全管理制度 维护保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 于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视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理措施。 维保安全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 、分公司经理、维保主管经理及副经理对其下属部门与个人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有权 根据安全检查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与考核。 2、班组长负责各自的下属班组人员的安全监督与检查,有权根据安全检查结果对相关人 员进行奖惩与考核。 3、所有人员的安全检查考核成绩,均纳入半年度、年度的业绩考核成绩中。 4、 公司任何员工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上级领导作出的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的 指令,并有权向公司维保部、董事长办公室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诉。 二) 、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1、电扶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严格执行 TSG_T《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TSG T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 GB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安全规范》等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2、对于相关法规中尚无明确规定的项目,例如:无齿轮同步曳引机、曳引钢带、新式的 井道传感器类的维护保养,按照产品的维护保养说明书和(或)公司的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 进行维护保养。 对于尚无明确维护工艺要求的部件,必须以保障安全作为维护保养的指导思想。必要的 情况下,可以向公司请求提供相关部件的维保技术指导。 3、根据 TSG T《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设备至少 15 日(半月) 进行一次例行保养,并且分季度、半年度、年度的维护保养项目。 A、季度性维护保养的内容包含一次例行保养(半月)的项目; B、半年度维护保养的内容包含一次半月、一次季度的维护保养内容; C、年度维护保养内容包含一次半月、一次季度、一次半年的维护保养内容。 4、进行保养工作前,必须先联系客户,告知工作位置、开始与结束时间。 5、开始工作时,必须在相应楼层、区域设立安全护栏、警示牌,禁止设备载客; 6、每次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后,必须在确认无误、清理现场后试运行设备,确保设备正常 后方可撤离安全护栏、警示牌等,再将设备投入运行。 7、维护保养工作结束后,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客户检查确认。如无必要,可以告知 客户设备已经完成维护保养工作,现已投入运行。 8、每次维护保养工作结束后,必须正确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并且由客户签字确认。对于 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如果是属于有偿收费的零部件,必须在维保记录中予以载明,并且告知 客户如果不予更换将会造成的后果。维保记录一式双份,客户、公司各保存一份。 9、最迟在电扶梯年度检验届满前一个月,做好年度自行检查与维保工作,按要求填写好 电扶梯年度自检报告。 10、在电扶梯年度检验届满前一个月,根据维保合同约定,提前 30 天书面告知客户、特 种设备检验机构,约定年度检验日期,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完成电扶梯年度 检验工作。 三) 、召修管理制度 1、所有驻点人员应当保持通讯工具处于正常的可以通话的状态,即使由于特殊的原因, 比如在井道里工作,也应设法保持与外界的联系不被中断。 如果一个班组的所有人员必须都进入没有信号的场所,建议采取以下任意一种方法:3/12 XXX 公司A、可以与客户方的人员商议一下,将电话临时呼转到客户方某个人的手机上,当有报 修等情况时,由客户方某人代为转达。 B、或者事先通知公司维保部(或是客服) 、服务站等直属上级部门,告知自己所在的区 域位置,客户方的联系人电话。当有必要的时候,公司维保部、服务站等上级部门可以请客 户代为转达。 如果不是必要(例如一个班组有三人或三人以上,但是进行的是一般的维保工作) ,必须 保留一个人在有通讯信号且能够正常通话的附近场所待命。并且待命的人员必须知道班组人 员的所在位置。 2、 一个班组如果某一成员发生不可避免的关机、 停机状态, 这种状态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并且确保能够联系到本人。 3、所有员工的电话号码必须在公司备案,而且不得随意更换电话号码。 4、公司规定:向客户提供 24 小时全年无障碍应急维修服务。各分公司、服务站、维保 班组应当安排好日常、节假日的应急维修服务的值班人员。 5、召修服务按照下列情况执行; A、非困人情况下的应急维修服务流程: 1、我司任何一个员工接到设备故障报修后; 2、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或是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 3、告知客户,了解情况,分析故障,设置护栏,开始维修; 4、维修结束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撤除护栏,恢复运行; 5、填写维修记录单,请客户签字,维修结束。 6、对于当时无法修复的设备,应当告知客户下次修复的时间,并切断电源,确保现场安 全。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时,按照本条第 3、第 4、第 5 项处理。 B、困人情况下的救援与维修服务流程: 1、我司任何一个员工接到电梯困人报告后; 2、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或是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 根据相关规定:接到困人报修后,市区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郊区或是偏远地区 1 小时内 赶到现场; 设立维保服务点的区域,必须在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 4、了解被困人员的情况,并给与恰当的精神安慰; 5、了解设备故障情况,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内容与要求,采取合适的救援方式在最短的 时间内,解救出被困人员。 6、进行设备故障检查与维修。 7、维修结束后,填写困人报告、维修记录,请客户签字,本次维修结束。 8、救援与维修的技术人员将本次情况上报公司,便于公司分析原因,采取合适的处理措 施,降低或是避免类似困人情况的发生。 四) 、配件更换、设备大修、改造管理制度 一) 、配件更换管理制度 1、处于免保期内的电扶梯设备,由于配件故障而需要更换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 、显而易见属于配件品质问题的,应当首先向客服部咨询该配件是否处于制造商的 质保期内。如果仍旧在制造商的质保期内,维修人员不得擅自对该配件进行改变外观的维修 处理。 如果故障配件已经超过制造商质保期,制造商不再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的,维修人员可以 根据自己的技术能力进行维修处理。如果不能够自行修复,则保持原样,返回公司。或经过 公司同意后委托第三方维修。 (2) 、如果属于使用不当造成配件故障的,应当进行收费更换服务,收费方式及收费价 格按照有偿服务标准执行。 2、有偿服务的故障配件维修与更换,按照下列情况执行:4/12 XXX 公司(1) 、原则上只换不修; (2) 、需要更换的配件,应当预先向公司客服部询问价格。 (3) 、当配件价格确定后,制定报价单递交客户,由客户签章(必须是签章)同意后, 根据公司的收费政策确定是先收费后更换,还是先更换后收费。 如果是先收费的,收费工作与备件准备工作尽可能同步进行。在相关费用收取后尽快予 以更换,确保客户的使用。 如果是先更换后收费的,配件更换后,相关服务站站长或是班组长必须履行催收款义务, 费用应当自配件更换之日起 15 日内全部收回。 3、凡是返回公司的配件,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 、提供设备的型号、出厂编号、维保合同编号、客户单位名称等; (2) 、填写故障现象,说明排查过程以及确认属于该配件故障的理由; (3) 、属于质保期内的故障配件,必须保证外观完好,严禁有擅自改变外观的维修情况。 连接该配件的附属部分,如果不是接插件的,必须完整的一并拆卸,对整体配件进行妥善包 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被损坏。 (4) 、当有需要的时候,维修人员还应提交该故障配件的图片说明。 二) 、设备大修、改造管理制度 1、对于需要进行大修、改造的设备,分公司维保部或是服务站进行评估,制定大修、改 造项目及报价表,拟定大修、改造合约,报由公司维保部审核。经公司维保部审核后,按照 相关管理制度与流程实施。 2、大修、改造项目,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应当在开工之前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备案 或是报开工。 3、原则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的施工由维保部的人员实施。但是维保部人员不能完成 工程任务的情况下,由维保部协调工程部安装人员负责实施。 4、大修、改造完成后,必须先经过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 构报检。 5、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经过大修、改造的电/扶梯,不得投入使用。 6、对于大修、改造的工程,公司根据信息提供、业务洽谈、工程实施、检验结果、工程 款结算等情况,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7、根据大修、改造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与情况,分公司、服务站负责工程款的催收。 8、经过大修、改造后的电扶梯设备,进行建档管理。 五、新梯移交管理制度 1、安装部对需要将安装完成的电扶梯项目现场移交给维保部的,必须提供新梯移交维保 申请表、公司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报告给维保部。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只凭新梯移交维保申请表、公司质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但是必须 经过董事长批准。 2、维保部接到上述书面材料后,维保经理应协同维保人员赴现场进行检查和交接工作。 3、经过维保人员检查符合安全与质量标准的电扶梯,分公司经理或是公司直辖的服务站 长在《新梯移交维保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接收维保。 凡是维保部或服务站同意接收维保的电扶梯设备,有任何施工安全与质量问题均由维保 部、服务站负责整改。 4、经检查不符合安全与质量标准的电扶梯,确认属实后,应在《新梯移交维保申请表》 上注明不接收维保的原因。 5、对于经过维保部检查不符合维保接收要求的电扶梯,原则上由负责检验该梯的自检进 行限期整改。 对于检验部门不能安排人员整改的,可以由维保部门派员整改。 对于参与未接收维保的新梯不合格项目整改的员工,由维保部确定整改所需工期、设备5/12 XXX 公司和参与整改员工的报酬。由分公司自相关工程款中拨发。 六、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1、公司建立所有客户的信息档案,对客户信息进行跟踪、更新。 2、分公司、服务站建立本部门服务区域的所有客户的信息档案,包括已经丢失的现场。 并将相关信息递交维保部、公司维保总部。 3、凡是已经建立的客户档案,即使客户已经流失,都必须保存客户的信息。 4、分公司、服务站应当每个月的 20 日前对所有客户做一次客户满意度调查,作为当月 对员工的服务考评依据。 5、维保总部每个月对客户进行电话调查或是现场咨询。每个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客户 进行实地访问,了解分公司、服务站、维保员工的服务情况。并根据回访的情况作为对分公 司、服务站的整体工作的一项考核依据。 6、员工应当了解自己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客户的基本情况,公司将对此作出不确定时间的 询问,询问结果可以作为一项评分依据。 7、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的品牌服务形象,不得与客户发生任何冲突。 8、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公司配发的相关服务标识。 9、员工不得有标新立异、奇装异服的形象与客户会面。 10、对客户的询问,必须在维护公司利益的基础上作出礼貌的回答。 七、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由我司提供服务的维保现场,发生与我司维保设备相关的事故后,分公司经理、服务 站站长必须在得到讯息后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如实的向公司 董事长汇报。 2、由我司维护保养的设备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无论哪一方的责任,我司现场人员都必 须把救人作为第一要务,不得延误救人时间。 3、发生人员受伤害的设备,在受伤害人员救出后,为了确保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必须 封锁并看守现场,不得允许非政府相关职权部门、我司人员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然后等待 公司指示。 4、现场人员必须服从维保经理、服务站长或公司其他上级领导的安排。 5、任何维保人员,不得接受媒体采访。对于媒体的询问,必须礼貌的回答:“对不起, 相关情况正在调查,请您等待调查报告”。 对于非媒体人员或是不确定身份人员的询问, 现场维保人员应该说: “我是来看护现场的, 我不清楚”。 6、 分公司任何职员未经董事长授权, 均不得接受各种媒体、 记者采访。 对于媒体的询问, 根据情况礼貌拒绝,或作有限回答。 7、对于在现场拍照录像的各类媒体,尽可能的予以礼貌的拒绝,但是不得粗暴的阻拦, 更不得与媒体、记者发生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 8、对于事故的处理,由董事长作出处理方案或指定相关人员处理。 八、维保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制度 由维保部内管员负责建立和管理维保档案,一梯一档,确保资料齐全。基本资料长期保 存,维修保养记录资料保存 4 年以上。档案资料内容要求: 1、电梯基本情况表; 2、维保记录单; 3、召修记录单(如有召修) ; 4、维保周期表; 5、定期和不定期各类检查记录、报告;6/12 XXX 公司6、用户单位的安全管理员证件的复印件; 7、用户满意度调查表; 8、移交资料的清单(新梯移交资料清单,定期检验的合格证复印件等) ; 9、维保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或委托维保合同; 10、设备技术资料; 11、设备的大修、改造资料。 12、其他相关资料。 九、员工薪酬待遇以及考核管理方案 本员工待遇管理以及考核管理方案仅适用于维保员工。 1、工资薪酬的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月津贴+服务技能考核工资(暂不实行)+绩效工资+福利 2、工资薪酬组成说明: 基本工资:维保人员的基本工资统一定为 2500.00 元/月;新进员工(没有电梯维修保养 技能的)基本工资为 2300.00 元/月。 岗位工资:维保组长及以上级别为 300.00/月。 月津贴:200.00 元/月,工作满一年及以上者即可申领。含每月话费补贴、维保车贴等。 (本处基于分公司的职权,自行决定即可)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维保台量、客户满意度、安全行为、维保质量、年保合同签订、 有偿配件更换、大修、改造相关提成、横向评比等构成。 福利:含工龄津贴、育儿津贴、车费补贴、午餐津贴和公司提供维保服务点住宿等。 3、绩效工资组成及说明 1)维保台量 维保台量考核,指的是根据计算一个人占有的维保台量。一个人的台量合计以 20 台为基数, 超出基数的部分公司按比例给予维保台量提成,台量提成方案: 台量 20 台以上 维保区域经理× 5 元/台组长每月提成 无 (X-20N)× 20 元/台组员每月提成 无试用期员工 无20 台以下 管辖范围内总台量(X-20N)× 10 元/台 试用期满按正常标准提成说明: (A) 、表中,X=电扶梯总量,N=维保小组成员人数。 (B) 、N=组员人数的分配中,自第三个月起包含试用期员工。 2)客户满意度考核 客户满意度考核,根据《电梯维保服务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进行考核,分为十项,统计 考核如下: 很差≥1 项 或 差>3 项 1、一般; 2、满意<6 项 3、或很满意≤5 项 全无没有负面评价 0 满意≥6 项 很满意≤5 项 并且没有负 面评价的 +100 当月奖励 +100 很满意≥6 项 且没有负面 评价的 +200 当月处罚 0差≤3 项当月奖惩 -200 -100 3)安全行为 序号 安全考核项目 当月没有任何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违反任何安全操 作规程,没有受到安全警告或是其他处罚措施的。 1 作为特种作业人员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 程是必须尽到的责任,因此,奖励额度只是一种鼓励。7/12 XXX 公司2 3 4 5没有遵照设备维护保养工艺要求,尚未造成事故的 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尚未造成事故的 使被短接(跨接)除急停以外的任一安全电路的设备投 入使用,尚未造成安全事故的 使被短接(跨接)任一急停安全电路的设备投入使用, 尚未造成安全事故的 使被短接(跨接)任一门锁安全电路的设备投入使用, 尚未造成安全事故的0 0 0 0-100 元/次 -100 元/次 -200 元/次 -300 元/次 1、-500 元/次; 2、发生两次的,除 了按次处罚外,可 以做出开除处理。 1、 除了根据上述情 况分别对应处罚 外,另可以按照事 故赔偿金额的 20% 进行附加处罚。 1、 扣除当月全部薪 酬,移交公安机关 处理 2、作开除处理。607由于当事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是操作规程,造成事 故,尚未构成刑事责任的08由于当事人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是操作规程,造成事 故,已经构成刑事责任的04)维保质量考核 维保质量根据 TSG_T《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 TSG T《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规定执行。并根据公司维保部或是分公 司维保部的抽查成绩决定奖惩额度。 维保质量考核,还包含各项记录填写、应急维修情况等,具体根据《电梯维修保养日常 工作质量考核表》 。 具体考核成绩与相应的奖惩额度见下表: 电梯日常维修保养的考核根据 《电梯维修保养日常工作质量考核表》 , 考核标准具体如下: <60 当月奖惩 -200.00 60≤A>80 0.00 80≤A>100 +100.00 100 +200.005)年保合同签订 A、 免保合同成功转签为年保合同, 合同签订人获得相应奖励, 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3% (维 保部分) ; B、年保合同成功续签,合同签订人获得相应奖励,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2%(维保部分) ; C、奖励部分计提根据合同收款比例,即合同收款至 50%,合同签订人计提 50%的奖励, 当合同款清时,合同签订人可计提全部奖励。相应的奖励部分予以计算至当月薪酬里。 D、所有奖励金额均为税前所得。 6)有偿配件更换 有偿配件更换按照以下方案执行: A、奖励比例为配件销售价格扣除成本后的 10%,但是必须在公司收到客户的当批全部 货款后才进行奖励考核。 B、奖励部分为税前所得。 C、原则上,配件更换的奖励部分累计满一千元再予以计算到当月薪酬里。 D、当满一个季度前,配件更换的奖励部分仍然不足一千元,则在当季度最后一个月将 奖励部分合计后纳入薪酬发放给员工。 E、以班组名义更换的配件,为了便于管理奖励部分统一计发到班组长的账户,由班组 长确定如何进一步分配。8/12 XXX 公司7) 、大修、改造工程的奖励方案 A、提供大修、改造信息的人员,在大修、改造合同签订后,即可的合同总金额的 1%的 信息奖励。 B、根据提供的信息,进行大修、改造业务洽谈,并且完成合同签订生效的,合同洽谈 签订人员即可得合同总金额的 3%的业务洽谈奖励。 C、维保人员完成大修、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并且经过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或者特种设备 检验机构两方面验收合格的,即可计提工时薪酬,按照 100.00 元/工计提(1 工=8 小时) ,相 应的奖励部分予以计算至当月薪酬里。 D、所有奖励金额均为税前所得。 8) 、横向评比考核 A、分公司维保部执行(季度、半年度)年度全公司所有维保班组的维保服务评比,评 比标准为现场抽查、客户调查、全年考核成绩的各项平均值(不含技能考核)等方面的综合 评比。 对于在分公司维保系统中获得年度第一名的,按照以下方式奖励: a、维保区域主管经理奖励 1500 元; b、维保班组长奖励 1000 元; c、各班组成员奖励 500 元。 d、所有奖励均为税前所得。 10、福利 相关福利待遇,依照人力资源部政策执行。 补充说明:电梯行业作为特种行业,不可能试行三班制的形式进行员工轮换上班,而且 国家规定必须向客户提供全年 24 小时无休息的应急维修服务。 员工的基本工资已经包含了日 常值班的薪酬待遇(本条以后在员工的劳动合同中予以注明) 。因此公司不再为日常值班提供 补贴。各分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安排人员轮换值班响应召修。 所有员工当月的计发工资,由分公司根据当月的综合考评结果,统计后上报总部。由总 部复核后,抄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同意后移交财务部计发工资。 十、其他规定 1、本制度由维保总部负责解释或调整。 2、本制度中,涉及员工的工资、福利、补贴方案的,凡是与公司政策有冲突的地方,根 据下列原则处理: A、本制度的方案高于公司政策的,以本制度为准; B、本制度的方案低于公司政策的,以公司政策为准。 2、本制度自 2013 年 7 月 1 日 起实施。 XX 公司 2013 年 6 月 17 日电梯维保服务客户满意度调查尊敬的用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为了使我们的服务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希望您能抽出几分钟宝贵的时间参与我们的满意度调查。您的评价 意见将帮助我们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从而更好的为用户服务。9/12 XXX 公司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XX 公司 XX 分公司受访单位:受访人姓名:职位:联系电话:1、 您对我司维保工作的计划性:□很满意 2、您对我司维保工作的规范性:□很满意 3、您对我司维保人员的礼仪礼节:□很满意 4、您对维保人员着装:□很满意 □满意 5、您对我司维保人员的工作态度:□很满意□满意 □满意 □满意 □一般 □满意□一般 □一般 □一般 □差□差 □差 □差□很差 □很差 □很差□很差 □差 □很差 □很差 □很差□一般6、您对认为您所使用的电梯的故障率:□很满意 7、您对您所使用的电梯的卫生状况:□很满意 8、您对我司的故障召修响应速度:□很满意 9、您对我司处理故障的结果:□很满意□满意 □满意□一般 □一般□差 □差□满意□一般□差□很差□满意□一般□差□很差 □差 □很差10、您对我司的维保质量总体评价:□很满意□满意□一般a.您认为电梯故障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产品质量 □安装质量 □使用损耗问题 □维保质量 □其他: b.您认为我司 24 小时服务热线的服务是否满意;如不满意的话,请简要阐述具体原因。c.欢迎您对我司电梯的产品性能、服务等提出具体的意见、建议或者需求:10/12 XXX 公司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项目名称: 考核项 一、机房 20 分 维保责任人: 考核标准 1、机房环境: 机房内应保持清洁,无杂物,门窗应可靠牢固。 2、控制柜: 控制柜内各电子元件及微机设备内无灰尘,无异味等 异常情况,各种标识应清晰有效。 3、主机: 运行时应无异常噪音、无异常气味、无漏油现象。 4、机房内各个转动部位有明显的标记。 2分 5、限速器: 夹绳口的污垢应及时清除,使夹绳动作可靠。 6、机房内有救援说明,救援工具应齐全有效。 2分 二、井道 11 分 1、各层厅门电气开关、门锁应动作灵活、可靠。 3分 2、各层厅门门头、门扇、地坎、门槽应无垃圾、沙石 和油污等。 3、 钢丝绳有无断股现象, 并检查钢丝绳的受力均匀情 况。 4、检查各层厅门的门导轨、门触电是否符合标准。 2分 5、强迫换速开关、限位开关、限速开关应动作灵活可 靠。 三、 轿顶 9 分 1、 安全窗、 安全钳、 钢带等电器开关应动作可靠有效。 4分 2、导轨润滑要良好,油杯油量应适当,不宜过多,也 不宜过少。11/12受检电梯编号: 标准 分值 3分 评分方法 符合:3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3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5 分 基本符合:2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5 分 基本符合:2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3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4 分 基本符合:2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分值3分5分5分2分2分2分2分 XXX 公司3、轿顶应保持清洁,没有油污和杂物。 3分 四、轿厢 内 10 分 1、操纵箱内各个开关按钮应动作灵活有效。 4分 2、轿内照明、风扇应良好。 2分 3、安全触板动作应 有效 2分 五、底坑 10 分 1、底坑环境:要定期清理轿厢底部沙石、灰尘及底坑 积水、垃圾。 2、张紧装置的开关位置应符合标准。 4分 3、缓冲器开关应动作灵活。 4分 六、基础 管理 40 分 1、维修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热情主动、积极、责任 心强,工作效率高,工作质量优良,仪容仪表,办公 环境与工作态度良好, 严守工作纪律, 工作作风严谨, 业务技术过硬。 2、故障处理: 1) 故障处理及时, 从报修到维修人员到达现场不超过 30 分钟; 2)一般故障修复不超过 1 小时; 3、工作记录及设备档案,维修过程按要求详细记录。 4、工作计划与完成情况按当月工作计划进行维保工 作。 5、安全情况:工作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检查人: 日期: 审核人:符合:3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4 分 基本符合:2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1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2 分 基本符合:1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4 分 基本符合:2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4 分 基本符合:2 分 不符合:0 分 优秀:5 分 良好:4 分 合格:3 分 不合格:0 分 优秀:5 分 良好:4 分 合格:3 分 不合格:0 分 符合:15 分 不符合:0 分 符合:5 分 基本符合: 3 分 不合格:0 分 符合:10 分 违反:0 分2分5分5分15 分5分10 分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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