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巨康管业金融是银监会监管吗?

中国银监会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_百度知道
中国银监会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
希望各位老师解惑?银监会都能监管,那要证监会保监会干嘛的呢。但是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不也属于金融机构吗司法考试2007年试卷一第68题说“中国银监会负责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答案说这一选项是正确的,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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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统一监管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答案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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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汽车消费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中国银监会不负责所有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邮政储蓄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只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村镇银行、金融消费公司等、贷款公司,具体是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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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银监会王岩岫:互联网金融要怀敬畏之心
蓝鲸TMT网讯 1月15日消息,在昨天举行的“新华网-蓝鲸传媒2015年中国新经济年会”上,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针对互联网金融发表了重要讲话,王岩岫表示对于互联网金融要怀敬畏之心。
以下是讲话要点:
1.对互联网金融要本着创新监管的态度。
2.要明确统一的监管标准。
3.新业态还需要有进一步的经济周期。
4.希望互联网金融要坚持小微,坚持经济实体,解决融资难的困难。
5.希望加强信息披露,互联网金融始终要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处于核心地位。
以下为银监会王岩岫讲话实录:
& & &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 & & 我演讲的主题是“鼓励创新,规范金融,支持互联网金融走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
& & & 今天利用新华网之邀参加这个年会,报道希望以新华网的名义报道。
& & &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在各领域的普及及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技术为引领的金融创新,创新未来。银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支持经济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有力的探索和实践。我们支持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我们认为金融创新要紧密的围绕着互联网时代这样一个方向,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金融规律为边界,以风险可控为底线,以消费和保护为核心,走可持续,新的周期发展和风险检验的健康之路。
& && 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活动,其本质能使金融在内的规律,金融是很严肃的,面临着各种风险,面临着大众的资金,涉及到大众的资金,同时是一种高负债的行业,所以我们一直对金融,包括对金融业务要怀着一种敬畏之心。说到互联网金融,大家老以为是互联网企业的情况,互联网金融是两方面,一个是互联网金融,一个是互联网的金融化,一个是金融的互联网。另一方面银行业在互联网化方面做了很多的尝试,包括网络银行,包括支付、产品销售等等发展的都非常快,包括银行新的金融业态,都发展的非常快。 & & & & &
& & && &另外,就是企业的互联网金融化,包括第三方支付、P2P、中充,包括网络接待。对于互联网金融谈几个观点:
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要本着创新监管的态度。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特点,监管体系要发展创新,首先在互联网金融融合的大环境下,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新特点的探索。结合互联网化和信息化积极打造和探索新的监管手段,打造各类线上新的监管工具和专业化系统。
第二,要明确统一的监管标准。按照业务实质强化功能监管和业务行为监管的原则,同质同类的金融业务要做到同样的监管规范。另外,要做到适度监管。从我国发展实践来看,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产业、产品是很多发达国家没有的,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也是得益于我们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的环境。我想说的是,很多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跟国外相比是没有的,包括P2P跟国外的概念是有区别的。国外经过十几年的互联网发展,主流的金融资产占的比例还是比较小的,我们这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的很快。
第三,新业态还需要有进一步的经济周期。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反映出我国的金融环境,政府对金融创新,特别是互联网金融创新一直是保持着包括的包容和审慎观察的政策态度。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应坚持以无风险防范的目的出发,从保护公众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明确红线,坚守底线,筑好高压线。希望互联网企业要珍惜当前的发展环境,做到合法合规,立足长远,不要急功近利,以负责任的态度发展,防范风险。
另外,对于不同类型的互联网企业的业态依据金融类别的属性对于业务形态复杂,涉众面广等方面要有所区别,对于业务复杂,涉及众广,潜在风险比较大,特别是涉及群体比较多的要与正规的金融体系一样的标准和监管强度。同时,也要进行适度监管,对于提供小金额,特定群体和人数有限的互联网金融和服务,影响注意发挥自律规则和市场竞争的作用,避免过于处于过高的监管程度。
另外,说一下协同监管,由于互联网有跨地域、跨空间的特点。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于大数据、云计算,另外它是快捷高效的。它可以通过我们身边的电子工具进行快速的支付和运用,同时互联网的特点在于非面对面,技术性强,很多消费者在平台面前处于较弱的地位,另外支付转移都是非常快捷的,这是它的特点。所以,我们要根据它的本质,对于存款、贷款、汇款、代理销售等金融业务不应因为互联网环境发展质的变化,仍要遵守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同时按照互联网金融跨地域、跨行业、跨市场的风险,各监管部门要进行无缝对接。
下面谈一下依法合规经营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已有监管的法律作出规定的应该遵守,比如说可以参考的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等等这些相应的法律法规要遵守。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应当遵守金融风险管理的规则和准则,服从职业操守,等待法律法规的完善。我们也正在逐步梳理和建立新的互联网监管体系。虽然我们多次强调互联网,特别是B2B有信用风险,但是仍然要对其业务进行规范,要防范违法违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避免触碰这些底线。我说的底线、红线是金融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违规经营。虽然我们是信用中介,也不要触犯这些底线和红线,如果因为违法违规、信息不对称,我们的中介机构,就是互联网金融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之所以给定出法律法规的红线和底线,其实是为了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避免发生这些法律风险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希望互联网金融要坚持小微,坚持经济实体,互联网金融在我们国家得以快速发展,监管能够给予宽松的环境也是希望互联网金融做到支持小微,支持实体经济,解决融资难的困难。因为我们希望互联网金融企业发挥优势,顺应互联网的规律,有利于提高市场风险,有利于管控金融风险,有利于丰富客户的选择,不要以钱炒钱,不要监管套利,不要进行空转,希望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
另外,希望加强信息披露。我们知道无论是1997年的金融危机还是2008年的金融危机,很重要的是信息披露不透明。我们认为互联网的特征是信息公开,互联网金融的信息透明度应该遵行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业务要经得起外部审计,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产品,了解你的风险。充分揭示风险,充分提供信息,把投资者的利益和安全提在更高的位置。
最后,互联网金融始终要把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处于核心地位。这是最后讲的,也是最重要的,由于互联网非面对面的特征,一般投资者不易充分了解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在消费过程中,不好自我保护,其中这些风险对消费者的保护主要集中在平台对风险的揭示,资金的安全,客户账户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方面。互联网金融要以更严格的标准强化投资者保护,特别是涉及借贷、投资等领域,要更加倾向于维护初借人、投资人的资金所有权的资金安全,同时我们也希望互联网企业要保护好客户的知情权、个人信息,任何机构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擅自通用客户的资产和泄漏客户的信息。
责任编辑:AP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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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将开展监管检查 遏制银行业违法经营
一财网 杨柳晗
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银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本次检查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与监管检查。(更多独家财经新闻,请加微信号cbn-yicai)
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时间范围为2014年12月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底,自查范围包括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
《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本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自查:一是由各级机构开展本级自查;二是由上级机构组织内审、合规和业务管理等部门开展对下属分支机构的检查。重点检查对案件、风险事件、损失事件和内外部检查所暴露问题的责任追究与整改是否到位,是否还有未发现的案件和违规隐患,已有的管理措施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隐患和漏洞。
对于潜在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问题,《通知》指出,重点排查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高发的信贷业务、存款业务、票据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财务管理等领域,是否存在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本级自查金额不应低于相关业务2014年12月末余额的50%;上级检查各级下属机构的覆盖面不应低于30%,检查金额不应低于被查机构相关业务2014年12月末余额的30%。
在机构自查之后,监管检查将于2015年3月至4月开展。银监会及其各级派出机构结合自身监管职责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情况,对辖内法人机构开展检查,检查内容可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对不同机构各有侧重,在抽查银行自查与整改情况的基础上,可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未覆盖的样本进行检查。
监管检查的内容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情况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情况。
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通知》指出,重点检查信贷业务、存款业务、票据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财务管理等领域,是否存在屡查屡犯的问题,是否存在新的违法违规形式。
此次监管检查范围包括全部政策性银行(含国开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储银行法人,辖内城商行和农商行法人抽查比例不低于30%,辖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抽查比例不低于20%;被查法人机构全部一级分行(分公司)及其下辖20%以上二级分行(分公司)和支行(支公司)。抽查金额不应低于各被查机构相关业务2014年12月末余额的10%。
另据记者了解,银监会本次监管检查采取联动检查方式:一是银行一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检查通知和汇总上报检查结果。二是银监会各监管部门负责对本条线机构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并负责本条线检查情况的汇总。三是银监会各监管部门和各银监局应结合辖内法人机构特点,在检查组织、机构选点、抽样比例和重点、沟通协调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检查方案,并负责形成法人机构的检查报告。四是银监局和银监分局要根据检查方案,开展对所辖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并表局和异地局要做好沟通配合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机构整改要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银监会还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边查边改,针对各业务领域的重点环节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明确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责任,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三是突出管理重点,特别要加强对基层一把手、关键岗位和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实行轮岗;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使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
编辑:一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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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架构调整:设信托、城商行监管及普惠金融部(1)
16:17:30 & & &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周鹏峰)银监会正式启动组织架构重大改革,并获中央有关部门批准通过,银监会今日宣布了这一消息。据消息,此次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本届政府不新增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要求,着眼于经济新常态下银行业改革发展和为民监管,银监会拟于2月份新老架构混合试运营,3月依照新架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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