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浙江记者站记者朱云峰是不是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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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乾县法院开放日接待百余师生
&&发布时间: 15:46:08
  本报讯 (记者 朱云峰 通讯员 张姣姣)10月11日,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让咸阳民族学院的100余名师生走进法院,零距离参观法院审判办公环境,零距离向法官咨询法院审判职能,零距离聆听法官讲述审判人员工作职责。
  该院的“法院开放日”活动中,师生们在民一庭庭长的带领、解说下,先后参观了立案大厅、诉调对接办公室、科技法庭、荣誉墙、文化园地、视频会议室等法院审判场所及办公场所,全面了解了法院的工作职能。参观结束后,民一庭庭长带领该校师生进入科技法庭,结合实物操作为该校师生讲解了开庭审理案件的流程、注意事项和主要任务,使他们充分了解审判人员的具体职责。
  咸阳民族学院的师生表示,“法院开放日”活动使他们全面了解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艰辛工作情况,还了解了审判工作的流程和主要任务,让法官由神秘变得可亲,更加激发了他们学法、懂法、守法、捍卫法律的热情。希望法院今后能多开展此类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有了解法院、在学习中成长的机会。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殷春波[人民法院报]志丹:谱好调解“三部曲” - 志丹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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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志丹:谱好调解“三部曲”作者:记者:朱云峰 通讯员:姬燕妮&&发布时间: 09:43:05&&&&今年以来,陕西省志丹县法院针对经济纠纷案件与离婚案件日趋增多且范围广、案情难的特点,构建了全程、全域、全员的大调解工作机制,采取庭前调解、庭中调解与庭后调解“三部曲”。&&&&首先,该院积极展开庭前调解。从立案开始,将立案和调解相结合,在当事人到立案窗口办理立案手续时,通过立案审查掌握诉讼案件基本案情,对一些案情简单、当时有可能调解的案件,立案法官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交流,询问是否愿意由立案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当事人同意,立案法官立即将案卷移送专门负责调解的法官,由调解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立案时无法调解的,由立案庭立即转到审判庭审理,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官再次调解,调解不成的,按诉讼程序在送达起诉状副本的过程中再行调解。对有意向调解的,办案法官及时组织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充分运用情、理、法的互相作用,力促当事人达成协议,缓解案多人少的问题。其次,该院在庭审中调解,要求法官在调解工作中讲究艺术,依法调解,重证据、重事实,对于一些文化水平较低、爱钻牛角尖的当事人,不能采取死板硬套进行调解,不能采取强调、硬调,根据案情找出症结对症下药,邀请当事人所在地的调解员参与调解,进而达成调解目的。以理服人是成功调解的前提和基础,适时运用证据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展开调解,使当事人心服口服,既化解了矛盾,又不计前嫌,握手言和,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最后,该院在庭审结束后,最后一次调解。对于庭审中双方对抗激烈确实难以达成调解的,要求法官应谨慎判决,将案件冷处理,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缓冲时间,庭后继续深入双方当事人驻地邀请当事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及亲朋好友一起参与调解,从而使一些案件又得以成功调解。如果真正调解无望的案件即使判决了,也没有后患。&&&&据悉,今年上半年,志丹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285起,开展巡回审判48起,其中经立案庭庭前调撤结案24起,当庭调解150起,庭后调解68起,调撤率为84%。第1页&&共1页编辑:燕子&&&&文章出处:志丹县人民法院&&&&
友情链接:【人民法院报】陕西法院万人轮训促人才兴院
- 陕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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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陕西法院万人轮训促人才兴院
发布时间: 08:31:19
&&&&4月15日电&(记者&朱云峰)今天,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安排部署在五年内培养100名审判业务专家、1000名办案能手,组织对全省法院1万名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轮训一遍。&&&&陕西高院以加强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广大法官把握大局、执法办案、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的“大学法、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的要求,今年全省法院法官要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新的司法解释作为学习重点,采取集中培训、邀请法学专家专题讲座、庭审观摩等形式,推广基层法官巡回培训、网络教育等方式,把理论学习和岗位练兵结合起来,提高法律适用能力。广泛开展法官教法官活动,建立青年法官导师制度,通过资深法官言传身教,把积累的审判经验、实践技能传授给年轻法官,全面提升法官司法能力。&&&&据悉,陕西高院今年要正式启动全省法官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建立审判业务部门和法官个人的立体化业绩考核体系,把办案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能力与贡献结合起来。从今年开始,全省三级法院都要建立法官业绩档案,使审判管理与岗位目标考核、奖惩晋升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第1页&&共1页编辑:秦可欣&&&&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人民法院报】最高法院在陕召开外事工作座谈会 - 陕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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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最高法院在陕召开外事工作座谈会发布时间: 08:46:26
&&&&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院外事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就法院外事工作如何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大局进行了探讨。  据了解,多年来陕西高院党组高度重视外事工作,本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围绕大局,创新工作”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及国外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委托我国法院送达法律文书的有关法规、意见和通知》、《外事出访规定》、《关于全省法院涉外案件审理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若干规定》、《关于全省法院涉外案件审理的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多项外事工作规章制度,有效地推进了陕西法院外事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陕西高院被授予2011年度“全省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负责人说,做好法院外事工作,需要各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要建立健全良好的工作机制,要做好相应的经费保障,要保持高层次的外事交流渠道,同时也要多增加横向交流。(记者:朱云峰&通讯员:黄友学)第1页&&共1页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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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记者敲诈勒索被判六年
作者:人民法院报记者 朱云峰 通讯员 成桂芬&& 发布时间: 08:57:41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对原《西北信息报》驻汉中记者站记者何宝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何宝民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02年4月,何宝民到略阳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向所长出示了一篇加盖了西北信息报汉中记者站公章的失实稿件――《略阳县道路运管部门违规收费严重》,该所所长按照何宝民的要求,给付人民币3500元以使该文章不予见报。&&&&同年10月,何宝民又去南郑县烟草公司第八项目部工地,将一篇题为《宁可信其无,不可信其有――汉中市有关部门视城防工程质量如儿戏》的文章交给该项目部经理看,该经理看后说文章不实,何宝民便以登报相要挟。为避免虚假报道的不良影响,第八项目部便在何宝民的暗示下,分两次给他人民币2000元。2003年3月,何宝民又故伎 重演,到市城市建设监察支队以“曝光”要挟,要5万元版面费。为维护单位形象,监察支队研究决定,按何宝民要求给5万元。何宝民出具收据一张,监察支队见无正式收款收据,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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