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租车司机,今年交强险标准保费使用一次,问一下明年保费有影响吗?我入的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南昌出租车年保费最高的已达2万元以上!不但保费比周边城市高,而且只有两家保险公司可选,这是目前南昌市出租车业面临的窘境。
  &我去年出了3次险,理赔金额加在一起才2000元,但今年的保费一下就上涨了几千元。&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去年他的车险保费是1万元不到,今年投保时被告知要交保费13000元,否则保险公司不受理他的保险业务。
  &我去年出了3次险,理赔金额加在一起才2000元,但今年的保费一下就上涨了几千元。&出租车司机张师傅告诉记者,去年他的车险保费是1万元不到,今年投保时被告知要交保费13000元,否则保险公司不受理他的保险业务。
  在张师傅出具的保单上,记者看到除了有交强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保50万元)、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外,还有机动车损失保险,盗抢险,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机动车停驶损失险条款。&后面这几项是今年新加的,我不想保,但保险公司说了如果不保这几项,那就不受理我的业务。&南昌市出租租赁汽车行业协会秘书长徐清林告诉记者,像张师傅这样今年保费大幅上涨的出租车还有很多...「」
  &购买车险,在上一年车辆没有出险的情况下,次年购买车险商业险种一般都有7折优惠,但现在却变成了8折,而且南昌多家保险公司都如此。&南昌市民张先生向本报反映,保险公司车险费用集体&涨价&让他非常不解。这其中是什么原因呢,保险公司调价是否属于违规,19日,记者带着张先生的疑问进行了调查。
  &原本第一年没有出险的情况下,第二年续保可以享7折优惠,而现在忽然改成了8折。&南昌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客服还告诉他,南昌所有保险公司基本都涨了。无奈下,张先生咨询了另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这家客服称,&19日是最后一天7折价,他们公司20日也要涨到8折了&...「」
  为什么保险公司上涨价格,捆绑销售保险,出租车行业还要接受呢?这正是许多出租车司机的疑问。记者了解到,今年南昌市出租租赁汽车行业协会与出租车企业抱团与保险公司谈判,但谈判下来,愿意受理南昌市出租车保险业务的,只有中国人保与中国人寿。&这两个公司也是我们多次沟通,硬拉着他们来承接保险业务的。&徐秘书长告诉记者,因为南昌市出租车出险率太高,保险公司都不愿承接这方面的业务。
  &我们企业自己联系了多家保险公司,没有一家愿意受理我们的业务。&南昌东方旅游汽车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也是逼得没办法,只有选择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
  连日来,记者接到南昌出租车车主的投诉,称出租车商业保险续保时遭遇&怪事&,不但只有两家公司可选择,而且还遭遇商业险捆绑搭售,合计的保费高出上一次保费一倍的价格。出租车车主还称,因为有些车主不满保险公司搭售的行为,遭遇续保难,导致脱保。实际情况如何?《新法制报&交通周刊》记者对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5月22日,南昌市出租车行业协会回应了一些出租车师傅的质疑,称因为出租车行业风险太高,保险公司无利可图,今年只有两家保险公司应标,且减少了原先的20%~30%的折扣率,恢复到了基准费率,因此出现没出险记录的保费也有上涨的情况。而保险公司表示,除交强险退保有规定外,商业险可以自主退保,但出租车退保是全单退保,退保后保险责任终止...「」
  经大连市政府研究批准,5月1日起,大连市出租车起步价由8元/3公里调至10元/3公里。
  据悉,同时调整的还有低速等时费,原规定&前5分钟免收低速等时费,5分钟以后每分钟收取0.30元&调整为&前3分钟免收低速等时费,3分钟以后每分钟收取0.30元;交通高峰时段每分钟收取0.50元&。记者王刚报道
  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将从严管理、专家可上门为行动不便职工鉴定工伤、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可防伪追溯、出租车司机不得挑客&&进入4月,《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等一批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由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制定的《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将于今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各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当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3月25日上午,南京出租车计价器改造正式开始,首批110辆改造完成的出租车已经加入了昨日的晚高峰运营。从此,在南京堵车时间过长的情况下,乘客将会多买单。这个是啥概念?堵个20分钟,大概多花上10块钱。3月25日上午,在南京马群出租车计量检定站,南京发达旅游公司的110辆出租车先后抵达,开始老计价器的升级以及发票的更换。
  10月14日是&世界标准日&,主题是&国际标准推动积极改变&。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正式批准发布35项国家标准,对于市民非常关注的出租车服务,也进行了最新修订,推出《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以全面提升城市客运服务水平。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则是首次制定并发布。
  轻踩按钮,出租车计价器里程就会增加百米,车费也会快速跳升。本报曾多次曝光,但仍有的哥私装这种电子干扰器。21日,福州交通执法人员在火车南站,查到一部车牌号为闽ATC442的出租车,就安装了这种&跑得快&。执法人员说,将按规定,对当事的哥以及车主罚款至少7000元。的士装&跑得快&的猫腻究竟在哪里?21日下午,福州交通执法人员在火车南站查处出租车违章行为。16时10分,一辆车牌号为闽ATC442的出租车缓缓开来,该车亮着空车灯,见到执法人员后,似乎有点犹豫,车速忽快忽慢。执法人员将该车拦下,的哥的从业资格证、服务卡等证件齐全。但执法人员发现,的哥神情慌张。
  近日,首都机场官方网站进行了一项出租车合乘意向调查,超过七成的被调查者愿意与他人合乘出租车,首都机场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扩大调研范围充分研究后,积极推动机场设置出租&合乘&区域,首都机场排长龙等出租的情况也有望得到缓解。记者从首都机场获悉,根据其官方网站进行的一项出租车合乘意向调查显示,36%的参与调查者有过合乘经历,75%的人愿意与其他乘客合乘出租车,在机场等车时间过长是人们选择合乘的主要原因。55%的受访者认为,与陌生人同坐一辆出租车可能有安全风险。53%的受访者称,如果合乘出租车,愿意优先选&首都机场官方APP&,而不是通常的社会专用拼车软件。
  12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公用集团获悉,省内首个出租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服务点将于今年6月底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完工。据了解,截至目前,南昌有5000左右出租车,出租车司机约1万人,但却没有一个专门为出租车及司机提供综合服务的专门场所。随着南昌市出租汽车综合服务中心高新区服务点的开工建设,出租车司机&如厕、停车、休息&等系列难题将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出租车空载空跑给道路交通带来的压力也将相应减少。
据了解,南昌市规划6处选址方案,其中包括城南服务点、朝阳服务点、青山北站服务点、高新区服务点、红谷滩洪都大桥服务点、红谷滩香江路服务点。其中高新区服务点将建设驾驶员培训教育中心、车辆维护保洁中心、生活配套服务中心,设有维修保养区、洗车区、出租汽车座套服务中心、司机餐厅、司机休息室、司机培训室等。功能分区明确,布局合理...「」
  5月11日,记者从南昌市客管处获悉,南昌市出租汽车行业为配合该市开展的交通环境治乱工作,已于5月9日正式成立了企业联合稽查大队,强化日常稽查工作。与此同时,行业面向南昌市民征集对城市客运的合理化建议。据介绍,4月19日开始,南昌市客管处开展了对南昌市出租汽车、公交车综合整治工作。为强化日常稽查工作,5月9日,南昌市正式成立了出租车企业联合稽查大队,该大队由各出租车企业派出人员,在南昌市出租车协会常务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全行业共联合组成八个稽查队,各稽查队实行轮流上路稽查,每天确保2个稽查队上路督促出租车守法经营、规范作业。稽查队重点对洪城客运站,火车南站、徐坊客运站、昌北机场、西客站、八一大桥南桥头、老福山、坛子口、万达沃尔玛等地,对出租车车容车貌、上车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0日内同一问题出现两次以上的出租车司机,可由企业实行处罚,或由市客管处稽查部门进行处理...「」
  据了解,省城5000多辆出租车已有3285辆实施了&油改气&。然而从6月初开始,由于&加气难&,一辆辆出租车在加气站门口排起了长龙。6月18日,记者了解到,为缓解出租车&加气难&,相关单位预计今年下半年开建两座新气站。18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碟子湖大道的加气站,不少出租车司机正在排队加气,但很快该气站便告知排队的出租车司机,气站里的气已加光了。&没办法,我只能去其他气站碰碰运气了。&...「」
  5月29日,南昌市客管处召开&出租汽车新增运力&听证会,消费者、出租车企业、出租车驾驶员以及相关领域专家代表参加听证会并发表自己的意见。记者了解到,南昌计划新增300辆出租车,以缓解打车难的问题。据悉,截止目前,南昌市城区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达30家、出租汽车总量为5153辆,其中个体工商户1000余户;从业人员约计1.9万人。行业年营运总里程达61595.5万公里;年客运总量8160.2万车次;年载客总量18742.2万人次;年营运收入约87198.3万元;日均营运收入达800-900元、日均载客率为65%、日均载客车次65次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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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9341]大江网友:人儿&<font color="#14-06-30 16:54 发表评论:
现在干什么都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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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如何查询交强险保单号真伪-金斧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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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高违规少?上海交强险“双挂钩”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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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强险引发的波澜越来越大,几乎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一股风潮。在上海这一被称为“条件成熟"的城市,交强险新规的出台依然引发了火花。 &&&&7月3日,上海市保监局宣布,在上海市范围内继续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驾驶人的安全行驶记录、违章记录“双挂钩”的费率浮动制度。 &&&&而按照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规定,于日起正式实施的“双挂钩”的交强险,因为“诸多不适”,从今年7月1日起已“收缩”为交强险费率仅与车辆驾驶人的安全行驶记录的“单挂钩”。 &&&&与牌照拍卖并存的上海版“双挂钩”交强险,在一片质疑声中独自前行,引发了多方面关联反应。 &&&&“上海套路”面临抵制压力 &&&&“现实条件限制,中国保监会与公安部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只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7月4日,上海保监局有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但是,中国保监会和公安部没有搞‘一刀切’。已经实践了3年,积累相当经验的上海地区,继续实行‘双挂钩’制度,以期在全国推广。” &&&&“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按保监会公布的全国统一标准执行;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继续沿用上海现行办法。这就是上海交强险‘套路’。”这位人士说。 &&&&他提供的数据显示,从上海推行机动车保险费率浮动的3年实践看,约有44%的投保人两年以上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有40%的投保人3年以上没有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假如我们在执行国家交强险费率浮动制度时,不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挂钩,就会有相当多的投保人不能继续享受费率下浮带来的实惠。”他补充。 &&&&而一保险业内人士则表示,“上海保监会公布的3年实践统计显示,56%和60%的投保人在第二年和第三年发生交通违章。大部分车主的费率都上浮是必然的;投保人能获得多少实惠,交通状况能有多大改善,需要时间检验和进一步调查。” &&&&这位保险业内人士分析,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还是淡薄,大部分车主都有违章记录,一旦将保费与交通违章挂钩,将会出现“奖少罚多”的局面,而交强险因为年轻,在过去的一年里,早就因为“暴利”、“无责赔偿”、“信息不透明”等争议被推到了风口浪尖,如果此时再不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一味按照原来草案实施,无疑会为交强险增加更大的压力。   险企“处罚权”成众矢之的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日前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引人关注。该报告指出,日至日,政府有关部门运用保险机制,每年拿出近1亿元奖励交通记录良好且无理赔记录的投保人。 &&&&不过,很多人质疑,“双挂钩”的巨额“业务”,其执行主体又是谁呢? &&&&“停车违章、闯红灯等,违反的是交通法规,理应由交管部门进行处罚。也就是说,应该都由相应的监管部门来进行惩处,作为一家商业保险公司、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有什么资格来行使行政处罚权?”有分析人士尖锐指出,“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上涨保费可以说是在变相行使处罚权。” &&&&“回顾交强险颁布以来的种种争论,主要争论依然集中在有关费率浮动,关于‘不赢不亏’的利益分配,”7月7日,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陈峰律师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交强险作为我国目前商业体系中唯一一个强制性要求投保的项目,受到多方关注是很正常的现象。交强险目前尚处于‘襁褓’期,与国外拥有成熟的‘汽车文明’的众多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体制、监督与操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这样‘险企’操作的空间十分巨大。” &&&&而上海恒量保险分估有限公司张秦总经理则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在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以及根据我国现阶段的机动车发展情况制订符合我国国情的规定远比借鉴国外先进技术或者直接采用有效地多。“在这一点上,上海的‘双挂钩’制度是一个值得尝试的举措。不过双挂钩制度到底能否确定由投保人、行人、保险公司三点确定的平面上到底盈利在哪方,还要看具体的数据显示和未来几年的发展,目前很难下定论。” &&&&技术“空白地段” &&&&专家表示,交强险的进一步完善需要信息共享机制。业内人士分析,“双挂钩”操作的根本是在于要建立一个车险信息共享平台,也就是交警部门的信息能否与保险公司信息共享,这个直接关系到浮动费率实施中的公平问题,也直接涉及到广大车主心心念念的信息透明化公开化。国务院《条例》第九条规定,保监会、公安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有关交强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共享机制。 &&&&而目前,上海、北京、浙江、大连等7个省市建立了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其他省市的联合信息平台也正在积极建设中。《条例》没有把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一个挂钩的内容,主要原因是充分考虑了联合信息平台尚不成熟的实际情况。 &&&&同时,保险专家指出,交强险费率的厘定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有关,但与交通违法行为无关。上海保监局坚持将交通违法行为与交强险浮动费率挂钩“显然不符合交强险费率厘定标准”。 &&&&业内人士分析说,事实上,交强险的费率厘定过程就是对被保险人的潜在损失进行预测的过程。预测所依据的信息越多,结果会越准确。“厘定标准”也相当复杂,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预测被保险人潜在损失的重要信息,目前看,双挂钩的技术空白依然很大。 &&&&执法“重复” &&&&“交强险这样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会有助于交强险向更良性的轨道发展,现在争议之所以很多,也因为缺少法律依据。”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说。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由于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高度相关的,所以保监会的草案中所使用的方法会导致重复性惩罚或不合理的奖励。上海目前使用的费率浮动办法虽然避免了保监会草案中所存在的类似问题,但由于事故调整系数和交通违法调整系数是孤立确定的,没有考虑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仍然存在内在的逻辑矛盾。 &&&&“根据上海目前的费率浮动办法,如果投保人在上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费率要下浮,同时,如果该投保人在上年发生了交通违法行为,费率要上浮。这就意味着该办法对投保人的风险判断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因为投保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将其判定为低风险,应该下浮费率,另一方面又因为投保人发生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其判定为高风险,应该上浮费率,自相矛盾。”他表示,事实上,由于交通事故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高度相关的,因此在确定它们的浮动比率时不能孤立进行。换言之,只有当投保人既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没有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才能下浮费率,而当投保人发生了交通事故或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时,都应该上浮费率。这样就可以避免出现自相矛盾的结果。 &&&&“如果仅仅强调费率浮动的目标是为了促进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那么根据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对费率进行浮动就会涉嫌重复执法,因为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为什么还要通过提高保费的方式进行二次处罚呢?”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志宏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如果说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太轻,还不足以唤醒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为何不直接提高处罚标准呢?更何况通过费率浮动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极不公平的。试想两个驾驶人都因为闯了一次红灯而将其费率上浮10%,如果这两个驾驶人的基础保费相差悬殊,10%的费率上浮所对应的保费增长也会很不相同,这种处罚公平吗?” &&&&保险实际价值“缩水” &&&&“现行的费率浮动办法仅仅根据投保人在过去一年的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费率上浮,这从精算学的角度看,浮动结果缺乏可信度,因为一个投保人在过去一年的经验数据实在太少。”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风险管理与精算学教授孟生旺指出,“另一方面,这种浮动会使得某些投保人的保费很不稳定,破坏了保险的实际价值。众所周知,对于投保人而言,保险的价值在于通过支付确定的保险费而把不确定的潜在损失转移给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支付的保费波动过于剧烈,保险的实际价值就会受到损害。” &&&&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鉴于国际经验,在对投保人的费率进行调整时,最好使用其过去五年的损失经验,这样的浮动结果不仅具有较高的可信度,而且可以避免费率的剧烈波动。 &&&&“对于保监会此次新费率计算的出台,我们还是很意外的,能够把我们关注的问题在条例上做调整,我感到很高兴。其实我们也是能够理解国家的政策的,只要问题说清楚了,我们还是会积极履行义务,遵守有关规定的。”一位出租车司机很肯定地这样告诉记者。 &&&&对于大部分驾驶员来说,在交强险出台的一年多来,太多负面消息让他们对这个规定有过抵触和不解,一年多来围绕在交强险周围的纷争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众多驾车族对于条例态度的风向标。新费率浮动方案的实施,给了这些驾车族一个明确的态度。毕竟,对于保监会和投保人,两者本就没有利益纠纷。 &&&&资料   “双挂钩”怎么挂? &&&&根据现行办法,交强险全国办法保费最大上浮幅度30%,最大下浮幅度30%。上海新办法中,保费最大上浮幅度100%,最大下浮幅度40%,其计算公式是:实际保费=基准保费×(1+事故调整系数+交通违法调整系数)。 &&&&“按照上海市交强险办法,驾驶人上一年度仅仅发生了一次责任事故,则其费率不浮动;如果驾驶人上一年度发生了两次甚至更多的有责任交通事故,都是上浮10%的费率;如果驾驶人还发生了有责任死亡事故,则要上浮30%的费率。”7月3日,上海大华汽车服务公司董事长吴桂明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7月2日,上海市保监局称,对于上浮的计算,主要以有责任事故的次数作为计算因子,取消了原办法中以赔款金额也作为计算因子的做法,但增加了有责死亡事故。同时改变了原办法中因子累加的办法,而采取因子最大值法。 &&&&“虽然驾驶人在发生了有责任死亡事故的同时,还发生了两次以上的有责任交通事故,依然是上浮30%的费率,而不是40%。二是对于下浮的计算,依然与原办法一样。每一年没有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就给予10%的无赔款优待,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上海保监局。 &&&&而关于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制度则是继续沿用了上海现行的做法。一是对于上浮的计算,如果发生了10次及以上交通违法,费率上浮15%;如果发生了一次公安部门认定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有闯红灯、酒后开车、无证驾驶、逆行、超速、超载、安全装置不达标七类,就要按规定计算上浮因子,因子之间相互累加,但最高上浮比率不超过70%。二是对于下浮的计算,上一年度未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费率下浮10%,不按年度累加。(记者 张俊才)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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