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型ic卡清算资金给我转账当事人有哪些

  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都有谁
  由于我国破产立法起步较晚,实践经验少,审判机关审理此类案件数量早期较少,仅是近几年有所增加。现行的整个破产程序方面,还存在一些值得探究的问题。
  法律咨询:提出破产申请的当事人都有谁
  法帮网律师回答:
  1、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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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哪些属 于票据基本当事人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哪些属 于票据基本当事人
A,签发支票的单位。
B,签发支票的个人,
C,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此题为多选题
提问者采纳
出票人的开户银行为什么对?
那我问你,你自己签发的支票,你是出票人,收票人不也到你开户银行拿钱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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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原标题:税总与央行签署合作备忘录 惩戒“黑名单”当事人进入实际操作
  法制网北京12月10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该局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签署《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交换利用合作备忘录》,此举旨在实现重大税收违法信息与个人金融信贷信息实时交换,标志着税务惩戒“黑名单”当事人进入实际操作。  据悉,《合作备忘录》中的信息交换对象是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当事人信息,主要包括法人相关信息、自然人相关信息、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相关信息、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行政处理处罚情况等。  《合作备忘录》中明确,税务机关定期将以上信息交换给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将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将其整合至当事人的信用档案中,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查询服务,向商业银行等授信机构实时发送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当事人名单信息。金融机构在对这些当事人融资授信时,应参考使用信用报告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审慎处理,以防范金融风险。  在信息交换方式上,实施专线传送方式,由税务机关按季向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信息,征信中心负责将税务机关提供的信息导入征信系统。同时信息交换采取动态管理方式,按照《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2年的,从税务机关公布栏中撤出,相关失信记录在后台予以保存。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或者解除惩戒措施。  据了解,今年7月份,税务总局发布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从今年10月份起,各级税务机关按季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俗称“黑名单”),并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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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出退伙申请是否需要清算
日,申请人桑某、被申请人舒某、林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一份,约定申请人桑某、被申请人舒某、林某各投资20万元,成立华源织布厂,并以舒某为个体工商户登记。日,二被申请人将华源纺织厂承包给华丽纺织有限公司经营,收取承包费4万元并未入帐,以
  日,申请人桑某、被申请人舒某、林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一份,约定申请人桑某、被申请人舒某、林某各投资20万元,成立华源织布厂,并以舒某为个体工商户登记。日,二被申请人将华源纺织厂承包给华丽纺织有限公司经营,收取承包费4万元并未入帐,以自己出具的白纸条冲帐。
  为此申请人提起仲裁,请求:1、判准申请人;2、判令二被申请人退还申请人投资款20万元;3、本案仲裁费用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分歧】
  就当事人请求退伙是否需要进行清算以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还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的有关退伙规定,审判人员各持己见。
  第一种意见:华源织布厂,是以舒某为个体工商户登记开始经营,形成个人合伙关系。申请人、被申请人应按协议的规定,在退伙或散伙时,应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52条“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规定进行处理。申请人退伙的原因,是两被申请人的过错,申请人放弃合伙期间的利益所得,只是请求退回自己的原始股额,并不与法相悖,应该予以支持;
  第二种意见:本案虽然当事人(合伙人)是以舒某为个体工商户登记开始经营,但实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调整范围的。在当事人提出退伙时,应该依据该规定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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