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机合作社能向银行贷款有贴息吗

您现在的位置:
盘锦市农机局召开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奖励和贷款贴息项目落实工作会议
日期: 14:25
来源:盘锦市农机局
点击次数:
下载文件:&&
  为了调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盘锦市农机局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奖励和贷款贴息资金使用落实会议。盘锦市农机局纪检组长、法规科、县(区)农机主管部门领导及股长参加了会议。会议首先传达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2012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购置奖励和贷款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盘锦市农机局法规科祥细讲解了辽宁省2012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购置奖励和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扶持条件、扶持政策和标准及项目申报与审核拨付资金等事项。盘锦市农机局纪检组长秦守新要求:一、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贴工作,抓紧落实,按时上报,召开专门会议,落实责任,使终牢记为百姓做事的原则,把此项工作做好,严把质量关;二、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后检查验收等监督和管理工作,涉及项目资金所购农业机械三年内不得转卖。对于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和违规倒卖机具等行为的项目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单位资格,追回项目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字体:&&&&
您最近浏览的新闻浙新办[2008]36号  新闻热线:2269999
您当前所在位置:
我区启动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工作工作主体有变化 贴息率有所提高
【摘要】今年继续对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且信用良好的规模种粮主体实行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凡符合贴息条件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皆可申请贷款,由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贴息
  近期,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邮储银行浙江省分行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生产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继续对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且信用良好的规模种粮主体实行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凡符合贴息条件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皆可申请贷款,由省财政按3%的贴息率给予贴息。
  据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站长郭金伟介绍,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扶持政策已实施多年,与往年有所不同,今年该工作由原先的指定银行转为区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细则的制订,符合贷款条件的规模种粮主体在向银行还清贷款后,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可贷款贴息银行除定海海洋农商银行外,还新增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给农户更多的选择。此外,贷款的贴息率也有所提高,贴息资金每年结算一次,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审核完毕后,贷款资金即可发放。对已还清的贷款并经审核符合贴息条件的,由区财政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至借款人。目前,我区种植粮食作物面积达到20亩(含)以上的规模种粮主体基本都符合贷款贴息条件。
  新政策受到了不少农户的欢迎。岑港烟墩的官新是舟山龙荫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社长,在得知这一政策后,官新便向定海海洋农商银行岑港支行申请了贷款,打算贷款用于土地租金,购买农资、机具,小型生产设施建设等。&对农户来说是非常好的,我们资金压力就减少了。&官新说,贷款后他马上就开始育秧、育苗操作。而双桥街道种粮大户龚惠年此次也准备贷款20万用于水稻种植。为此,他还算了一笔账。&一般在银行贷的利息是6厘7,享受今年的政策,那我付的利息4厘不到就够了,很好的。&
  近年来,我区加快推进&特色、精品、高效&的海岛现代农业建设,政府通过推广农业保险、农机购置补贴等多种惠农政策,促进农业的发展。粮食生产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进一步优化,对我区农户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解决融资困难等方面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也将带动全区农业的先进技术推广,促进我区农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区农林等部门目前正在向我区农户广泛宣传该政策。据统计,目前我区符合贴息条件的规模种粮主体登记在册的约有140户,已有不少农户在积极申请。
标签:贷款贴息责任编辑:应海玲 初审编辑:林晓燕
手机微信扫一扫
关注定海山微信
这里有你想了解的定海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宣传部主管 舟山市定海区新闻中心主办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36号 浙ICP备号【字体: |
&&&&来源:辽宁日报 &  &我的养殖场能够有今天,多亏了辽东农商银行的大力支持!从第一笔3万元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到现在又帮我解决了180万元流动资金的大额资金融资难题,全靠辽东农商银行。&6月1日,看着发展壮大中的养殖场,辽阳县柳壕镇养猪大户郭兰英动情地讲述,&这些年,在辽东农商银行的支持下,我的养猪场规模不断扩大,于是投资700余万元新建了6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养殖场,但流动资金缺口也随着养殖规模的增长不断增加。当我向各家银行申请融资时,因没有有效抵押均被拒之门外。最后,还是辽东农商银行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地上固定农业设施的抵押方式帮我解了燃眉之急。&&
  郭兰英的经历只是辽东农商银行支农惠农的一个缩影。&
  组建于2013年7月的辽东农商银行,作为辽阳市首家农村商业银行,切实担当起支农主力军的责任,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各项贷款余额达到71.6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59.2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2.7%,较农商行成立前翻了一番,连续5年实现支农投放两个&不低于&目标,市场份额、支农力度连续9年居辽阳县各银行机构首位。&
  辽东农商银行通过持续的资金、科技投入,实现了全县由山区到平原242个自然村100%覆盖以及24小时自助服务。全县50万农民足不出村即可领取新农保、粮补、退耕还林补贴、农村低保金等40多个款项资金。&
  不出村、零收费、无风险,极大地改善了边远农村地区的支付环境,构建了惠农、利农、助农的绿色通道,真正打通了中央惠农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维持简单再生产所需的小额贷款已基本得到满足,传统的信贷产品满足不了新时期农民的多元化需求,农民大额贷款因抵押担保不足而形成贷款难问题普遍存在。辽东农商银行针对这一现状,在延伸、拓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担保、联保贷款方式的基础上,以创新支农贷款产品为抓手,着力解决农民大额贷款需求,促进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
  创新&可移动大棚抵押贷款&产品,实现&公司+农户&的完美组合,解决设施农业大额贷款难题。产品创新受益最大的是亚新公司所在地刘二堡镇前杜村。辽东农商银行通过&可移动大棚抵押贷款&产品和&公司+农户&操作模式,帮助前杜村建起大棚草莓万亩连片设施农业园区,现已建成大棚4500栋,支持和发展设施农业1.5万亩,重点支持的 &甜查理草莓&品种2014年被中国园艺协会评为金奖。2014年,前杜村农业总产值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3.5万元。&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推动外部信用评级,合作社规范化程度和竞争力明显提高。目前,辽东农商银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贷款1.3亿元。农商行成立以来,累计投放合作社贷款近3亿元,惠及农户2676户,累计支持合作社125家。仅2014年,所支持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就实现利润1.5亿元,社员农户户均增收2万元。&
  深化农户联保贷款服务功能,升级推广&专业农户联保贷款&产品,带动&一村一品&块状行业发展。截至目前,该行累计发放&专业农户联保贷款&近4亿元,累计受益农户达1200户,带动产值10亿元。重点支持小北河镇袜业针织贷款8000余万元,支持工商户162家,遍布19个村,支持购入全自动电脑袜机7000台,小北河当地袜业针织年产量7亿双,产值达8亿元,安排剩余劳动力7000人。&
  寻求银担业务合作,创新&种粮乐&贷款产品,促进农村粮食规模化经营。产品创新以来,累计发放贷款2000万元,支持流转土地3万亩,计划年内新增15家种粮大户贷款3000万元,支持土地流转6万亩。&
  依托&农机补贴&新政策,推出&农机具购置贷款产品&,激活农业机械化市场活力。目前,辽东农商银行农机具贷款累计发放2900万元,农机大户130余户受益。&
  注重加强与政府合作,多款民生信贷产品促农民创业增收。开办扶贫贴息贷款产品,贷款累放2.5亿元,带动山区种植业、养殖业及林下经济发展,帮助1.2万名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开办&妇女小额贴息贷款&产品,累放农村妇女小额担保贷款817户、金额4100万元,贷款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服务、小型加工等微利项目。&
【字体: |
【相关信息】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联系电话:024-&&&&&&&& E-mail:&&&&&&& 辽ICP备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中国农经信息网
欢迎您进入中国农经信息网站!"替党和政府分忧,为农民群众解难"希望全国的农经人都能为农经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欢迎注册,欢迎投稿!
按文章标题
按文章作者
双击自动滚屏
文字颜色黑色白色红色灰色绿色蓝色青色黄色
背景颜色白色黑色粉红灰色绿色蓝色青色综色
字体大小9 pt10 pt12 pt14 pt16 pt19 pt
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山西省林业厅山西省农机局山西省水利厅山西省金融办关于印发《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表日期:日&&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作者:山西省农业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本页面已被访问 3018 次
&&&&&&&&&&&&&&&&&&&&&&&&&&&&&&&&&&&&&&&&&&&&&&&&&&& 晋农加工发 [2012]6号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县有关部门:&&& 现将《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以下简称支撑项目)贷款贴息管理,通过财政贴息的引导作用,吸引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和民间其它资金的投入,扶持龙头企业项目建设,做大做强我省特色现代农业,以产业翻番带动农民收入翻番。根据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关于推进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晋农办发〔2012〕5号)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支撑项目原则上是指符合《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涉农科技园区等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是指国家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提供的贷款,包括项目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设备购买、开发并生产新产品等用途的固定资产贷款。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贴息,是指各级政府筹集的用于支撑项目建设单位贷款的贴息资金。  第五条& 按照“政策倾斜、整合资金、统筹安排”的指导思想,坚持“资金随着产业走、性质不变、管理部门不变”的原则,省、市、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撑项目贷款贴息。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六条& 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省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重大项目审批等事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审核、统筹协调省农业、扶贫部门贷款贴息初审意见;对多头申报、重复申报情况核查。  第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财政贴息资金;会同农业、扶贫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各级农业、扶贫部门根据《指导目录》,负责支撑项目贴息的申报、审核、汇总等工作。  第九条& 省扶贫部门负责省新阶段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属于21个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区域的大同县的支撑项目贴息工作。  第十条& 省金融办负责组织协调全省银行支持支撑项目建设;组织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及各市县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支撑项目提供担保;对申报项目贷款贴息的资料进行审核把关。  第十一条& 省属企业主管部门、市县农业、扶贫部门负责对上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  第三章 贴息及贴息承诺对象、范围及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贴息对象为“513”工程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扶贫龙头企业所承担的在建支撑项目贷款。兼顾投资额度大、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广阔的资源型转产企业和招商引资企业等经营主体实施的、符合支撑项目指导目录的在建项目贷款。拟建支撑项目予以贴息承诺。  第十三条& 贷款贴息范围为贴息对象在会计年度内取得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贴息条件的贷款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发生的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项目单位在多个地区实施的支撑项目按照项目建设地性质归口申报扶持。在贫困县之外取得的贷款,用于贫困县支撑项目建设的,可通过贫困县扶贫办申报扶持。  第十五条& 依据贷款合同期限计算贴息期,生产性固定资产贷款原则上贴息期为1年。跨年度贷款,项目单位可在下一会计年度申请连续贴息,最长不超过2年。  第十六条& 项目贴息率(省、市、县合并计算)原则上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年度具体贴息率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基准利率、年度贴息资金额度和建设项目贷款落实情况等因素提出具体意见,报联席会议审定。  第十七条& 贷款贴息原则上执行省、市、县1:1:1比例。按照“大项目大贴、好项目快贴”的要求,省里集中资金重点扶持对产业发展起到骨干带动作用的项目;其他规模较小、成长性好的项目主要由市县贴息扶持。对特殊重大支撑项目、属于高科技或填补、强化产业链关键环节的项目以及贫困地区支撑项目贷款贴息可适当调整省、市、县贴息比例,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具体意见,报联席会议审定。  第十八条& 通过非金融机构借贷的其他资金用于支撑项目,经省金融办认定为有效借贷资金的,视同银行贷款,可参照本办法予以贴息。  第十九条& 对项目单位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贷款合同、资金到账凭证、计息单等资料不全,不予贴息。  第四章 申报及审定  第二十条&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省农业、扶贫部门根据本系统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印发本部门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在农业、扶贫等部门多头申报。  第二十一条& 项目单位向所在地的农业或扶贫部门提出贷款贴息或贴息承诺申请。农业和扶贫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以正式文件对口逐级上报。市县配套贴息的项目,须经市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市县政府或财政部门出具贴息承诺书并同时上报。  省属企业向其主管部门提出贷款贴息或贴息承诺申请,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以正式文件向省农业或扶贫部门提出贴息申请或贴息承诺申请。  第二十二条& 项目单位申请贷款贴息,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项目贷款贴息申报书及附表。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项目基本情况、贴息资金申请表、贴息项目汇总表等内容;  (二)信贷资料。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合同副本、贷款到账凭证、利息结算清单以及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通过非金融机构获得的借贷资金需提供借贷合同、合同公证书、银行出具的资金转账凭证、按合同约定的偿还借款本息凭证等。同时相关银行或非金融机构要出具有关资料真实性证明。  第二十三条& 项目单位申请贴息承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贴息承诺申报书。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经营状况、项目基本情况、拟贷款额等内容;  (二)地方贴息承诺函;  (三)拟建项目还需提供由乙级以上专业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  第二十四条& 项目所在地农业、扶贫部门负责对项目单位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现场考察。  第二十五条& 省农业、扶贫部门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项目贴息承诺和贴息申报资料,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复核意见。  第二十六条& 属于贴息承诺的,省农业、扶贫部门编制贴息承诺资金报告,经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由省农业、扶贫部门发放贴息承诺书,由省金融办会同省农业、扶贫部门协调企业、银行、担保公司落实贷款。项目贷款资金落实后,项目单位按照上述程序申报贴息扶持。  第二十七条& 属于贴息的,由省农业、扶贫部门编制省级财政贴息资金核定汇总表和贴息资金使用计划报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后,省财政部门下达贴息资金预算指标。贴息资金可以直接拨付银行或企业。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省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建立贴息项目库,进行跟踪管理,对贴息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市县农业、扶贫部门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部门。省农业、扶贫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凡以虚报、伪造、篡改申报材料等手段套取贴息资金和截留、挤占、挪用贴息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项目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省农业综合开发、林业、水利、农机等部门的农业产业化贴息资金优先用于支撑项目的贴息。  第三十一条& 项目贴息过程中重要事项以及其他特殊事项,由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发表人:SXZYFZ
发表人邮件:发表时间: 10:19:00
我公司种了好多树,现在有什么贴息吗?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200)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农机专业合作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