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广东凉茶店加盟需要通过药品监管局吗

市面上的凉茶无标准无监管 千万不能当药喝_漳州新闻_福建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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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上的凉茶无标准无监管 千万不能当药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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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海峡导报
5元一杯特效凉茶卖得欢
  热感茶、润肺茶、特效化痰茶、特效口腔茶&&新华西路附近一家凉茶店销售的凉茶品种可谓五花八门,根据店里菜单的描述,一杯5元钱的&&特效化痰茶&就具备&止咳化痰、解百毒&的疗效,而&热感茶&则可以针对&&怕冷、头痛、骨痛、四肢酸痛乏力&等症状。
  店里的销售人员说,这些凉茶都是用野生中草药熬制的,对于治疗&&感冒、上火&有很好的效果,熬制的配方是他们公司的&秘方&。销售人员说,有些老客户因为身体不舒服,还会特意跑过来买凉茶。
  导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一些专门销售凉茶的店铺,一些药店也会出售制作、包装好的凉茶,不少包装密封好的凉茶其保质期竟达半年之久。
民间配方成分标准都不同
  据了解,目前漳州市面上的凉茶基本上都是&民间配方&,由多种草药熬制而成,但草药的搭配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袋装凉茶会写明所含材料,但很多现场饮用的凉茶,是没有配方说明的。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大多数凉茶店经营者的药茶配方是老一辈传下来的,这些配方是否有药理上的矛盾,都未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该业内人士还透露,有一些凉茶经营者,为了防止凉茶变质,违规在凉茶中随意加入防腐剂,还有的违规加入退烧、止咳、抗生素等西药。
部门监管都说不归自个管
  针对市面上凉茶的&各自为准&,导报记者先后联系了漳州市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以及卫生局等多个部门,但这几个部门都表示:凉茶这一块不属于他们的监管范围,没有相关监管的依据。
  漳州市工商局注册科工作人员表示,经营凉茶需要办理营业执照,但对于凉茶制作、产品质量方面的监管,应该属于质监部门管。而市质监局工作人员说,&凉茶的流通属于工商,店面应该归卫生部门管。&
  市卫生局方面却表示,经营凉茶店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但其产品应归属于食品卫生范畴,应由食品药品监管局来监管,除非是消费者饮用凉茶过程中出现身体不适,则可以拿到卫生部门检测。不过,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凉茶不属于他们监管。
空腹不能喝凉茶
  漳州市医院一位医生提醒,市民不要把凉茶当药喝,市面上很多凉茶铺出售的凉茶质量&参差不齐&,而且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喝凉茶。平时喝凉茶还要注意:不能在生病体虚的时候饮用,空腹也不能饮用。此外,最好不要到卫生条件差的凉茶摊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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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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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的通知
食药监械管〔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检验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现予印发,自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日                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开展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工作规定  一、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产品技术要求进行预评价,应当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  (一)产品技术要求中性能指标的完整性与适用性;检验方法是否可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是否与检验要求相适应。  (二)依据现行强制性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验的,所用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完整性,所用标准与产品的适宜性,所用条款的适用性。  (三)如检验内容涉及引用中国药典的相关内容,其引用的完整性、适宜性和适用性。  二、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应当将预评价中发现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存在的问题及其他相关问题记录在《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意见》(见附件)中,并将预评价意见向注册申请人反馈。  三、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在填写预评价意见时,应当根据评价内容的不同,分别在对应的栏目中填写,并出具综合评价意见。对于在注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产品技术要求的问题,如检验机构认为有必要,可在预评价意见中予以说明。  四、经过预评价的产品技术要求和预评价意见应当加盖与医疗器械检验报告相同印章,随检验报告一同出具给注册申请人。  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意见   索 引 号 &13-00196
信息分类 & / 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 通知
发布机构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
信息名称 &省食安办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食安办〔2013〕18号 关 键 词 &
省食安办 省卫生厅 省工商局省质监局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食安办〔2013〕18号
各市食安办、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食安办、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苏办〔2013〕24号)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政办发〔2013〕167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化妆品生产监管职责,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管处整合并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构划转工作已经完成,自2013年10月10日起,上述监管职责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鉴于市、县机构改革工作正在进行中,为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有关监管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机构改革期间,各地食安办、卫生、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继续按原职责承担相应的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保证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监管职责履行到位。各级食安办要充分发挥好监督、指导、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协调机制,保证监管工作体系有效运转、各监管环节无缝衔接。  二、省食安办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各地食安办、卫生、工商、质监部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有序推进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在地方机构改革完成前,有关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和化妆品生产监管的工作部署,由省食安办或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直接向各地食安办、卫生、工商、质监部门行文,必要时与省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联合行文。  三、地方机构改革到位前,各监管部门原制定的各类食品药品监管制度继续执行,各类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督检查等工作仍按原有规定开展。原各监管部门负责颁发的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继续有效,到期的按有关规定换发。各类批件、证书等暂沿用原有格式,所使用的业务印章和文本格式暂不改变,办理程序暂不改变。国家和省对有关规定作出变更或调整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自2013年10月10日起,省级有关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化妆品生产监管方面的投诉举报和信访等事项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对12331食品药品咨询投诉举报热线受理的涉及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根据事权划分,由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转送同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应认真办理并按规定时限反馈。地方机构改革期间,各地相关投诉举报和信访事项仍由原监管部门负责办理,各有关部门12320、12365、12315、12331等咨询投诉举报热线仍按原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机构改革到位后有关工作随职能划转进行交接。  五、各地食安办、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报送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按照既定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报送当地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强化舆情监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依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各地食安办、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确保机构改革期间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要严格执行有关编制、人事、财经纪律,毫不放松地抓好改革过渡期间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省卫生厅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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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
  为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3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投诉举报中心组织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主要通过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4个渠道,受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5类产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4个环节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全面履行受理、转办、跟踪、协调、汇总、分析、处理、反馈8项职能任务。投诉举报机构目前接收的信息主要包括咨询类和投诉举报类。
  12331投诉举报电话作为接收公众投诉举报的主渠道,目前在国家总局和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全部开通。2013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12331电话接收投诉举报达212394件,占各渠道投诉举报总量的82%。各地还将于今年年底全部开通12331投诉举报网站。
  近年来,投诉举报已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最重要的案源渠道。各地查处的违法案件中,有40%的药品案件、70%的食品案件来源于投诉举报线索。仅2013年,破获案件案值过千万的就有30余件是通过投诉举报取得的线索,这些案件的侦破,有力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在2013年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专项行动,以及今年开展的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中,各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提供了大量案源线索,在专项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公众“四品一械”的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生产、流通领域,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无证生产、夸大宣传、制售假劣产品、非法寄递等。违法经营,特别是网络售假是药品、医疗器械领域集中反映的问题。此外,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非法添加问题较为突出。公众对“四品一械”咨询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何查询产品注册信息、如何正确选购产品、网络销售产品是否合法等问题。针对宣传活动,总局投诉举报中心已总结梳理出公众咨询最多的十大问题,制作了科学宣传资料。
  对于公众咨询类问题,投诉举报机构一般会即时答复;对公众投诉举报,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一般在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不超过90日办结。对于通过电话、信件和走访渠道投诉举报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投诉举报人留下联系方式,向其反馈办理结果;通过网络投诉举报的,投诉举报人可通过系统自动生成的查询码登录12331网站查询受理情况、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
  为进一步提升12331服务品质,提高12331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知名度,国家总局还将开展投诉举报中心记者开放日、利用网络开展十大问题科普图解宣传、中国医药报专访报道、12331进社区等活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共同打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品牌。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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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镇召开凉茶店监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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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街镇召开凉茶店监管工作会议&
为了更好地开展凉茶店的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全镇凉茶店的经营行为,保障凉茶店的食品安全,去年12月份,厚街镇监督站通过各社区餐饮服务监督小组对镇内的凉茶店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深入掌握厚街镇内凉茶店的情况。在此基础上,3月29日下午,厚街镇食品药品监督站组织全镇30多家凉茶店负责人召开了&厚街镇凉茶店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先由林志坤副站长解读《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凉茶店管理暂行办法》,林志坤按照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向消费者提供凉茶及相关服务和通过集中采购现场分装销售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凉茶及餐饮服务等2种凉茶经营类型,详细讲解了凉茶店的许可现场核查要求和日常监督管理规定。随后,李惠光站长对凉茶店的许可和日常监管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一是相关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狠抓落实,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及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各凉茶店要在10天内提交《设计审查申请书》,通过设计审查后30天内完成整改。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管理,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各凉茶店法人(负责人)作为凉茶店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凉茶店的日常管理,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要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要落实原材料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和化学药品。最后,李惠光站长现场解答了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会上,要求各凉茶店负责人签收《申办餐饮服务许可告知书》,同时还向与会人员发放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让各凉茶店负责人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从而进一步提升凉茶行业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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