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合伙协议一个投资人一个创始人该怎分配股权合理?

几个朋友合伙创业,如何分配股权?假设一个负责内容,一个负责技术,一个负责销售,大家的资历又差不多按票数排序44 个回答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副总裁,美国中经合集团/创新工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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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始人股权分配的技术性问题大家有所讨论。一个问题:有的团队非常注意这些分配股权要素,事后依然出现了分崩离析;有的团队是拍脑袋决定的股权分配,但是一直团结到胜利的最后一刻。为什么?这些技术性因素不是全部,甚至是次要的。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团队分配股权,根本上讲是要让创始人在分配和讨论的过程中,从心眼里感觉到合理、公平,从而事后甚至是忘掉这个分配而集中精力做公司。这是最核心的,也是创始人容易忽略的。因此提一个醒,再复杂、全面的股权分配分析框架和模型显然有助于各方达成共识,但是绝对无法替代信任的建立。希望创始人能够开诚布公的谈论自己的想法和期望,任何想法都是合理的,只要赢得你创业兄弟的由衷认可。-------------------写到这,多说两句。股权分配的本质牵扯到两个根本性问题:一个是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一个是获取更多资源让公司成功,从而创始人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让有能力的人来帮你,包括找有实力创始人和投资人)。绝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一个创业公司的创始人,保持控制力和获得经济回报难以两全其美。因为一个初创公司需要获得外部资源来创造价值,而获取外部资源通常要求创始人削弱其控制力(例如,不做CEO,让别人加入董事会)。教我创业学的教授Noam Wasserman研究了457个技术型企业,做了一个有关创始人困境的很有价值的研究。(创始人(们)需要坦诚面对自己,回答自己创业的原动力到底是什么。是获得巨大经济回报?还是按自己的意愿做事情?没有对错,只有是否忠于自己。答案清晰,就更容易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两个都想要 (也没有错),反而最后容易一个也没得到。回到最初的问题,只有创始人坦诚面对自己的驱动力和欲望,和你挥洒青春共奋斗的创业团队才能容易建立稳固的信任。-----------------------------------非常重要的一点,想起来。看到没有人讨论,加在这里。股权划分完了,必须要有相应的股权兑现约定 Vesting,否则股权的分配没有意义。这是说,股权按照创始人在公司工作的年数/月数,逐步兑现给创始人。道理很简单,创业公司是做出来的,做了:应该给的股权给你。不做:应该给的不能给,因为要留给真正做的人。一般的做法是按照4~5年兑现。比方说,工作满第一年后兑现25%,然后可以按照每月兑现2%。这是对创业公司和团队自身的保护。谁也没办法保证,几个创始人会一起做5~7年。事实上,绝大多数情况是某个(些)创始人由于各种原因会离开。不想看到的情景是,2个创始人辛苦了5年,终于做出了成绩。而一个干了3周就离开的原创始人,5年后回来说公司25%是属于他的。这个事容易忽略。如果股权已经分配好,忘了谈这个事情,大家必须坐到一块,加上股权兑现的约定。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和知乎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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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兴的互联网企业创业时,共同创始人之间的股份分配,大多数时候并不是按照出资额、技术和智慧成果来进行权衡的。出资额:在天使投资和创投机构比较密集的科技业,大量的创业项目是从一开始就拿到投资的,创始人几乎没有放钱进去,或者即使放也是名义上的非常少一点点钱。技术:互联网业是一个创新频度高、小企业成长快的行业,同时互联网技术的演进速度也是非常迅速的,互联网技术的门槛,与硬件为主导的传统科技业相比,是日益降低的。因此随着互联网公司的不断涌现,独有的技术专利和技术机密在互联网行业越来越难形成竞争的门槛。智慧成果:互联网业是一个拼进化速度的行业,因此一个绝佳的创意或既有的智慧成果,如果没有配上强大的执行力和自我更新能力,是很容易死得很惨的。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共同创始人之间,影响股权分配比例的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经验和资历的丰富度。设想:十年从业经验、有过创业背景的 A 和在大公司工作了四年的 B 共同创业。对公司未来成长的贡献。设想:一个偏渠道运营、技术门槛不高的互联网公司,有商务推广背景的 A 和有技术背景的 B 共同创业。获取资源的能力。设想:与大量业内优秀人才交好、熟悉产业上下游各环节,容易获得风投机构信任的 A,和一直埋头苦干、鲜少抬头看路的 B 共同创业。对产品/用户/市场的精通和了解。设想:一个做互联网消费级产品的公司,有在腾讯四年的负责核心产品运营经验的 A,和有在外包公司六年的项目管理经验的 B 共同创业。热情、专注、坚定的程度。设想:疯狂地花时间去思考/研究/打磨/优化产品、即使全世界的人都怀疑他也能坚持下去的 A,和想法不多、但容易被鼓动、执行力超强的 B 共同创业。人格魅力、领导力。设想:A 和 B 共同创业,谁更能吸引人才加入、鼓动团队的士气、给大家持续注入愿景和理想、即使在最艰苦的时候也能保持团队的凝聚力。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广告位继续招租啊,要租的请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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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答案虽然好,但是不适合初次创业。首次创业,早期的时候,股份是不值钱的,死掉了就什么都没了,而且失败的几率非常大,在这个情况下,创始人必须要将股权全部分出去,哪怕是全部员工持股,自己股份稀释很多也要进行。因为你首先是要活下来,无论如何你不能死掉。而活下来最需要的不是别的,是士气。避免三个和尚没水的问题请采用vesting方式,也就是需要3-5年才能兑现全部的股份,过早离职就被象征性价格强制回购。问这个问题的人一般都是初次创业,在这个情况下学什么上市公司初期都是没有任何必要的, 能以一个不错的价格被收购就应该满足了。 所以宁可成立一个股权结构在未来来看不算严谨的公司,也不要为了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而失去了人才和机会!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VP of Sequoia C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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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新说得很好,就补充一点:合伙人之间在早期可以内部签订合伙协议,主要协商出现其中有伙伴由于能力不适、理念不合等各种原因造成离开后,其他合伙人有权利以什么价格回购他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另外合伙人之间的股份在一开始可以留出20%左右的活动池子,在公司运行中根据各自贡献来进行分配。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市场研究,综合管理,产品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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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补充一下,邵亦波的一个建议很好,为了使得初期不甚成熟的分配机制和不见得稳定的团队保持一定的弹性,可以将所有创始人的股份分N年兑现(N取决于大家对于达成目标所需时间的多数共识),这样如果出现有人离开,至少可以确保留下来的人有所得且仍有多余股份激励后来者。其实最关键的,仍然是信守承诺。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36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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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这篇文章会对大家很有帮助:《Joel Spolsky: 创业公司如何公平分配股权?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创业投资律师,很土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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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亚萌就股权分配“人为本”的分析。
从现实情况看,马云,柳传志,任正非等都在其创办的公司持有少量股票,而陈天桥、丁磊、史玉柱等在其创办的公司具有控股地位。因此,很难说有包治百病的方案。
但是,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1. 事为大
只有先打下天下,分天下才有意义。
股权的配置,应该有利于团结大多数人群策群力把事业做好做大。如果公司事业做不起来,持有100%股票也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价值与意义;2. 资源配置
公司的股权结构是表象,股权结构背后反映的是公司生存发展可以对接的各种资源,诸如团队、技术、渠道、资本等。3. 控制权
创业团队与外部资本控制权的分配,创始团队内部控制权的分配。4. 情势变更
主要是针对创始团队。
如果创始团队成员占有大量股份,但没干多久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大家所有人为其吭哧吭哧打工,不公平,也无法起到激励作用。因此,对创始股东的股票需要设置兑现(vesting)与回购制度(redemption or repurchase)。
欢迎大家拍砖。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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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亦波的博客有详细的说明,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开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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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 邵亦波的”期权:为什么给,给多少,怎么给?写的不错“ 链接是:开跑上的创集
也汇集了网上很多不错的关于股权分配的文章。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程序員,交互設計師、HiUED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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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这里哈,关于这个问题他回答的相当专业。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华创资本:早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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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人60% + 第二个人20% + 第三个人10% + 员工期权10%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法律人,17号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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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出资额来分配股权技术、智慧成果等可以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大公司需要聘用资产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评估,小型创业公司,最稳妥的办法还是大家坐下来协商,达成一致。基本的原则还是不要过于拘泥于比例,可以灵活一些,在股权分配上先不要一步到位,先用利润分成、期权等方式处理股权。以项目顺利运作、实现创业目标为最高目标,同时要书面约定,当出现相关争议和纠纷时的解决办法。PS:不涉及干股,并且前提是已经同投资者达成了股权分配方案。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律师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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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情况下创造的价值越多、越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合伙人所占的比例越大。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商业策划。厨艺也懂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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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聚人心,先散千金,我一直认为是找对人,做对事才是关键,可以看见的利益太小,未来的蛋糕才够大,千金散尽还复来。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向上一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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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个方面考虑股权的设置,公司治理结构和团队领导激励。
第一、公司治理结构
一种就是一股独大型,其他几个即使联合起来也不能控制公司的决策权;好处就是英明的老板可以高效、快速决策,适合环境变化剧烈的情形,而中国企业的生存环境受到政府、政策影响;劣势就是如果老板错了,没有纠错机制,企业就可能被带向危险境地;未来也会面临企业接班人的问题。
一种是多股均衡型,每个股东的股权数量相当,单独一个人无法控制公司的决策;好处是股权分散,在重大决策上可以民主决策,团队氛围好、执行效率高;缺点是决策的速度比较慢,不太适合受传统文化熏陶过深的团队。
第二、团队领导激励
股权的比重、发放方式重点考虑一下如何才能更加有效地激励团队,提高绩效。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以百米的速度跑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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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大股东是必须的,
大股东跟公司核心必须是统一的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广州广佛数字创意园(广州电子商务产业… 这类案例园区企业有过,核心是股东们尤其是大股东要真的看清楚项目前景和风险,凭热情是不成事的。然后才是股权安排的问题。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风炫动画创始人 千万不要给干股。股份的约定创始人都认可最重要。给股份要慎重,能不给就不要给,股份只有在公司成功时候才能兑现,否则是白纸一堆。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软件公司副总经理。目标:能人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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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企业一开始是70(管理+市场)、20(技术)、10(后勤行政),一开始就3个人,谁都没有投什么钱。后来引入了投资,做二股东,目前是52.5、20(投资方)、15、12.5,也基本确保大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不考虑外部投资的话,一开始的原始股东比较特殊,既是企业的经营者,又是企业的参与者、管理者,因此创业初期团队的稳定很重要。让大股东超过51%的持股比例是很有必要的,不至于出现股东之间的对决策的纷争以至于影响到企业发展的情况。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人人都爱互联网… 这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不过恒定的一条是肯定出力最多的拿的股份要相对多一些。可以看看查立老师的博客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杭州律师,专注为创业者、中小企业提供…有限公司是资合和人合的统一,与股份公司相比更注重股东间的信任和合作。因此,股东之间的理念、性格及信任程度,决定公司的生死。
股权主要是根据每个股东的出资额来分配,为防止公司陷入僵局,大股东的股份超过50%为宜。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移动互联网,IT对于创业公司,如果按实际出资分配股份,没什么大问题,如果有出资有不出资,那就要慎重,其实公司成不成功关键看团队心齐不齐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PMP(从事IT及电信行业)主要是创业艰难,我感觉还是人的因素比制定股权的分配规则更重要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计算机行业,互联网公司运营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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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觉创业初期主要还是得找到有创业激情的创业,如果有任何一个创始人把初期利益看的太重,企业都很难发展下去。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职业是企业管理,特长是没有特长。补充一下,初始股东不要太多,以三个为宜。便于决策和思想的沟通。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学生,信息管理专业,对java编程感…主要看个人能力和贡献大小吧,付出多的,贡献大的肯定要多了。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IT劳动工作者、程序猿、未完待续。。。信任确实很重要,不过各自的期望可能也很重要。创始人之间对彼此各自的期望值(无论是金钱或名或理想)应该能达成理解,包括对公司的发展规划,然后才是书面的协议。否则,我想信任也会随时间被慢慢消磨掉。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互联网创业者首先看公司的业务是什么主导的,然后依照个人的能力和威望,能力强,占主导地位的占股合理多一些,最主要还是大家达成共识。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起飞 一定要有一个大股东。要以能做好事为大前提。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重返知乎,结交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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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一旦定下来,也就意味着利益分配机制定好了。除去后期的调整机制不说,接下来干活的时候,每个人的努力和贡献其实和这个比例没啥关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就是最基本的要求。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创业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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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看这里: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菜鸟分析师,混了个经济学学位的资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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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谁能拿一个公司从创立开始的股权演变来详细解读,那就更好了,比如QQ的,比如新东方的。这样的话更具有参考价值。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一个移动互联网人公司法人多一点,兼个CEO。一般销售比较重要,就让销售来做吧。其他就均分;中途退出协议一定要约定好。三个人一定要行为一致,相互信任。Vest不Vest咱中国没这个规矩,而且大部分人教会这个算法要很久,不建议使用。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机械工程师,顽主。前者为职业,后者为… 看什么样的企业了。要是重资产型的,股东都真金白银地出了钱的,邵亦波的方式就不合适。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社区运营 创业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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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3 肯定有个主心骨吧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嗨~~很高兴认识大家,想更深入的了解…看谁出资的比较多,还是要签合同,修订好的,~~亲兄弟也要明算账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我是一个喜爱创业的人。专业领域营销。…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IPTV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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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是自然形成的,应该没什么原则可以遵循。如果几个合伙人连这种事情都要靠外部规范来作指导,那还合作个屁阿。纵然我有千条理由告诉你我应该分的比你多,你接不接受就是自己的决定了。股份都谈不拢,还合作创业呢。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学生,主修会计专业,辅修法律。喜欢动…要看你们所创建公司的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企业的类型不同,所有者所享有的权益会有所差异,涉及到该如何分配股权时,你们可以自己约定也可以按出资份额所占比例来划分,具体到细节,你们在工商局登记注册时会明白的,不是说谁的资历深谁就享有的股权多,并且你要知道一点“劳务”不能当做资产来注册登记的,还有在公司创建之初一定要把权责分明,以免造成后面不必要的纠纷,祝你们公司做强做大。。。。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IT业弄爬滚打5年,从项目经理到售前… 作为一个IT创业失败者,到今天我可以说,初创的公司股权只是象征性的,没上市之前不要去画大饼。真正在于合伙人之间的理念一致、目标相同、资源以及能力的互补。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互联网梦想实践者 学学腾讯早期 马化腾当时占股份49% 其它两个人合共51%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奔跑在执导好片路上的互联网产品经理 问一下,你们创业是否有资金投入?如果三个对项目的贡献一样,那么根据资金投入分配股权。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安徒生不见了 当然是按每个人投资多少来算!但是你要想好,不管你现在怎么好的哥们,也不管你怎么分配股权,反正总有一天你会很后悔。钱、亲情、友情永远不要有相交点!(抠鼻) 赞同反对,不会显示你的姓名,ChinaonRails站长,创业者 黄继新的回答非常有参考价值,但我认为最重要前提的是合作伙伴对目标的一致认同和相互之间人品的信任。 ,谦恭一世。写回答…匿名科技初创公司如何绕开股权分配陷阱?
最近关于西少爷肉夹馍创始人股权纷争的问题,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再一次激起了大家对科技初创公司合伙人如何股权问题的关注。
作者:杜国栋
科技初创公司如何避开股权分配陷阱?
实际上,初创公司因为分股权导致的纠纷,已经屡见不鲜。网络上曾经出现过&泡面吧事件&,估值过亿却一夜分家;经营冷笑话精选等微博草根第一大号的伊光旭集团,因为股权纠纷导致核心团队成员出走另立门户;罗辑思维创始人罗振宇和申音让人唏嘘不已的和平分家,还有诉诸公堂、闹到坐监入狱的真功夫股东纠纷。这些事件的根源,都在于创始人团队搭建之初,没有对股权进行合理的分配,没有贯彻公平原则,没有充分反映创始人对企业的贡献,没有考虑到股权结构对公司发展的主要意义。但实际上,不合理的股权结构,相比其他问题,更有可能让一个本来不错的初创公司分崩离析。所以,参考股权分配中曾经出现过的各种问题,借鉴国内和硅谷企业创始人们的经验和教训,本文将对股权分配的基本原则进行尝试性地梳理。
一、公平是股权分配的基础
公平分配股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有效激励各个创始人,提高其参与创业的积极性,把创业项目做好、做大。股权分配不公平的初创公司,基本上很少有能成长起来的,甚至会在还只是构思着准备创业的阶段,就让创始人团队分崩离析。
股权分配的公平性,取决于&创始人贡献及其市场价值是否与股东获得的股权相匹配&。这是股权分配的基础。公平是一种心理需求,既包括对自己付出和收获的感受,也包括看到他人付出和收获后的感受。确保创始人的贡献及其市场价值与股权相匹配,目的在于尽可能让创始人既满足于自己的股权比例,也不会愤懑于别人的股权比例。
二、公平不等于平均
公平分配股权,不等于平均分配股权。因为各个创始人的贡献及其市场价值,很难说是完全一样的。既然每个人的贡献不一样,那么平均地分配股权就是不公平的。
平均分配股权,很多时候并不是真正的商业决策,而更多的只是人情上的妥协。因为大家不好意思协商和量化各自的贡献,或者漫天要价而不能理性地看待各自的贡献,为了能把团队拼凑起来,而凑合出来的一个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结构从一开始就是&凑合&,那将来必然会再次引发争执。大部分时候,关于股权的争执,要么会让某些遭受不公的创始人正当利益受损,那么更会让企业被完全拖垮。
海底捞股权结构的调整,也证明了平均分配股权并不等于公平。现在的海底捞董事长张勇与三个朋友(后来结成了两对夫妇)一开始共同开了海底捞的第一家火锅店,4个人各占25%的股份。但在海底捞步入快速发展的时候,海底捞的股权却发生了重大调整。对海底捞发展发挥核心作用的张勇夫妇,从另一方股东夫妇手中,以极低的价格获得了18%的股权,从而成为了公司的大股东。这种股权结构的调整,正是因为海底捞股东各方意识到,原有的平均分配股权,并未真正反映股东的各自贡献。海底捞幸运地以如此平和的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其他初创公司却不能心存侥幸,毕竟在企业做大之后,并非每个股东都有如此的远见和豁达,甘于放弃与自己贡献不匹配的股权。这就需要一开始就认识到,公平分配股权,不等于平均分配股权。
三、平均等于低效
平均分配股权,每个人都有发言权,但每个人都没有绝对的控制权。这也意味着,一旦发生争执,创始人之间几乎不可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大多数创业团队而言,一旦发生无法解决的争执,很容易发生某些团队成员收拾好东西径自离开创业项目的情况, 而这往往会导致本来前途明朗的创业项目瞬间分崩离析。回过头看看,从古至今,专制社会有&帝王&,即使是民主时代也会选举一个&总统&,可见任何团队或社会都需要一个&拿主意&的人。
所以,创始人团队中,必须有某个人&一股独大&,当然,不用大太多,多一点点、可以产生控制权就可以。毕竟股权不仅与决策权、控制权有关,也与财产收益相关,多太多,在财产收益上就不一定公平了。
曾经在媒体里广为报道的&真功夫股东纠纷&,就是两个股东五五分配股权引起的惨案。根据媒体的报道,真功夫两大股东各占50%的股权,但最后股东之间不信任合作,并导致激烈冲突。就在投资人准备向真功夫投资时,投资人还在努力协调纠正这种不合理的股权结构,使得真功夫的主要贡献者蔡达标成为核心股东,但仍然没有赶上股东纠纷剧情的急剧变化,股权变更尚未完成,蔡达标却已入监狱。
四、信任是合伙的基础
信任是创始团队的基础。如果没有信任,创始人就会难以信任其他创始人的决策,也就难以信任地把控制权交由某个创始人。可以说,平均分配股权的背后,往往是创始人之间缺乏互相信任的结果。
创业是一场激烈的战斗,创业团队就是背靠背互相支持的兄弟连。如果不能互相信任,就很难高效的合作,大量的精力将陷入在团队的人际纷争中,团队也没有战斗力可言。同样,如果没有信任,创始人之间就很难在股权分配问题上进行建设性的讨论,藏着掖着和漫天要价,都无法做出合理的股权架构。
信任是合伙的基础,一方面,要求创始人之间如果决定开始合作创业了,就最好互相信任。&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在这里也同样适用。另一方面,建议创始人在寻找合作伙伴时,最好拉那些值得信任的人入伙,所以,创始人最好与那些在创业前已经长期认识、有过合作经历、互相非常了解的人合作创业。
五、不同能力综合考虑
创业,最重要的资源是创始人的人力投入。创始人可能投入的人力,与其个人能力密切相关。在分配股权时,要综合考虑创始人的个人能力。首先是与行业相关的专业能力,比如,对于销售型公司而言,销售人才要给与更高的权重;对于技术型公司,技术人员则应该得到股权上的倾斜。其次是与公司管理相关的能力,比如某些人有过成功创业或管理团队的经验,或者是财务、法律上的人才,那么分配股权对这些人也可以有所侧重。再次是行业的人脉资源,如果某些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口碑和人脉,能够持续为公司协调各种外部资源,或者能够用个人口碑为增进公司的信誉,也可以在股权上有所侧重。
六、资金不是唯一
对于新经济时代的创业,资金很重要,但最重要的资源是创始人的人力投入。在传统企业,资本是唯一的生产要素,所以可以严格地按照资本投入的比例计算创始人的股权比例;在新经济时代,资本仍然重要,但重要性已经降低,人力的作用更突出。比如,有的初创公司全部资金都来自风险投资人,但风险投资人只占较小的股份,背后的商业逻辑就是创始人人力的重要性远大于投资人的资金。
创始人既投入资金也投入人力的情况下,可以把其资金投入单独剥离出来,计算这部分资金投入应当获得的股权。这时,可以把创始人当作一个天使投资人,按照通常的初创公司估值来计算其资金投入应当占有的股权比例。然后,把创始人的资金投入股权加上他的人力投入股权,就是他应该分得的股权。
七、伴随公司持续贡献
&创始人贡献及其市场价值与股东获得的股权相匹配&,这不仅说的是团队搭建时的状态,还应该是公司持续发展期间的状态。如果某些人的能力,仅具有临时性,在公司刚刚起步时,对公司作用巨大,然后他获得了相当的股权;在公司中后期,他的作用已经非常不明显了,然后仍然分享着巨大的利益,这对中后期仍然在贡献力量的创始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也很可能导致这些创始人不肯再继续投入到公司经营中,公司也会面临发展的窘境。
比如,某些人有某些政府资源,或初期销售工作,或能够提供一个办公室面积,这些资源在公司稍微发展起来一些之后,意义就不明显了。对这些贡献,可以在公司产生收益后给予相当溢价的现金回报,而不是股权。
八、全职高于兼职
,既包括实际的投入,也包括承担的风险。首先,全职创始人的工作量,通常是大于兼职创始人的,这可以理解,工作时间上区别很明显。其次,全职创始人很可能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也牺牲了一定时期的职业发展,而全身心投入创业;兼职创始人有工作,有工资,在原单位还保留有晋升的机会。所以,一旦创业失败,全职创始人承担着比兼职创始人大的多的风险。此外,全职创始人的这种风险,也会激励其更全身心地投入创业。所以,全职创始人理应获得比兼职创始人多得多的股权。
著名的Facebook股东纠纷,即扎克伯格驱逐Saverin事件的导火索,正是因为Saverin的兼职创业导致的。当扎克伯格和另一位合伙人在加洲租房子运营时,Saverin不愿意与大家一起全身心投入创业,转而去了纽约雷曼兄弟实习,因此他在筹建公司、争取融资、创立商业模式等重大问题上都没有参与贡献。在这种情况下Saverin持有三分之一的股权,这招致了扎克伯格的不满,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并最终导致扎克伯格采取了媒体评论人眼里的&不道德行为&,将Saverin驱除出去。
九、点子不那么重要
创业点子对创业公司的发展有一定意义,但落地和执行更重要。任何一个实际参与过创业的人都知道,提出一个点子到变成实际的产品、商业模式和营收,中间有多么远的距离。创业点子是否符合市场需求,需要不断地去验证、调整甚至推翻,很多初创公司之后获得成功的项目与最初的预想完全不相干。
当然,有的创业点子如果创始人已经进行了初步的落实,并且把成果带到了创业项目中。比如,已经开发成为产品的原型(如网站或app已经初步上线),已经聚集了一批种子用户(如已经有了一批粉丝或流量),已经完成了其他初步工作(如餐馆选址、菜谱方案已经准备就绪)。这种工作对创业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为团队探明了发展的方向,为创业项目完成了冷启动的准备工作。这种情况下,创始人这种创业点子和初步落实工作,都应当成为其分配股权的侧重因素。
十、股权分配与服务期挂钩
创业,最重要的资源是创始人的人力投入。资本投入通常是一步到位就投入公司了的,而人力投入则是在创业的岁月中逐渐投入公司的。所以,投资人的资本投入,往往是&一手交钱、一手拿股&。但对于创始人的人力投入而言,未来的人力都还没有投入呢,怎么能马上就拿到股权呢?所以创始人通过人力贡献换取的股权,必须跟服务期挂钩。
比如,在项目启动时,先确定创始人至少要服务于创业项目多久,才能有效体现其价值;然后,对创始人在该期限内人力贡献的价值进行合理评估,确定创始人应该分配的股权。最后,将这些股权,参照前面的期限,划分为若干&小份&,服务每满一定的期限,才能获得一&小份&股权。服务未满期限就撤出项目、离开创业团队的,服务期限未满部分对应的股权就不应该属于他。
很多初创公司,在分配完股权之后,由于没有设定股权分配与服务期挂钩的机制,导致中途离开的创始人还持有公司大量的股权,分享着公司以后发展的收益,这对尚在公司继续创业的人来说,非常不公平。所以需要设定这样的机制。在媒体报道的西少爷肉夹馍事件中,宋鑫离开西少爷后,仍持有西少爷大量的股权,暂且抛开创始人之间的纷争不说,对于留在西少爷的创始人而言,宋鑫不再参与后续的工作,却继续持有股权,这必然会损害他们的利益。如果要继续做大西少爷,演进到最后,极有可能成为又一出排挤原股东、稀释原股东的大戏,而这些心思和精力本来是应当用于发展企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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