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为什么要除息息

股息、红利的区别与联系及分红派息的时间、除权除息计算、填权贴权、复权等散发性思考以及分红要除息的
股息、红利的区别与联系
及分红派息的时间、除权除息计算、填权贴权、复权等散发性思考
以及分红要除息的原因和除权除息是否增加了股东财富
一、问题的提出
大部分人在提到股息、红利、股利时都把他们混同,鲜有人严谨地思考他们的区别。
二、可能的答案
从字面上理解,“股利”包括股息和红利,或者说股息、红利亦合称为股利。依其表现形式还可分为现金股利、股份股利、负债股利、期票股利和其他财产股利等,我国公司最常用现金股利和股份股利两种形式。现金股利亦称派现,是股份公司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利;股票股利也称为送红股,是指股份公司以增发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向股东派息,通常是按股票的比例分发给股东。股东得到的股票股利,实际上是向公司增加投资;新建或正在扩展中的公司,往往会借助于分派股票股利而少发现金股利。财产股利是股份公司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形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我国学者通常将股东从公司的盈余分配中获得的收益称之为股利。
国外对股利的概念通常比较明确。在大陆法系国家,股利作为对公司利益的分配,“主要是指公司以股息或红利形式向股东所作的支付与负债”。美国对股东的资产受益有两种不同的称呼,一为Dividend,指公司从现在或过去之盈余中向股东所支付的款项;另一为Distribution,泛指公司向股东做出的任何给付,通常除Dividend外,还包括公司以回购股份或股票的形式对股东所做的支付与负债。(即distribution包括dividend)
在我国,无论是股利、股息还是红利,都来源于公司之盈余,而公司回购股份或股票在我国作为一项单独的制度,与股利分配并不相同,因此,我国的“股利”应该与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利益分配和美国的Dividend相当。确切地说,股利在我国就是指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主要是《公司法》第177条,从公司的盈余中向股东做出的分配。
至于股息与红利的区别,有专家认为,“股息是指依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只要公司存有可资分配的利润即应依特定比率向特定种类股东支付的股利。”红利则指“公司向一般股东所支付的比率不特定的股利”。这样的定义既抓住了股息与红利的本质,也符合我国立法的本意,即股息的比率固定,一般分配于股份有限公司的优先股股东,而红利是股息之外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包括股票红利与现金红利)。
从这个角度(把分给优先股股东的称为股息)来讲,股息与红利的区别在于:
1、在数量上,股息的比率一般是相对固定的,而分红却随公司的盈利状况可多可少;
2、在时间上,股息发放时间可以是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也可分期多次发放,而分红一般在第二年年初发放;
3、在对象上,普通股的股东在公司经营状况欠佳的情况下,可以减少,甚至不分派股息,而优先股的股东一般有股息收入的保障,但一般不参与公司的分红,普通股的分红随公司盈利的增减而增减。
三、分红派息的时间、除权除息计算、填权贴权、复权
(一)分红派息的时间
股利的发放一般是在期末结算后,在股东大会通过结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之后进行。有些公司的股利一年派发两次,但是中期派息与年终派息有的不同,中期派息是以上半年的盈利为基础,而且要考虑到下半年不致于出现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必须决定是将可动用作为判断标准。从根本上讲,看股东们考虑的是眼前利益还是将来公司的发展,从而所带来的更大利益。股利的派发权是属于股东大会,但派发股利的具体方案则由董事会提出,一经股东大会认可,即可确定进行。公司股票是可以转让的。为了确定哪些人可以领到股利,必须在发放股利前确定一些日期界限。这里有4个重要日期需要注意,因为它们无论对于那些注重当前收入的人,或是对注重资本利得的人都十分重要。它们分别是:
宣布股利日。即董事会宣布决定在某日发放股利的日期。亦即分红预案公布日,等待股东大会通过。
股权登记日。凡此日在公司股东名册上有名字的人都可分享到最近一次股利。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在这一天闭市后,会自动确定帐户中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身份,以决定哪些人能享受这次红利分配。注意:股权登记日当天买入成交,闭市后在交易所清算过后,也可以享受红利分配。
注意:分红预案公布之后,该方案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不是在四到七天后就会进行股权登记。有的上市公司前几年的分红方案由于某些不确定原因到现在还没有进行实际分配。
除权除息日。一般在股权登记日后一天。当上市公司向股东分派现金红利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息;当上市公司向股东送红股时,就要对股票进行除权。在除息日当天或其后购买股票者将无权领取最近一次股利。
股利发放日or派息日:结算公司正式将确定的红利金额划转到证券投资者个人资金帐户,一般转天即可到帐。一般与除权除息日为同一天。
上述日期对股票交易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前一天卖出股票,那么他将失去他享股利的权利,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当天或以后买进股票,那么他也无权他享即将分配的一次股利,这次股利仍将归原股东领取。
A、半年度是否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半年度对账上的留存收益(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当然是可以分,没有异议。
但对于本年度(上半年)形成的利润是否可以分?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chenyiwei回答:法律没有禁止利润预分配。但在预分配时,应注意确保不能超过上半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额,并需扣除10%的法定盈余公积,以及为下半年可能发生的亏损等不确定性事项预留足够大的安全空间。
1、例如《关于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预分利润审批事项的通知》(财企[号)规定:“我部1993年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93)财工字第474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效益较好,无到期债务,按规定预缴所得税后仍有较多利润的,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可预分一部分利润"。经研究决定,财政机关不再对外商投资企业预分利润事项进行审批。《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新企业财务制度的补充规定》[(93)财工字第474号]第二十四条,以及其他外商投资企业预分利润审批的有关规定相应废止”。可见此处的“预分”是在年度中间(年度决算前)对年初到基准日为止这段时间内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
2、必须尽可能避免出现年度决算时的超分配情况,因此预留安全空间是有必要的。
那么问题来了?本年利润在年末才能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半年度并没有,怎么分?
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年利润账户的余额表示年度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该账户平时不结转,年终一次性地转至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本年利润,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为亏损则作相反分录。年终利润分配各明细账只有未分配利润有余额,需将其他明细账转平,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贷;利润分配—
提取盈余公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至此,所有结转分录可以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如4楼回答的一样,平时每月只需要将损益表结转到本年利润上就行了。到年末,才将本年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上。
因此,理论上本年利润需要在年末才结转进未分配利润,因此在半年度无法对上半年的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
但是的确有案例:
例如中航资本600705于的公告《201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所述:
中航资本 2014
年半年度,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 2014年半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1,613,0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1,247,360.9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33,689,376.02元,结转
年度尚余未分配利润 2,109,287.81元,本期可供分配利润为
435,798,663.83
元。公司按
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433,689,376.02
元的 10%提取法定公积金43,368,937.60
元后,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 392,429,726.23元,以截止到
日公司总股本 1,866,349,2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373,269,844.20
元,占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母公司已实现净利润的86.07%。上述利润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19,159,882.03
元,结转下次再行分配。
B、企业中期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是否可以分红?是否一定要审计后才能分?
中国会计视野论坛chenyiwei回答:没有必须审计的规定。即使是上市公司,原先规定中期现金分红需要经过审计,但自2009年度起,为了体现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鼓励,两大交易所在关于半年报工作的通知中也都规定“上市公司201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但应当遵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5条的规定。仅提出2010年半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可以免于执行该条规定。”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原先规定预分红需取得主管财政机关批准,2004年后,这一行政审批事项已被财企[号文取消。
但为了避免出现超分配等不恰当的情况,还是建议尽可能先进行审计,基于经审计的金额确定分配方案。&
(二)除权、除息价的计算
1、除权:是指因股本增加形成的剔除行为,也就是有分红送股的上市公司股票将会公告某一日为股权登记日,在该日收盘后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将获得本次所分红利和股票的权利,次日就是除权日。如:每10股送10股分配方案,就会在除权日那一天所持股票原是100股就增加为200股了,同时对股票价格进行重新计算,原20元股价除权后就成了10元,随之所获该分红送股权利结束,而实际所持股票总价值是不会变化的,这个过程就是除权。
除权基准价计算分为送股股权和配股股权。
送股股权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每股送股比例
计算除权价时如果是送红股,就要将前一天的收盘价除以第二天的股数。例如一只股票前一天的收盘价是3.90元,送股的比例是10:3,就是用3.90元除以1+3/10,也就是除权价为3.9/1.3=3.00元。
配股股权基准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比例)/1+每股配股比例
配股时还是把配股时所花的钱加进去。例如一只股票前一天的收盘价是14元,配股的比例是10:2,配股价是8元,则除权价为(14&10+8&2)/(10+2)=13元。或:(14+8&2/10)/1+2/10
如苏宁电器的2006年分配方案为每10股转增10股,于2007年4月6日
实施,而其4月5日的收盘价为67.00元,那么股东手中的股数在实施分配后变成为之前
两倍的数量,4月6日的除权参考价的计算公式为67元/股&10股&20股=33.50元。46日的收盘价为35.30元,由于进行了除权,投资者通过对比很容易发现,实际上该股在实施分配当日是上涨的。若不进行除权,就无法反映每股价值对应的价格,而行情软件上的除权记号,也可以提示投资者股价出现较大落差的原因。上市公司在除权当日股
票简称上会带上“XR”的标记。
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情况有很多,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转增、增发、配股、回购注销等。其中,送股和转增是比较常见的会导致除权的情况。由于目前在公开和定向增发的定价方面,都有“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的规定,即和市场价颇为接近,因此上市公司均未进行除权处理。如6月份实施公募增发的三房巷。不过,由于配股在定价方面没有被要求接近市场价格的原则,上市公司在针对原股东配股时,往往配股价远低于市场价格,因此在配股实施完成后,都会进行除权处理。如人福科技于2006年8月7日实施配股除权,配股比例为10:3,配股价3.80元,配股除权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5.77元,除权当日的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为(5.77元/股&10+3&3.80元/股)&13股=5.32元。    
2、除息计算除息价的方法比较简单,只要将前一天的收盘价减去分红派息的数量就可以了。例如一只股票前一天的收盘价是2.80元,分红数量是每股5分钱,则除权价就是2.75
上市公司在除权当日,股票简称上会带上“XD”的标记。                
(三)填权行情与贴权行情
即将进行公积金转增股份、红利送、配股份、利息分红的股票叫做“含权股”,当分配实施的当天该股票就要“除权”。举例:原价20元一股的股票  1、若10:10转增股或10:10送红股,在实施当天(按前一日收盘价计)股价总市值不变,但因流通股份增加了一培,那么每股价格就降低一半,第二天挂牌变成10元一股。假如你手上原有这个股票1000股,市值2万元,行权后变成了2000股,市值还是2万元。股票行权的当天一般会停牌。
同理,上市公司用低于市价的价格向老股东比例配售(配股),也按照这个原理行权。  
在除权价上发生一波上涨,就叫“填权行情”。比如说一只股票20元的现价,然后他10送10,股价就只有10元了。10元与20元有一定的距离,这中间的距离就叫填权,这也要跟这只股票的基本面和其他的一些有关。看参与的人多不多,多的话就会走的相当好的。填权行情就是个股分红高送转之后,股价经过数月乃至十几个月重新回到分红之前的高位之上。这种行情变化多,没有固定的模式,有横盘久而久之,再涨的;有先涨,再跌,再涨的;有先跌,再涨的,有一鼓作气,在三个月就填权的。
行权后的股票若在它的除权价上发生一波下跌,叫“贴权”行情。
这往往与当时的市场形势有很大的关系,股价上升时容易填权,股价下跌时则容易贴权。在市场形势好的时候人们往往愿意买入即将配股分红或刚刚除权的股,因为这时容易填权,也就是说,股价很容易在当天继续上涨,虽然收盘时可能看上去股价比前一天低,而实际上股价却上涨了。
并不是说,所以的股票送配后就能填权,有的股票因为业绩不稳定,没有竞争力,送配后往往就贴权,造成亏损。所以要想中长线投资,必须选好股票。
(四)复权
除权后,如果不进行复权处理,上市公司的股价就会形成一个较大的缺口,使K线和技术指标都出现不正常的变化,不利于投资者进行技术分析。不过,在一般的股票分析软件中,都有对K线进行复权的选择操作,并分为前复权和后复权,有的软件为下复权和上复权。所谓前复权是指将上市公司历史股价按除权后的价格进行调整,就是将除权前的市场数据也进行除权处理,使股价走势具有连贯性,便于投资者分析目前的股价和历史相比的累计涨跌幅。所谓后复权是指将现阶段的股价按除权前的价格进行调整,就是将除权后的市场数据换算回除权前的价格,而是股价走势连贯,便于投资者按照除权前的成本分析目前的获利幅度。                      
公积金越高的送的越多是吧?送钱好,还是送股好啊?
确实是这样,公积金越高,出现送股的机会就越大。在国外成熟股市一般不要送股,因为送股就等于是1个面包把它在切开分成N份,大面包就变成了N个,其实面包的总重量是没有变化的,派现金才是最流行的分红方式,没有现金分红就等于没有回报,比如中石油在香港以1.6元发行,4年现金分红达到1.9元,香港股票持有4年经过现金分红,股票就等于白送还有盈利,而国内股市属于投机市,庄家最喜欢把股价炒高再玩送股拆细来忽悠散户接盘,散户以为便宜,其实是用高价买了一个比原来小得多的面包,就是这个道理,庄家这样的玩法屡试不爽,所以,在高位都是散户在买单。
股票除权后必定会出现"填权行情"?
那可不一定。除权前下跌很多,或未被狂炒,除权后可能会出现"填权行情"。除权前已被狂炒,除权后则可能会出现"贴权行情"。除权前已被狂炒,除权后则十有八九会是"贴权行情"。填权走势没有定式,凶悍的主力,很快就会填上,没主力可能几年都填不上!
四、分红要除息的原因
(一)解释1
股票是反映上市公司价值的,最理想状况下,股票价格=每股净资产,但是大多情况下每股价格大于每股净资产。其价格其实是大家对于每股净资产的未来预期。股票本身不能直接换钱,持有表示你对公司资产有股份,股份代表股权,有各项议案表决权,当然由于散户持股数比例太少,其投票权基本可以忽略。
假设理想状况,股价=每股净资产
1)当前股价10元,即净资产10元,每股送10元,除息后股价0元,这个当然会,等于把公司总资产分没了。
2)买入时股价10元,一年后,公司每股赚了2元,此时股价12元,公司分红2元每股,分完后每股净资产剩下10元,股价当然变10元了。
有人说,我当时买入就代表我有股权,凭什么除我的息?除完息分红不等于没了?
确实是没了:那2元不是股价12的时候赚的,是一年前的10元赚的。你当天借钱给人家10元,第二天就想拿回12元?
再比如分红后,别人要收购这个公司,每股收购价显然只能是10元,不能是12元,那2元分掉了。
算一下帐:买入时股价10元,一年后每股得分红2元,按除息价10元卖出,每股赚了2元。所以持有时间够长,分红是实实在在的,至于总体盈亏在于股价(市价)的涨跌。【如果股权登记日前一天按12元买入,分红给2元,股价除息后变成10元,还要扣你分红的税,还亏了,所以突击买分红股没用(在股价不上涨的情况下)。】
一般分红后,都想把股票抛了,要回那10元本钱,卖方力量大于买方,自然会跌。
好比大家合伙做生意,赚了钱分红了,你再想拿回本钱,只有两条路,一是大家散伙,二是转让自己那份,转让价当然要除去已分红部分了。
至于说靠分红回不了本那个本来就是如此,股票只代表股权,转让股权才会让股票变为金钱,亏赚就看转让价了。不公平的地方只是在于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同价不同成本。
(二)解释2
有些股票分红的收益率很高,所以一些投资者在登记日那天买入股票想得到红利,结果发现因为除息,股价下跌,红利减去下跌的股价,一分没赚到,反而因为红利税,亏了些钱,因此愤怒不已。
如果知道债券“净价交易,全价结算”的道理,大概就不用那么生气了。
债券所谓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债券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全价结算是按净价进行申报和成交,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
打个比方,甲持有债券A
(面值100,票面利率3.65%)
100天,甲将其按100元价格卖给乙,成交价格是100,实际结算时,乙要将这100天的利息(1元)付给甲,即实际乙付给甲101元,当乙再持有50天,也按100元卖给丙时,丙除了100元之外,还要付给乙150日的利息1.5元。
股票分红除权,也与债券的道理类似,意思是应当把证券内含的红利返还给卖方,因为这是他应得的利益。
比方说甲持有股票365天,每股分红1元,甲在登记日那天卖给乙,价格是20元,按债券的道理,股票红利也看做按日计算的话,甲应当获得该股票365日的红利,乙持有不到一天,应获得0日的红利,但是股票交易时乙没有将股票内含红利返还给甲,所以过了登记日要除权,这样能够保证卖方应得的利益,因为除权后股价是19元,卖方重新按19元买入股票,股价差额20
- 19 = 1元
就是其应收红利。
至于税,就是另一个问题了,债券也有税。
股票红利避税,大概与债券避税的办法类似,股票持有者可以在登记日当天卖出,然后在除权日重新买入,这样可以从登记日股价与除权后股价的差额获得红利,也避开了红利税。但是股票交易印花税和券商手续费也很贵,需要计算考虑,另外如果除权后股价上涨,没有及时购回,也很可能投机不成,反丢了部位。
五、除权除息是否增加了股东财富
有人问:百思不得其解:分红派息为什么要除权除息?
企业股利分配,一为送红股,一为派红利。
送红股后要除权,派现金红利后要除息。
上市公司赚了钱分配给股东,经过除权除息,股民一分钱也得不到,那么,上市公司分配的钱到哪去了呢?
比如原股价10元,送红股10送10,除权后股价为5元。假定某人原有股票100股,每股10元,总值1000元。送股后200股,股价5元,总值还是1000元。按道理,应该是上市公司赚了钱,拿1000元出来买100股股票送给股东,股东应该有200股,总值2000元了,为什么要除权,除权后还是只有1000元。是上市公司没拿钱出来?
现金分红也一样。
现金分红说一样其实还不一样,现金分红除息后,股民不仅没得到一分钱,还亏税。
炒过股票的人应该都知道,现金分红除息后,分红的钱到了帐户里,要扣个人所得税,而股票的市值因分红相应地要降下来,得出的结果是现金分红后股民没的赚还要亏税钱。
公司是实在把钱分出来了,除权除息的差价钱不知道哪去了,好象凭空消失了。公司把赚的利润分红给股民,最后这个钱经过除权除息,股民一分钱没得到,钱哪去了呢?
假如,上市公司发行100股票,每股1元,实收资本100。年度税后利润100元,净资产200。股票相应升值到每股2元,累计价值200。
年度利润分配100,方式为送股100。股票发行合计200,每股降至1元,累计价值还是200。
结论:股东实际赚钱100,在升值过程中已经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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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除息?
那除息后这支股票不就成0元了么?可它仍然有价值呀:如果一支股票的绝对价只有1元请问一个假设的问题,而它又每股派息1元?——盼高人回复
如果一元的股价派一元的息,那不就除成负数了吗,按理我没亏损,可是我被扣税了.2元;更或者一元股价派1,我亏损的就是税收。再次谢谢你的回复谢谢鹿儿大盗,得一点利息有什么不可以呢?因此,当时不知道是它的派息登记日,原来还被扣了多少税。除息是一方面。所以我认为不该除息。如果不除息,你怎么除呢,我认为除息是不合理的,更不该扣税,以后我原价卖掉,我作为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所以我才出了这么一个假设题,价格根本还不原,更不可理喻的是除息时还扣税,第二天除息了。我买过一只股票,是我没有完全准确的表达我要说的意思。我接着就把这支股票卖了
提问者采纳
现实中永远不会发生这种情况1.先放下绝对价为何价。股价1元派1元。看只有一元其实不止一元的情况也有很多。的确会是0元无疑问。这是个自相矛盾的问题,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的估值方法、每股账面资产净值。然后所以又回到1.首先。无解。2。但能够派出1元的公司股价没可能是一元。继续你的假设.你说的绝对价表达不清。是股价现价。3、还是重新评估的净值还是内涵价值之类的。另外也存在很多的估值方法
提问者评价
谢谢鹿儿先生,你说的有道理。但我认为除权还好说(也是数字游戏),除息就太不该,更不该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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