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医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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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及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及建议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罗芳 李兴莉 杨松 日期: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2013年度有职工医保参保单位1780个,参保职工14.66万人,征收医保基金3.83亿元,住院统筹报销36603人次,基金支出1.85亿元,其中,异地住院报销8715人次,基金支出5116.15万元,分别占住院报销人次、金额的22.17%和27.65%,分别较上年增长43.61%和47.26%;居民医保参保130.2万人,筹资总额4.49亿元,住院统筹报销112562人次,基金支出3.5亿元,其中异地住院报销26239人次,基金支出8698.83万元,分别占住院报销人次、金额的23.31%和24.85%,分别较上年增长131.21%和195.65%。
  目前,重庆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均已实现市级统筹,重庆市统一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自行选择医疗机构,在市内非参保区县三级医疗机构就医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异地就医登记;转往市外就医需由本市承担医保定点服务的三级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长期居住在外地人员需先进行异地就医申报登记,在选定的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就医;临时外出人员需在异地住院的,应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住院,门急诊危重病抢救可在非医保定点医院),并于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申报异地就医登记。在市内非参保区县和海南等部分与重庆市医保系统联网的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出院时直接办理医保结算,参保人只支付个人应自付部分医疗费用;在市外异地就医(指未与重庆市联网的市外医保定点服务机构),需由参保人与医疗机构全额结清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办理医保报销手续;本市参保人员市外异地就医的医疗费报销仍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办理报销手续时需由参保人提供医药费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历、身份证、社保卡、医院等级证明、医保定点机构证明等资料,外伤者还需提供外伤原因证明等;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或转诊转院手续者,其报销的起付线上调5%,比例下降5%。
  二、异地就医报销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难点
  (一)参保人方面
  1.市外异地就医人员资金负担较重。一是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再回参保地办理报销,住院期间的资金压力较大;二是由于全国各地政策不统一,收费标准和报销范围不一致,按照重庆市医保政策报销后,市外就医人员的实际报销比明显低于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个人的医药费负担相对较重。
  2.报销费用周期较长。一是参保病人出院后不一定能马上回参保地办理报销;二是由于医保基金安全性管理需要,参保人向经办机构提交资料后,进行费用审核、信息录入、拨款等操作不能在提交资料的当时立即完成,需参保人回家等待一定时间,由于医保机构未与银行系统联网,不可能结算一个拨一次款,多需成批划拨,一般从提交资料到收到报销款约需10天到1个月以上。
  3.部分参保人员由于不熟悉政策或遵规守纪意识不强,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转诊转院手续。一是可能导致其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甚至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二是给规范管理和就医情况核查带来困难。
  4.参保人按规定提交资料困难,常因资料不齐而影响其及时和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从基金安全角度和享受待遇的公平公正性考虑,本市要求异地就医人员报账时提供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和住院医疗机构的医保定点资格及其等级证明,参保人员异地住院时应由住院的医疗机构对其进行身份核对并签署身份核查意见。一是由于各地医保政策不统一,加之本地医保经办机构无法与其签订服务协议或告知对本地参保人的就医管理规定,部分异地医疗机构不知道或不愿意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二是由于参保人群众多,本地虽进行了广泛的医保政策宣传,部分文化层次较低或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仍难以全面了解其对就医管理的具体规定,不知道应向医疗机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料。
  (二)管理方面
  1.异地医疗费用审核工作量大、效率低。一是为最大限度维护参保人利益,本市医保政策虽原则要求异地就医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和转诊转院手续,但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就医人员,其住院医疗费用仍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只是其报销待遇相应有所降低。由此,申请异地医药费报销的人数越来越多,本区仅2013年市外就医回参保地报销人数就有近5000人次,较上年增长50%;二是对异地医药费的审核需手工录入医保系统或进行人工审核,费用项目多,耗时长。
  2.监管机制缺乏,医药费报销的合法合理性难以保证,存在基金安全隐患。一是由于部分异地医疗机构不配合对病人身份的核查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不受理缺少相应资料者的报销申请,可能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若受理其报销申请,则有可能为冒名就医、编造医疗资料恶意骗取医保基金者提供方便,造成医保基金的损失或是由于掌握就诊医疗机构信息不准至待遇计算不准确。二是由于票据不统一、各地医疗机构使用的印章不统一、国家未建立医疗机构的查询系统等,对医药费发票和病历资料真伪的鉴别难度大,为个别不法人员伪造医疗资料骗取医保资金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三是由于各地收费项目名称及标准不统一,按照本地医保目录进行费用审核时,部分应纳入报销的项目由于难以准确判断其对应的本地项目名称而不能纳入报销范围,报销的准确性和公平性难以保证;四是目前我国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实施,其承担医保服务工作也是由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其建立协议合作关系,现在与本市建立了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也因医保管理系统不统一,本地医保经办机构无法对其实施管理和监督,加之部分医疗机构不配合开展就医人员身份核查工作,参保人员就医的真实性和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合理性难以核实,无法杜绝冒名就医报账、虚假住院、过渡医疗等现象的发生;五是对部分特殊情况就医人员,如外伤、中毒等需排除第三方责任的情况难以核查。
  3.异地就医占比大,管理难度增加,基金风险进一步增大。我区2013年异地就医住院人次占总住院人次的23.43%,报销金额占总报销金额的25.82%,分别较上年增长100.68%和115.28%。异地就医日益增多的趋势给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带来新的压力。一是由于政策因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和绩效工资制度后推诿病人现象增多;本市医保政策规定在市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在其他医疗机构就医转诊和未转诊或是否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均可纳入医保报销,且报销标准差别不大。)转往参保区县外就医人员增加迅猛;二是由于种种原因,异地就医的总体医药费水平明显高于参保区县水平,医保基金的实际支付额较高;第三,不能排除利用监管漏洞,伪造异地医疗资料骗报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改进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一是从法律层面规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制度和身份核查制度,明确参保人员及医疗机构在其就医管理中的权力义务,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建立医保协查制度,明确各地经办机构对异地参保人员就医行为的监管职责和协查义务,赋予医保经办机构向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和索取其参保人员报销医药费相关患病经历、就医报销凭证及要求其出据相关证明材料的权限;三是进一步强化对参保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教育。
  (二)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从国家层面建立医疗机构登记查询系统,赋予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其基本信息的权限,以方便识别、联系和对本地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的核实;二是尽快实现全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联网管理,建立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扩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实时结算的区域范围,减轻异地就医人员垫付资金压力,同时也能方便经办机构查询相关信息,实施监管。
  (三)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一是卫生部门应采取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开展对公众的医学科普知识宣教工作,引导群众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就医,真正做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镇,大病到区县,重病才到大医院的目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二是人力社保部门应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合理调整医保管理政策和报销标准,使其既方便参保人就医报账,也有利于引导参保人理性选择医疗机构就医。三是医疗机构应主动配合,严格执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就医人群的有序流动;四是参保单位及基层政府和村社应配合开展对本单位职工和辖区群众的医保政策及医学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促进其理性就医和自觉遵守医保管理规定,帮助其正常合理享受医保待遇;五是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财务票据的管理和监督,杜绝违规使用,建议设计制作全国统一标准格式的医药费专用发票及收费业务专用印章,以便识别和监管;六是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对异地就医资料的审核分析能力,对合法票据的甄别能力和对疑点问题的调查处理能力,同时加大对涉及医保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使不法分子不能为、不敢为。
  (四)建立医保违规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并实行全国联网查询,便于经办机构对其实施重点监管,或规定其不得承担异地医保定点服务资格。
  异地就医管理是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后,为适应人员流动性增强,保障参保人员充分获得医疗保障权益的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是医保经办机构一项长期艰巨复杂和具有挑战性的工作,面临着许多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项工作所面临的难点和问题是每一个医保经办管理人员的神圣职责和使命,同时也需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的鼎力支持配合,我们相信举众人之力,一定能有效化解其中的难点,并将其转化为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一大亮点。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责任编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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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医保看病报销--你不能不知道的8大医保问题
发布时间:09-23
  导语:医保卡,对于城镇居民来说并不陌生,甚至成为我们看病就医的保障。它和银行卡一样,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此重要的医保卡,你究竟对它了解多少呢?在仙桃医保看病报销流程你了解吗?
  Q1:医保都有哪些种类?
  目前医保可分为城镇职工医保和非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大学生医保)。城镇职工医保是指由政府组织,有单位职工参加的市级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是指由政府组织,城乡居民1年交一次费用的医保。大学生医保是指在校大学生,不需要购买保险,就能享受国家医疗报销。
  Q2:我市城镇居民参保的对象有哪些?
  1)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2)在城镇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
  3)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失地农民;
  4)长期进城务工农民工的非从业家属;
  5)户口不在本地、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
  上述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不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Q3:参保居民在哪里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镇居民可持身份证和户口簿,直接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或市社保综合服务大厅申请参保。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还须分别提交低保证、残疾证原件。
  温馨提示:城镇居民在申请参保时,必须自主选择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门诊医疗约定医院。
  Q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设两档:一档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6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40元);二档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其中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6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40元)。所有城镇居民均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由选择一档或二档筹资标准参保。
  各类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居民,按一档缴费。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执行二档筹资标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Q5:城镇居民缴费年度有何规定?
  居民医保参保、续保手续在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集中办理,逾期未办理续保手续的,视为断保。当年的新生儿可凭医院出生证明和户口本随时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增参保居民在10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的,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1月1日至2月28日缴费的,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Q6:参保居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如何报销?
  第一步:持新农合医卡和身份证或者是户口簿
  第二步:到住院收费处审验身份、证件以及交押金
  第三步:登记入院
  第四步:入住病房
  第五步:病房接诊护士、告知患者住院须知签署所需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
  第六步:康复出院,住院部医护人员提供相关报销手续
  第七步:住院收费处现场即时结算报销结账出院(出院带药、预约复诊、离院)
  Q7: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如何?
  凡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到约定医院门诊就诊购药。参保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规定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如按一档筹资标准参保,累计金额在30元以下的,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100%,超出部分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50%,每次报销最高限额20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如按二档筹资标准参保,累计金额在80元以下的,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100%,超出部分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报销50%,每次报销最高限额20元,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低保人员在我市惠民医院享受优惠减免后,再按上述规定报销。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定点医疗机构对参保患者每人次收取一般诊疗费10元,参保居民自付3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计入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报销金额和封顶线。参保居民每人每天(含一个疗程)只能享受一次报销待遇。
  约定医疗机构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的,参保居民门诊诊查费纳入门诊统筹结算范围进行结算,个人按原标准和门诊统筹政策付费,提高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并计入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封顶线。
  温馨提示:参保人员因约定医院条件所限并经约定医院同意转往市内其他医院门诊治疗的,其转诊后的门诊费用先由患者垫付,再到约定医院报销。参保人员未经约定医院同意自行到其他医院就医的,不享受门诊费统筹报销待遇。
  Q8: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1)不属于湖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
  2)应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3)应当由第三方负担的;
  4)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5)在境外就医的;
  6)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7)因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伤病的;
  8)重大疫情灾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政府统筹解决的;
  9)按有关规定不予报销的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ch)医保属地化管理造成“老漂族”异地就医报销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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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属地化管理造成“老漂族”异地就医报销难
核心提示: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日益常态化,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老漂族”人群,他们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特殊群体,异地就医报销所面临的重重阻碍就成了这些老人最为揪心的事。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日益常态化。一些老人为了照顾孙辈或自身行动不便需要子女照顾,往往随着子女一起流动。于是,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老漂族&人群,他们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特殊群体。
有调查显示,这一群体属于家庭结构中的父代,年龄大多在50至70岁之间。现实情况是,跟随子女在异地生活缺乏归属感的同时,还要面临异地就医报销难等等问题。由于在本地没医保,这些&老漂族&害怕去医院,更怕住院,因为异地报销耗时费力。特别是当这部分老人就医负担重、经济状况不是太好时,异地就医报销所面临的重重阻碍就成了这些老人最为揪心的事。
异地就医关碍重重
&目前,流动人口生了大病异地就医需要回老家报销,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繁琐、障碍多,这让许多生病老人苦不堪言,甚至一些老人因此忍痛与子女分离,这一现象已成为较为突出的社情民意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张萍曾表示。
张萍的说法在记者接下来的采访调查中得到了印证。
山东德州的杜女士在北京定居了。她70岁的老母亲不小心伤了脊椎,由于当地治疗效果不好,想来北京治疗,但一直不敢来。原因是除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麻烦外,还有许多药品在北京是列入医保的,但在当地根本不能报销。她曾带母亲到北医三院治疗,千叮咛万嘱咐医生开医保范围内的药,但当她把药费报销凭证拿回老家报销时却发现绝大部分药都不能报销。当地能报销的很多药,北医三院又没有,甚至同一药名的药在当地医院能报销,但在北京的医院开的药,当地社保中心却认为不能报销。
记者通过了解得知,原来,同一种药名可能有几十家药企生产,有几十种牌子。各地药品集中采购的招标规定不一样,中标的品牌也不一样。以六味地黄丸为例,全国有几十家药企在生产这种药,有几十种牌子。而六味地黄丸这一药名在北京和山东都被列入医保目录,但是中标的厂家和牌子在北京和外地却不一样。这就会造成山东人在北京就医开的六味地黄丸回山东却不能报销,但病人并不知道这其中的具体原因。
无独有偶,老家在黑龙江而生活在北京的崔先生也遭遇过同样的难题。他母亲因为想念孙子而选择到北京与崔先生一起生活,但住不多久其母亲就不得不回去,生怕在北京生病了报销麻烦。为此,崔先生曾想为母亲办理异地报销手续,但当地医保部门却告诉他,办理了异地报销手续回去看病就不能报销了。而他母亲的亲戚朋友都在黑龙江,人老了又都有叶落归根的情结,自然不愿长期在外居住。
据记者了解,目前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已经开通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地区,包括区域性、点对点的异地就医结算。比如海南为了发展旅游,曾与全国许多大城市开通了点对点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服务。另外,还有在本省范围内实现了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在这些地方,患者不需要自己&垫支&,看病就医时,直接刷卡就可以实现即时结算。另一种是还没有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地区,就还需要患者先行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其实,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不仅老人揪心,所有在异地就医的人都会遇到。&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说,&现在人口流动性很大,年轻人可能上半年在北京工作,下半年就去了深圳。外地就医报销不顺畅将来会越来越突出。&
是什么原因造成异地就医报销困难重重呢?
统筹单位&地区割据&是主因
&主要是我国医保属地化管理造成的,&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仇雨临如是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受实践发展和历史原因等多种因素影响与制约,我国目前医保就医报销属于属地化管理,尚未出台全国统一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和制度。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医保长期的&各行其是&不仅造成异地就医时报销不便,还会形成一定的技术壁垒。目前各地区的医疗保险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各统筹区域之间的医保网络不联通,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分享,易延迟审核与报销周期,为即时结算带来障碍。
中国人民人学医改研究中心主任、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王虎峰也表示,各统筹地区对异地就医人群都是采取同样的&抑制性&报销办法和比例。对这类由于工作而在异地就医的人群再采取这样有差别的报销办法是不合理的。而对于个人选择性的异地居住,是该鼓励还是该限制,则涉及到公平性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医改研究中心抽样调查显示:在办理报销的过程中,有过应予报销但实际未能报销经历的样本占40.6%。这其中,首要原因是由于选择目录外用药而未报销,占48.6%,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没有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占40.5%。与参保地相比,就医地经济发展水平比较好的占71.2%;经济发展水平基本相同的占25.8%;不同地区之间报销差异高于10%,有的高于30%。
比如四川农村出生的汪先生在北京工作近20年了,也在北京郊区买了房子,家有80多岁的老母亲,总想接来与自己同住。但四川新农合在当地住院报销比例达到80%至90%,而跨县就只报销20%,如果在北京就医,再受药名相同品牌生产厂家不同的影响,报销比例就更低了。正因为这样的障碍,汪先生才不敢把母亲接到北京来。
其实,医保基金&分块统筹&、财政&分灶吃饭&等政策实际上是将异地就医管理置入了&无人管&的地带。这不仅对异地就医患者带来困难,对医保基金的危害也不容忽视。医疗经办机构对外出就医人员的医疗情况鞭长莫及、无法实行协同监管。定点医院在接诊来自全国各省市的异地就医人员时则缺少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医保机构对外来就医者同样没有监管的权限。监管缺失使得查证难度大、成本高。医保机构审核异地就医报销行为缺少必要的资金支持和人员保障,在缺人缺钱的情形下,审核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难上加难。一些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保&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医疗保险基金造成了严重损害。
&全国医保报销的主要难度在于全国参保人员医保的信息管理系统不统一。&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如何实现全国参保人员医保信息的统一是重中之重。
异地就医报销何时不再难
&要解决异地就医报销难的问题,必须要实现全国联网。&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记者,目前直接实现全国联网的难度还比较大,可以先实现省内联网,再慢慢扩展到全国。
庹国柱还进一步指出,现在各地的报销药品目录也不统一,全国的医疗目录怎样能较好地统一起来,也是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其实,国家也正在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异地报销工程。早在2014年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计委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
根据《意见》要求,2015年,将基本实现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到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文件还提出了完善市级统筹、规范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这一分层次解决异地就医问题的思路,并明确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住院费用结算为工作重点。
如何破解异地就医报销难题,北京大学教授刘国恩认为,最为重要的是要先解决即时结算的问题。在异地结算中,要将实施的诊疗项目、所用药品、花费明细等信息全部收集,需要全国数千家医保经办机构与数万家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现在网络信息技术已相当发达,从技术上说不是无法逾越的障碍,最大的障碍是与统筹医疗机的利益平衡问题。
刘国恩进一步指出,异地就医问题的解决,及时结算的实现,有赖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对责任、权力的分担和资源的协调,涉及到对责、权、利的重新调整和安排,需要行政部门拿出魄力和意愿来推进这件事。
胡晓义的表态让人们似乎看到了曙光。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大力推广包含参保人基本信息的社会保障卡,以求搭建一个技术平台,实现全国联网。&胡晓义说。(记者& 邓大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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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即时报销还需克服多重障碍
据相关部门测算,医保省内&漫游&可以解决90%的异地就医问题。而据人社部称,目前全国27个省份建立了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广州、上海、海南、重庆等地区正同步积极探索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医保&全国漫游&推进速度快一点,患者就能早一天受益。而这在技术上并不存在多少障碍,关键是协调好区域间的利益。
有关人士分析,一方面,各地医保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医保制度处于条块分割格局,医保缴费水平和保障待遇参差不齐;另一方面,鉴于人口流动趋势大多是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迁移,医保基金的收支不平衡难免会触动大医院的利益。因此,只有平衡好多方利益,实现&全国一盘棋&统筹协作,才能让医保异地结算更方便。
推进医保异地结算,打破区域间的利益藩篱是重中之重。从先行一步实现省内异地结算的地区来看,异地结算在给就医者带来莫大便利的同时,也给医疗机构带来了资金垫付风险。对此,有医疗界人士表示,异地医保联网结算开展后,医院被拖欠异地医保联网结算资金的情况较为普遍,并建议尽快建立省内异地医保联网结算备用金制度,减轻医院的经济运行压力。
再者,就医和报销的便利性加大,可能会加剧患者向大城市、大医院过度集中,这不仅造成当地医疗资源紧张,还有可能加剧&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数据显示,2014年山西省已有5858人省内跨市就医,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报销医药费1.03亿元。为防止&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山西就明确了可以享受省内异地就医即时报销的条件,即参保人员必须持有参保地办理的异地安置手续、异地转诊手续和异地急诊备案手续。
面对异地医疗对城市医疗资源供给的挑战,城市还须加大公共投入,增大医疗服务的供给量。只有跨省报销与医疗资源的重新配置同步推进,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城乡每所医院尤其是大城市大医院的正常运转,使医保异地结算这项惠民政策更好地落地。 (尚& 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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