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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材料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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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材料
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薄​弱​环​节​,​狠​抓​落​实​,​以​创​新​的​思​路​积​极​探​索​出​了​“​旅​店​式​管​理​、​全​方​位​服​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模​式​,​组​织​实​施​了​“​聚​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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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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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材料
一、流动人口
1、什么是流动人口?
答: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离开市辖区到本市其他辖区居住的人员除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2、流动人口能享受哪些政府公共服务?
答: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公共就业服务的机构应当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愿望的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就业登记等服务;流动人口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现居住地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或者鉴定,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补贴。鼓励考试、鉴定机构对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减免考试、鉴定费用;②县(市)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流动人口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等服务,依法处理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的劳动争议,处理用人单位侵害流动人口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行为;③县 (市)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为育龄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计划生育服务;④县(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流动人口中开展妇女儿童健康教育和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向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服务,并对流动人口集中的公共场所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检查;⑤县(市)以上民政部门应当将流动人口困难群体临时救助纳入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生活无着落的流动人口提供临时救助服务;⑥县(市)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将流动人口基本住房保障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完善相关政策,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⑦县(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流动人口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流动人口义务教育工作,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常住人口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⑧县(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流动人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注册登记,并实施监督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开展合法生产经营活动;⑨县(市)以上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和纠纷调解工作,引导流动人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及时为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⑩招录、聘用流动人口从业的单位,应当与招录、聘用的流动人口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流动人口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环境。流动人口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流动人口在工会活动中与常住人口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3、流动人口怎样申报居住登记?
答:流动人口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到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申报居住登记。城市社区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在办理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居住登记时,应当核查其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在居住登记中载明。(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4、流动人口承租房屋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①出示本人及其他入住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②入住人员发生变更的,及时告知房屋出租人,并配合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出租备案变更登记;③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二、居住证
1、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有什么条件?
答: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愿申领居住证:①未满十六周岁的;② 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③在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④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⑤在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2、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流程有哪些?
答:居住证申领分为个人申领和集体申领。个人申领的申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住所证明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报个人信息申领居住证。集体申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申领人个人资料,持申领人员名单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主要工作地居住证受理点集体申领。不满49岁的已婚女性申领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原户籍所在地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未满16周岁子女应当由监护人持子女户口薄或身份证代为申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3、居住证内都记录哪些内容?
答:居住证记录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址、公民身份号码、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信息,其中现居住地址、证件签发机关、有效期限等项目可反复擦写。(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4、居住证分类和有效期限分别有哪些?
答:居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分为临时和长期两种。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半年,长期居住证有效期为两年。(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5、居住证有效期满怎么办?
答:居住证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居住证受理点办理延期手续。(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6、居住证地址发生变化后怎么办?
答:居住地址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现居住证受理点申请变更,受理点审核后予以改签居住地址,证件不需更换。(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7、居住证持证人相貌发生重大改变、居住证损坏或遗失的怎么办?
答:居住证持证人相貌发生重大改变的,由居住证受理点审定后重新照像制证。居住证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由申请人持原居住证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换领证件。居住证遗失的,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居住证受理点申请补领证件。(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8、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是否收费?
答:居住证首次申领、信息变更、内容更正或因相貌改变重新制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9、什么情况下居住证收回并注销?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住证收回并注销。①持证人死亡的;②取得居住地常住户籍的;③持有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④被劳动教养或判处刑罚的;⑤持有人有严重不良信誉记录的;⑥其它不符合持有居住证条件的。(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居住证申领办法》)
三、便民联系卡
1、什么是便民联系卡?
答:便民联系卡为一人一卡,记录持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姓名、号码及联系电话,村(社区)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签发单位、签发时间。便民联系卡有效期为一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依据《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2、便民联系卡发放范围有哪些?
答:便民联系卡发放范围是指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离开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下列人员:外出务工、务农、经商人员;外出的重点人员和特殊群体;外出就医、学习、探亲及其他原因需要在流入地租赁房屋的人员。(依据《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3、申领便民联系卡的流程有哪些?
答:本地人员外出时,向村(社区)综治工作站(警务室)报告,由村(社区)综治工作站(警务室)负责便民联系卡的内容填写、流出人员信息平台录入、制作便民联系卡后,发放外出人员。(依据《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4、便民联系卡的功能和用途有哪些?
答:便民联系卡是流动人口享受流出地便民服务的载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手段和在流入地务工、务农、租房、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的凭证之一。(依据《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5、申领便民联系卡是否收取费用?
答:便民联系卡制作、发放或因信息变更、损坏、丢失、过期等原因重新制证的,对持卡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依据《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6、什么情况下查验便民联系卡?
答:流入地综治工作站(警务室)对流入人员应当主动核验其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和便民联系卡。相关部门、用工单位、出租房屋业主对务工、务农、经商、租房的流动人口应当主动查验便民联系卡。(依据《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7、什么情况下不查验便民联系卡?
答:公路、铁路、航空及客票销售、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等人口流动各环节,只查验流动人口有效身份证件,不检查便民联系卡。(依据《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8、什么情况下可不办理便民联系卡?
答:凡是集体组织外出务工经商的,原则上都要有带队干部或经政府审批备案的劳务公司管理,可不办理便民联系卡,但需登记造册、录入&流动人口平台&,并由输出地乡镇(街道)出具证明。(依据《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
四、出租房屋
1、什么是出租房屋?
答:出租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2、什么情形下的房屋不得出租?
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①属于违法建筑的;②不符合建筑、消防安全标准或存在治安隐患的;③ 改变房屋用途,依法应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④列入房屋征收范围的;⑤出租房屋居住面积不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3、怎样办理出租房屋手续?
答:出租房屋业主需要出租房屋的,应通过书面方式,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社区(村)综治工作站领取、填写出租房屋编码卡,并附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复印件进行申报登记,经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核验盖章后,办理相关出租、承租手续,并报县(市、区)建设(房地产)部门备案。(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4、房屋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①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配合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人口登记。出租人应当与出租房屋所在地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签订《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②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③在承租人入住后24小时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报村(社区)综治工作站,3日内协助采集承租人的信息资料,一个月内督促或带领承租人到所在地村(社区)警务室办理居住证;④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使用房屋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有关措施,及时排除安全和治安隐患;⑤承租人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⑥发现出租的房屋内有违法活动或违法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安或相关执法机关查处;⑦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应当在所在地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登记备案,并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不得再行委托。(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5、房屋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答:①承租人为流动人口的,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居住登记并申领居住证,已办理居住证的应当及时签注,移居时要申报注销。承租人应当与出租房屋所在地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签订《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②不准利用承租的房屋从事非法宗教、非法习武、涉恐涉爆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③不得留宿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若留宿他人,应当在24小时内将留宿人基本情况告知出租人,留宿超过三天的应当向社区(村)综治工作站和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并办理居住登记; ④转租房屋的,应当经过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在转租后三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社区(村)综治工作站报告;⑤发现承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并损害公共和自身利益的,有权要求出租人或房屋出租管理机构进行整改或解除租赁合同;⑥发现同屋居住者有违法活动或者犯罪嫌疑,应当检举和劝阻;⑦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结构和用途,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旅馆业、餐饮、娱乐、网吧、作坊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⑧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⑨不得利用住宅出租房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6、对出租房屋业主不履行职责的,怎样处罚?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①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变更居住地址的;②不及时登记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③发现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7、对房屋出租人不办理房屋出租备案登记的,怎样处罚?
答:房屋出租人不办理房屋出租备案登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用于个人或者家庭居住的,处500元以下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8、出租房屋星级评定标准是什么?
答:出租房屋实行一户一评,根据出租房屋的硬件条件、安全程度、房屋用途、经营性质及治安风险程度大小、业主守法情况,以及承租人的现实表现等实际情况,每季度对出租房屋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分值将出租房屋分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共三类。(依据《自治区出租房屋星级管理规定》)
9、出租房屋星级分值规定有哪些?
答:分值在90分(含)以上评为&三星级&出租房屋;分值在80分(含)至90分评为&二星级&出租房屋;分值在70分(含)至80分评为&一星级&出租房屋;分值在70 分以下的出租房屋不评定星级,不得出租,待整改合格后由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审核评定后方可进行出租登记、备案、评定星级。(依据《自治区出租房屋星级管理规定》)
10、出租房屋星级评分标准有哪些?
答:①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相关法律法规,治安和消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完善,无治安、消防安全隐患(10分)。②年内出租房屋内未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20分)。③出租房主(实际经营人)按要求向房屋综合管理机构申请、登记、备案(5分)。④按规定签订《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配合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人口登记(15分)。⑤按时报送承租人和留宿人员相关信息,督促办理居住证;对出租房屋出租信息和承租人员信息资料在规定的时间登记并上报,切实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自觉履行出租房屋管理职责,不将房屋出租给无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20分)。⑥出租房屋性质明确,对房屋使用情况定期监督和安全检查,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及时排除安全和治安隐患(10分)。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部门要求,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5分)。⑧按照税务部门规定缴纳相关税费(5分)。⑨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杜绝出租房屋内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5分)。⑩积极配合民政、卫生、人口、计生、国土等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管理(5 分)。(依据《自治区出租房屋星级管理规定》)
五、流动人口用工单位
1、怎样办理出租房屋手续?
答:出租房屋管理人(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经纪组织等需要出租房屋的,应通过书面方式,向出租房屋所在地社区(村)综治工作站领取、填写出租房屋编码卡,并附房屋所有权复印件或单位证明进行申报登记,经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核验盖章后,办理相关出租、承租手续,并报县(市、区)建设(房地产)部门备案。(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2、用工单位房屋出租的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答:①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配合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的管理和检查,自觉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人口登记。用工单位应当与出租房屋所在地村(社区)综治工作站签订《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责任书》;②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的人员;③在人员入住后3日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报村(社区)综治工作站。(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租房屋管理办法》)
3、对用工单位不履行职责的,怎样处罚?
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①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变更居住地址的;②不及时登记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③发现流动人口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县(市、区)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4、对用工单位不办理房屋出租备案登记的,怎样处罚?
答:用工单位不办理房屋出租备案登记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用于员工集体宿舍的,处月租金2倍以下罚款,用于经营活动的,处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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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羌县政法委负责信息维护 电话:(9南宁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网
2011年第2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动态
流动人口和出租屋
服务管理动态
&&&&2011年5月5日
【工作要闻】
●我市召开2011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1)
●我市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3)
【经验交流】
●以人为本& 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4)
●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提升流动人口幸福指数···········(9)
●创新管理思路& 着力构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新秩序·(15)
●强化服务管理职能&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上新台阶···································(21)
●创新管理方法、改进工作方式 推进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和管理
······················································(27)
●坚持以人为本& 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32)
【县区动态】
●西乡塘区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群防群治业务技能培训班··(37)
●江南区举办流动人口法律知识培训班····················(38)
●良庆区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大接访活动········(38)
我市召开2011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
4月12日,南宁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年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对2011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为我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温守荣主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育兆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朱书记指出,2010年是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的一年,解决了一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化解了诸多流动人口领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大力推进了流动人口与市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从整体上提升了服务管理水平,为我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2011年,南宁将加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工作力度,开展以“南宁是我家,和谐你我他”系列主题活动,在全市流动人口中,在子女教育、用工权益保障、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服务、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在认真落实好已出台措施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制订出台一些新的措施办法,真正把“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全市逐步形成“流动有序、和睦相处、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新局面。
朱书记强调,今年,我们要充分发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社会管理的作用,大力提高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的有效利用率,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与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跨部门、跨系统共享,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对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助手作用的功能。继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的后期建设,探索使用网上申报、信息采集车等现代信息技术及其他便捷的手段申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的有效办法。年内,全市已成立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和服务管理站,全部配齐信息化建设所需的设备,对网速慢、系统操作不便的中心、站进行全面改进。加大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和保障工作,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的相关管理制度,实现信息系统科学运行的目标。今年,我们还将制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十二五”规划,通过制订规划、确定目标,让信息化建设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的效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朱书记进一步强调,当前,全市流动人口新情况新问题大量增加,其中大部分属于利益诉求。解决这些矛盾问题,关键是我们各级各部门要在完善和落实法规制度上下功夫,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问题的发生。对此,今年要推动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南宁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南宁市居住证制度管理规定》、《南宁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论证、制定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出台《南宁市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南宁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探索对吸毒人员、传销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艾滋病患者等七类特殊流动人群的信息采集和有效管理办法,最大限度地把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稳定的积极因素。
会上,南宁市公安局、教育局,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宾阳县向大会做了经验汇报,得到了与会者的高度评价。
&&&&&&&&&&&&&&&&&&&&&&&&&&&&&&&&& (市流动人口办)
我市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
主题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22" Month="4" Year="年4月22日,由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主办,西乡塘区承办的“南宁是我家,和谐你我他”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主题宣传活动在南宁扶壮学校正式启动。南宁市及西乡塘区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流动人口学生和家长代表、出租屋主代表、流动人口协管员代表共20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育兆、西乡塘区委书记黄宁、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流动办主任谭尚武、西乡塘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费勇等各级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由黄宁书记致欢迎词,朱育兆书记作动员讲话。朱书记在讲话中提出,“南宁是我家,和谐你我他”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主题宣传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宣传“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管理规范、统一高效”的工作方针,宣传我市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理念和目标,通过宣传,进一步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广大市民群众,努力为南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贡献,共同建设好和谐南宁这个大家庭。
&&& 启动仪式上,流动人口学生和家长代表、出租屋主代表、流动人口协管员代表和青年志愿者,以“南宁是我家,和谐你我他”为主题,表演了丰富多彩的节目。而节目中穿插的关于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内容的有奖知识抢答,更是激起了现场所有观众参与的热情。当天,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有关部门专门设点进行政策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同时现场为流动人口办理相关证件。
&&&&&&&&&&&&&&&&&&&&&&&&&&&&&&&& (市流动人口办)
以人为本& 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随着南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南宁市城市建设“重点向南”战略的实施,大批的外来务工人员涌入江南,他们为推动江南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已经成为了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江南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借鉴外地经验,从本地实际出发,多方面转变服务和管理方式,在深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实践中,不断迈出新步伐。
  一、以房管人,掌握流动人口的落脚点
底数清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础,情况明是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核心。我们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监管作用,有效地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和流动人口居住情况,掌握流动人口的落脚点。据统计,到2010年12月底,江南区流动人口为84479人,其中登记管理80290人,办证管理67071人。出租房屋8521户,签订治安责任书8521户。为了达到以房管人,我们在白沙村委建立了南宁市首家流动人口综治工作站,探索了“以室带站、以警带员、三员合一(流动人口协管员、计生助理员、综治维稳信息员)”的城中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模式。“三员合一”既减轻了财政负担,城区财政只拨款8名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工资,其余的由村委补贴;又发挥村民自治作用,“三员”由各队队长担任,更提高了工作效率,试点前,登记率不到60%,试点后,登记率达95%以上。同时,我们还在白沙村创新了出租房屋分类管理的方法,将出租房屋分为蓝、黄、红三类,其中蓝类为文明户,黄类为达标户,红类为整改户,并及时将掌握情况反馈管区民警和治保主任,管区民警随时进行检查核实。另外,我们在新屋村建立了出租屋电子档案和流动人口档案,实行出租屋流动人口一户一档,一台账一卡制管理模式,得到上级肯定。2007年元月,协管员在对五一路南五里18号(新屋村生产队第五组的集体出租屋)流动人口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暂住在二楼203号房的段应贤形迹可疑,及时将信息反馈给警务室值班民警,警方调出电子档案并通过网上查询证实段应贤为天峨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的涉嫌伤害罪的逃犯,五一派出所立即采取措施将其抓获。
二、以家暖人,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新局面
前些年,在江南区五一路、南建路等主要街道,总有十几辆或是几十辆“肥瘦不一、灰头垢面”的机动出租农用车和一些“衣冠不整、站卧不一”的零散务工人员长年累月地守候在那里,形成了马路市场,久而久之,也形成了城市里一道刺眼的风景,使江南区的形象打了折扣。为了给外来零散务工者一个“家”, 我们根据团中央关于“紧密结合团的基本职能,下大力气做好流动务工青年工作”的要求,以基层团组织创新格局为阵地,以流动务工青年创新团建为机制保障,以帮扶就业创业为主线,建立了江南区流动人口青年之家。青年之家以“您的需要就是我们的服务”为主题,为流动人员及其子女提供就业创业、爱心帮扶、维护权益、互动交流、教育培训等“八个一”服务,让他们感受“家的关怀和温暖”。
三、以法护人,做好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工作
目前,在江南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达到8万多人,他们已经是推动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为城区做好贡献的同时,也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除了对城市生活不了解、不适应,与城市居民存在生活、思想和行为上的差异和矛盾外,大部分法律知识不足,维权意识淡薄,遇到不公平待遇,如不能按时领到工资等情况时,无所适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甚至采取极端的方式。为此,我们一方面采取张贴标语、横幅、制作板报、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大政方针,宣传《暂住证申领办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入出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定期由辖区民警、治保主任及外事民警按居住区召集暂住人口法制宣传会议,增强流动人口、出租房主知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另一方面,为流动人口提供经常性法律援助,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学会利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几年来,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86件,追回流动人口合法所得财产650万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5起。2009年11月3日上午,江南某工地负责人将书写“政府为民,政策英明,各级领导,亲临现场,不辞辛苦,排忧解难,劳动监察,为民维权,为讨民工工资,在艰巨的工作中尽显巾帼本色”的锦旗送到江南区政府,感谢政府为他们追讨到了久未支付的农民工工资30万元。
四、以情感人,热情关心流动人口的工作生活
一是广泛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在城区各级团组织和各高校都组建青年志愿者小分队,与流动人口子女建立结对关系,利用节假时间深入学校、城中村等流动人口子女聚集地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关爱流动人口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并建立接力机制,形成长期有效帮扶,全面实施“青年志愿者小组(或团队)+流动人口子女+接力”的项目模式。目前,我城区已经组织动员了来自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近十个大专院校共一千余人的志愿者团队参与关爱流动人口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7次,结成帮扶对子400多对。活动覆盖14所学校,4500余名流动人口子女。二是开设“四点半”课堂。针对很多流动人口子女在放学后和节假日期间无人照看、作业无人辅导的情况,为了协助他们做好其子女的教育引导工作,我们专门开设了“四点半课堂”,聘请了来自广西大学、民族大学、广西国际商务学院等市内多所大中专院校的约120多名志愿者,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不同特长,针对不同爱好、不同志趣的流动人口子女的需求免费开设舞蹈、英语、书法、绘画等课外辅导班,以及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让孩子们互相交流、学习,使他们的课余时间更加充实,也使家长们放心。三是推行流动人口“计生绿卡”。 我们从源头创新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载体和方法,推行“江南计生绿卡”服务。凡持卡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享受优先办理各种证件;子女可优先就读公立学校,并免收借读费和学杂费;在医院可优先就诊并免收挂号费;工商部门减免50%的工商营业执照开业登记费;可优先和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等十一项服务项目,该项目启动至今已累计发放“计生绿卡”近3200张,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五、以技强人,增强流动人口的就业竞争能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持续增加,为解决流动人口就业问题,我们站在以人为本的高度,创办了广西第一家流动夜校和首家流动人口工会工作站,在培训、教育、培养和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劳动技能、道德素质和文明素养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被外来人员称之为“自己的学校”和“娘家”。从2006年起,流动夜校的培训工作被纳入城区“百万市民文明素质培训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流动人口开展文明素质培训,共开办培训班100多期,培训流动人口7000多人次。工会工作站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城区实际情况加强流动人口就业和维权服务,通过在镇、街道及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建立流动人口就业、失业状况登记台账,对流动人员开展求职、培训意向、就业推荐等情况统一登记,为开展流动人口就业服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并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仅2010年共举办招聘会28场次,累计进场企业872家,提供岗位46911个,吸引了大量流动人口进场应聘,劳务用工介绍6250人次。
到目前为止,我城区绝大部分流动人口有房子住、有工作干,子女上学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尽管如此,我们所做的工作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下步我们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的讲话精神,深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睦相处,确保城区持续和谐稳定。
(江南区)
夯实社会管理基层基础,提升流动人口幸福指数
西乡塘区辖3个镇、8个街道办事处,有63个村委会、74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流动人口30多万人。有流动人口多、纯居民多、出租屋多、大中专院校多、物业小区多、车站市场多、城乡交结点多、区中区多等八多特点。近几年,随着南宁市改革开放及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外来人员不断涌入,我城区内流动人口持续增长,作为一个占据全市流动人口半数以上的老城区,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工作,做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做了一些探索创新,取得了一定成效,辖区流动人口的幸福指数大幅提升,流动人口工作连续五年在本市名列前茅,去年10月全国综治研讨会在我城区北湖街道召开了现场经验交流会,产生了较大影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三个推进”,夯实流动人口幸福指数的组织保障
(一)组织推进作支撑。城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城区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和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城区各级党政领导每年都带头亲自谋划年度服务管理工作,审议工作要点,带头搞调研,抓落实,形成了领导抓,抓领导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提升辖区流动人口幸福指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责任推进成规范。建立了城区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坚持城区党委、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各镇、各街道办事处,各镇、各街道办事处与所辖的社区、村层层签订《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把服务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评先创优重要内容,并入综治工作一票否决指标,同时把各级党政领导履行工作情况归入综治责任人实绩档案指标,确保任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使辖区流动人口幸福指数的提升工作全面开展、规范有序。
(三)保障推进作后盾。城区党委政府每年都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城区财政预算。去年,拨付98万元用于新的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今年初,对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工资待遇进行了调整,在原来基础上每人提高到1150元/月,人财力的落实,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二、强化“三个建设”,提升流动人口幸福指数的基层基础
(一)加强机构建设,完善三级管理网络和四级信息服务。为创新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我们建立了 “市流动办——城区流动办——街道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站”三级业务指导和四级网络信息管理的纵向模式,形成了“城区——各有关部门——辖区单位”信息互通的横向管理网络,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目前,我城区已成立8个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111个社区(村)服务管理站,每个服务中心均有独立办公场所,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各种办公设备,有工作制度,有宽带网络;每个服务站都配齐了专职协管员。通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完善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开创了我城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五项制度”,发挥基层主力军作用。我城区共有24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我们以制度管人,提高协管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一是建立工作量化考核制度。以各中心、站明确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实行分片、分街、分队包干制。二是实行工作例会制度。由城区流动办、各中心、站每周、每月定期召开协管员工作例会,各自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并通报上月量化考核情况。三是建立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工作制度。城区每年定期组织举办流动人口协管员思想业务培训2次,管理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协管员进行综合业务知识培训4次,并进行岗位教育培训及有关流动人口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考试,提高他们的综合能力。四是实行“三级”入户抽查工作制度。城区流动办、街道中心、社区村站定期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联合下户随机抽查协管员的信息采集及各种工作开展情况,推动提高他们工作效能。五是实行日常考勤和年终考核制度。制定了流动人口协管员管理办法,对协管员实行日常考勤和年终考核制度,考核则按德、勤、绩、能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和是否继续聘用的依据。
(三)加强系统建设,确保“三个到位”。我城区紧紧依托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服务管理站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平台,确保信息采集、录入、反馈“三到位”。一是信息采集到位。我城区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分类管理、建档,确保做到“七知”(知其本人、知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知其现居住地、知其暂住原因、知其家庭情况、知其经济来源、知其现实表现),在各社区、村均建立了流动人口登记册,实行一户一表。现我城区已实现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建立了与市流动人口信息系统相链接的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快速查询和快速反应能力。去年以来,我城区共采集流动人口信息332447条,出租屋信息22199条。 二是信息录入到位。我们采取定员、定岗、定数的方式确保采集回来的信息及时录入到位。通过“三定”,不断强化协管员录入工作责任意识,并要求当天采集的信息三天内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此外,把信息录入工作列入工作量化考核内容,对每十天的录入进度及时给予通报。截止目前,我城区共录入流动人口信息196572条,出租屋信息27861条。三是信息反馈到位。我们把采集回来的信息分类汇总,定期或不定期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今年,各管理服务中心、站共为各职能部门反馈相关信息306条。
三、推行“三个机制”,完善流动人口幸福指数的管理措施
(一)推行“部门协调、齐抓共管”机制,实现职能管理与综合管理的相互促进和有机结合。一是把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和管理工作列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与综治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和同考核。二是不断完善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是在城区、中心和站“三级网络”分别建立季、月和旬业务工作例会制度,有关部门及时通报和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建立相互支持、配合紧密的工作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二)推行“结对子”,“互助组”帮扶机制,推动基层工作平衡发展。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为单位,按好、中、差相错搭配结合的方式,两个或三个中心“结对子”;每个中心的3—5个社区居(村)委会组成一个“互助组”,形成好的带动差的、社区带动村、或村带村、队带队、市区带动远郊的循环纽带,全面推动城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平衡发展。
(三)推行“以人为本,以房管人,分类管理”机制,强化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我城区通过对不同区域流动人口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有效消除了流动人口管理的“盲区”。一是坚持“因人而异、因地施策”,“以房管人”,“用工负责”、“旅店管理”多策并举。我们结合实际,结合流动人口居住地和居住时间等综合因素,区别对待。对于居住地相对固定,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坚持“以房管人”,强化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明确房东在出租中是治安第一责任人。对用工单位,建筑工地,我们坚持 “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对业主的管理。我们还建立了登记、安全检查等管理措施,完善和规范了出租房屋的档案,与房主和用工业主签订了《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2010年我城区共登记出租房屋22199户108017间,签订综合管理责任书22199份。二是推行出租房屋“星级”管理模式,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我城区根据前些年试点工作经验,在全城区推行 “星级”管理模式,根据出租房屋治安状况、治安秩序和业主的表现,将出租房屋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对“丁级”和“丙级”进行和整改。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出租房屋业主自觉加强治安防范与管理。三是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规范管理。每年都由城区综治委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出租房屋密集、流动人员繁杂的治安混乱区域。2010年,协助公安等部门共从辖区暂住人口中列管重点人员443人,破获盗抢、传销等各类刑事案件3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7人。
四、利用“三个载体”,强化流动人口幸福指数的宣传服务
(一)以新闻媒体为载体,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城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采取板报展览、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和流动人口宣传有关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流动人口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今年以来我们共组织各中心、站上街宣传36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多份。
(二)以 “一站式”中心为载体,扎实推进服务工作。我城区充分发挥服务中心一站式办公平台作用,通过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共同合作的方式,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待遇”,使他们在本城区有幸福感觉。通过依托社区、村建立“流动人口党员之家”、“流动儿童之家”、“流动人口图书室”、“农民工维权中心”&为流动人口(农民工)提供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计生服务、纠纷调解、就业技术培训、职业中介、劳动维权、子女入学等服务,仅去年即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入托37789人,培训农民工3000多人,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共368.56万元。
(三)以宣传服务年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服务意识。通过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健康卫生宣传服务活动、“亲自登门、服务到家”主题活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座谈会”以及出租屋大排查行动等宣传服务年活动,牢固树立平等意识、人权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流动人口水平、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推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广大流动人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几年来,我城区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与兄弟县区及先进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讲话、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等精神,加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创新,继续不断提升流动人口的幸福指数,为建设平安西乡塘,促进南宁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 (西乡塘区)
创新管理思路& 着力构建流动人口及
出租屋服务管理新秩序
良庆区近几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交通便捷,加上出租屋多、价格相对便宜,使良庆区成为流动人口聚居的理想场所。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良庆区大沙田片区和玉洞片区的总人口21万,其中户籍人口4.6万,流动人员16.4万;自建房屋12452栋, 2010年完成代征出租屋税收441万元。我城区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创新思路,做到“五有”的管理模式
(一)有坚强的措施保障。一是城区党委、政府对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务实,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事关社会稳定和城市管理的大事来抓。成立了由书记、区长挂帅,公安、计生、流动人口办等20多个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为服务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的基层组织机构,我城区在街道办设立有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以派出所管辖地为基础,建立服务管理站,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设立社区工作站,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流动人口工作站实现合署办公,建立了规范的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机构,做到资源共享。三是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管理队伍。我城区逐渐配足配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员,在大沙田街道办服务管理中心配有事业编制专职人员8人,在社区工作站配备了75名流动人口协管员,协管员工资待遇按社区工作者的待遇执行。此外,还整合力量,建立以公安为主体的“三员合一”(警员、出租屋管理员、治安队员)的专业队伍,抽调14名警员、治安队员带领协管员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的相关工作。协管员的主要精力用在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上。四是车辆的保障。城区政府在原来配备1辆车的基础上,今年又配置了2辆工作用车,保证了平时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有创新的管理方法。一是城区党委、政府针对大沙田辖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且无法征收出租屋税费的情况,制定了大沙田辖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规范化管理方案,从2010年3月起由城区流动办对协管员队伍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整合力量开展工作。二是组建大沙田街道各社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站,由政法委牵头协调, 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设立社区工作站,社区警务室和社区流动人口工作站实现合署办公,配置办公设备,把城区流动人口协管员全部分配到7个社区工作站,共同开展工作。
(三)有完善的管理措施。一是在人口管理手段上,我城区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开发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了从城区、街道中心、社区站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二是管理方式上,实行长效管理机制。实行了管理员与公安民警的实质性责任捆绑,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核发绩效考核工资,调动了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同时实行量化考核制度,对考核达标的给予奖励,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在出租屋管理模式上,逐步推行“旅业式、物业式、单位自管式、散居包片式”四种管理模式,为有效控制非法传销奠定基础。
(四)有完善的管理法规和政策。我城区把人口管理和出租屋管理当作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来抓,从立法层面、政策层面、具体操作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当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我城区制订出台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宣传年活动方案、清理整顿出租屋规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公职人员出租屋管理、大沙田辖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规范化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使管理部门对出租屋及租住人员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五)有完善的联合办公制度。城区在大沙田街道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实行联合办公制度,组织公安派出所、计生站等职能部门各派一名业务骨干到中心工作。在联合办公中做到信息共享、互通情况,把治安、打传、打假和无证照生产经营整治等任务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整治。
二、抓住重点 克难求进 扎实推进出租房屋税收征管工作
针对出租屋点多面广、征收难度大的实际,我城区流动办与地税局坚持联动协力、专项整治、委托代征、综合管理的征管模式,着力规范出租屋税收管理秩序,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流失。
(一)依法加强征管,确保三个到位。一是租赁法规宣传到位。城区流动人口办针对房产租赁市场特点,为强化出租人的纳税意识,充分利用宣传车巡回各社区巷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设点咨询等形式,进行“覆盖式”宣传。去年在全城区7个社区宣传点,向市民发放房屋租赁法规宣传材料2万余份,编印税法宣传专刊共2万份,基本做到了法规宣传家喻户晓。二是租赁信息登记到位。我办采取划片包干、入户登记,公安、工商和计生信息共享等措施,进行“拉网式”排查,共登记房屋租赁信息6000多户,占全城区范围内房产租赁市场85%以上。三是租赁税费代征到位。城区在原招聘27名流动人口协管员的基础上,去年再招聘50名协管员,专项负责出租屋税收征缴工作和流动人口登记工作。据统计,2010年共收上税款441万元。
(二)深化税收管理,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漏征漏管户清理结合起来。城区流动人口办在对出租房屋调查摸底的同时,掌握承租方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其纳税状况,清查漏征漏管户,杜绝漏征漏管现象。二是与个体定额管理结合起来。结合出租房屋租金情况,测算核实承租个体户经营活动情况,做好定额比对分析。三是与房产税征收结合起来。强化对自用房屋经营者的税收管理工作,划清自用房屋、出租房屋面积及原值,堵塞税收漏洞。四是与发票管理结合起来。督促租赁双方遵守发票管理规定,自觉提供或主动索取房屋租赁发票,通过加强对承租方的发票管理,促进出租房屋税收管理的规范化。
&&&& (三)实施长效管理,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建立信息交换采集制度。把流动人口、公安、房产等各部门涉及出租房屋信息汇集起来,统一进行加工分析处理,形成较为真实完整的税源数据库。二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代征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社区警员、出租房屋管理员、治安巡防员、计生员、税收管理员的协作配合,增强管理合力。三是完善税源控管机制。细化税源管理,探索出租房屋分类管理模式,实现出租房屋税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
三、齐抓共管、措施得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取得实效
今年来,我城区在打击非法传销活动做到:一是部门齐抓共管,加强对出租屋的清查。城区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城区党委常委、政法委谷书记多次亲自参与、现场指导清查整顿专项行动。去年共组织工商、公安、流动人口办等1000多人次对城区7000多栋出租屋进行了清查登记,为打击传销提供了动态信息。二是集中联合办公,重点加强对传销人员这一流动人口信息的掌控。城区在大沙田街道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实行联合办公制度,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派一名业务骨干到中心工作。在 “联合办公”中,实现出租屋及外来人口的信息化管理。今年以来,通过对出租屋的整治,为城区打击传销行动提供信息12条,共抓获传销人员108人。三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排查制度,为常态化打击传销提供了准确的信息。在抓出租屋日常管理时,我们注重进行“三个排查”,即出租屋的排查、日常巡查和联合排查。通过对辖区传销集中地段的7个社区,100多个居民区,5万多间出租屋进行清理登记,做到心里有数;建立健全出租屋主和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备案制度,杜绝传销人员入住,落实了对入住宾馆的流动人口管理登记,形成了抓流动人口与打击传销工作相结合的日常管理制度。四是加大了对传销人员居住出租屋的清查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我城区共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专项清查行动15次,出动325人次,清查出租屋2439间,协助破获刑事案件29起、治安案件153起、抓获出租屋涉嫌传销人员128名。五是加强了对出租屋和出租屋主的管理。我们重点建立健全了出租屋管理机制,出租房屋必须先到所在社区、派出所办理登记、房屋租赁等手续,符合手续发放房屋租赁证明门牌,方可出租,否则严罚。重点抓好对出租屋主的管理处罚,对不主动登记,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屋主依法查处。六是开展了“无传销小区”的创建活动。我们在对小区房屋清查过程中,注重示范引导,立足长远,在辖区所有居民点全面启动“无传销小区”创建活动。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的“五个一”活动,即在小区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实现无发生传销行为防控率、查处率100%的目标。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我城区的社会治安特别是黄、毒、赌以及非法传销违法犯罪从源头上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为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夯实了基础。我们将在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政法部门坚强有力的领导和支持下,继续以最大的决心、最强的力量,把坚持抓源头,从严管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为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城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 (良庆区)
强化服务管理职能& 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推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近年来,我县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流动人口办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对待外来务工人员要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狠抓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的决定》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三个到位”,为深化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服务管理工作,把它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县委周红波书记、县政府张先进县长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召开专题常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解决流动人口协管员“三险”待遇问题,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有关部门工作联席会,研究协调解决在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制定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计划,搞好部署,使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党委、政府,县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了服务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使服务管理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三是经费装备保障到位。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由财政统一发放,统一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县财政给予每人每天专项伙食补助。县委常委、政法委孙书记非常重视和关心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的工作,拨出专项经费为流动人口协管员投保人身安全意外保险,拨出8000多元为10名协管员每人购置专业服装。县政府共拨出流动人口业务经费3万元解决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专项整治和业务经费困难等问题,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扎实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二、狠抓“三个环节”,推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向纵深发展
为深入推进平安宾阳建设,切实维护好我县的社会治安秩序,我们制定了《流动人口核查登记清理整顿出租屋实施方案》,《宾打击取缔传销经营活动联合整治行动方案》,对出租屋租住人员和出租屋进行全面排查,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各类治安复杂混乱区域、路段进行整治。一是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专项清查整顿,及时发现和解决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成立出租屋清理专业队,由工商、公安、县流动人口办、县计生局流动人口站等部门组成,负责全面调查登记出租屋的情况,对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出租屋主依法进行处罚,对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采取断水、断电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县政府规定仍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公职人员进行处理。2010年,在开展专项行动中,我县共出动警力1778人次,其他工作人员583人次;检查流动人口3546人次,其中新登记流动人口256人,查验《暂住证》2265本,新办《暂住证》650本,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985本,发放计生用品1716份;清查出租屋2998间;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480份;开展联合执法和集中宣传活动30次。二是全面清理出租屋,严禁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从2009年起,县政府发布通告,全面清理出租屋。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县干部职工房屋清查登记的紧急通知》精神,对全县的出租屋进行排查登记,对出租屋主进行全面教育,要求他们限期将出租给传销人员的房屋进行清退。对经过教育拒不执行县政府规定,不清退传销人员的屋主严格按照《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对继续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和进行违法活动的出租屋,采取相关强制措施。对经过教育,拒绝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仍将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和进行违法活动的公职人员,除给予经济处罚外,纪检监察部门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三是坚决落实清理打击工作的“五个必须”:传销人员必须遣送、传销物品必须没收清理、违法出租屋必须停水停电、违法屋主必须处罚、传销活动场所和出租屋必须封停,通过集中清理整治,形成“打击一伙,劝返一批,整治一片,巩固一片”的局面。据统计,2010年,我县破获传销案件8起,抓获涉案人员33人,刑拘21人,逮捕14人,行政拘留6人,没收上缴传销骨干分子非法所得款37万多元,缴获销毁了传销物品一大批;共清理县城及周边地区出租屋3063间,其中处罚65家,警告教育561家,没收上缴国库罚没款37.7万元,铲除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外部培植蔓延的条件和温床;通过清理教育遣返传销人员3314人次,解救一大批上当受骗者,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建立“三个机制”,确保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取得实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针对我县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分析研判,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的有效机制,为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狠抓基层网络机制建设。我县建立了“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较多的宾州镇和黎塘镇建立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较少乡镇建立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在社区、村委会成立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服务室。目前,全县建立了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2个,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服务站14个,服务室233个,有流动人口及出租屋协管员10人,兼职流动人口及出租屋协管员255人。县人民政府划拨3万元专项经费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配备办公硬件。
(二)狠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新路子,建立了城区、乡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网络,做到依法管理,服务到人。我们对在打传专项行动中查处的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培训场所的出租屋业主进行教育和给予处罚,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从源头上遏制传销活动。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屋进行地毯式清理、登记,与公安、社区搞好联动,建立房屋出租户名单,做到“四个知道”:知道来自何地,知道从事何种行业,知道资金来源,知道社会关系。并由社区(村委会)与出租屋主签订“保证书”,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拒绝给传销人员提供租住房屋,确保本辖区无传销活动。同时,我县积极开展以流动人口“四心”工程为主要载体的服务活动,并在改善投资环境、创造就业机会和医疗保健、子女上学以及劳资协调保障等方面,为农民工解决了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县委、县政府积极开展广场文化活动,除了每月组织一次广场文艺演出活动外,还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每周播放一场电影来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卫生部门热情为农民工开展义诊,免费为农民工赠送计生药品药具等各种服务。
(三)狠抓部门联动机制建设。为抓好我县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县流动人口办积极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工作,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力合作,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服务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综治部门积极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综合管理工作。一是定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二是根据上级的要求,组织协调开展清查整顿专项行动,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三是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列入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公安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治安管理,切实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出租房屋治安检查和暂住证的办理查验工作,经常开展清理整顿出租屋活动,严厉打击外来人员违法犯罪活动。计生部门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大对流动人口育龄人员宣传力度,开展优质服务宣传活动。税务部门加强私人出租屋的税费征收工作。县政府两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税费征收专题研究会,研究解决税费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利用出租屋从事的违法经营活动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取缔非法房屋中介机构,对无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一律依法取缔。各成员单位都积极配合综治办、流动人口办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清理整顿工作,形成了良好的工作秩序,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我县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之处,与市委市政府、市流动人口办的要求和兄弟县区仍有差距,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流动人口办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 &&&&&&&&&&(宾阳县)
创新管理方法、改进工作方式
推进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和管理
南宁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管理的决定》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全局,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治安工管理工作,以底数清,情况明,管理严,服务好为目标;以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为方向,创新管理方法、改进工作方式,实行“以房定人”、“以房管人”、“以房找人”的管理新模式,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外来人员违法犯罪活动,消除各种治安隐患,减少案件发生,为建设和谐南宁创造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据统计,2010年12月底,我市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含六县)为646349人,登记率为97%;办理《暂住证》184505人,办证率为93%;出租房屋登记有50951户96779间,签订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保证书50951户;通过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治安工管理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831条,破获刑事案件66起,治安案件407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501人,其中逮捕174人,治安处罚1327人。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基础,落实登记制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1、要想管好流动人口,必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就要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调查登记工作,通过全面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把流动人口管理的工作做到最基层,要以派出所为主导、以警务室为主体、以社区(驻)村民警为骨干、以街道、居(村)委会及治保会,用工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和出租屋屋主为依托,以流动人口协管员、治安联防队员、保安员为基本力量,开展暂住户口登记。同时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行“以房定人”、“以房管人”、“以房找人”的管理新模式,落实“三书一簿”(委托管理暂住人口治安责任书、暂住人口入住通知书、离开通知书、登记簿)的工作措施,有效的提高暂住人口登记率,做到来有登记,停有管理、走时注销并留档。通过具体的工作措施,南宁市暂住人口登记率2009年(登记525220人)比2008年(登记397214人)提高了24.4%;2010年(登记629661人)比(2009年登记525220人)提高了16.5%。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提高暂住人口管理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完善暂住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制订下发了《关于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录入工作方案》和《关于做好迎接公安部“大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开展租赁房屋及暂住人口信息实名登记、录入上传的“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及时将登在册的暂住人口信息全部采集和录入到计算机管理系统,强化信息的更新、研判、对比,促进暂住人口信息化管理。目前,我市190个派出所都已建成暂住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全市录入暂住人口信息629661条,通过与追逃系统自动比对2008年、2009年、2010年抓获过各类在逃犯分别为13人、23人、26人。
3、实行分类型和层次管理。按照居住结构情况,将登记在册的暂住人口划分为“单身居住、合伙居住、集体居住、家庭居住”四种不同类型。针对暂住人口的现实表现和特点,分为重点控制对象、重点调查对象、重点帮教对象、重点保护对象等四个层次管理。根据近年来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情况的资料分析,单身居住和合伙居住、重点控制对象和重点调查对象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比例相当突出,因此,将这两种居住类型和层次对象的暂住人口锁定为我们管理的重点对象,及时纳入工作视线,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注意发现和收集其违法犯罪证据,以利及时制止其犯罪行为和打击其犯罪活动。2010年划分重点控制对象约692人和重点调查对象约2986人纳入工作视线,通过发涵调查和网上比对工作,注意查获形迹可疑人员,“三逃”人员和流窜作案人员,发现案件线索,打击混迹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破获刑事案件14起,查处治安案件208起,治安处罚267人,逮捕6人,抓获各类在逃人员15人。
二、强化重点管控,推行“以房定人”、“以房管人”、“以房找人”管理模式,夯实基础工作
目前我市流动人口主要聚居在出租屋、单位内部及建筑工地,出租屋占80%以上。出租屋作为流动人口的主要聚居地,大部分分布在“城中村”,是平时问题较多的地方,管理难度大,为了管理好出租房屋:
1、我局对出租房主实行委托管理,落实治安责任制,由公安派出所委托出租房主(业主)管理暂住人口,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其相应的治安责任制。对来居住流动人口,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实行“以房定人”、“以房管人”、“以房找人”的管理新模式,落实“三书一簿”的工作措施,动员和组织出租房主(业主)直接叁与管理,将相关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每个房主身上,做到“四落实四清楚”。(即房主(业主)管理责任落实,出租房管理制度落实,入户检查工作落实,疑人疑事调查核实工作落实;租住人员身份清楚、职业清楚、日常外出返回时间清楚、房内放置物品清楚。)通过落实“三书一簿”的工作措施,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从而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2、建立、完善出租房屋管理档案,推进信息化管理。在摸清出租房底数、租住人员情况,实行一户一档的管理方法,使出租房主、承租户、居住人员的情况有机的联系在一起,通过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使广大房屋出租者增强了责任感,强化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意识。同时将出租房屋建筑结构、房主、暂住人口的情况进行信息管理,实行出租屋流动人口一户一档一台帐一卡制管理模式,实现实有人口动态化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鲜活、准确,提高工作效率。如江南分局五一派出所新屋村警务室民警李永虎从“以房管人,服务实战”的理念出发,建立了具有特色和亮点的新屋村出租屋电子档案和流动人口档案,实行了出租屋流动人口一户一档,一台账一卡制管理模式,李永虎同志利用该系统抓获天峨县公安局网上通缉的逃犯段应贤和协助田阳县公安局在无法提供详细地址而只提供嫌疑人暂住地建筑物特征的情况下,通过“出租屋警务信息管理系统”的楼房建筑及内部结构的逐级导入,很快锁定嫌疑人暂住详细地址将四名嫌疑人抓获,得到兄弟单位对该系统赞不决口。目前,全市已建出租房档案56990户,录入计算机信息12万多条(含停租未注销),录入率达到92%。
三、加大治安检查力度,突出打击的目标,严历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对流动人口实行治安管理的实质是及时预防、控制和打击混迹在流动人口中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消除了各种治安隐患,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因此,我局从2004年第一届东盟博览会开始,每年在全面登记掌握流动人口底数的基础上,通过深入排查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治安隐患,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治安问题突出的流动人口聚居点进行治安整治,有效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了各种治安隐患,达到整治一处震慑一方的效果,确保了每届东盟博览会和各项重大活动安全顺利举行,维护了我市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就2010年我局组织开展持续性地集中统一治安检查活动26次,共出动清查人员17974人次,其中警力11239人次;清理出租屋33101户,94368间;清查工地23家,治安复杂区域201处,检查流动人口270819人次,查验《暂住证》153144本,发放宣传资料50万多份,查获形迹可疑人员1556人,破获刑事案件66起,查处治安案件407起,处理各类人员1501人,其中刑拘174人,治安处罚1327人,查扣可疑摩托车31辆,自行车79辆,收缴淫秽光盘和“六合彩”资料一批。
四、增强服务意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社区(村)民警要深入到流动人口当中去,了解他们的困难,倾听他们的呼声,体察他们的生活状况,要关爱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千方百计尽自己职责为他们排忧解难;要积极引导流动人口通过法制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常识,提高流动人口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2009年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好26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2010年配合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好13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维护了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 (市公安局)
坚持以人为本& 促进教育公平
努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确保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难点之一,也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根据国家和自治区以及南宁市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并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切实抓好抓实。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工作机制,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
一是制订相关政策,为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提供保障。2009年2月12日,市政府印发了《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南府办〔2009〕23号,认真贯彻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管理办法,千方百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受教育机会。对由市、县(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收学校在收费、编班、评优评先等方面做到与当地学生一致。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统一认识,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我局成立了南宁市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的中小学招生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也成立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专人负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安置工作,做到责任到位,落实到人。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精心安排,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顺利入学。在每年招生工作开始前,我局都召集市区各学校召开招生工作会议,专项布置小学、初中招生的各项工作,要求对校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调查了解,并通过采取召开毕业年级家长会等措施,让有关家长及时了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以及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同时,我局还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在各种媒体及公示栏宣传张贴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的有关文件及办法,同时印制的大量宣传资料分发到群众手中,让这项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在招生过程中,我局认真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材料,在保证安置本地新生的前提下,不断挖掘潜力,努力做好调配工作,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秋季开学前两周,考虑到还有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长有可能还不了解有关情况而错过申请的机会,我局还采取抽调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采取“现场申请——审核——分配”的“一站式”等办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据统计,2010年秋季学期南宁市公办中小学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人数已达52673人,其中小学39605人,初中13068人。
二、营造平等氛围,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在广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校园后,各中小学能给予他们关心和爱护,努力营造平等关爱的氛围,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感受到学校的温暖。
一是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让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城市学生享受同等的待遇。各学校在编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安排等方面做到城镇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视同仁;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以及各种评优评先工作中,城镇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享有同等的权利,只要是表现积极、又有能力,不管是城镇学生还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可以当选学生干部。
二是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每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家庭背景都不相同,绝大多数居住的地方相当简陋,而且许多家庭居住的是出租房,居无定所。有些农民工家庭离学校较远,上学比较困难。为使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够安心上学,各学校都想尽一切办法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如市十七中通过学校办公会决定,将一栋可以住400人的学生公寓楼主要提供给上学路途较远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使用,同时,学校还安排有专门的宿舍管理员和生活老师,坚持24小时都有人员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保证了他们在学校的安心学习和生活。
三是政府加大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较多学校的投入,不断改善其办学条件,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良好的就学环境。“十一五”期间,市本级投入20.3亿元,新建、改建及扩建一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由全面普及转入均衡发展。同时市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100万,用于改善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校的办学条件。上述措施极大地推进了我市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形成了平等、和谐的育人氛围,促进了学生的健康成长。
三、构建和谐校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能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
我局要求各中小学校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这一特殊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措施,着力构建教师、学生、以及学生家长三者的和谐关系,使他们能够接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
一是走进家庭,了解学生生活情况,及时指导家庭教育,努力构建教师和学生家长之间的和谐。许多农民工因为工作、生活的需要,常常早出晚归,很少能到学校参加家长会,对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了解不多,加上相当多农民工所受到的教育有限,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为此,各学校纷纷组织教职员工对农民工家庭进行家访,向家长们通报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孩子的学习情况,请家长为学校发展和孩子成长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这一举措让家长非常感动,家长们都纷纷表示要积极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家长教育孩子的水平提高了,孩子的学习也随之进步,学校的教育质量也得到提高,学生高兴,家长也满意。
二是热情关心,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心理疏导,让他们与城镇学生一样对学习、生活充满信心,努力构建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和谐。部分农民工忙于生计,很少有时间去关心孩子的学习,这些孩子的行为习惯相对较差,学习成绩参差不齐。为此,各学校在新学期都会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进行行为习惯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对一些有心理困扰的学生,学校还为他们安排心理辅导老师,不仅辅导他们学习,还常常与他们谈心,树立起他们学习的勇气和信心,教他们如何面对挫折与困难。
三是开展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到互助合作的氛围,努力构建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和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从农村来到城市,很容易产生自卑的心理,造成与城市孩子之间的隔阂。为此,各中小学以培养学生的群体观念、合作意识、友爱情感为重点,以开展集体活动,学生之间合作实践活动为切入点,让学生在参与活动中互相关爱,共同提高。如南宁市五里亭一小为了增强城乡孩子的动手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竞赛、成果展等活动。在整个科普活动中,从计划的制订到活动的开展。通过科普实践活动,使城乡孩子在活动中密切配合,互助合作,共同体验成功的快乐。
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的努力,我市已逐步建立了一套较为规范、符合我市实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程序,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对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方式,帮助其入学。城区各中小学校也充分挖掘办学潜力,想方设法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就读。据统计,我市2010年春季学期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人数达到95309人(小学74176人,初中21133人),其中城区88741人(小学68632人,初中20109人),而公办学校接收人数达到48086人(小学35263人,初中12823人)。
努力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好抓实。
&&&&&&&&&&&&&&&&&& (市教育局)
西乡塘区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群防群治
业务技能培训班
&&& 3月10日,西乡塘区委政法委组织进行了全体流动人口协管员、保安人员参加的“两抢一盗”业务培训班。培训班由城区政法委袁宇宏副书记主持,邀请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蒋勇军教导员给全体流动人口协管员、保安人员进行“两抢一盗”群防群治业务技能培训。
培训课上,蒋教导员传达了我市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的有关文件精神,详细分析了城区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结合城区的实际情况就“两抢一盗”的犯罪状况、规律特点等进行了讲解,并就如何与公安部门配合打击“两抢一盗”进行了重点指导。讲解绘声绘色,全面具体,培训人员受益匪浅,对流动人口协管员今后开展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和帮助作用。城区政法委严宇宏副书记就当前城区开展打击“两抢一盗”行动进行了布置,要求大家高度重视,认真筹备,按方案的布置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真正形成打击“两抢一盗”行动的良好局面。
(西乡塘区流动人口办)
江南区举办流动人口法律知识培训班
2011年4月25日,江南区在新屋村举行了流动人口法律知识培训班,40余名农民工参加了培训。江南区法律援助中心马化德律师形象生动地把农民工进城打工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如何解决、工资问题及工伤认定如何维权等一系列发生在身边的法律知识进行了细致讲解,为进城务工农民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上了生动的一课。课上,农民工针对身边遇到的劳务用工问题踊跃提问,马律师一一进行解答。
(江南区流动人口办)
良庆区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大接访活动
4月29日上午,良庆区在城区大沙田客运广场举行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大接访活动。城区综治、住建、人口计生、司法等单位工作人员设立服务点接待市民群众来访,并围绕流动人口暂住管理、出租屋税收、打击传销等内容,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服务。
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良庆区流动人口已经将近20万人,已经与常住人口23万人的数量相当接近,如何做好城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成为面临的突出问题。目前,良庆区正以全市开展的“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城区流动人口及出租屋服务管理水平,体现党和政府对流动人口的人文关怀,进一步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良庆区流动人口办)
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车荣福书记,市政府黄方方市长,市流动人
口管理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送:自治区流动人口办、自治区政法委流动人口管理处,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南铁公安处治安支队。
发: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流动人口办。
&&&&&&&&&&&&&&&&&&&&&&&&&&&&&&&& &&&&&&       &&&&(共印80份)
南宁市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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