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第三方责任人,可以住院如何使用医保卡卡住院算医保诈骗吗1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找回我的问题
问题编号手机号码
一对一咨询
一对一咨询
上一条下一条
我的咨询提醒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在职职工在路上摔倒骨折住院,能用医保卡吗?算医保范围吗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河北 - 石家庄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13:19 咨询人:wfsj6845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条回复
河北-石家庄
可以走医保的。
回复时间: 13:2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相关法律咨询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民事法律-交通事故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雇“群众演员”空刷医保卡&药店诈骗医保19.5万
&&&&来源:&&&&
原标题:雇“群众演员”空刷医保卡 药店诈骗医保19.5万
  5个月内,周某等人先成立公司,再收购医保定点药店,接着通过空刷医保卡,先后骗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合计19.5万元。近日,苏州市吴中法院审理了此案,以诈骗罪,判决周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殷某等6人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万元至3000元不等。
  通讯员 马俐 现代快报记者 何洁
  社保监控发现药店异常
  2013年5月,苏州社保基金中心通过群众举报和查看店内监控,发现吴中区安安药店(化名)等5家药店的刷卡配药存在异常:时常有一群人分批进入药店取打包好的药品,结账刷卡时收银员按袋外粘贴的标签输入药名,却并不核对袋内药品,应自付的现金也不收取。经检查,社保基金中心认为这些药店存在伪装配药流程诈骗医疗保险基金的情况,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
  据了解,医保卡账户包含基础医疗金、自费金和补充医疗金三部分,基础医疗金是根据参保人交纳医保的比例实际打到卡上的金额,基础医疗金用完后,进入自费部分,参保人自付600元后,就会产生2500元补充基金,这部分金额在实际购药时,只需个人支付40%,其余60%由国家补贴给药店。但很多人并不知晓补充基金的存在。
  利用漏洞套取医保基金
  据了解,2010年9月,周某涉足药店行业,经营之余,他发现了这个漏洞,只要将卡内的基础医疗金补偿给持卡人,获得医保卡,药店就可以在不出售任何药品的情况下空刷卡,套取60%的国家补贴,一张卡能套1500元。
  当年底,周某出资成立安安药店有限公司,至2012年12月,他先后收购了5家医保定点药店,以安安药店为总部,并雇用了殷某、李某等6人。
  为收到更多医保卡,2012年开始,药店实行会员卡制度,对成为会员的顾客,药店把医保卡余额退给顾客,并补贴一张有600元余额的会员卡,持会员卡可以在店内购买非参保药品、生活用品等。前提是必须将医保卡存放在药店。
  会员留下的医保卡,由收银员先把余额刷空,再刷掉自付部分,最后刷取补充基金,除去补偿给顾客的600元,每张卡最多能净赚900元。
  雇用“群众演员”应付社保监控
  2012年底,社保机构加大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在各药店收银台处安装摄像头,原先收银员私自刷卡的方法行不通了。2013年1月,药店开始雇用“群众演员”,“一人一卡”轮流刷卡,应付社保监控。
  周某等人租赁了五辆面包车,招募社会人员奔波在5个药店之间。为加快刷卡速度,该团伙将虚假销售的药品打包装好、贴上标签,方便收银员录入。这些药品包裹在五个药店之间循环使用,没有实际进出。
  在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期间,短短5个月,5家药店骗取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合计19.5万元。&
(责编:蔡熊更、刘婧婷)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热门资讯相关问答热门关键词热门计划热门产品&&&&&|&&&&&&&&&&|&&&&&|&&&&&&&&&&|&&&&&
版权所有:海门市人民政府&&& 苏ICP备号&&&&
&维护单位:海门市信息中心&&&& 地址: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 邮编:226100&&&
技术支持:江苏连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您是第& 位访问者&
&&&&&&& |&&&
<TD style="BACKGROUND-IMAGE: url(files/2/x_f5d5786.gif); BACKGROUND-REPEAT: no- BACKGROUND-POSITION: 50% PADDING-TOP: 6px" class=link_14 align=middle
※ 欢迎您利用本栏目对本市、区、镇建设等各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标&&&&&&& 题:农保卡和医保卡的区别&姓&&&&&&& 名:林云杰处理状态:处理完成&留言内容:我是宋村的,村里现在建议父母办养老和医疗保险,我想了解农保和医保的区别,据我所知农保报销70%,住院封顶3万,医保报销80%,住院不封顶,是这样吗,农保村里给我交费用的150元每月,如果我们已经办理了农保卡,再办理医保卡的话,农保卡就作废了,就是说有了农保卡再办理医保卡划算吗?&回复内容:看联系地址和邮编,是浙江省的,浙江的政策请咨询当地农保、医保部门。
只有农保才是卫生局管辖范围。
海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答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答:我市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按照个人缴费、集体扶持、政府补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实行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2、哪些人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坚持既保证人人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又避免重复参合(保) 、重复享受待遇的原则,确定参合对象为:(1)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户籍在本市的农村居民;(2)除海门镇城镇居民外,其余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户籍在本市的城镇居民。
3、如何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答:符合参合条件的本市居民以户为单位,按规定标准和时间缴纳参保基金,由所在地行政村、居委会统一收缴和登记造册,将收缴基金与花名册上报所在乡镇,由乡镇核对后以电子数据形式上报市合管办,基金上缴市财政专户,个人缴纳基金截止时间为日前,截止日过后不得退补。继续实行连续不间断参保制度。
4、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
答: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平均每人340元。(其中农民个人出资70元)。
5、2012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
答:(1)在本市范围内住院治疗的参保者必须刷卡实时结算报销医药费用,合作医疗办公室不再办理在本市范围内住院病人的结报工作。
(2)在本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出院后,凭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合作医疗卡复印件、邮政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转院证明、住院发票、用药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到所在乡镇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6、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标准?
答:2012年度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标准: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次住院起付线为200元,在县级医院住院每次起付线为300元,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线为500。剔除不可报销医药费用,凡符合补偿范围的住院医药费用,实行按医院分级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乡镇级医院(含中心卫生院)报销80% ;市级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报销70% ;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 ;非定点医疗机构报销40%。恶性肿瘤病人在相应医疗机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100000元。
特殊疾病报销规定:
(1)对符合条件的的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儿童通过市合作医疗办公室申报到指定医疗机构治疗的,新农合按医疗费用总额的70%报销,民政救助20%。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腹透)、乳腺癌、宫颈癌、重病精神病、耐药性肺结核患者,经市合作医疗办公室登记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新农合按70%报销。
(2)对符合政策住院分娩的参合农民按每人350元的标准定额补助。
(3)非工伤、非交通事故、非故意自伤自残且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及后续医药费用,按医药费用总额的35%报销,全年封顶5500元。
(4)列入单病种定额付费的病种按《海门市单病种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7、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有哪些规定?
答:(1)普通门诊统筹补偿。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实行实时结报,不实行手工结报。参合农民在乡镇、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单张门诊处方可报药品费用最高限额30元,报销比例为35%,每人每天限报销一次,每人每年累计补偿封顶线为150元.县级以上医疗机(含县级)门诊不予报销.
(2)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的参保对象,全年最高享受4000元的限额补偿;恶性肿瘤、慢性肝炎、失代偿肝硬化、高血压、冠心病、老慢支、精神分裂症、结核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糖尿病、癫痫病等慢性病参保对象,全年普通门诊报销满150元后,超过部分按35%给予补偿,全年封顶2500元。
8、医疗费用中哪些费用不可报销?
答:(1)自购药品、输血等费用;
(2)打架斗殴、酗酒、吸毒、性病和交通事故,故意自伤自残,非生产性农药中毒、医疗事故、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流产、堕胎、计划生育后遗症及其它计划生育所需的一切费用;
(4)冒名或挂名住院,或明显不符合住院条件的住院医疗费用;住院病人不遵医嘱而拒不出院者通知出院的第二天起发生的一切费用;
(5)超出《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规定药物的费用;
(6)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规定不予报销的各项费用。
9、参保者住院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要告知经治医生自己是农保病人,尽量选择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药物。
(2)尽量在本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如确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需市级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且到市合管办办理转院手续,未办理转院手续的,一律按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比例予以报销。
10、外市定点医院有哪些?
答:下列医疗机构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外市定点医院:
南通:通医附院、传染病医院、一院、妇产科医院、通济医院、中医院、肿瘤医院、瑞慈医院;
南京:省人民医院、中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鼓楼医院;
苏州:苏大医学院附一院
上海:上海市第一、九人民医院、仁济、瑞金、长征、长海、中山、华山、龙华、曙光、新华、华东医院、胸科医院、肺科医院、肿瘤医院、东方肝胆外科医院、汾阳路五官科医院。这些医院不包括他们的分院、联合病房等机构。
未列入的外市医院为非定点医疗机构。
11、2012年度参保人员补偿享受时间及结报截止时间有何规定?
答:按照“先缴费、后给付”的原则,参保人员交纳当年足额基金后,一年内可以享受补偿。2012年度参保人员补偿享受时间为日至日,在此时间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偿付。每年度参保者医药费用结报截止时间为下一年度的2月底,即2011年度结报截止时间为日,2012年度结报截止时间为日,对逾期结报者不予受理。
&提交时间:12-05-06&处理时间:12-05-07&
是否满意?
&在线咨询详情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用别人医保卡住院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