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托双方交接双方怎么称呼包装货物应采取什么措施

一、教学目标: 感受公路运输企业工作环境
二、知识点:1感知运输的功能,2认识公路运输工具与运输构成
三、教学方法与方式:参观
四、教学时数:2
五、教学内容:
第一节运输的功能
公路运输工具与运输构成
运输包括人和物的载运及输送,本书中专指“物”的载运及输送。运输就是通过运输手段使货物在物流结点之间流动。运输是物流的主要功能要素之一。本章主要阐述运输及其在物流中的地位、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的合理化。
& 货物从甲地运到乙地可以产生地点或场所功效。运输具有扩大市场、稳定价格、促进社会分工、扩大流通范围等社会经济功能。
因此,运输对发展经济,提高国民生活水平有着十分巨大的影响。在现代物流中,运输也具有突出的地位。
一、运输的概念及其功能
& 在物流学中,运输就是通过运输手段使货物在物流结点之间流动。它是在不同地域范围问(如两个城市、两个工厂之间,或两个物流结点之间),以改变“物”的空间位置为目的的活动,对“物”进行空间位移。运输和搬运的区别在于,运输是较大范围的活动。而搬运是在同一地域之内的活动。运输和配送中“送”的区别是,配送专指短距离、小批量的运输。运输提供两大功能:产品转移和产品储存。
&& 第一,物品转移。无论物品处于什么形式,是材料、零部件、装配件、在制品,还是制成品,不管是在制造过程中将被移到下一阶段,还是实际上更接近最终的顾客,运输都是必不可少的。运输的主要功能就是产品在价值链中的来回移动。
&& 第二,物品存放。对物品进行临时存放是一个特殊的运输功能,这个功能在以往并没有被人们关注。将运输车辆临时作为相当昂贵的储存设施,这是因为转移中的物品需要储存但在短时间内(1~3天)又将重新转移,那么该物品在仓库卸下来和在装上去的成本可能高于存放在运输工具中支付的费用。在仓库有限的时候。利用运输车辆存放也许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可以采取的一种方法是,将物品装到运输车辆上去,然后采用迂回或问接线路运往其目的地。对于迂回线路来说,转移时间将大于直接路线。当起始地或目的地的仓库的储存能力受到限制时,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在本质上,运输车辆被用作一种临时储存设施,它是移动的,而不是处于闲置。
二、运输的原则
&& 物品运输的原则主要有:
&& 及时:尽量缩短物品待运和在途时间,加速商品流通、确保商品的市场供给,尽量做到“门到门”服务。
&& 准确:在运输过程中做到无错、不乱、手续交接清楚,责任明确,准确无误地完成物品运输。
&& 安全: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霉烂、残损、丢失、污染、渗漏、爆炸、燃烧等事故,保证人身、物品、设备安全。
&& 经济:以物流系统或供应链的总成本最低、综合效益最好作为原则来选择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及运输工具,节约人力、物力、财力,降低物流费用,提高总体效益。
三、运输的地位
&& 在现代物流观念未诞生之前,甚至就在今天,仍有不少人将运输等同于物流,其原因是物流中很大一部分责任是由运输担任的,是物流的主要部分,因而出现这种认识。
& &(一)运输是物流的主要功能要素之一
&按物流的概念,物流是“物”的物理性运动,这种运动不但改变了物的时间状态,也改变了物的空间状态。而运输承担了改变空间状态的主要任务,运输是改变空间状态的主要手段,运输再配以搬运、配送等活动,就能圆满完成改变空间状态的全部任务。
(二)运输是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
&& 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行。马克思将运输称之为“第四个物质生产部门”,将运输看成是生产过程的继续,这个继续虽然以生产过程为前提,但如果没有这个继续,生产过程则不能最后完成。所以,虽然运输的这种生产活动和一般生产活动不同,它不创造新的物质产品,不增加社会产品数量,不赋予产品以新的使用价值,而只变动其所在的空间位置,但这一变动则使生产能继续下去,使社会再生产不断推进,所以将其看成一种物质生产部门。
运输作为社会物质生产的必要条件,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在生产过程中,运输是生产的直接组成部分,没有运输,生产内部的各环节就无法联接。
2.在社会上,运输是生产过程的继续,这一活动联结生产与再生产、生产与消费的环节,联结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联结着城乡,联结着不同国家和地区。
(三)运输可以创造“场所效用”
场所效用的含义是:同种“物”由于空间场所不同,其使用价值的实现程度则不同,其效益的实现也不同。由于改变场所而最大发挥使用价值,最大限度提高了产出投入比,这就称之为“场所效用”。通过运输,将“物”运到场所效用最高的地方,就能发挥“物”的潜力,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这个意义来讲,也相当于通过运输提高了物的使用价值。
(四)运输是“第三个利润源”的主要源泉
1.运输是运动中的活动,它和静止的保管不同,要靠大量的动力消耗才能实现这一活动,而运输又承担大跨度空间转移之任务,所以活动的时间长、距离长、消耗也大。消耗的绝对数量大,其节约的潜力也就大。
2.从运费来看,运费在全部物流费中占最高的比例,一般综合分析计算社会物流费用,运输费在其中占接近50%的比例,有些产品运费高于产品的生产费。所以节约的潜力是很大的。
3.由于运输总里程大,运输总量巨大,通过体制改革和运输合理化可大大缩短运输吨公里数,从而获得比较大的节约。
四、物流中运输的构成
一般来说,一种活动总是由人与工具构成的,运输活动也不例外。在运输活动中的人主要是物流中运输的参与者运输服务的提供者。
&(一)物流中运输的参与者
物流中运输的参与者主要有:托运人和收货人、承运人、政府和公众。
托运人和收货人:托运人和收货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低的成本将货物从起始地转移到目的地。运输服务中应包括具体的提取货物和交付货物的时间,预计运输时问,货物损失率以及精确和适时的交换装运信息和签发凭证。
承运人:承运人作为中间环节,他期望以最低的成本完成所要完成的运输任务,同时获得最大的运输收入。承运人想要托运人可以支付最高费率收取运费,从而使转移货物所需的劳动、燃料和运输工具成本最低。
政府:运输对经济有影响,所以政府期望一种稳定有效的运输环境,以便经济维持增长。运输可以使产品有效地转移到各个地区,并使产品按合理的成本获得。
公众:公众关注运输的可达性、费用和效果,以及环境和安全性的要求。
(二)运输服务的提供者
&&&运输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有单一方式经营人、专业承运人、联运经营人和作业中间商。
&&&1.单一方式经营人
&单一方式经营人是仅利用一种运输方式提供服务的单一方式经营人,这种集中程度使承运人高度专业化,有足够的能力和高效率。航空公司和公路运输公司就是单一方式承运人的例子。
&&&2.专业承运人
&由于小批量货物装运和交付在运输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问题是专业承运人很难提供价格合理的小批量装运服务,而且服务质量特别低,于是那些提供专门化服务的公司就乘机进入小批量装运服务市场或包裹递送服务市场。在我国出现了很多这样的承运人,如中国邮政、EMs和一些快递公司。
&3.联运经营人
&联运经营人使用多种运输方式,利用各自的内在经济,在最低的成本条件下提供综合性服务,组成托运人眼中的“一战式”服务。
&& &国际上通用的联运方式有:卡车――铁路――卡车;卡车――船舶――卡车;卡车――飞机――卡车;卡车――船舶――铁路――船舶――卡车等。
&运输服务中间商通常不拥有或经营运输设备,但向其他厂商提供经济服务。他们的职能类似于营销渠道中批发商。典型的中间商开始从各种托运人手中汇集一定数量的装运,然后购买运输。
中间商通常向托运人提供的费率在相应的装运批量上低于专业承运人的费率。中间商的利润率是向托运人收取的费率和向承运人购买的运输服务成本的差额。中间商可以免除承运人在大城市内承担的收取货物和交付货物的服务。运输服务中间商主要有货运代理人、经纪人以及托运人协会。
货运代理人(简称货代):货物代理人是以赢利为目的,他们把来自各种顾客手中的小批量装运整合成大批量装载,然后利用专业承运人进行运输。在目的地,货代把大批量装载拆成原来的小装运量。
货运代理人的主要优势.在于大批量的装运可以获得较低的费章,而且在很多时候可以使小批量装运的速度快于个别托运人直接和专业承运人打交道的速度。货运代理人是社会分工的产物,它有以下优点:
(1)使专业承运人的规模经济效益提高,货代使小批量货物可以集中到达发运地,便于整合运输。
(2)缩短专业承运人发出货物的时间,这样减少货物在专业承运人处的储存时间,增加作业效率。
(3)使托运人的发货时间缩短,货代收集的大量货物可以让专业承运人快速发货而不必等待集货发运。许多时候托运人的小批量货物暂时没有同样目的地的货物无法发货,只有等待到一定数量后才可发运。
(4)货代收集的大量货物可以使货物可以集中一次发运到目的地,不用中途重新装运,减少作业量,减少货物二次装运的破损率。
托运人协会:托运人协会在作业上类似与货运代理人,把小批量的装载整合成大批量的装载可以获得成本经济。托运人协会是自愿组织起来的,不以赢利为目的,成员在频繁发运地设立办事处。办事处累计货运量,整合后运往成员所在地。成员自己支付装运费用,再分摊协会的固定费用。
经纪人:经纪人实际上是运输代办,它是以收取服务费为目的。
货运中间商对整个物流活动来说它相当于润滑油,它使托运人和承运人有机结合起来,并且方便了小型托运人的托运活动,因为小型托运人无法得到承运人的较好服务。货运中间商同时也简化了承运人的作业行为,中间商使无数的小托运人不在拥到承运人处办理托运。货运中间商还可以避免物流浪费,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它承接的运输会以最经济最合理的方式运出,而一些托运人不明托运常识,会把货运以成本较高的方式运出,而货运中间商却会根据托运人的要求最合理安排运输方式,节省费用。
(三)主要的物流运输工具
&物流的运输工具主要有:
1.包装工具:包括包装机械,充填包装机械,灌装机械,封口机械,贴标机械,捆扎机械,热成型包装机械,真空包装机械,收缩包装机械,其他机械。
2.集装工具:集装箱,托盘,集装袋等。
3.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船舶,飞机和管道等。
4.装卸搬运工具:起重机械,装卸搬运车辆,连续输送机械,散装机械等。
运输是物品在物流结点之间的移动,而用来作为物品在物流结点间移动手段的,有公路、铁路、内航海运、管道、飞机等等,选用何种运输手段和方式,对提高物流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运输设备及运输工具不同分类,运输方式主要有: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运、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下面分别予以阐述。
一、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是主要使用汽车,也使用其他车辆(如人、畜力车)在公路上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方式。公路运输主要承担近距离、小批量的货运和水运;铁路运输难以到达地区的长途、大批量货运及铁路、水运优势难以发挥的短途运输。由于公路运输有很强灵活性,近年来,在有铁路、水运的地区,较长途的大批量运输也开始使用公路运输。
公路运输得以大幅度增长,是由于:(1)汽车普及,高速公路开通,汽车可以直接开展门对门服务,送货到家非常方便。(2)具有价格竞争优势。(3)汽车性能提高。(4)大型货车增多。
公路运输虽然发展较快,但受劳力不足、劳动时间缩短、公路交通效率下降、环境污染、紧急救灾运输等因素的制约。今后为发展汽车货运,应提高运输效率,加强复合一贯运输(公路、铁路集装箱联运),提高协同配送、计划配送等配送效率,采用托盘一贯化等单元货载系统。同时还应注意提高社会效益,采用低公害车,保护环境;防止超载,以保安全;采取措施缩短劳动时间等。
(一)公路运输主要优缺点
公路运输主要优点是灵活性强,公路建设期短,投资较低,易于因地制宜,对收到站设施要求不高。可以采取“门到门”运输形式,即从发货者门口直到收货者门口,而不需转运或反复装卸搬运。公路运输也可作为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手段。具体地说,公路运输一般具有以下优点:
1.可以直接把货物从发货处送到收货处,实行门对门一条龙服务。
2.适于近距离运输,而且近距离运输费用较低。
3.容易装车。
4.适应性强,可作为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手段。易于衔接铁路、水路运输以及航空运输,有利于疏通商品,是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物资集散的有效工具。
&&公路运输的不足之处是:
&&1.不适宜大批量运输。公路运输的经济半径,一般在200公里以内。
&2.长距离运输运费相对昂贵。
&&3.易污染环境,发生事故。
&4.消耗能量多。
(二)公路运输实务
公路运输作业涉及许多方面,下面选择其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1.汽车货物运输中托运人填写货物运单的方法
(1)一张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的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
(2)易腐、易碎、易溢漏的液体和危险货物同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
(3)一张托运单托运的件货,凡不具备同品名、同规格、同包装的,以及搬家货物,应提交物品清单。
(4)托运集装箱,应注明箱号和铅封印文号码;接运港、站的集装箱还要注明船名、航次或车站货、箱位,并提交装箱清单;集装箱运输贵重、易碎、怕湿等货物,每张运单至少1箱。
(5)轻泡货物及按体积折算重量的货物,要准确填写货物的数量、体积、折算标准、折算重量及其有关数据。
(6)托运人要求自理装卸车的,经承运人确认后,在运单内注明。
(7)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代递有关证明文件、化验报告或单据等,须在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名称和份数。
(8)托运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单托运人记事栏内注明商定的运输条件和特约事项。
(9)托运人必须准确填写运单的各项内容,字迹要清楚,对所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须签字盖章:托运人或承运人改动运单时,亦须签字盖章证明。
&2.汽车货物运输变更、取消应办理的手续
根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运输变更、取消的办理,应遵循下述规则:
(1)承运人在货物起运前可要求变更运输货物的名称、数量、起讫地点、运输时间、收发货人,货物起运后仅在可能条件下要求变更到达地位或收货人;承运人可要求变更运输日期、车辆种类和行车路线。
(2)货物起运前,可办理取消托运;货物起运后,则不办理取消托运。
(3)承、托双方的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取消运输,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取消运输,须经双方同意变更。取消运输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等)提出或答复;托运人电话申请变更,需详细说明运单编号和变更事项,双方复述无误,做好电话记录,事后补变更手续。
(4)运输变更、取消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在达成变更、取消的协议前,应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门核准。
(5)因变更、取消运输而发生的费用,分别由变更方、取消方负担;如变更运输的要求是在合同规定期限外提出,还须负担双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3.汽车货物运输中货物交接的手续
(1)承托双方对包装货物要件交接验收:对“门到门”重箱、集装箱及其他施封的货物要凭铅封交接。
(2)托运人应凭约定的装卸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核对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与运单相符,并查看包装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或要求,承运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人发货单上签字;发现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换调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记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人应在场交接,收货人查验无误后应在承运人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货损货差,双方交接人员做好记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收货人不得因货损、货差拒绝收货。
(4)货物交接时,承托双方对货物重量和内容如有疑义,均可提出查验和复磅,如有不符,按有关规定处理;查验、复磅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5)承运人对发生领货通知次日起超过30天无人领取的货物,按以下规定处理:①建立台账,及时登记,妥善保管,在保管期间不得动用,并认真查找物主。②经多方查询,超过一个月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按国家经贸委《关于港口、车站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办法》办理;但鲜活和不易保管的货物,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时间限制。
4.因汽车货物运输事故要求赔偿的手续
根据《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货运事故的赔偿应按下述规则办理:
(1)受损方要求赔偿时,应提出赔偿要求书,并附货物运单、货物事故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保价运输物品还该附声明价格的物品清单,要求退还运费的还应附运杂收据。
(2)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全部灭失(含报废,下同)全部赔偿;部分灭失部分赔偿;能够修复的按修理费加送修费赔偿;不能修复但尚能使用的按损失程度所减低的价值赔偿。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货物灭失,以实物赔偿的,运费照
收;按价赔偿的,退还已收运费。属托运人责任的,运费不退;尚能使用的,不论何方责任,运费照收。
(3)承运人委托第三者组织装卸,因装卸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由装卸人负责赔偿;但承运人应先向托运人赔偿,再向装卸人追索。
(4)承托双方彼此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签注货运事故记录次日起不超过180天,逾期无效;责任方应在收到要求赔偿书的次日起60天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5)赔偿金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赔付,不得用扣留货物或拒付运费来充抵。
(6)丢失货物赔偿后货物又被查回,应送还原主,收回赔偿金或实物;原主已不愿接受失物或无法找到原主的,由承运人自行处理。
(7)承托双方对货物逾期到达、车辆延滞、装货落空都有责任时,按各自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相互抵除后,赔付差额。
二、铁路运输
铁路运输是使用铁路列车运送客货的一种运输方式。铁路运输主要承担长距离、大数量的货运,在没有水运条件地区,几乎所有大批量货物都是依靠铁路,是在干线运输中起主力运输作用的运输形式。
(一)铁路运输的优缺点
(1)速度快,运输不大受自然条件限制。
(2)载运量大,运输成本较低。遵循“递远递减”收费原则。
(3)轨道运输,安全系数大。
(4)可以方便地实现背驮运输、集装箱运输及多式联运。
(1)灵活性差,只能在固定线路上实现运输,需要以其他运输手段配合和衔接。
(2)没有自营的货运专线,不能随意修改车次增加行车,卸货站设施不完备,铁路投资不足,不能实现满意的运输服务,运费缺乏伸缩性,等等,是目前铁路运输存在的主要问题。
(3)运输时间长,在运输过程中需要有列车的编组、解体和中转改编等作业环节,占用时间较长,因而增加了货物的运输时间。
(4)运输中货损率比较高。由于装卸次数较多,货物
铁路运输竞争不过公路运输,有其自身的问题。但从成本、环保等方面考虑,今后铁路货运有望占有重要地位。为此,铁路货运应在提高运输服务,采用具有伸缩性的运费措施,提高运送能力和运送效率,向综合物流服务业转轨并向扩充货运车站机能,增加货运车站、货运专用新线,大规模进行车站设施建设等等方面发展。
&1.铁路货运的优点
&具体点说,铁路货运的优点有:
&(1)不受天气影响,稳定、安全。
&(2)具有定时性。
&(3)中长距离运货运费低廉。铁路单位运输成本低于航空与公路运输,有的低于内河运输。
&(4)可以大批量运输。一列火车可运2-3千吨,单线单方向全年运量可达1千万吨以上,双线可达2-4千万吨。
&(5)可以高速运输。在实际运行中一般铁路时速为80~150公里,高速铁路运行时速可达220-275公里。
(6)可以按计划运行。
(7)网络遍布全国,可以运往各地。
&(8)节能,环境污染程度小。单位功率所能牵引的货物重量大约比汽车高10倍。铁路货运对空气和地面的污染低于公路及航空运输。
&&2.铁路货运的不足之处:
&(1)短距离货运,运费昂贵。
&(2)货车编组、转轨需要时间。
&(3)运费没有伸缩性。
&(4)不能采取门对门服务。
&(5)车站固定,不能随处停车。
&(6)货物滞留时间长。
&&&(7)不适宜紧急运输。
&(8)机动性差。只能在固定线路上运行。
&&&(二)铁路货物运输的种类
&铁路货物运输的种类分为三种:整车运输;零担运输;集装箱运输。其中还包括快运、整列行包快运,但现在开展的范围不大。
铁路货物运输的种类是根据托运人托运货物的数量、性质、状态等特点加以选择的。在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时,托运人与承运人要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和所运货物的特点,实事求是地确定运输的种类。
1.整车货物运输
托运人向铁路托运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及其以上货车运输的货物,应按整车运输的方式向铁路(承运人)办理托运手续。下列货物需要用整车货物运输: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如未经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定有管内按零担运输的办法者除外);&&&
(7)一批货物重量超过2t、体积超过3m3或长度超过9m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货物除外)。
&&2.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先进运输方式。它是铁路货物运输的三大种类之一。由于集装箱运输使货物流通过程中各个环节发生重大改变,在世界上被称为20世纪的“运输革命”。集装箱运输可促使运输生产走向机械化、自动化。
集装箱是运输货物的一种大容器,是一种综合性的运输工具,根据国家标准化组织的建议,凡具有下列条件的货物运输容器,都可称为集装箱:能长期反复使用,具有足够的强度;各种运输方式联运或中途中转时,中途不需进行倒装;可以进行机械装卸,并可从一种运输形式比较方便地直接换装到另一种运输方式(如从铁路运输转为公路或海运,河运);便于货物的装卸作业和充分利用容积;内部几何容积在1立方米以上。
&&集装箱的分类如下:
&&(1)集装箱按类型(用途)分:
&&通用型集装箱:通用型集装箱一般用来装运普通成件有包装的&
货物。如交电类、仪器仪表类、小型机械类、玻璃陶瓷建材类、工艺品类、文教体育用品类、医药类、烟酒食品类、日用品类、化工类、针纺织品类、小五金及其他适合集装箱装运的货物。
专用集装箱:专用集装箱是用来装运特定的货物。目前我国的专用集装箱不多,国外专用集装箱主要有以下几种:集装货物箱(主要用来装运水泥、面粉、谷物、盐、塑料工艺品、化肥工业的粉状颗粒物。这类集装箱有可以自卸的,也有用压缩空气卸的)、罐装集装箱(主要用于运输液体货物,如酒类、牛奶、蜂蜜、化学品、糖浆等。也可用来运输压缩气体)、冷藏集装箱(主要用于运输易腐货物,如肉类、鱼类、蛋品、蔬菜、水果等,货物装于箱内可保持一定的温度)、牲畜集装箱(这是用于装运牲畜、家禽等货物,箱内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及喂养设备)。
(2)集装箱按大小分:
大型箱:凡装载量在20t以上的大型箱(如20英尺箱、40英尺箱)。
小型箱:凡装载量在5t以下的为小型箱(如我国目前通用的lt箱)。
中型箱:即装载量在5~20t之间的为中型集装箱(如我国目前通用的5t箱、10t箱)。
(3)集装箱按其结构分:封闭式、开顶式、活顶式、无顶式、两端开门式、折叠式等。
(4)按箱主分为铁路集装箱、自备集装箱。
(三)铁路运输实务
铁路运输作业涉及许多方面,下面选择其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铁路货物托运程序
&&(1)托运委托
①填写《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货物运单》后加盖发货单位公章(注:托运人与公章名称相符)。
②在核算室预算运费后交付运费,收款人在运单上盖章。
③到计划室审核运单,并由车站盖章受理。
④将运单按计划室通知的进站装车地点,交相应货区货运员。
⑤通知货区货运员货物进站装车时间。
⑥装车后到核算室,结清费用,领取《领货凭证》和《货票》
(报销联)。
(2)提货程序
有领货凭证时,需收货单位出具注有货物名称、发站、数量、车号、票号和提货人身份证号的证明,到车站核算室交付窗即可提货。
无领货凭证时,除需收货单位出具注有货物名称、发站、数量、车号、票号和提货人身份证号的证明外,还需另一单位出具经济责任担保证明。
常有货物到达的单位只需与车站办理委托提货手续,即可由业务员凭身份证提货,方便又快捷。
(3)特殊货物发送程序
酒精:无自备罐时,在计划室办理罐车租用手续;后同一般货物发送程序。长大、机电、机械:量取货物尺寸,绘制货物三视图标明尺寸;到安全业务室确定货物装载方案和所需加固材料;后同一般货物发送程序。
木材:取得林业部门的准运证;后同一般货物发送程序。
鲜活:填货物运单时,在货物名称栏内注明货物品类顺号及热状态(具体内容可向车站计划室咨询),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允许运输期限。如是需检疫运输的货物,需提交检疫证明,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检疫证明的名称和号码,并将随货同行联粘贴在运单背面。
&(4)事故处理
货物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属于承运人责任造成的货损,需索赔时请到货运安全室办理并准备以下材料:
&&①“赔偿要求书”一式两份(加盖索赔单位的行政公章,必须与运单收货人一致)。
&&②该批货物的“货运记录”(原件)。
&&&③该批货物的“货物运单”(原件)。
&&④该批货物的“货票”两联(原件或复印件)。
&&⑤该批货物的总发票(原件或复印件,若复印件则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索赔单位的财务专用章,索赔单位与运单收货人必须一致)。
&⑥如果全批货物丢失,除1~5各项外,另附该批货物的领货凭证(原件),4项“货票”内联须是原件。
&&&2.铁路货物运输承运货物的手续
&&(1)受理和验货。车站接受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时,应审查货物运单上填写的事项是否符合铁路运输条件,并审查应随同提出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备和有效;对符合要求者指定搬人车站或装车日期,如系零担运输还应注明运输号码。货物按指定日期搬入时,按照运单的记载检验货物的名称和件数是否与运单记载相符,状态是否良好,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标记,必要指示标志是否齐全等。
(2)确定货物质量。铁路运输货物按件数和质量承运,但散堆装货物,一批数量多且货物价值不高的成件货物,按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不计件数。规定的某些物品,每件平均重量在10公斤以上,按一批托运且托运计件数。规定的某些物品,每件平均重量10公斤以上,按一批托运且托运人能按件点交的,整车运输时应按重量和件数承运。整车货物和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确定重量;零担货物除标准重量、标记重量或有过秤清单,以及件重超过车站衡器最大的称量的货物以外,由承运人确定重量并核收过秤费。由托运人确定的整车或零担货物重量,承运人应进行抽查,重量不符,超过国家规定的衡器公差时,应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过秤费。
(3)承运和承运时即办事项。零担和集装箱货物,由发站接收安排,整车货物装车完毕,发站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为承运。货运只应将签收的货物运单移交货运室计算运杂费并填制货票,随后,车站应将领货凭证和货票两联交给托运人,同时,车站应按规定核收运输费用。
&3.货物运到期限的计算
&货物运到期限,起码天数为3日。货物运到期限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按下列规定计算:
(1)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
(2)货物运输期间:每25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按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0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1日。
(3)特殊作业时间: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运价里程超过250运价公里的零担货物和1吨、5吨型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1
000公里加3日。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零担货物及零担危险货物另加2日。
(4)整车分卸货物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日。
4.对托运人采取保价或非保价以及保险运输的规定
托运人根据自愿,可以办理保价运输,也可以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还可以既不办理保价运输,也不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办理保价运输或货物运输保险。办理铁路保价运输的好处:
(1)铁路内部对保价运输的货物采取一系列强化管理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地运抵到站。
(2)一旦发生铁路责任的货物损失,托运人、收货人或旅客将得到足额赔偿,使托运人、收货人或旅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铁路保价运输费率低,手续简便,只需要在填写货物运单时注明“保价运输”字样,在“价格栏”填写全批货物的实际价格。
&&5.铁路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铁路应对承担的货物、包裹、行李白接受承运时起到交付时止发生的灭失、缺少、变质、污染或者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1)托运人根据自愿申请办理保价运输的,按照实际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
&&(2)未按保价运输承运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赔偿限制;如果损失是由于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适用赔偿限额的规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铁路不支付运到逾期违约金的情况:
超限货物、限速运行的货物、免费运输的货物以及货物全部灭失、承运人不支付违约金。
铁路不负责货物灭失,损坏赔偿责任的情况: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物包装的缺陷,承运地无法从外部发现或者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上标明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5)托运人自装的货物、加固材料不符合承运人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交接时无法发现。
(6)押运人未采取保证货物安全的措施。
(7)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其他责任。
6.托运人托运超限货物时应提供的资料
发货人托运超限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托运超限货物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维视图,并须以“+”号标明货物重心位置;
(2)自轮运转的超限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以及限制条件;
(3)必要时,应附有计划装载、加固计算根据的图纸和说明。托运人托运超长超限或集重货物时,应向发站提供的资料:
(1)货物外形尺寸图;
(2)应以“+”符号注明货物重心位置及其有关尺寸;
(3)货物支重面的长度和宽度;
(4)计划装载,加固方案。
7.铁路货物运输事故的处理手续
(1)编制记录。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包括承运前保管和交付完毕后点回保管)发生需要证明铁路同托运人或收货人间责任的情况都应在当日按批编制记录。
①发生货损、货差、有货无票、有票无货、误运到站或误交付、为能在规定时间内交付等情况而需要证明责任的,应编制货运记录。
②整车货物途中需要换装或整理,而货物本身未发生损失以及其他情况,需要证明责任的,应编制普通记录。
③按件数和质量承运的货物,包装完好、件数相符而重量不足或多出时,不编货运记录,只在货物运单内注明。
(2)事故检查或鉴定。货物发生损坏或部分灭失,不能判明发生原因和损坏程度时,承运人应在交付前主动联系收货人进行检查或邀请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时按每一货运记录分别编制鉴定书。因鉴定所支出的费用应在鉴定书内记明,事后由事故责任人负责。
(3)违法或危及运输安全事故的处理。货运过程中发现违反政府法令或危及运输安全的情况,承运人应分别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不符时,若属危险货物以其他品名托运的,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的主管铁路分局,按其指示处理。
②货物重量超过使用的货车容许载重量的应进行换装或将部分卸下,对卸下的货物,处理站应编制货运记录,凭记录将货物补送到站;到站应按规定核收运输费用和违约金。但对卸下的不易计件的货物,按零担运输有困难时,应电告发站转告托运人提出处理办法。如从发站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未接到答复,就按无法交货
③发现装载的货物有坠落、倒塌危险或货物偏重、窜出、渗漏,危及运输安全时,除通知有关单位外,应立即进行整理和换装。属于托运人责任的,换装、整理或修补包装的费用,由处理站填发垫款通知书,随同运输票据递送到站,向收货人核收。
④凡承运人无法处理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托运人或收货人处理。
(4)其他事故的处理。
①货物运到期限满后经过15日或鲜活货物超过运到期限仍不能在到站交付货物时,车站应于当日编制货运记录交收货人,赔偿前若货物运到,车站应及时向收货人办理交付并收回货运记录。
②因承运人责任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付,承运人应编制货运记录将货物运到正当站交给收货人。
8.铁路货物运输中收货人领取货物的手续
(1)及时办理领取手续。收货人应在运到期限结束时主动或接到催领通知后按时到站领取,在领取时须提出领货凭证,并在货票丁联上盖章或签字。如领货凭证未到或丢失,单位应提出本单位的证明文件,个人应提出本人工作证(或户口证)和服务所在单位(或居住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2)办理交接验收,如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蓬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志)有异状或货物与运单记载不符,收货人应立即向到站提出异议。收货人提出异议的即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3)支付运输费用。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或由于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均由收货人支付。支付的时间,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应不迟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不能实行催领通知时应不迟于卸车完毕次日);由收货人组织卸车应不迟于货车调到卸货地点或车辆交接地点的次日。
(4)搬出货物,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收货人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不能实行催领通知或会同收货人卸车的货物为卸车的次日)起算,2日内将货物搬出。超过此期限未将货物搬出的,对其超过的期间核收货物暂存费。
水运是使用船舶运送客货的一种运输方式。
水运主要承担大数量、长距离的运输,是在干线运输中起主力作用的运输形式。在内河及沿海,水运也常作为小型运输工具使用,担任补充及衔接大批量干线运输的任务。
水运的主要优点是成本低,能进行低成本、大批量、远距离的运输。但是水运也有显而易见的缺点,主要是运输速度慢,受港口、水位、季节、气候影响较大,因而一年中中断运输的时间较长。
&(一)水运的形式
&&&水运有以下四种形式:
&&&1.沿海运输。是使用船舶通过大陆附近沿海航道运送客货的一种方式,一般使用中、小型船舶。
&2.近海运输。是使用船舶通过大陆邻近国家海上航道运送客货的一种运输形式,视航程可使用中型船舶,也可使用小型船舶。
&&&3.远洋运输。是使用船舶跨大洋的长途运输形式,主要依靠运量大的大型船舶。
&4.内河运输。是使用船舶在陆地内的江、河、湖、川等水道
进行运输的一种方式,主要使用中、小型船舶。
(二)水运实务
&水路运输作业涉及许多方面,下面选择其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水路货物运输起运港承运货物验收的手续
&&起运港在运货物时必须按照核准的进货日期按运单验收货物,把好验收关:
(1)货名、件数、包装、发货符号必须与运单相符。按件承运的货物要当场点收清楚。对货名、件数不符,标志拴挂、粘贴不牢,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或旧包装原标志未涂掉,应由托运人订正、整理、更换后再验收。
(2)要详细检查货物包装状况,充分考虑运输和中转换装要求,对包装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应由发货人整修合格后再验收。
(3)对发货人交运的货物内容和质量,必要时可以抽查,发现匿报货名或夹带危险名、违禁品的,应拒收;发现重量不符,应由发货人订正,并按规定核收费用。
2.水路货物运输中起运港承运货物的手续
(1)按规定必须提出托运计划的货物,应核对批准的托运计划号码。未经批准的不能承运。
①提出货物月度托运计划。托运人凡托运整批货物及全月累计托运量满100吨的零量货物、超过500公斤的剧毒品、一级危险货物、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拖带浮物和笨重、长大货物,都应在每月13日前向承运人提出下月货物月度托运计划。
&&②提出货物运单。
&A.填制货物运单必须符合的基本要求包括:同一运单托运的货物,必须是同一托运人、收货人、起运港、到达港;货物名称要写具体品名,如品名过繁的可填写运价分级表规定的概括名称;易腐、易碎、流质、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性质相互抵触的货物,不能用同一张运单托运;规定按重量和体积择大计费的货物,应同时填写货物的重量和体积(长、宽、高);所填的到达港应是运价里程表中列明的港,除另有协议者外,不得指定具体的卸货地点,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各项内容必须准确、完整,不得遗漏或简略,字迹要清楚;已填妥的运单,如有更改,必须在更改处盖章。
B.保证货、单相符。托运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体积、包装、发货符号,必须与货物运单记载内容相符。货物的重量和体积,由托运人确定并准确填写在运单内。对起运港具备符合国家规定计量手段的,托运人应按照起运港核定的数据确定货物重量;对整船散装货物,托运人确定重量有困难时,可以要求承运人提供船舶水尺(号水线)计量数作为托运人确定的重量。托运的普通货物中,不得夹带有危险货物、流质货物,易腐货物、贵重物品、货币、有价证券和各种票证。
③提出有关证明文件。按规定禁运、限运以及需办理海关、检疫、卫生、公安等各种手续的货物和应随附有关证明文件的货物,托运时应将文件提交承运人检查,需随货同行的,应在运单的“特约事项”栏内注明文件名称及份数。
(2)严格审查运单。在运单中,到达港、收货单位及其地址、货名、件数、包装、重量、发货符号等规定内容,必须填写准确、完整,不得遗漏或简略,字迹要清楚;填写不合规定的,应要求发货人订正;有关证明文件或物品清单要在运单内注明。笨重、长大货物应要求发货人填明单件重量、长度和体积,一张运单托运多件笨重、长大货物时,应另附清单。易腐货物应要求发货人填明允许的运到期限,如不能保证在发货人要求的时间内运到,不能受理。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流质品、易碎品、历史文物、稀有珍贵物品,以及性质不同,相互影响质量、不能混存混装货物,不能合填一张运单按一批托运。已经填妥的运单有更改时,须在更改处盖章,属托运人填写的内容,由托运人盖章;属承运人填写的内容,由承运人盖章。危险货物运输应使用红色运单,并加盖危险货物分类戳记;规定点交、点的特种货物和货主码头自行装船的货物应分别加盖“特运”、“自理装船”的红色空心戳记。
(3)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禁运、限运以及须办理海关、检疫、卫生、公安等各项手续的货物,证明手续要齐备;搬家物品要核对户口迁移证明并附有物品清单。
4.水路营运主体增减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办理的手续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水路运输企业或其他从事水路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增减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所作的规定,有下述几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增减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的审批权限划分。
①交通直属企业,业经交通部准许从事国内水路运输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运力或变更其经营范围的,以及其他企业和单位增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际运输运力或变更其省际经营范围的,由交通部审批。其中属于长江、黑龙江交通部直属企业的,由交通部委托其派驻水系的航运(务)管理局审批,但国际旅游运输除外;属于其他内河省际运输的,由交通部委托各省交通厅(局)在交通部或交通部委托其派驻水系的航运(务)管理局的确定的年度新增运力额度内审批,但外商投资企业和国际旅客旅游运输除外。
②省内运输增加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分别申报所在省、地(市)交通厅(局)或其授权的航运管理部门批准。
③减少运力的,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2)增加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的程序。
要求增加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的单位和个人,应向规定的审批机关提交“经营范围申请表”,并抄报单位所在地和航线到达地的交通主管部门。各抄报单位应于接到申请书的次日起10天内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审批机关应于接到申请书的次日起40天内对经审核批准的,核发或变换“船舶营业运输证”;对不予批准的,给予答复。
5.因水路货物运输事故要求赔偿的手续
根据《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货运事故赔偿案件的处理应遵循的程序规则,主要有下述几个方面的内容:
(1)索赔的提出和受理。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货运事故赔偿的,应在收到货运记录次日起180天内提出《赔偿要求书》;超过时效再提出索赔要求,不再受理。货运事故若发生、发现于货物交送前,应向到达地的承运人提出;若发生、发现于货物交付时,应向到达地的承运人提出;承运人在起运地或到达地未设立业务机构也无业务代理人的,直接向船舶所属单位提出。提出索赔书的同时,应随附货运记录、货运单证和物货损失清单、价格证明文件。承运人受理索赔要求时应审查的事项包括索赔时效、索赔人的要求权利、应附的单证等,经审查不合规定要求的,应向索赔人证明理由,退回文件。受理的案件应开给接受赔偿要求收据,并在赔偿要求登记簿内编号登记。
(2)处理期限和结案。承运人对赔偿要求要抓紧处理,一案一清,最迟在收到索赔书次日起60天内答复索赔人。承运人判明属本单位责任时,应尽快赔偿结案;判明是其他单位责任时,应及时将赔偿要求的理由、申赔金额等通知责任方。责任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答复处理港;如拒赔须提出理由和根据;逾期不复,处理港应发电催询一次,自催询之日起15天内仍未收到答复时,处理港可对外赔付,责任单位不得拒付。索赔人收到承运人处理意见通知次日起1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承运人即赔付结案。但货物被盗,可已向公安部门报告主案的,赔偿期限可顺延半年。
(3)责任单位异议的处理。事故的责任单位对处理港的处理意见有不同意见时,一般事故以处理港意见为准,重大事故,跨省区、跨航区及沿海直属港、航的报交通部裁定,省区内或航区内的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局或航区管理局裁定。
(4)承运人对灭失、短少货物赔偿后又找到原货物时,原则上应物归原主,接受赔偿人退回原赔偿。
四、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是使用飞机或其他航空器进行运输的一种形式。航空运输的单位成本很高,因此,主要适合运载的货物有两类:一类是价值高、运费承担能力很强的货物,如贵重设备的零部件、高档产品等;另一类是紧急需要的物资,如救灾抢险物资等。
(一)航空运输的主要优点
航空运输分客机、客货混载和运输机三种运输形式。客机将旅客的随身行李放在飞机的下部,余地用来装运一般货物。客货混载机则将客舱的一部分用作货舱,适合用于运送地区性货物。运输机把飞机上部和下部均作为舱,一般上部装运工业化货物,下部装运散货。
1.航空运输的优点
航空运输的主要优点是速度快,不受地形的限制。在火车、汽车都达不到的地区也可依靠航空运输,因而有其重要意义。航空运输的优点如下:
(1)运送速度快,时间效益好。
(2)适用于运费承担能力大的商品和需要中、长距离运输的商品。
(3)包装简单。
(4)破损少。货物在物流中受到震动、撞击等均小于其他运输方式。
(5)安全性高。飞行标准、运输组织管理、机场及航空器都有国际统一的规范和章程。
(6)航线不受地形、地貌、山川、河流等障碍的限制,能够达到地面运输难以达到的地区。
2.航空运输的不足之处
(1)运费偏高。
(2)受重量限制。
(二)航空运输实务
航空运输作业涉及许多方面,下面择其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1.办理航空货物运输手续
航空货物运输应办理如下手续:
(1)托运人托运货物应向承运人填交货物托运单,并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随附必要的有效证明文件。托运人应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托运人填交的货物托运单经承运人接受,并由承运人填发货运单后,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2)托运人要求包用飞机运输货物,应填交包机申请书,经承运人同意接受并签订包机运输协议书以后,航空包机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签订协议书的当事人,均应遵守民航主管机关有关包机运输的规定。&&
(3)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包装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当根据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按货物的性质和承载飞机等条件包装。凡不符合上述包装要求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4)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标标志。
(5)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
(6)托运人托运货物,应按照民航主管机关规定的费率缴付运费和其他费用。除托运人和承运人另有协议外,运费及其他费用一律于承运人开具货物运单时一次付清。
(7)承运人应于货物运达到货地点后24小时内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收货人应及时凭提货证明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货物从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个月。收货人逾期提取,应按运输规则缴讨保管费。
(8)收货人在提取货物时,对货物半途而废或重量无异议,并在货运单上签收,承运人即解除运输责任。
(9)因承运人的过失或故意造成托运人或收货人损失,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应在填写货物运输事故记录的次日起18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2.申请开办航空运输企业手续
申请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应办理如下手续:
(1)经营国际航线业务的,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查,报国务院批准。
(2)经营省际航线业务的,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审查、批准。
(3)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境内线航线业务的,由各该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民航局备案。
(4)开办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与所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执照的空勤人员、航空器维修人员,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
②有与所经营业务相适应、经民航局登记注册。发给适航证件的航空器;
③有必需的经营资金;
④所使用的机场能够保证运营安全;
⑤航空器的维修设施能够保证适航要求。
(5)提出开办航空运输企业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具备前条所列各项条件的证明文件;
②企业名称。代号、标志和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经营航线、项目和范围;
③经济效益分析。
(6)申请开办航空运输企业,经审查、批准、备案之后,由民航局发给经营许可证。航空运输企业应当持经营许可证,按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开办经营运输业务。
航空运输企业需要变更经营许可证登记项目时,应当报经民航局批准,并且应当按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货物包机、包舱运输
申请包机,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承运人联系协商包机运输条件,双方同意后签订包机合同。包机人与承运人应当履行包机合同规定的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包机人和承运人执行包机合同时,每架次货物包机应当填制托运书和货运单,作为包机的运输凭证。
包机人和承运人可视货物的性质确定押运员,押运员凭包机合同办理机票并按规定办理乘机手续。
包用飞机的吨位,由包机人充分利用。承运人如需利用包机剩余吨位应当与包机人协商。
包机合同签订后,除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托运人和承运人均应当承担包机合同规定的经济责任。包机人提出变更包机前,承运人因执行包机任务已发生调机的有关费用应当由包机人承担。
&包用飞机,承运人按包机双方协议收取费用。
申请包舱或包集装板(箱)的合同签订及双方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参照包机的有关条款办理。
&&&4.货物包装规定
货物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录音机设备或者其他物品。
托运人应当根据货物性质及重量、运输环境条件和承运人的要求,采用适当的内外包装材料和包装形式,妥善包装。精密、易碎、怕震、怕压、不可倒置的货物,必须有相应的防止货物损坏的包装措施。
严禁使用草袋包装或草绳捆扎。货物包装内不准夹带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危险品、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
&&5.货物尺寸规定
&&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计量单位为公斤。重量不足1公斤的尾数四舍五入。每张航空货运单的货物重量不足l公斤时,按l公斤计算。贵重物品按实际毛重计算,计算单位为0.1公斤。
非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8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40cm×60cm×lOOcm。&&
宽体飞机载运的货物,每件货物重量一般不超过250公斤,体积一般不超过lOOcm×lOOcm×140cm。超过以上重量和体积的货物,承运人可依据机型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机场的装卸设备条件,确定可收运货物的最大重量和体积。每件货物的长、宽、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每公斤货物体积超过6
000立方厘米的,为轻泡货物。轻泡货物以每6 000立方厘米折合l公斤计重。
6.货物不正常运输的赔偿处理
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应按照下列规定赔偿:&&&
(1)货物没有办理声明价值的,承运人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赔偿最高限额为毛重每公斤人民币20元。
(2)已向承运人办理货物声明价值的货物,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如承运人证明托运人的声明价值高于民用航空规章规定的货物的实际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赔偿。超过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期限运达的货物,承运人应当按照运输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托运人或收货人发现货物有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或延误到达情况,收货人应当场向承运人提出,承运人应当按规定填写运输事故记录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如有索赔要求,收货人或托运人应当于签发事故记录的次日起,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要求。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时应当填写货物索赔单,并随附货运单、运输事故记录和能证明货物内容、价格的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
超过法定索赔期限收货人或托运人未提出赔偿要求,则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利。
索赔要求一般在到达站处理。承运人对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出的赔偿要求,应当在两个月内处理答复。不属于受理索赔的承运人接到索赔要求时,应当及时将索赔要求转交有关的承运人,并通知索赔人。
五、管道运输
管道运输是利用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和粉状固体的一种运输方式。其运输形式是靠物体在管道内顺着压力方向循序移动实现的,和其他运输方式重要区别在于,管道设备是静止不动的。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管道运输流体的国家,早在公元前200多年,古人已建造了用打通的竹管连接起来的管道,用于运送卤水。这可以说是现代管道运输的雏形。1865年10月,美国人锡克尔用管径50毫米的熟铁管,修建了世界上第二条9
000米长的管道,用于输送石油,他在沿线设了三台泵,每小时输油13立方米。20世纪50年代石油开发迅速发展,各产油国耗费巨资修建了石油管道、气管道。70年代,管道运输技术又有较大提高,管道不仅能运输石油天然气这些流体,还能够通过特殊的方法运输煤等固体。
管道运输由于具有运量大、运输成本低、易于管理等特点而倍受青睐,呈快速发展的趋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国愈来愈重视管道运输的研究和应用。随着运行管理的自动化,管道运输将会发挥愈来愈大的作用。
管道运输的主要优点是:连续性强、损耗少;运量大,定向性强;机械化程度高,运输费用低;不占用土地、管理简单方便、有利于环境保护;由于采用密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可避免散失、丢失等损失,也不存在其他运输设备本身在运输过程中消耗动力所形成的无效运输问题。
管道运输的缺点是:建设投资大,对运输货物有特定要求和限制,灵活性差。管道在今天不仅能在地面上修建,而且可以铺设于河底、海底,或者遇水架桥,不受地形地貌的限制的优点愈来愈为各国高度重视。
六、运输方式的选择
综上所述,现代运输主要有铁路、水路、公路、航空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
选择运输方式时必须综合考虑,要权衡运输系统所要求的运输服务和运输成本。可以使用单一运输手段,也可以将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手段组合起来使用。在决定运输手段时,应以运输机具的服务特性作为判断的基准。一般要考虑的因素是:
l运费---高低。
l运输时间---到货时间长短
l频度――可以运配送的次数。
l运输能力――运量大小。
l货物的安全性――运输途中的破损及污染。
l时间的准确性――到货时间的准确性。
l适用性――是否适合大型货物运输。
l伸缩性――是否适合多种运输需要。
l网络性――和其他运输机具的衔接。
l信息――货物所在位置的信息。
在这些因素中必须根据不同的运输需要来确定,一般认为运费和运输时间是最为重要的选择因素,具体进行选择时则应从运输需要的不同角度综合地加以权衡。这里必须注意的是运输服务与运输成本之问、运输成本与其他物流成本之间存在“效益背反”关系。若要保证运输的安全、可靠、迅速,成本就会增多;若要减低仓储费用而频繁地使用飞机,成本也会增多。因为运输成本与其他物流成本之间也存在“效益背反”关系,所以在选择运输机具时,应当以总体成本作为依据,而不仅只考虑运输成本。当根据运输需要决定运输机具时,应对各种运输机具特点和所存在的问题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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