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市里追加的指标能劳动保护费列支范围挂暂存吗

裕安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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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裕安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由 裕安人大 编辑 阅读:1074次
──日在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夏东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常委:
&&&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裕安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按照区政府批准的《裕安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区审计局于2011年1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裕安区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努力发挥财政审计在保障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区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区发改委、区卫生局、区扶贫办、区医保中心四个单位部门综合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三十三项民生工程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审计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的重视、支持和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已全面结束。现将审计情况和结果报告如下:
&&& 一、201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其他审计事项审计结果
(一)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执行结果
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0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收入计划安排为38000万元,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调整为43000万元。分部门计划为:国税部门13000万元,地税部门18400万元,财政部门12600万元(差额1000万元为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分预算级次为:中央级收入11340万元(含出口退税),地方级收入31660万元。实际执行结果是2010年度全区完成一般预算收入44198.12万元,完成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收入预算38000万元的116.31%,完成调整收入预算43000万元的102.79%。分部门完成情况为:国税部门完成13319.23万元(含出口退税1693.75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8708.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3170.29万元,分别完成调整收入预算的102.45%、101.68%和104.53%(差额1000万元为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分预算级次完成情况为:中央级收入完成11804.92万元(含出口退税1693.75万元),地方级收入完成32393.2万元,分别完成调整收入预算的104.1%和102.32%。
(二)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执行结果
1、一般预算收入执行结果
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收入安排为23700万元,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调整为26760万元。其中:中央级收入4700万元(含出口退税);地方级收入22060万元。实际执行结果是2010年度区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8256万元,完成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收入预算23700万元的119.22%,完成调整收入预算26760万元的105.59%。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4278万元(含出口退税),地方级收入完成23978万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06.18%和108.69%。
2、一般预算支出执行结果
2010年度,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区本级支出预算为91108万元,加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调增区本级支出预算35322万元,剔除补助乡镇支出3200万元,调整后的区本级财政一般支出预算为123230万元。实际执行结果是区本级当年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46213万元(不含补助乡镇支出3200万元),占调整后区本级财政一般支出预算的118.65%,剔除省市专项追加指标54622万元,同口径相比,占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支出预算91108万元的100.53%。
3、一般预算收支平衡结果
2010年度,区财政地方级收入32393.19万元(其中:区本级地方级收入23978万元,乡镇级地方级收入8415万元),当年省市补助一般预算收入12185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800万元,上年结余601万元,收入合计万元。当年区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46213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1614.73万元,上解省市支出38万元,支出合计万元。收支相抵,年底一般预算滚存结余785.46万元。
(三)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结果
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执行结果
201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计划安排为11430万元。当年实际入库1625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1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032.7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78.84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53.8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21.3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47.78万元,其他保险基金716.22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结果
2010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计划安排为11623万元。当年实际支出163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79%。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16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67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44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2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43万元,其他保险基金713万元。
(四)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结果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执行结果
201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预算为63640万元。实际执行结果是完成政府性基金收入82413.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9.5%。其中:地方教育附加185.5万元、育林基金26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6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5.8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1639.67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执行结果
201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预算为63655万元。实际执行结果是当年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80482.92万元,剔除省市专项追加3301万元,同口径相比,完成调整预算的121.3%。其中:地方教育附加235万元,育林基金269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7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1万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382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076万元,彩票公益金25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7010.92万元(其中:区级76686.92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16万元。
(五)区财政非税收入预算执行结果
1、2010年度,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为16630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中纳入预算管理解缴国库9480万元)。分级次为:区本级安排14230万元、乡镇安排2400万元。实际执行结果是当年区非税局累计实现政府非税收入总规模20582.2万元(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6%。非税收入分项为:(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652.87万元,(2)罚没收入1353.71万元,(3)专项收入791.4万元,(4)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510万元,(5)其他收入1274.22万元;非税收入分级次为:(1)区本级完成17387.2万元,(2)乡镇级完成3195万元。
2、2010年度,区非税局纳入预算管理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总额为954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其中:(1)入库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645.27万元;(2)入库罚没收入1639.96万元;(3)入库专项收入60万元;(4)入库固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053.35万元;入库其他收入141.58万元。
(六)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结果
2010年度,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安排为300万元(不含追加)。当年区财政预算实际拨入采购专款918.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6.12%;乡镇、区直部门转入采购专款2929.35万元;财政专户转入区重点建设资金1422.11万元,合计拨入政府采购专款5269.82万元。
2010年度,区政府采购中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支出3933.94万元。其中:(1)付区四大班子和常委部门车辆维修、燃油及保险支出186.98万元;(2)付区重点工程支出871.19万元;(3)付文化广播专项支出255.58万元;(4)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支出593.67万元;(5)付乡镇、区直部门采购支出2026.52万元。
(七)区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计结果
截止2010年底,区城投公司资金来源、资金运用和损益情况如下:
1、资金来源总额为79913.01万元。其中:(1)区政府投入实收资本3500万元;(2)区非税局转入资本公积金35347.32万元;(3)银行贷款10190万元;(4)部门、单位借入资金30692.56万元;(5)未分配利润183.13万元。
2、资金运用总额79913.01万元。其中:(1)长期投资19587.43万元(担保公司3960万元、盛平城镇银行400万元、土地收储15227.43万元);(2)固定资产27691.35万元(办公设备1.97万元、在建工程27689.38万元);(3)应收账款28257万元(主要是对开发区的历年滚存投入);(4)货币资金4377.23万元;
3、公司损益情况。区城投公司2010年度收入总额为215.08万元,均为利息收入。当年支出总额为42.75万元。其中:(1)财务费用16.17万元;(2)管理费用26.58万元(争取和使用银行贷款项目支出23.97万元,其他支出2.61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利润172.33万元,年底滚存利润183.13万元。
(八)本级土地出让金价款收支审计结果
2010年度,本级土地出让金价款收入总额为81639.67万元。
当年,本级土地出让金价款支出总额为76686.92万元。其中:1、付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收储支出11862.98万元;2、付乡镇土地出让金净收益返还7134.38万元;3、全额返还平桥工业园11400万元;4、出让金净收益支出45834.07万元(包括:付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26373.07万元,付交通局道路建设5091万元,付住建局安置房建设2200万元,付民生工程配套资金4360万元,付开发区代入园企业缴土地出让金7810万元);5、付国土局业务费455.49万元。
2010年底,本级土地出让金滚存结余6868.69万元。
(九)三十三项民生工程资金预算执行结果
2010年度,全区33项民生工程实际到位资金总额55403.94万元(实际实施为32项)。其中:(1)中央和省财政拨入资金40950.58万元;(2)经人代会批准的民生工程区级配套资金预算10065.08万元,当年实际到位资金9948.8万元,占预算的98.84%;(3)市财政拨入资金604.2万元;(4)个人筹资资金3900.36万元。
2010年度,区财政实际拨入民生工程财政专户资金总额54769.52万元。当年区财政专户实际支出民生工程资金49141.58万元。支出分类型为:(1)补助、补偿类15项,金额为28900.91万元;(2)培训类2项,金额为589.9万元;(3)工程建设类15项,金额为19650.77万元。
全区民生工程资金收支相抵,账面滚存结存12746.99万元,按项目分:补助、补偿类4223.46万元,培训类0.95万元,工程建设类8522.58万元;按账户分:区民生工程财政专户账面结存12112.57万元,区民生办配套资金专户账面结存634.42万元。资金结存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已完工的村村通、廉租房、校安工程等工程建设类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办理价款结算审计及扣质保金等;另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结存,按政策规定控制在当年筹资额的15%左右。
(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计结果
1、2010年度,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项目16项。其中:涉及国家财政投资工程项目7项,涉及单位自筹投资工程项目9项,送审工程总造价5901.83万元,审定工程总造价4825.36万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1076.47万元,综合审减率为18.23%,节约国家财政资金623.73万元,节约单位自有资金452.74万元。
2、2010年度,完成最高限价审计审核任务40项,预算报审价总额33414.5万元,预算审定价(政府控制价)总额26553.3万元,审计核减预算价总额6861.2万元,综合核减率为20.53%。有效预防了因工程虚增造价并经过招投标程序后“合理定价”而造成财政资金流失。
3、全区年度校安工程计划开工重建校舍47栋,重建面积91486平方米,计划开工加固校舍101栋,加固面积46507平方米,当年均已全部开工。截止2010年底,已竣工的重建校舍43栋,重建面积78233平方米;已竣工的加固校舍101栋,加固面积46507平方米。2010年度,安排了对22个重建项目和9个维修加固项目进行重点跟踪审计(涉及13个乡镇和城区计23所学校),为全区这一最大的民生工程有序推进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开展的异地交叉审计项目审计结果
1、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
根据合肥市审计局交叉审计结果,截止2010年底,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为56302.19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为54392.49万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为1909.7万元。
(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
从债务举借的主体看,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融资平台公司(区城投公司)分别为15109.96万元、28282.53万元和11000万元,分别占27.79%、51.99%和20.22%。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投向教育18195.8万元,占33.8%,投向卫生8649.2万元,占16.1%,投向交通运输6584.68万元,占12.26%,投向市政建设6224.54万元,占11.59%。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
从债务举借的主体看,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债务分别是1877.5万元和32.2万元,分别占98.31%和 1.69%。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投向卫生系统1866万元,占97.71%。
(3)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风险指标
2010年底,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54392.49万元,当年偿还债务本息为10651.07万元,本级财政综合财力为173811万元,债务率为31.29%,偿债率为6.13%,均低于100%和20%的国际通用的债务风险警戒指标。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新农合基金审计结果
根据霍山县审计局交叉审计结果:
(1)2010年度,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单位398个,参保人员30843人,当年实际缴费单位340个,缴费人数29056人,缴费比例94%。
2010年度基金收入3177.01万元,其中:缴费收入3162.23万元,其他收入14.78万元;基金支出2411.91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2408.22万元,转移支出3.69万元;当年基金结余765.1万元,年底滚存结余6497.47万元;当年基金实际偿付率为70%。
(2)截止日,全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和实际缴费人数均为101692人(其中:三无人员488人,低保、重度残疾人1874人),缴费比例100%。
2010年度基金收入2165.99万元,其中:缴费收入716.2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444.71万元,其他收入5.06万元;基金支出1808.84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1509.6万元,其他支出299.24万元;当年基金结余357.15万元,年底滚存结余1968.44万元;当年基金实际偿付率为50.9%。
(3)2010年度,全区失业保险应参保人数为25198人,实际参保人数为11911人,参保率为47%,全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799人,发放金额263.96万元。
2004―2010年基金收入合计2654.28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602.4万元,其他收入51.88万元;基金支出合计1031.75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1030.1万元,其他支出1.65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1622.53万元,年底滚存结余1706.4万元。
(4)2010年度,全区新农合参保人数772116人,参合率为98.53%。人均全年筹资标准为150元,其中:个人筹资3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120元(中央60元,省级45元,区级15元)。
2010年度基金收入11745.96万元,其中:缴费收入2316.35万元,财政补助收入9417.77万元,其他收入11.85万元;当年基金支出11328.29万元,其中:住院支出9979.88万元,门诊支出1348.66万元;当年基金结余417.67万元,年底滚存结余2136.55万元。
2010年度,全区新农合受益人次为815888人次,其中:住院补偿58514人次,门诊补偿757374人次,其中补偿金额1万元以上的有895人次(3人一次补偿8万元)。当年新农合基金综合偿付率为37.85%.
3、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审计结果
根据巢湖市审计局交叉审计结果,2009年至2010年度,实际到位资金10457.51万元,其中:2009年为4497.51万元,2010年为5960万元。分项目为免学杂费资金1530.71万元,补助公用经费资金8926.8万元。分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财政资金9805.62万元,区财政资金651.89万元。年实际支出10457.51万元,分年度为:.51万元,万元。分项目为:办公经费类支出8189万元,设备购置类支出2268.51万元。
(十二)200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裕安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2009年度财政同级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逐项落实。
从本次同级审专项跟踪检查结果看,2009年度财政同级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效果良好。各单位根据整改工作方案,均已采取了上缴罚没款、补缴税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冲转会计账目等纠正措施进行了审计整改;同时,财政财务管理的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但由于受体制、时间等多种因素制约,部分单位的个别问题未能得到彻底整改,如区就业局和区农委的农民培训项目资金打卡发放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
&&& 二、审计综合评价
2010年度,区财税部门不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全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超额完成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和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调整的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审计结果表明,201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表现在:
(一)财政收入跨上新台阶。2010年度,全区财政总收入突破40000万元大关,实现44198.12万元,超调整预算2.79%,超上年实绩41.8%,增幅位居全市前列。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上升为76.8%,高于上年实绩6.4个百分点,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法定和民生支出。2010 年度,区本级财政对教育、科技、农林水、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五项支出合计101916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69.7%,分别比上年增长25.1%、27.5%、21.8%、9.6%和1.1%。当年各级财政实际投入民生工程资金51503.58万元,其中区财政配套资金9948.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56.07%和87.25%。
(三)积极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从2010年度开始,将区直单位部门综合预算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实现了由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结合基层医改,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将区重点项目的工程和劳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试行公务卡改革试点。
(四)充分发挥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2010年度,区财政在基金预算支出中,利用土地出让金44802万元,支持开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收储置换、快速通道、红色旅游、校安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培植财源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但通过审计发现,201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也存在一些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的问题;对上年度财政同级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仍有少数部门的个别问题未能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
&&&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一)年底上级财政部门追加专项资金到位迟、当时用途不具体;预算支出跨年度,年终财政暂存数额大。2010年12月底,区财政总预算采用预拨经费方式,集中列报2010年度财政支出,转入区国库支付中心作“财政暂存”挂账资金总额为14256.96万元,当年未实现最终财政支出,预算支出跨年度。经延伸审计区国库支付中心财政预拨经费拨付情况,截止2011年6月底,已实际支付预拨经费7807.57万元,尚结余预拨经费6449.39万元。
(二)部门综合预算支出当年执行不到位。截止2010年底,区财政当年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中,已下达未支出及未下达的部门综合预算指标累计结余2354.81万元。区财政总预算于年终采取从国库直接转账方式,集中列报2010年度财政支出,转入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特设账户,再由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分解落实到各预算单位特设账户,待下年度继续支付。
(三)区本级财政当年部分基金预算收入解缴国库不及时。1、月份,区非税局实收区社保局上缴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一次性补交养老保险金2390.76万元,当年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截止审计日,已缴入国库2335.25万元,尚结存55.51万元未缴入国库。2、2010年度,区非税局实收区残联代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93万元,当年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
(四)当年部分地税收入未及时征缴入库。1、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凯旋大厦项目2010年全部销售完毕,年末累计欠缴各种税款31.72万元。2、城南分局、城关分局管理的零散纳税户及中擎公司2010年12月份申报纳税额1182万元,当年实际入库税款仅248万元,次年元月份入库税款934万元。
――部门单位综合预算执行审计方面
(一)部分单位机关经费超支挤占挪用财拨专项业务费及下属单位财拨经费。1、区发改委2010年度机关行政经费超支,挤占挪用财拨专项业务费33.67万元;2、区卫生局2010年度机关行政经费超支,占用下属事业单位财拨经费25.96万元。
(二)职工医保财政配套费结余未及时上缴区财政。职工医保财政配套费是用于区直全额行政事业单位应由财政承担的单位缴费的补助资金。2010年度,由于财政编制部门综合预算,该配套方式取消。区医保中心2010年底职工医保财政配套费结余的61.46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
――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一)部分单位挤占挪用项目资金。1、区卫生局2010年度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150万元,用于新建的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疾控大楼基建支出。2、罗集乡陈家楼村擅自将区扶贫办批准的两个项目变更调整为三个项目,挪用扶贫资金13.32万元用于计划外项目200亩花卉基地建设。3、丁集镇政府擅自调整变更区发改委批准的以工代赈项目,挪用新丰至马店砂石路以工代赈资金15万元,用于补助该镇车畈村“村村通”水泥路工程款。
(二)农民培训项目资金打卡发放未及时到位。2010年农民工技能培训打卡发放总人数2095人,截止审计日已发1488人,未发607人,未发金额30.12万元;2009年打卡发放总人数1947人,已发724人,未发1223人,未发金额36.92万元。两年合计未发1830人,金额67.04万元,卡存区就业局;另2009年阳光工程打卡补助资金至审计日尚有324人、9.72万元未发到位,卡存区农委新型农民培训办公室。农民培训打卡补贴不能及时发放到位,影响了民生工程的实施成效。
(三)部分扶贫资金项目工程未实行招投标及竣工价款结算审计。1、区发改委2010年度以工代赈项目中,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有独山镇小学组至夏老庄公路改建工程等6个项目,未进行招投标;已办理竣工结算的三岔至方老庄公路等12个项目,未安排工程价款结算审计。2、扶贫办2010年度财政发展资金项目中的西河口乡潘岔村抗旱水渠、龙西路芭王店桥至祠堂院桥砂石路、青山乡营桥村砂石路、城南镇紫园村居民点排水设施等工程,均已办理竣工结算手续,但未进行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本次同级审,抽取西河口乡潘岔村抗旱水渠工程重点进行实地测量和开展造价结算审计,核定水渠总长度比报账及合同长度少150米,审定工程造价为16.67万元,该乡已实际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20万元,两比多付工程款3.33万元。
(四)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新农合医疗补偿比例较低。2010年度,区新农合总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37.8%,低于45%的全省平均补偿标准。2、未全面开展单病种定(限)额结算制度。至2010年,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已开展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透3种单病种定(限)额结算制度,未达到省定的“原则上不少于5种,以后逐年增加”的要求。3、特殊慢性病医疗补偿政策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2010年度,裕安区特殊慢性病门诊按45%定比补偿,不符合省定的“乡镇卫生院80%,区级卫生院75%”的门诊补偿标准。4、部分群体重复参保。2010年全区共有18026人同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其中:城镇居民123人,大学生169人,中小学生17734人。重复参保导致各级财政多拨付新农合医疗补助资金212.81万元。&
针对201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的审计程序,书面征求了各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下达了审计决定。对于违规违纪问题,依据国家现行财经法规,给予了相应的处理处罚。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正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下一步,审计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促落实到位。
&&& 四、加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围绕“做实基本支出,做细项目支出”,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完善预算编制的内容。逐步把政府性基金收支、非税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经营收支等全部编入部门综合预算,强化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按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积极调度资金,保障各项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及时拨付;保证预算支出达到序时均衡进度,降低财政支出的波动幅度;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未拨付的经费,不得列报当年财政支出,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三)进一步强化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管理。健全相关职能部门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对项目和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投标、监理、合同和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等规定;规范项目单位、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相结合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投资效益。
(四)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政府性债务管理中的主导作用,统一归口管理政府性债务,建立债务管理数据库,将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程序管理;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逐步消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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