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提高个体工商户如何年报年报率的工作方法和建议

顺德区民生服务专题
关于开展2012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备案工作的通告
发布人:企业监督管理科&&&&&&发布时间:&&09:37:44
各个体工商户:
根据《顺德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优化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实行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考虑到广大个体工商户过往验照的习惯,现决定提前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展2012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备案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核准登记设立的个体工商户,须向我局备案2012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二、2012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备案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年报备案办理地点为个体工商户所在地的市场安全监管局基层分局。
五、对成功备案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统一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报收讫”戳记。
六、对逾期未办理年报备案的个体工商户,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除名;除名后仍不补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登陆“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信息网”(http://scaj.)可了解详情和下载表格。
特此通告。
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备案编号:粤ICP备号 公安备案编号:3
顺德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主办: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 技术支持:道可道软件有限公司
技术维护电子邮箱:techn@ 办公地址:顺德区政府大楼[]当前位置: >> 业务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名称:铜陵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文&&&&号:
组配分类:业务文件
关&键&词:2014年度 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 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生成日期:
有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服务对象:公民
信息格式:DOC
语&&&&言:简体中文
在线链接地址:http://zwgk./web/XxgkNewsHtml/37-11-196238.html
铜陵市工商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行政单位、科室、协会办: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及省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2014年度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凡2014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机关)登记注册的在册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报送2014年度报告。
被吊销营业执照、已注销、被撤销设立登记等不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不允许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度报告的期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未完成2013年度年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请先报2013年度年报,然后再报2014年度年报)。
三、年报的途径和方式。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铜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ahaic-/),链接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或通过网址“http://www.”直接登录该系统,进行年报申报。系统默认为查询页面,请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先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每个用户只能注册一次)。注册成功以后,凭注册时的注册号、校验码,从“企业公示信息填报”模块进入,选择“年度报告在线填报”,按照系统所列内容完整填报、提交后,年报完成并对外公示。
个体工商户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通过该系统报送年报,也可以书面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以书面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可到核发营业执照的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领取或在铜陵市工商局网站下载《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直接提交或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所属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即可。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所)接收到纸质报告表后,在公示系统中公示其已报送年度报告的情况,不公示年度报告具体内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无需再向工商部门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营业执照无需加盖年报戳记。
四、年度报告的内容。
1、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二)生产经营信息;(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包括:(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二)生产经营信息;(三)资产状况信息;(四)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五)联系方式信息;(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其他信息。
企业年报的第(一)、(二)、(六)项信息;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的第(四)、(五)项信息;个体工商户年报的第(三)、(四)项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所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会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采集党建等信息,此类信息只作为政府决策分析,不向社会公示。
登记机关不审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填写的年度报告信息,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信息,在公示平台中予以公示,社会公众可自由登录查询。
五、年度报告的组织实施。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年报组织实施仍按2013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工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对不按规定年度报告的监管措施。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报公示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将按照规定,在“公示系统”上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社会公示。
七、年度报告的后续抽查与监管要。
各登记监管机关根据省工商局等上级机关指定的抽查工作任务,或因投诉举报、部门抄告、整治整顿等工作需要,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进行抽查和后续监督检查。具体的抽查比例、方式和抽查工作实施等操作办法由省工商局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各登记监管机关具体执行。
各登记监管机关依法根据省工商局的部署承担相关对象的抽查检查活动,抽查结果予以记录并在公示平台上公示,并逐一将抽查情况归集到被抽查对象的抽查记录中。
登记监管机关发现被抽查对象在年度报告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确保平稳实施。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动员活动。对内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做到监管干部人人接受培训,人人会操作软件。对外利用各种渠道、媒体、窗口和宣传方式向企业、社会公众宣传年度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开展年度报告,防止误解年度报告制度造成漏报乱改情况,影响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做到专人负责年度报告、企业联络员确认等相关工作,保障便捷高效服务。
(二)&注重年报数量,提高年报质量。2015年既要开展2014年度年报工作同时又要继续做好2013年度年报工作。各单位要密切关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申报的数量变化,做好工作进度的跟踪控制,如出现年报率低的情况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催报,避免大范围市场主体不按时进行年报情况的发生。
(三)针对工作实际,试行以随机抽查为主的基层监管模式。在实施年度报告制度之后,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有关精神,切实加强主体登记后续监管工作,保证监管力量不缩水不减员,监管工作不脱节不失衡。要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基层执法监管模式,将年度报告及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作为日常执法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同时将抽查工作与举报投诉、专项治理、反不正当竞争、打假治劣、消费维权等相关职能工作有机结合,避免多重检查、无序检查、低效检查,有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要积极探索有效监控动态监管措施,严厉查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机制放大企业违法成本,形成部门联动执法和企业守法经营的良性循环社会环境。
(四)强化信息报送,及时反馈各类问题。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了新要求。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年度报告工作的推进情况,如有共性问题、突出矛盾或对策建议等,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市工商局企业监管科反映。各单位要在年度报告结束后将本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的工作总结及问题与建议,以电子稿件方式上报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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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铜陵市工商局版权所有: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
蒙ICP备号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 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010018&&
技术支持: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度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经开、景区分局,大江东局):
&&&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工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外企字〔2014〕166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 2014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提交年度报告范围
&1、企业范围:凡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经杭州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指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含经开、景区分局,下同)登记在册(已经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设立登记的除外)的内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不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均应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2、个体工商户范围:凡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经杭州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存续(已经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设立登记的除外)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2014年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
3、2014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工作另行通知。
(二)年度报告报送期限
2015年 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期限。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再报送2014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告的方式
1、企业的年度报告均采取电子化在线网上报告方式。企业既可进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的企业年度报告入口后,选择杭州地区入口进行填报,也可直接进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网站〈网址:http://www.〉的企业年度报告界面进行年报申报,年报数据提交成功后直接向社会公示,即完成年度报告程序,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企业年度报告。
2、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采取纸质报告方式报送方式,暂不开通公示年度报告功能。由个体工商户进入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的个体户年度报告入口下载年度报告表,或到核发营业执照的登记机关(含属地市场监管所)领取年度报告表(样式同上),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后,以直接递交或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登记机关(含属地市场监管所)。
(四)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年度报告填写的内容包括:法定公示内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自主选择公示内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省局、市局其他附加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的内容。
2、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个体工商户联系信息、获得的资格资质许可情况以及非公党建信息情况等附加调查内容。
登记机关不审查企业填写的年度报告信息,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五)企业递交年度报告的流程
1、持有数字证书企业应当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陆企业年报系统完成企业年度报告的有关操作。
&&& 2、无数字证书企业需要首先完成企业工商联络员确认,再由企业工商联络员获取工商端短信机发送的密码,凭密码登录企业年报系统完成申报的有关操作。
3、企业应按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软件的提示填写企业年报相关数据。企业填写内容不得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网络管理规定的有关文字内容。企业在对填写内容核对无误后保存数据并进行提交,完成报送过程。
4、企业的年报操作具体过程、要求及市局与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年报的分工、企业工商联络员确认书接受处理方式同上年度有关文件规定相同。
(六)年度报告的公示处理
企业成功填报、提交年度报告后,在我市年度报告服务器中产生的相关数据通过内部数据交换系统,全部集中到全省的企业信用公示平台,由该公示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登记机关在接到个体工商户报送的年度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标注并公示该个体工商户已经报送年度报告,对具体年报内容不予公示。
企业联络员确认书、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需要归入登记档案。
(七)年度报告内容修改程序
企业发现其已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有错误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修改的,可以在6月30日前自行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所有修改记录在全省公示平台上一并予以公示。企业在6月30日之后有合理理由确需修改已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应以书面方式向登记机关(即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实施机关)申请修改,经登记机关审核同意后,由企业在网上操作修改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填报的内容有错误或因其它原因需要修改的,可以在6月30日前再次向登记机关报送纸质年度报告表,再次报送的年度报告材料与原报送年度报告表一并归入登记档案。
二、对不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行为的监管措施
&&& 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将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履行公示义务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则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在2015年6月30日前不按规定进行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在年度报告截止申报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平台对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事后依法年度报告的,登记机关取消其经营异常标记。
三、年度报告的后续抽查与公示
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随机摇号方式或因投诉举报、上级移交、部门移送、整顿治理、年报自报情况监管、警示提示等工作需要,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信息进行抽查检查,抽查结果予以记录并在公示平台上公示,并逐一将抽查情况归集到抽查对象的抽查记录中。抽查时发现企业在报告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在注册地址找不到企业的,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其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对不配合抽查的企业予以公示。抽查时发现个体工商户在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仅是企业、个体工商户义务,也关联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年报抽查等后续监管工作,年报率的高低、年报质量的好坏,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是否取得成效有关键的影响,是各级领导关注的重点,各区、县(市)局要切实提高对年度工作的认识,按照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做好工作督查,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
(二)加强宣传,抓好培训。2014年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015年将首次进行年报,这些企业、个体工商户对年报的认识普遍不足,各单位要予以充分重视,及早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结合2013年度年报工作,抓紧落实,再掀高潮,进一步扩大年报工作的影响。在加强对干部的业务培训的同时,重点做好对新办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培训,继续按照市场、开发区、创业园等功能片区做好培训,继续做好招商员、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的培训,以对关键人员的培训带动年报率的提升。
(三)积极动员,提高年报率。根据省局年报工作研讨会的部署以及市局领导有关&企业年报率最大化、信息公示出错率最小化&的指示,全市2014年、2015年企业年报率基本要求为80%,力争达到90%以上;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基本要求为60%,力争达到70%以上。市局将逐月将区、县(市)年报进度情况在内网向全系统进行通报。市局在对各区、县(市)局的年度考核中将年报率高低列为重要的考核指标,按照年报率基本完成率、超额完成率分别进行考核评分。此外,在年报公示质量方面也将设定标准进行考核。
(四)征询不宜对外公示的企业信息。各单位应向辖区范围内国安局、保密局、公安局、国资委、司法局、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征询不宜对外公示的企业信息,征询要求与方式与2014年相同,征询结果于2015年1月10前反馈市局。
(五)禁止新的搭车收费。各单位要利用改革的契机,规范工作制度,采取措施,切实杜绝利用年报进行搭车收费的行为。要按照省局《关于规范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报送和接收工作的通知》(浙工商个〔2014〕21号 )要求进行自查、规范和整改,对于企业年度报告工作中出现的类似问题,发现苗头,要及时制止。
(六)及时总结、积极反馈。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的推进情况,认真研究出现的问题,总结先进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地要于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10日内将工作总结及问题、建议,以电子稿件方式上报市局企业监管处。市局联系人:企管处:钱君,电话:。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5日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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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四项措施做好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
&&& 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加快企业年报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工作进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区局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提高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报率。
&&&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作,是深入推进工商登记改革工作,建立&宽进严管&市场主体监管制度的迫切需要,该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条例》及配套规章实施依法、有序和高效推进。
&&& 二是强化宣传,扩大知晓面。该局在做好干部职工培训的基础上,将年报相关信息和《条例》及5个配套规章在门户网站刊登;同时印发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问答》、《致广大个体户的一封信》和《致广大企业的一封信》共1.5万份,广泛宣传《条例》实施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使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尽快适应年报制度,为实施年度报告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 三是多措并举,开展上门指导。采取进市场、进乡镇、进企业等,分层级、多途径 、全方位的指导方式,促进市场主体熟知政策,熟悉操作流程,采取局所联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值守、专人解答新规的咨询服务工作,进一步推动年报工作常态化进程。
&&& 四是开展督查,建立通报制度。在年报工作期间该局对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指导和督查,对年报、公示信息、数据质量等信息公示工作进行检查,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为激励基层所开展年报工作的积极性,该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并决定对落实好的基层所通报表彰和经费补助,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基层所将进行通报批评。截止12月16日,迎江区企业和个体户年报率位居安庆市的前列。(区市场监管局)
主办:迎江区人民政府
承办:迎江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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