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基金认购都可以设置红利再投资吗?100起购的就是红利100自动再购咯?

发表于: [ 21:57:45]
楼主: [] [] [] []
等级:...&&积分:...
我想设置为“红利再”,该怎么弄呢?
是弄那个“自动再投资设置”吗?
谢谢大家!
将本文分享至:||||||
-5-4-3-2-1&0&1&2&3&4&5
1楼: 发表于:[ 22:40:10]
[] [] [] []
.cn/V5/demo/webpage_demo/F100105.htm
2楼: 发表于:[ 11:37:17]
[] [] [] []
引用繇璺々畀的大作:
.cn/V5/demo/webpage_demo/F100105.htm
我是新手,看不懂
3楼: 发表于:[ 12:19:05]
[] [] [] []
购完后两个工作日后带着卡去建行办红利再投资,一个基金一个基金办,比较麻烦。不如邮局默认就是红利再投资不用单办。
4楼: 发表于:[ 13:01:23]
[] [] [] []
引用ylwl_ylwl的大作:
购完后两个工作日后带着卡去建行办红利再投资,一个基金一个基金办,比较麻烦。不如邮局默认就是红利再投资不用单办。
不能在建行的网上办理吗?
5楼: 发表于:[ 14:02:59]
[] [] [] []
用建行的网银,以后你就知道错了:不仅无法设分红方式(到柜台办理),还不能转换(到柜台办理),9;30-15:00以外不能用,赎回时钱呆在基金卡里,你得(到柜台办理)转到另一张卡才能够用钱。这也配叫网上银行?!劝你早点换交行的网银吧。比较之后你会发现为什么交行的股票比建行值钱。
6楼: 发表于:[ 14:11:44]
[] [] [] []
引用无白丁的大作:
用建行的网银,以后你就知道错了:不仅无法设分红方式(到柜台办理),还不能转换(到柜台办理),9;30-15:00以外不能用,赎回时钱呆在基金卡里,你得(到柜台办理)转到另一张卡才能够用钱。这也配叫网上银行?!劝你早点换交行的网银吧。比较之后你会发现为什么交行的股票比建行值钱。
原来怎么麻烦啊!!下次还是办工行的好了!晕死!我还买了个U key!
换了工行卡,那在建行买的基金怎么办啊? 请前辈赐教一下
7楼: 发表于:[ 14:20:01]
[] [] [] []
引用dandan283的大作:
引用ylwl_ylwl的大作:
购完后两个工作日后带着卡去建行办红利再投资,一个基金一个基金办,比较麻烦。不如邮局默认就是红利再投资不用单办。
不能在建行的网上办理吗?
可以啊,建行的网银----投资理财----基金业务----自动投资设置--点击--开通自动再投资,点确认就OK.
8楼: 发表于:[ 14:55:22]
[] [] [] []
晕啊。好好看看建行网银系统----理财----业务----自动再投资设置!
9楼: 发表于:[ 14:57:17]
[] [] [] []
设置红利再要在T+2以后。
10楼: 发表于:[ 00:20:36]
[] [] [] []
我去建行问了,红利再就是通过“自动再投资设置”弄的,我到银行柜台查了,已经设置成功了!
卡里的钱可以在网上转到储蓄卡;除了基金买卖外,其他业务好像没时间限制!
未登录用户请在此登录:
插入股票行情图
插入基金行情图基金入门与提高操作知识大全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
基金入门与提高操作知识大全
让​你​从​零​开​始​掌​握​基​金​的​基​础​知​识​,​实​际​操​作​的​流​程​!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所属分类 &&
红利再投资
红利再投资是指基金进行现金分红时,基金持有人将分红所得的现金直接用于购买该基金,将分红转为持有基金份额。对基金管理人来说,红利再投资没有发生现金流出,因此,红利再投资通常是不收申购费用的。 基金管理人鼓励投资者追加投资,因此一般规定红利再投资不收取费用。假如投资者领取现金红利后,又要再追加投资的话,将视为新的申购,需要支付申购费用。因此,选择红利再投资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成本。概述  现有制度下,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形式,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现金分红是指直接获得现金红利,落袋为安;红利再投资是指将所分得的现金红利再投资该基金,类似&利滚利&,这样做既可免掉再投资的申购费,而且再投资所获得的基金份额还可以享受下次分红,可使基金份额随着分红的次数而增加。  国际国内数据和经验都表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将获得更高收益,而且基金分红次数越频繁,这种差别就会越明显。以美国股市为例,如果在1871年把1万美金投资在股票上,并且坚持红利再投资策略,那么到了2003年底,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后,这些美元的价值将增加到近8000万!如果没有进行红利再投资的话,累计的价值将不足250万美金(选自《投资者的未来》)。再以基金华夏回报为例,该基金成立于2003年9月,以到点分红为特色,到今年6月20日,选择现金分红的总收益率为304.59%,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总收益率为432.22%,相差将近130%!也就是说当初发行时投资一万元购买华夏回报,选择红利再投资比选择现金分红要多出收益13000元,而且时间越长,差别越大。  目前中国法律规定默认的基金分红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将分红方式变更为红利再投资,以获得更大的回报。必要条件  投资者投资基金的获利方式具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现金分红;另一种是红利再投资。但现金分红可以说是投资者的必需选择。而红利再投资则不受限制。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环境情况和个人的投资需求从中灵活选择。但以下五大条件是需要投资者在选择红利再投资时必备的。  第一,牛市环境下是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最佳条件。将分得的现金直接转投为基金份额,使投资者在牛市行情中保持较多的基金份额,从而分享牛市行情带来的资本增值。可以说,牛市环境对基金净值增长所起的作用是毫无疑问的。  第二,降低购买基金成本的有效措施。红利再投资不需要投资者重新交纳申购费,并省去了投资者的选时成本,使投资者更能利用有利的市场环境进行投资。是一种省时、省费、省力的再投资形式。  第三,对发挥&闲置&资金能够起到有效作用。投资者在选择了现金分红后,在短期内如果没有一定的投资计划和安排,往往会导致分配的现金红利&闲置&,从而失去其应有的增值效应。这种与其让资金躺在账户内&闲置&的做法,不如选择红利再投资,从而更好地分享资本增值的收益。因此,红利再投资是对投资者&闲钱&的一种强制性投资,是一种积极和有效的投资策略应当加以运用。  第四,为了长期投资应当将红利再投资作为首选要件。短期投资是为了通过博取短期的基金净值价差收益或者是获得现金分红,而实现短期投资目标和计划。而长期投资则是为了更好地进行资本的积累,使资金发挥&复利&效应。而红利再投资理所当然成为投资者长期资金的选择。特别是对于子女教育、养老保障等生活所需的长期资金,更应当利用红利再投资的方式提高资本增值的速度。  第五,优选具有分红预期的基金。不同的基金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而基金管理人也会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和收益分配方式。特别是在分红政策的制定上,也呈现出很大的差异化。投资者制定红利再投资的计划,应当选择具有较强分红预期的基金。且被选的基金能够持续保持应有的投资风格,保持与历史业绩一惯的成长性。投资者就可以以历史业绩作为参考进行后续资金的投入,运用红利再投资实现资本增值的愿望。优点  基金治理人鼓励投资者追加投资,因此一般规定红利再投资不收取费用。假如投资者领取现金红利后,又要再追加投资的话,将视为新的申购,需要支付申购费用。因此,选择红利再投资有利于降低投资者的成本。同时,对开放式基金进行长期投资,假如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则可享受基金投资增值的复利增长效果。例如,假如开放式基金每年分红5%,选择红利再投资,则10年后资金将增值为62.89%;而假如同样的收益情况,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则10年后资金只增值为50%,收益少了12.89%。假如投资时间更长,则差别更大。PK现金分红  对于主要投资于证券品种的基金而言,基金分红主要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方式,投资者可以自主选择分红的方式。举例来说,如果你持有一只基金100万基金份额,现每基金份额分红0.05元。  假设选择的是现金分红方式,那么你可以得到5万元现金红利;假设你选择的是红利再投资,而分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元,那么你可以分到=40000份基金份额,这是您持有的基金份额就变为104万份了。  统计数据告诉我们,如果从长期来看,不同分红方式的选择导致的最终收益差别巨大。  以海外市场为例,假设两个投资者在1900年投资1万英镑的英国成分股票。其中一位将所得红利收入变现,另一位选择红利再投资。到2000年,前者的资产价值为161万英镑,后者资产价值由于红利增长和通货膨胀的双重作用将增值到16946万英镑――两者差别超过了100倍。  即使在发展历史有限的国内市场,红利再投资相对于现金分红的优势也开始体现。  以投资者投入100万元本金购买宝康消费品基金为例:截至日,宝康消费品累计净值为1.7363元,净值为1.5663,自成立日累计分红6次,共计分红0.17元。假设投资者自宝康消费品基金成立时就持有该基金,如果投资者一直选择现金分红,到日投资者可获得173.63万元,其中,17万元为现金红利。如果投资者一直选择红利再投资,到日红利部分即可获得8.58%的超额绝对收益,因此投资者可获得182.21万元。  国际国内数据和经验都表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将获得更高收益。基金分红次数越频繁,这种差别就会越明显。此外,红利再投资不收取申购费用,对于增持你看好的基金也很合算。当然,打算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需要注意,一定要到基金公司或者基金代销机构弄清楚自己的分红方式,因为根据基金法规的新规定,基金公司会将基金初始的分红方式自动定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必须到基金公司或者代销机构声明修改才能启动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
下载次数:0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暂无同义词
此用户已删除
词条创建者
浏览次数: 182 次基金买卖入门操作基础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评价文档:
喜欢此文档的还喜欢
基金买卖入门操作基础
基​金​买​卖​入​门​操​作​基​础
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想免费下载本文?
把文档贴到Blog、BBS或个人站等:
普通尺寸(450*500pix)
较大尺寸(630*500pix)
你可能喜欢上市公司今日特别提示
开放式基金发行交易提示
订阅将本文转发至
| 字号大小
&&&&&&&&&&&&&&&&&&&&&&&&&新发行基金一览表
&&&&基金简称&&&&&&&基金类型&托管银行&&&&咨询电话&&&&&发行期限
&&&&博时现金宝&&&&&货币型&&&工商银行&&&&&&&&14.09.15-14.09.16
&&&&广发季季利&&&&&债券型&&&中国银行&&020-.09.15-14.09.24
&&&&中信建投稳利&&&保本型&&&北京银行&&&&14.09.12-14.09.24
&&&&国泰食品饮料&&&股票型&&&农业银行&&400-888-.15-14.10.17
&&&&方正金小宝&&&&&货币型&&&交通银行&&400-818-.11-14.09.26
&&&&万家现金宝&&&&&货币型&&&上海银行&&400-888-.11-14.09.19
&&&&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型&&&交通银行&&400-81-9.09-14.09.15
&&&&景顺景丰货币&&&货币型&&&兴业银行&&400&.09.09-14.09.12
&&&&易方达龙宝&&&&&货币型&&&华夏银行&&&&&&14.09.09-14.09.11
&&&&博时月月盈&&&&&货币型&&&招商银行&&&&&&&&14.09.15-14.09.18
&&国富健康优质生活&股票型&&&中国银行&&&&&&14.08.25-14.09.19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建设银行&&400-.08.25-14.09.19
&&&&中原英石货币&&&货币型&&&交通银行&&021-.08.25-14.09.05
&&&&东证睿丰&&&&&&&混合型&&&招商银行&&400-920-.25-14.09.23
&&&&鹏华地产分级&&&指数型&&&建设银行&&400-.08.21-14.09.05
&&&&工银新财富&&&&&混合型&&&招商银行&&400-811-.18-14.09.16
&&&&红塔红土盛世&&&混合型&&&平安银行&&&&&&14.08.18-14.09.12
&&&&国泰新经济&&&&&混合型&&&招商银行&&400-888-.18-14.09.12
&&&&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建设银行&&400-888-.18-14.09.12
&&&&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农业银行&&400-600-.18-14.09.12
&&&&华宝兴业量化&&&混合型&&&中国银行&&021-.08.18-14.09.12
&&&&博时优势收益&&&债券型&&&建设银行&&&&&&&&14.08.14-14.09.10
&&&&诺安稳健回报&&&混合型&&&工商银行&&400-888-.13-14.09.10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每日分配,按
日结转".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
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结转;&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
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
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5,当日收益结转时,如
投资者的累计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投资者的累
计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
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
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
配权益;&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认购基
金份额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广发季季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2.本基金A类份额根据每个运作期的基金收益情况,在每个运作期末对基金份
额全部进行自动赎回时将当期收益全部分配,并以现金支付;&3.本基金B类份额的收
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按人民币1.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B类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B类份额
根据每个运作期的基金收益情况,&在赎回开放期最后一日集中支付;&4.投资人当日
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
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5.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
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
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6.本基金每个
运作期结束后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若投资人当期累计收益为正值,则根据投资人
持有的份额类别及投资人的选择进行现金分红或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
其当期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7.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
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
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持有人
利益无实质性不利的影响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在基金募集期内,
基金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每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基金投资者通过
直销柜台(非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
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募集期间不设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中信建投稳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1)保本周期内: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
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2)本基金转型为"中信建投稳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
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
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
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金额:在基金
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首次认购基金
份额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
心方式和网上直销渠道申请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机构:北京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代销机构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6%(100万≤M<500万);1.0
%(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8%(100万≤M<500万);1.2%(M<1
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年);1%(1年≤持有期限<2年);2%持有期限<1年);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本基金分级份额存续期间暂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金额:本基金场内
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
00份,&超过50,000份的必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000
份.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时,&投资人单笔最低
认购金额为100.&00元(含认购费).场外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
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
模没有限制.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机构:爱建证券,
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
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
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
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
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
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
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
齐鲁证券,日信证券
&&&&本基金代销机构认购费率:1000元/笔(M≥100万);0.5%(50万≤M<100万);0.8%
(M<5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年);0.25%(1年≤持有期限<21年);0.7%(持有
期限<1年)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方正富邦金小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每日分配,按
日结转份额".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
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并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
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
到分完为止;&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
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
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
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
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为投
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
若当日净收益为负值,&不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直至累计基金收益为正的工作日,方
为投资者增加基金份额.若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负收益从投
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
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
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
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本基金认
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投
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
额为人民币0.01元.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本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
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
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
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4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
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
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收益支付
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
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则增加基金份额
持有人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不变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已实现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基金已实现收
益小于零时,&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
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
分配权益;&&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1)在募集期
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2)认购
最低限额: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代销机构首次认
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认购单笔金额不设限制.投资人通
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时,&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认
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各销售机构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最
低追加认购金额限制.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每日分配,按
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
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
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
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5.&本
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
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日收益支付
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
资人基金份额;&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
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7.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通过本基金指
定销售机构认购基金,&单个基金账户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追加认购每笔
最低金额为1元.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景顺长城景丰货币市场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每日分配,按
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
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
为止;&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
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
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月
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
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为
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若投资人
赎回基金份额时,&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
扣除;&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
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7.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本基金其
他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元,认购期间单个
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
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者
需求调整直销中心的最低认购标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
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易方达龙宝货币市场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本基金根据每
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该
收益将会计确认为实收基金,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收益支
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对于可支持按日支付的销售机构,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经基金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按日支付.不论何种支付方式,当日收益均参
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投资人当日收益
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
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
,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
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5.本基金每日进
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
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
,&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
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
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购最低限额:在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A类基金
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首次认购B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
元.&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万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50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
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各类别基金份额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
有所不同,同类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
资(红利结转基金份额),&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
净收益(或净损失)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定期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的
收益结转方式为按日结转或按运作期结转:&直销机构个人投资者采用按日结转收益
的方式,机构投资者采用按运作期结转收益的方式;代销机构根据系统支持情况采用
按日结转或按运作期结转收益的方式.不论何种结转方式,当日收益均参与下一日的
收益分配.&4.在按日结转收益的情况下,&如当日基金净收益为负,则直至累计未结
转收益为正或运作期期末时,&方为份额持有人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在按运作期
结转收益的情况下,不论运作期期末未结转收益为正或为负,均进行结转.&投资者当
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无论采用上述何种收益结转方式,基金份额
持有人在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有权参与表决,&在基金财产清算时有权参与分配
的基金份额数应包括其未结转收益对应的基金份额.&&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对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
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在基金募集期内
,投资者可认购基金份额,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和R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
币1,000元,追加认购A类基金份额和R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具体认
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和赎回费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富兰克林国海健康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
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
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基金募
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分别计算.认购申
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应在T+2&日
后(含T+2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认购申请受理情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第四个工作日起,&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认购的最终确认结果.代销网点,直销网上交易以及直销电话交易基金投
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含认购费),直销柜台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
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含认购
费).募集期间不设置基金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代销机构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5%(200万≤M<500万);0.8
%(100万≤M<200万);1.20%(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6%(20
0万≤M<500万);1%(100万≤M<200万);1.5%(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
年);0.2%(1年≤持有期限<2年);0.5%(30日≤持有期限<1年);0.75%(7日≤持有期
限<30日);1.5%(持有期限<7日).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
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本基金代销网点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
认购金额高于1000元人民币,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
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
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认
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
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代销机构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8%(100万≤M<500万);1.
2%(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1.0%(100万≤M<500万);1.&5%(M
<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年);0.&25%(1年≤持有期限<2年);0.&5%(30日
≤持有期限<1年);0.75%(7日≤持有期限<30日);1.5%(持有期限<7日).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
配权;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3,"每日分配,按日
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
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
止;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
投资人记正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人记负收益;若当日已实现收
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5,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
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
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人在当日收益支付时,&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则为投资人增
加相应的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基金管理
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则缩减投资
人基金份额;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7,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在募集期内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
元,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认购
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元;首次认购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
,&00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
认购的方式.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基金投资者在
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东方红睿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本基金
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
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
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
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
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
等分配权;3,封闭期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且每次基金收益分
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90%.&&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且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4,若《基金
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场内认
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
最大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
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但超过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的除外).&场外认购单笔最低认购
金额为1,&000元;直销网点接受首次认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万元人民币,追加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本基金募
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认购申请一经受理,投资
者不可撤销.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代销机构认购费率:1.5%;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1%(100万≤M
<500万);1.5%(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730天);0.3%(365天≤持有期限
<730天);0.&5%(30天≤持有期限<365天);0.75%(7天≤持有期限<30天);1.5%(持
有期限<7天).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在存续期内,&本基金(包括鹏华地产份额,鹏华地
产A份额,鹏华地产B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对于场外认购,
本基金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如果其他销售机构业务
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其他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
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万元,不设级差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
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
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
&&&&本基金代销机构认购费率:100元/笔(M≥50万);0.&4%(M<50万);申购费率:100
元/笔(M≥50万);0.5%(M<5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年);0.25%(1年≤持有期
限<2年);0.50%(持有期限<1年).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
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
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金额:投资者
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费按单次认购金额分别计算.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网
点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以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具体规定为准.通
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含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00元,具体认购限额以投资者指定结算
机构的规定为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
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已在
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
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机构: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
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代销机构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6%(300万≤M<500万);0.8
%(100万≤M<300万);1.&2%(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8%(300
万≤M<500万);1.0%(100万≤M<300万);1.5%(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
2年);0.3%(1年≤持有期限<2年);0.5%(30天≤持有期限<1年);1.5%(持有期限<3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红塔红土盛世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投资
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
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收
益分配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至多六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可
供分配利润的30%;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6,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1)投资人认购时,
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
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许撤销.&3)认购最低限额:投资人在基金管理人直销(含直销
柜台和网上交易)系统及代销机构认购,&每个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机构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
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目前
只对个人投资者开通)认购,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
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的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平安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本基金代销机构认购费率:1000元/笔(M≥1000万);0.6%(500万≤M<1000万);0
.8%(100万≤M<500万);1%(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1000万);0.6%(500
万≤M<1000万);0.8%(100万≤M<500万);1%(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
年);0.&1%(1年≤持有期限<2年);0.2%(6个月≤持有期限<1年);0.5%(30日≤持有
期限<6个月);0.75%(7日≤持有期限<30日);1.5%(持有期限<7日).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
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
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
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
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基金份额的
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
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
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
销.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投资人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
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
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3%(500万≤M<1000万);0.6%(300万
≤M<500万);1.0%(100万≤M<300万);1.2%(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
00万);0.5%(500万≤M<1000万);0.8%(300万≤M<500万);1.2%(100万≤M<300万)
;1.5%(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年);0.1%(1年≤持有期限<2年);0.5%(
30日≤持有期限<1年);0.75%(15日≤持有期限<30日);1.5%(持有期限<15日).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汇添富环保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
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
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的现金红利将按除息日除息
后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成相应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3,基金
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
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收益分配的有关业务规
则进行调整,并及时公告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金额:本基金每笔
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
000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认购费).超过最低认购金额的部分不设认购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
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
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金额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
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
有限责任公司
&&&&本基金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2%(500万≤M<1000万);0.8%(100万
≤M<500万);1.2%(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3%(500万≤M<1
000万);1.0%(100万≤M<500万);1.5%(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6个月);
0.&5%(30日≤持有期限<6个月);0.75%(7日≤持有期限<30日);1.5%(持有期限<7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
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
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
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
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
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金额:认购最低限额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或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首次认购
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
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
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
即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销机构: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3%(200万≤M<500万);0.6%(100万
≤M<200万);1%(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6%(200万≤M<500
万);1.0%(100万≤M<200万);1.5%(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年);0.25%
(1年≤持有期限<2年);0.5%(30日≤持有期限<1年);0.75%(7日≤持有期限<30日
);1.5%(持有期限<7日).
认购日期:自日起至日
&&&&华宝兴业量化对冲策略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
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
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
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
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同类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
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通过直销e网
金和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柜台首次认购
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已在基金管理人直
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人,&不受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
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
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
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认购费率A类:1000元/笔(M≥500万);0.3%(100万≤M<500万);0.6%(M<
100万);C类认购费率为零;申购费率A类:1000元/笔(M≥500万);0.4%(100万≤M<50
0万);0.8%(M<100万);C类申购费率为零;赎回费率A类:0(持有期限≥6个月);0.5%(
30日≤持有期限<6个月);0.&75%(7日≤持有期限<30日);1.5%(持有期限<7日);C
类:0(持有期限≥6个月);0.5%(30日≤持有期限<6个月);0.75%(7日≤持有期限<3
0日);1.0%(持有期限<7日).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若基金在每
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02元(含),&则次季
度第一个月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
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
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
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认购限制首次单笔
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基金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2%(300万≤M<500万);0.4%(100万
≤M<300万);0.6%(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3%(300万≤M<5
00万);0.5%(100万≤M<300万);0.8%(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年);0.7
%(1年≤持有期限<2年);1.2%(持有期限<1年).
认购日期:自日至日
&&&&诺安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面值:1.00元;收益分配: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
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
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
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3,基金收益分配后
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
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5,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发起人管理人: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金额:本基金募集期间对
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不
&&&&销售机构(直销机构):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认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5%(200万≤M<500万);0.8%(100万
≤M<200万);1.2%(M<100万);申购费率:1000元/笔(M≥500万);0.6%(200万≤M<5
00万);1.0%(100万≤M<200万);1.5%(M<100万);赎回费率:0(持有期限≥2年);0.2
5%(1年≤持有期限<2年);0.5%(30日≤持有期限<1年);0.75%(7日≤持有期限<30
日);1.5%(持有期限<7日)
热销基金产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开放式基金认购时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