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原料512343基金怎么是停牌的

基金类型:&&&&
成立日期:&&&&
基金规模:--亿份&&&&
基金经理:
基金全称:&&&&
基金管理人:--&
基金净值[]
日增长率:&&&&
累计净值:
暂无增长率显示信息
购买状态:
申购-&&|&&
赎回-&&|&&
最近访问基金
我自选的基金
以下为热门基金
同公司旗下基金
网友最关注的基金
成立以来收益
500原料:招募说明书
正文详见附件
点击查看&&
选择账本:
您的建议,我们的动力&|&&|&&|&&|&&|&&|&
中证500原材料指数ETF(512343)公告正文
500原料: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 巨潮网
正文详见附件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7) 。
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1、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日证监许可[号文注册。2、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5、本基金自日至日进行发售。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方式。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日至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发售代理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合作协议,本基金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6、本基金管理人可办理网下现金发售。7、本基金网上现金发售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8、本基金的网下现金发售的发售代理机构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投资人可以进行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以及申购赎回。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基金份额的二级市场交易。10、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高于1.0%,详情参见下文。11、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12、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人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投资人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消指定的认购申请。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 投资人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13、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等报刊的《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15、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者变更发售代理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发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16、各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发售代理机构的具体规定。17、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发售代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18、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基金管理人确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认可后,予以公告。本基金上市后,指定交易未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投资人只能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买卖,如投资人需进行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交易,须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到申购赎回代理券商。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20、在投资本基金前,投资人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是跟踪中证500原材料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人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人赎回失败的风险、退补现金替代方式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21、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1、基金名称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认购简称500原料3、基金认购代码5123434、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本基金类别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5、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6、基金份额发售面值1.00元人民币。7、发售对象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8、销售机构(1)上市推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发售主协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发售副主协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4)网下现金发售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6)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具体名单见本公告“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中“(三)发售代理机构”第5部分“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9、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1、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根据基金管理人与发售代理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合作协议,本基金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业务。2、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3、基金费率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高于1.0%,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购买份额(M)认购费率
M<100万1.0%
100万≤M<300万0.6%
300万≤M<500万0.3%
M≥500万每笔1,000元 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高于1.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4、认购份额的计算(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费用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认购费率)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净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认购价格认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费用。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例一:某投资人到本公司直销网点认购100,000份基金份额,假定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10 元,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认购费用=1.00×100,000×1.0%=1,000元认购金额=1.00×100,000×(1+1.0%)=101,000元净认购份额=100,000+10/1.00=100,010份即投资人若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本基金100,000份,需准备101,000元资金,假定该笔认购金额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人可得到100,01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2)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投资人,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认购佣金和认购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佣金比率)认购佣金=认购价格×认购份额×佣金比率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佣金由发售代理机构在投资人认购确认时收取,投资人需以现金方式交纳认购佣金。例二:某投资人到某发售代理机构网点认购1,000份本基金,假设该发售代理机构确认的佣金比率为1.0%,则需准备的资金金额计算如下:认购佣金=1.00×1,000×1.0%=10元认购金额=1.00×1,000×(1+1.0%)=1,010元即投资人需准备1,010元资金,方可认购到1,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三、投资人开户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1、如投资人需新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1)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只能进行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使用中证500原材料指数成份股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进行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2、如投资人已开立证券账户,则应注意:(1)如投资人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证券公司。(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人在进行认购的1个工作日前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四、网上现金认购1、认购时间:日至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2、认购限额: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3、认购手续:投资人直接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认购。(1)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2)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3)投资人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磁卡委托、网上委托等方式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五、网下现金认购(一)直销机构1、认购时间:日至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确定。2、认购限额: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认购份额须在10万份以上(含10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3、认购手续:投资人到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认购手续:(1)个人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机构投资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3)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原件和复印件);(4)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4、投资人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汇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0038011投资人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5、注意事项:(1)投资人在认购时不能使用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而需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2)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6: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3)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二)发售代理机构(1)业务办理时间:日至日(周六、周日不营业),具体时间以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2)认购手续:① 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账户,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② 在认购前向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③ 投资人填写认购委托单,同时填写委托该发售代理机构代为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的委托申请书。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六、清算与交割1、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登记机构及发售代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完成相关资金和证券的退还工作。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一)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法定代表人:吴万善成立时间:日电话:(88传真:(89(二)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法定代表人:刘士余联系人:李芳菲联系电话:(010)(三)发售代理机构1、上市推荐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吴万善联系人:庞晓芸联系电话:3客服电话:95597公司网站:.cn2、发售协调人(1)主协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吴万善联系人:庞晓芸联系电话:3客服电话:95597公司网站:.cn(2)副主协调人 序号代销机构名称代销机构信息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6网址:.cn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公司网站:.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芮敏祺公司网站:
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8网址:.cn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53公司网址:
6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公司网站: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cn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58公司网站:www.
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3公司网站:
1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网址:.cn/
1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网址:.cn 3、网下现金发售机构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六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法定代表人:吴万善电话:(05传真:(00联系人:张锐珊4、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序号代销机构名称代销机构信息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97公司网站:.cn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6网址:.cn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公司网站:.cn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芮敏祺公司网站:
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8网址:.cn (下转B16版)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
(请登录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财苑热评:基金管理费0.50%
基金托管费0.10%
南方中证500原材料ETF成立以来
总计分红0次
农银汇理货币A
华商领先企业
一个月以来
三个月以来
六个月以来
净值增长率(%)
数据来源:中国银河证券
数据更新周期
南方中证500原材料ETF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现任经理期间回报
现任基金经理
雷俊,男,200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于2008年获得基金从业资格。2008年7月加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前期任职于信息技术部,作为主要业务骨干负责搭建公司被动投资(含普通指数基金、深市、沪市ETF)平台;后期调入数量化投资部,从事ETF中台支持及金融工程研究工作,协助管理公司的多个被动投资产品,多年的量化投资数据开发及研究工作经验,历任信息技术部投研系统研发员、数量化投资部高级研究员。日起任南方恒生ETF基金基金经理。日起任南方中证500工业ETF基金基金经理。日起任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日起任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南方中证500原材料ETF
中证500原材料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契约型开放式
首次募集规模
最新基金规模
南方中证500原材料ETF资产组合
资产分布(
前10大股持仓占比:
南方中证500原材料ETF前10大重仓股持股明细
持仓量(万股)
市值(万元)
占净资产比例(%)
资产行业分布(--
占净资产比例(%)
110001YFDPW易方达平稳
110001YFDPW易方达平稳
110001YFDPW易方达平
110001YFDPW易方达
110001YFDPW易方达平稳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500彩票停牌 的文章

 

随机推荐